妻子离家出走6年,得知丈夫因拆迁而发了财,带5岁孩子回家求接手 zt

掘金NB
引用 @三岁已很帅 发表的:
不是默认,只是可以作为判定无夫妻感情的依据。

对,是不是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以作为依据

轩尘H
引用 @第四个号 发表的:
离婚与否不影响房子的产权她有一半啊。

有个锤子 分居两年默认离婚 而拆迁是在分居后六年的事 和这个女的哪里有关系?

寻找震撼
引用 @Hupujr28 发表的:
兄弟,国家早就取消事实婚姻了啊…没领证就不算重婚

结婚证你能同时领两张?那不等于重婚罪被废除了?

虎扑用户685236
马蓉姐妹

都漏外表了
引用 @放松点吧兄弟 发表的:
好象分开6年,并与他人生育,貌似已经是默认离婚的了

sorry 法律上有事实结婚 但没有事实离婚

超保守的激进分子
引用 @无盐的结局1983 发表的:
拉倒吧,那没人可以犯得了重婚罪,你能跟两个不同的人领结婚证?

这个解释不错,估计那个法盲也能懂到了

虎扑用户602192
引用 @无盐的结局1983 发表的:
拉倒吧,那没人可以犯得了重婚罪,你能跟两个不同的人领结婚证?

那前几年爆出来的跟好几个人结婚的官员怎么解释?

虎扑用户602192
引用 @寻找震撼 发表的:
结婚证你能同时领两张?那不等于重婚罪被废除了?

前几年真的有啊。。

寂寞粉碎机
引用 @第四个号 发表的:
离婚与否不影响房子的产权她有一半啊。

在离婚诉讼中婚姻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采取少分或者不分原则

l
liaotengyun
不要脸的女人👩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引用 @Hupujr28 发表的:
兄弟,国家早就取消事实婚姻了啊…没领证就不算重婚

你还是分不清刑事跟民事的区别

民事的确94年之后,不承认事实婚姻

但是重婚罪是刑事犯罪,

是有事实婚姻一说的

该女子与他人组建临时家庭,并育有一子,估计对外也以夫妻名义参加活动

同居,生育孩子,临时家庭,要是追究的话,这女人重婚怕是跑不了了

辣鸡95
临时小家庭?这个瓜

安静的灵狐
引用 @酆都幽灵 发表的:
分开6年,孩子5岁。

你说说这人怎么才能不要脸成这样?

醉梦灵归沐雨处
引用 @放松点吧兄弟 发表的:
好象分开6年,并与他人生育,貌似已经是默认离婚的了

谁默认的?哪来的这种说法?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引用 @123欧投人 发表的:
分个鸡毛

分的到,没有少分不分的情节

虽然要受刑事处罚,

但是民事权利还是会享受的,

醉梦灵归沐雨处
引用 @轩尘H 发表的:
有个锤子 分居两年默认离婚 而拆迁是在分居后六年的事 和这个女的哪里有关系?

分居两年默认离婚是哪部婚姻法规定的?

保罗的阿伦
引用 @R2C 发表的:
如果这样的话李小璐是不是要坐牢啊

她又没生孩子 出轨只是过错方而已

保罗的阿伦
引用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发表的:
你还是分不清刑事跟民事的区别

民事的确94年之后,不承认事实婚姻

但是重婚罪是刑事犯罪,

是有事实婚姻一说的

该女子与他人组建临时家庭,并育有一子,估计对外也以夫妻名义参加活动

同居,生育孩子,临时家庭,要是追究的话,这女人重婚怕是跑不了了

想要上来k头结果发现是个送的?白给?

保罗的阿伦
引用 @全票蝉联Mvp 发表的:
这不是犯了重婚罪吗,要坐牢的。

想k头结果上来白给送了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引用 @轩尘H 发表的:
有个锤子 分居两年默认离婚 而拆迁是在分居后六年的事 和这个女的哪里有关系?

兄弟,多看看婚姻法吧,对自己有好处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没有默认离婚一说,

分居两年是法定离婚的理由,当事人诉讼到法院的时候可以直接判决离婚,没有法定情节的话,单纯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一方不同意,法院要驳回的,3到6个月后再到人民法院诉讼

E
Eminem8Mile
引用 @淸華大學 发表的:
牛逼

可以

C
Curtis525
引用 @OlligyYurron 发表的:
???不懂就不要乱说 你可以跟两个不同的人领证?建议看一下法条

可以。之前新闻有过一男子和四个女的领结婚证,不过不是同一个省。不知道现在结婚证有没有全国联网
G
GodFather德彪
直接上法院,自己掰扯啥,犯罪的该坐牢坐牢,没犯罪的好好生活

杀马特勇者
妈妈我今年6岁了

虎扑JR0799645592
引用 @根本不吃饭 发表的:
我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是不是假新闻....

我告诉你 生活比电视剧这些编的还荒唐。尤其是我自己身边也发生了一个编剧都不敢这么编的事

中国移动一动不动
脸在哪儿呢?还能找到吗

飞鸟鱼呢
这女的为了钱啥脸都不要了

彬哥吧
这真牛逼

万里独行摘桃手艾弗森
引用 @爱恨难决 发表的:
结婚 五年没有小孩,也许这男人没有生育能力,刚好买一送二,儿女双全了🐶

你不识字吗?兄弟,那么大的育有一儿一女。

邹大只
开局三张图 内容全靠编

祸福相生
引用 @我不是很想遇见你 发表的:
这样法律上还能分财产吗?

你都重婚罪了,还分啥啊

不走尋常路
引用 @Hupujr28 发表的:
兄弟,国家早就取消事实婚姻了啊…没领证就不算重婚

不了解真的要多读书,不要随便发言误导别人

万里独行摘桃手艾弗森
引用 @R2C 发表的:
如果这样的话李小璐是不是要坐牢啊

你能搞得清出轨和重婚吗?

流星雪雪雪
引用 @R2C 发表的:
如果这样的话李小璐是不是要坐牢啊

李小璐要坐牢的话,全国得有几千万人要做阶下囚

虎扑用户452525
引用 @我不是很想遇见你 发表的:
这样法律上还能分财产吗?

可以在xx监狱分个单间

诺斯费拉杜
引用 @青山剛昌 发表的:
家庭调解类的新闻节目你去看看,各种奇葩家庭,几乎都是穷人,三观炸裂

先别关心别人了,先把柯南完结了可好?

名宿林书豪
离家出走6年,有个5岁儿子?

虎扑用户693378
临时小家庭可还行

纳尔逊
引用 @放松点吧兄弟 发表的:
好象分开6年,并与他人生育,貌似已经是默认离婚的了

但是财产没有分割吧!搞不好这还得给女的分点钱,看着这种新闻就来气,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天空在燃烧
引用 @客家三哥 发表的:
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合着拆迁款没我事还要我坐牢?

我想你留下
引用 @弯钳弯钳剪 发表的:
可以在xx监狱分个单间

单间估计都没有喽

勒布朗詹姆斯6
引用 @无盐的结局1983 发表的:
拉倒吧,那没人可以犯得了重婚罪,你能跟两个不同的人领结婚证?

以前还真可以,现在就不知道了

流星雪雪雪
引用 @Hupujr28 发表的:
兄弟,国家早就取消事实婚姻了啊…没领证就不算重婚

取消事实婚姻,指的是法律并不保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长期同居的人,并不享有法律赋予的婚姻权利,这个是民事范畴。
但是,有重婚现象的,依然还是违法且犯罪的,这个是刑事的范畴。

虎扑用户170558
引用 @淸華大學 发表的:
牛逼

看评论之前,我脑海里也是只有这两个字

勒布朗詹姆斯6
引用 @轩尘H 发表的:
有个锤子 分居两年默认离婚 而拆迁是在分居后六年的事 和这个女的哪里有关系?

不懂法就别乱这个领域乱说,笑死人的

虎扑用户602192
引用 @不走尋常路 发表的:
不了解真的要多读书,不要随便发言误导别人

请你查一下事实婚姻是什么时候取消的再来回帖吧

雪夜私奔
这女的已经构成重婚,自己对婚外事实婚姻供认不讳。

夜卜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此之人.jpg

虎扑用户962423
引用 @客家三哥 发表的:
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有实际婚姻行为,没领证也算重婚吧

雪夜私奔
引用 @R2C 发表的:
如果这样的话李小璐是不是要坐牢啊

李小璐不是事实婚姻,是出轨

爱恨难决
引用 @万里独行摘桃手艾弗森 发表的:
你不识字吗?兄弟,那么大的育有一儿一女。

眼花了🐶

雪夜私奔
引用 @青山剛昌 发表的:
家庭调解类的新闻节目你去看看,各种奇葩家庭,几乎都是穷人,三观炸裂

有钱人三观你没炸裂?马蓉是啥?人奇葩跟穷富无关。

漫步人生路ss
引用 @淸華大學 发表的:
牛逼

可以。

漫步人生路ss
来人,上图,脸呢。jpg

马克尔0富尔茨
引用 @根本不吃饭 发表的:
我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是不是假新闻....

见过更不要脸的,女的抛夫弃子和别的男人跑了,男的和儿子相依为命十几年,好不容易儿子长大了,结果自己不幸出车祸去世,有一大笔赔偿款,女的听说之后闹上门要分钱。。。

幸福的中指
组建了一个临时小家庭???

慢慢来的DIRK
重婚罪啊,这女的太不要脸了

灰袍巫师甘道夫
引用 @Hupujr28 发表的:
那前几年爆出来的跟好几个人结婚的官员怎么解释?

你都说是官员了

不走尋常路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刑法里面学得明明白白,发言之前百度一下不行?
重婚罪包括登记结婚和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侧入卡塞尔
引用 @放松点吧兄弟 发表的:
好象分开6年,并与他人生育,貌似已经是默认离婚的了

婚姻法从来没有默认离婚这种说法,只有分居满2年视为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法院应当考虑支持

正太加工厂
引用 @般若波罗蜜 发表的:
你肯定见过啊,马蓉和她比,还是马蓉更不要脸一点的。

如果马蓉谋杀亲夫没有实锤还是比不上这个大姐。

起码马蓉李小璐没有和奸夫生一个要老公养

K
Kaladin
引用 @般若波罗蜜 发表的:
你肯定见过啊,马蓉和她比,还是马蓉更不要脸一点的。

蓉婊不止谋财,还害命呢
卡哇伊莱昂纳德111
1、无法接受她带的孩子,因为不是我的
2、既然丈夫肯接受她,再接受一个孩子也不会怎么样
3、分拆迁款
不想再列举了,这人脸皮真厚,比我们平遥古城城墙拐角处都厚,服了

虎扑用户704620
你来之前我们已经夺冠了?

潘达伍
引用 @OlligyYurron 发表的:
???不懂就不要乱说 你可以跟两个不同的人领证?建议看一下法条

中国结婚登记各个城市没联网,所以真是可以的
反正我结婚的时候要求手写一个证明在外地没有结婚
迷航孤舟
持续关注此新闻后续

逆袭约修亚
引用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发表的:
兄弟,多看看婚姻法吧,对自己有好处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没有默认离婚一说,

分居两年是法定离婚的理由,当事人诉讼到法院的时候可以直接判决离婚,没有法定情节的话,单纯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一方不同意,法院要驳回的,3到6个月后再到人民法院诉讼

我记得可以申请强离啊,不然一方死皮赖脸难道还离不了的不成?

专业打野20年
引用 @放松点吧兄弟 发表的:
好象分开6年,并与他人生育,貌似已经是默认离婚的了

分开六年就和别人生了个五岁的儿子所以还是算重婚。孩子五岁加上怀胎10个月说明这个女人刚出去就和别人同居了!

m
mangolee
引用 @不走尋常路 发表的:
刑法里面学得明明白白,发言之前百度一下不行?
重婚罪包括登记结婚和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他不敢回你了

a
asaprun
引用 @根本不吃饭 发表的:
我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是不是假新闻....

你是不知道还有更不要脸的

1
1000除以4
引用 @根本不吃饭 发表的:
我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是不是假新闻....

我给你们说个我亲眼见到的事吧,一同事的亲戚没什么文化就在外面打零工,前几年讨了个媳妇,也是乡下的,俩人有个三岁的女儿。两年前那女的觉得日子过得苦就跟别人跑了,也没有离婚,同事亲戚就自己带孩子,去年同事亲戚家老房子要拆迁,那女人听说了就回来说给10万就离婚,不然就上法院起诉要孩子抚养权……MD真的日了狗了

造化弄人3424
引用 @无盐的结局1983 发表的:
拉倒吧,那没人可以犯得了重婚罪,你能跟两个不同的人领结婚证?

以前各省数据不通,有这个情况,现在电脑化了不会有了

我日布克
引用 @根本不吃饭 发表的:
我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是不是假新闻....

脸不算啥了

我知道了不用提醒
真不要脸啊


我爱麦迪哈哈哈
额不是黑农村啊,,,这种事村子里有很多,,,我们村以前就有过。。。不过好像没成。。。

和g乃女友激烈攻防
引用 @般若波罗蜜 发表的:
你肯定见过啊,马蓉和她比,还是马蓉更不要脸一点的。

马蓉跟别人好,还是暗地里搞

这位大姐在没有明确离婚前提下,已经明明白白跟别人搞出了小孩,居然厚着脸皮回来想要自己"前夫"的钱养别的男人的种,就差没让"前夫"给"现任"安排一个宅子,一起生活了吧?

青丶沐
引用 @根本不吃饭 发表的:
我还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是不是假新闻....

这是真不要脸,服了

齐得咙咚呛
引用 @爱恨难决 发表的:
分不到,还得坐牢

坐不坐牢先不说,分不到不至于吧。虽然他们构成了离婚的条件但毕竟没离婚,所以这应该还属于共同财产。真的是脸皮厚吃块肉

虎扑用户731182
引用 @带人上篮 发表的:
没领证就不是重婚

别闹(ー_ー)!!~这是正经的重婚罪

虎扑用户288913
好像多少年分居就形同离婚?有jr普及一下咯。所以这女的真是够了。还可以以重婚罪抓她,杠杠的。这种人无论如何都没必要可怜的。

虎扑用户194783
一则看在好日子来,二则奔着好日子来

g
gascan2015
引用 @客家三哥 发表的:
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临时小家庭,我服了

斯台普斯中心的梦
引用 @Hupujr28 发表的:
那前几年爆出来的跟好几个人结婚的官员怎么解释?

那是因为很早之前钻了各省之间民政系统不互通的漏洞,现在早同步了,正八经你根本不可能领俩结婚证。

K
KDGoodLuck
引用 @弯钳弯钳剪 发表的:
可以在xx监狱分个单间

想得倒美。给她的单间是奖励她婚内出轨生了个孩子吗

半岛追风少年
最让我惊讶的是居然还可以接受女人回来。。。

虎扑用户558356
引用 @客家三哥 发表的:
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不要误导别人了,事实婚姻不支持了

我就是胖吉米
标题的关键字眼是离家六年,带五岁孩子,大家没有说到点上

宇奎亅
引用 @酆都幽灵 发表的:
分开6年,孩子5岁。

这不是出轨吗。。。跟另外一个人男人跑了

酒与剑
引用 @青山剛昌 发表的:
家庭调解类的新闻节目你去看看,各种奇葩家庭,几乎都是穷人,三观炸裂

是的,我妈每晚九点半准时开始和我儿子抢遥控器,看我们本地的调解节目,有时候感叹,儿女多有啥用,老了都不过问;兄弟姐妹之间小时候很要好,长大了就为了一点利益闹僵…… 这时我就告诉她,这些被调解的家庭大多是农村的、受教育程度低的家庭,几乎不懂礼义廉耻。随着社会进步,以后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少的。

我爱18卜卜脆
引用 @客家三哥 发表的:
未离婚之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他是法盲,不用管他。闹上法院,女的还得赔钱。

虎扑用户872905
卧槽,无耻。。。。

可恶的煎饼
离家6年,直接起诉离婚都得了啊

苏州市工业园区
引用 @全票蝉联Mvp 发表的:
这不是犯了重婚罪吗,要坐牢的。

开局一张图,还真有人信,怪不得有市场

放松点吧兄弟
引用 @醉梦灵归沐雨处 发表的:
谁默认的?哪来的这种说法?

意思是这情况只要某一方提出离婚,民政就可以帮忙办理吧

很二的二
引用 @斯台普斯中心的梦 发表的:
那是因为很早之前钻了各省之间民政系统不互通的漏洞,现在早同步了,正八经你根本不可能领俩结婚证。

据我所知婚姻系统还未实现全国联网,只做到了省内联网。

很二的二
引用 @可乐是一种碳酸饮料 发表的:
分的到,没有少分不分的情节

虽然要受刑事处罚,

但是民事权利还是会享受的,

没有?去看看婚姻法,一方重婚另一方可以申请赔偿的

相位鞋
失联以及分居超过两年去法院直接判离婚,这女的怕是想屁吃?

挖煤也疯狂
女人 就是这么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