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sai10086 发表的:对的,这件事不是某些哗众取宠的小丑讲的员工怀孕后辞退,时间节点上是先协议解除合同,双方签完合约,工作打卡都结束十天了才有的怀孕。客观的来讲,无论是发生在那家公司身上,去劳动仲裁,去法院,员工都大概率赢不了。从人情上,从文化关怀上讲是一回事,从劳动法上HR的做法也没什么可说的。
引用 @爱情也就那样儿 发表的:我不知道内情,但员工主动离职给n+1我觉得有点假
引用 @ttinter 发表的:不是,跳开体量谈这个问题有什么意义?十个人的小公司和华为比有意义吗?
引用 @ttinter 发表的:上数据,不然造谣现在可是有后果的
引用 @战火1101 发表的:早些年华为还是能干点不要脸的事的,这几年家业大了,关注度高了,应该不敢做的那么夸张了,这事做的应该没问题
引用 @AB_PLC 发表的:去年自己说的 营销费用
引用 @AB_PLC 发表的:都能让你坐牢 什么不能干
引用 @开局让我偷个猪 发表的:你这样黑下去,华为让你坐牢也不会很奇怪,华为的法务很神经,有时候就会抓你这种小虾米,比如之前微博伪造华为总裁办文件的几个,不就进去了
引用 @ttinter 发表的:呵呵,1500亿那个是销售与管理费用,你稍微了解一下啥叫销售与管理费用好不好?
引用 @AB_PLC 发表的:我说了,华为的人不用回复我 浪费你们时间
引用 @硝普钠 发表的:法律不是挡箭牌
引用 @AB_PLC 发表的: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53381490/answer/877068397这里有更牛逼的 没让她坐牢已经是好的了
引用 @ttinter 发表的:你这个逻辑属实搞笑,你在这造谣,反驳你的就是华为的,然后来一句华为的人不要回你,意思就是只许你造谣,任何人都不能辟谣了咯。我回你可不是为了回你这种人,谁有那闲工夫理你,你就别给自己贴金了,我只是让走过路过的其他jrs看看某些黑子的嘴脸。
引用 @钻石牛角 发表的:看起来是二次协商的最后离职日前发现怀孕了,发现原合同没到期,所以想推翻自己之前的协商结果,在公司到哺乳期后再走。很精致。不知道离职前最后一天能不能撤回离职申请有知道的吴彦祖可以科普一下
引用 @MapleJo 发表的:在她怀孕前公司就打算不和她续签合同了,这个孕期被离职,怪怪的。其次,公司两次和她沟通了考勤截止日期,第一次同意她撤回,第二次她在发现自己怀孕后,再一次要撤回,这个操作我没看懂。最后,公司淘汰末尾的员工是很正常的事,也不以我们员工的意志为转移。与其去想怎么不被离职,倒不如想想怎么尽可能拿到最大赔偿。我一向觉得,公司末尾淘汰制,所谓狼性,属于这公司的文化,你可以不喜欢,但真没啥好指摘的。但员工离职后克扣员工赔偿的公司,无论是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应该被谴责。
引用 @AB_PLC 发表的:要你不回复,是怕我骂人 对你心情有影响管理费也好什么的,换名字而已
引用 @虎扑JR1597875013 发表的:又是一个不看全文看了标题就开黑的 你们华为PTSD患者究竟是智商跟不上呐,还是不认字啊?
引用 @aiaiai2018 发表的:今年短名单还有n+4,兄弟不懂不要乱说
引用 @科密领袖 发表的:工作十二年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了。 满足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要求,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劳动期限合同。 换种说法,企业决定不续约是没有用的。劳动者有单方面续约权。 以上只是一般情况。适用于绝大部分企业和绝大部分劳动者。当然如果里面有别情,或者华为法务有本事绕过劳动法,就另说吧。
引用 @鬼头有希 发表的:等等,其实公司末尾淘汰制是不符合劳动法的
引用 @brddu 发表的:末尾淘汰是违法的好么
引用 @jianly 发表的:看清楚,是她主动要离职的。发现有孕了又不想离职了。怪谁?
引用 @你好呀绿化街 发表的:到期不续而已,华为那么多法律顾问,考虑的肯定比你我周全,就不用讨论合不合法的问题了
引用 @AB_PLC 发表的:法律是根据体量定的?
引用 @半山人 发表的: 法律当然不是根据体量定的,咱们举个具体点的例子,按照劳动法,华为已经违背了36小时加班的规定,这么大的公司这么多人为什么没有爆发集体举报的事?这么多人硬钢华为罚款赔偿都得喝一壶,为什么没有?因为钱给够了懂吗?你去问问华为的员工,让他们从此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制度,工资降到普通人水准,分红什么的都收回,他们愿意吗?奉公守法你还说gov?搞笑么?你是不是不知道很多无偿加班的,根本不给你算加班所以我就不违法了?觉得有问题就走正常途径去仲裁上诉,而不是阴阳怪气奉公守法的都比他强,那你举几个完全遵守劳动法的企业咱看看?
引用 @ttinter 发表的:这个人连会计里专门的“销售与管理费用”都能理解为营销经费,并言之凿凿地说华为去年有1500多亿营销经费,所以我们反驳他的都是华为雇的水军,这种水平你给他打这么多字你看他敢回你不?
公司打劳动仲裁官司挺难的
劳动法保护开除的员工,尤其是怀孕女工是很严格的
基本上都是举证倒置,公司得证明自己没问题
稍微有点瑕疵就会被判输
而且现在大公司都考虑自己名声,像这一例就是很好的证明
事情无论对错,大家首先就是攻击公司,真相对大多数人反而不重要了
所以大多数公司都考虑赔钱了事
不过华为据我所知是著名的刚,这事情估计会刚到底
那你是真觉得错了
华为就是这么干的
但是你离职之后就也别想再回华为了
法律是根据体量定的?
去年自己说的 营销费用
如果你是华为的人 不用回复了
都能让你坐牢 什么不能干
扯淡,你拿出华为说的证据来~
华为年报只有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这一项,我之前就科普过了,还要黑子在这喷
你这样黑下去,华为让你坐牢也不会很奇怪,华为的法务很神经,有时候就会抓你这种小虾米,比如之前微博伪造华为总裁办文件的几个,不就进去了
有人实名举报,但是只能算第三方公证处失误
呵呵,1500亿那个是销售与管理费用,你稍微了解一下啥叫销售与管理费用好不好?
这里有更牛逼的 没让她坐牢已经是好的了
你如果是华为的人,不用回复
我说了,华为的人不用回复我 浪费你们时间
奇怪你明目张胆的造谣,为什么别人不能回?回了就是华为的人? [ 此帖被开局让我偷个猪在2019-11-13 09:53修改 ]
法律是底线,你觉得法律不对你可以建议修改,但是法律在这儿就必须遵守
哈哈,这个胡玲我认识哦,要不要给你科普一下她的现状?怼你这种啥也不懂就到处造谣的人真是不用费什么功夫。
你这个逻辑属实搞笑,你在这造谣,反驳你的就是华为的,然后来一句华为的人不要回你,意思就是只许你造谣,任何人都不能辟谣了咯。我回你可不是为了回你这种人,谁有那闲工夫理你,你就别给自己贴金了,我只是让走过路过的其他jrs看看某些黑子的嘴脸。
要你不回复,是怕我骂人 对你心情有影响
管理费也好什么的,换名字而已
你的ID名好牛逼啊,提前那么久把李指导的战术都喊出来了。
你最后一句
我还给你,从你文章不看直接评价就说明了某些沸腾党 沸腾永远正确
看清楚,是她主动要离职的。发现有孕了又不想离职了。怪谁?
可以理解,你除了骂人和造谣,估计也说不出啥有营养的话了。还管理费也好什么的换名字而已,你是要笑死我吗?销售与管理费用是会计专用词汇,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生产和销售经营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到你这就成了营销了。然后我随手查了一下,中石化去年的销售与管理费用是1237亿,工商银行达到了1752亿,你去造谣说中石化和工行请水军啊?
PTSD 哈哈
我问了 华为的人 确实给的 今年还有部分n+4
是孕妇决定不续约的,兄弟认真看看内容,别只看标题
是真的兄嘚
放心吧,华为想的比网友周全的,它所谓的末尾淘汰其实就是合同到期不续了,法律上绝对站的住脚
到期不续而已,华为那么多法律顾问,考虑的肯定比你我周全,就不用讨论合不合法的问题了
不符合劳动法,所以给足合法的赔偿啊。
同意了离职申请,那原来的人事关系就作废了。还想来,那就去面试呗
你可别跟我扯蛋了,别以为大公司就不会去违法,你随便统计下华为阿里的加班时间,看看是不是违反劳动法,这个局面无非就是工会形同虚设劳动法执行不力而已,原因也没什么好讨论的,但是你这样一厢情愿搞笑的很
法律当然不是根据体量定的,咱们举个具体点的例子,按照劳动法,华为已经违背了36小时加班的规定,这么大的公司这么多人为什么没有爆发集体举报的事?这么多人硬钢华为罚款赔偿都得喝一壶,为什么没有?因为钱给够了懂吗?你去问问华为的员工,让他们从此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制度,工资降到普通人水准,分红什么的都收回,他们愿意吗?奉公守法你还说gov?搞笑么?你是不是不知道很多无偿加班的,根本不给你算加班所以我就不违法了?觉得有问题就走正常途径去仲裁上诉,而不是阴阳怪气奉公守法的都比他强,那你举几个完全遵守劳动法的企业咱看看?
这个人连会计里专门的“销售与管理费用”都能理解为营销经费,并言之凿凿地说华为去年有1500多亿营销经费,所以我们反驳他的都是华为雇的水军,这种水平你给他打这么多字你看他敢回你不?
因为华为不可能输
这就是原因
我谈法律 你跟我谈体量
是不是体量大就可以违法乱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