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纳神什什 发表的: 第一波
引用 @酒钱易升 发表的:这个没的说很棒 就算是炒作也希望多些
引用 @MC湿头 发表的:之前不是说和那谁换啤酒吗,换了吗
引用 @TimeAlways 发表的:这才是偶像的力量,对比某家集资诈骗,真是高下立判
但是既然做好事,多点讨论度也是好的!
杨超越妹妹美丽的!
很棒啊!
没错炒作也是正向炒作。
杨超越才是我们社会真正需要的偶像,她越来越配得上“十大影响中国的人”这个称号!
好像说没那事 双方粉丝都不知情?
是了
谁家?
还在计划中,就被第三方买热搜了,娱乐圈也是尔虞我诈的。
然后就胎死腹中了
好像是谁在知乎提着一个这样的建议。结果马上就被营销号搬了,双方粉丝都不知道有这回事。有人估计提建议的人和营销号其实是一拨人。
粉丝恶行——偶像无关
没错,无论初衷是利己还是利他,既利己又利他的行为都是应该鼓励的!损己利人的行为往往缺乏动机不能持久,利己利他应该多一些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