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站和淘宝官方的回应来了

c
cz轩
引用 @刚普拉 发表的:
这回还是闹大了,不然大概还是跟这个店一个下场

是啊,我相信意大狐以前肯定向官方反映过,也没得解决,说明阿里官方至少是反应慢了。这种事都发生多次了,这次才救下来,之前几家都挺冤枉的

e
ewhacold
引用 @没有用户名633 发表的:
物权法好像有规定,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合同无效吧?记不太清了

是合同法
库里的三分技能包
他妈的,这年头真的什么垃圾人都有。

任wx
引用 @点Heir 发表的:
在,互点吗

我也是 互点吗?

虎扑用户376531
引用 @没有用户名633 发表的:
物权法好像有规定,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合同无效吧?记不太清了

1.合同法规定
2.合同可撤销

c
cs11
引用 @2017到喽 发表的:
想知道这种情况店家亏还是店家平台一起亏?

京东的无所谓,不发货就行了,不会有什么损失

虎扑用户976812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毛病。

虎扑用户620792
引用 @卡瓦尼拍着自己的腿说 发表的:
A路人也是老up了,我刷了5-6年b站对他有点印象,一直不算怎么火,谁能想到他的高光时刻居然是被一个并夕夕的路人a碰瓷碰出来的,我都觉得这个路人a是不是专门搞事来迷惑那些分不清名字的观众,去毁掉A路人的声誉的

百万粉丝了,还不火

孙小辉不和谐
引用 @点Heir 发表的:
在,互点吗

😂

O
Oliver.T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就完了

对头
这明显是意思错误嘛
F
Forever--wade
引用 @泥巴的呐喊 发表的:
那么,贴病历不还是卖惨么?
这种事,跟病历没有任何关系。又不是今天自己标错价被薅羊毛之后气病的。
他的病历我看了,有18年1月份的,有19年7月份的,又不是现在的,虽然很模糊,看不清是什么病。

这年头说自己客观的实际情况就变成卖惨了?

泥巴的呐喊
引用 @Forever--wade 发表的:
这年头说自己客观的实际情况就变成卖惨了?

18年1月的病历跟他的店铺,和薅羊毛有啥关系?😳

没名可起
引用 @火红蓝桥 发表的:
虽然我不懂相关法律,但是这种明显和市场价格有重大差异的,法院是不是可以判定合约无效呢?

这是民法,所以前提是商家去起诉,不过我猜他们是没有这个概念的。

大傻笨象
引用 @不吃蘑菇肥肉 发表的:
是的,这属于民法案例里典型的显失公平

老哥,这个不是显示公平,是重大误解
黑了个天
反正我想这个up死

s
searonaldo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就完了

但是撤销合同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行为的合法性需要法院背书,不是你单方面可以做的。
啧啧啧4
引用 @汝吊尊知否 发表的:
这次认错停手并不是这狗知道错,而是闹大了,官方插手了。

你错了,他一开始就知道错的,凡是受过基本教育的人都知道对错的。但是有些人会明知是错还要继续做

2
2017到喽
引用 @cs11 发表的:
京东的无所谓,不发货就行了,不会有什么损失

我没说清楚。我说的是这种叠加券的方式,京东和店铺是怎么分成的。比如真0元发货的情况,是谁在亏,还是两个人都亏。

红盅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卖惨咋了?非要直接整死人,一声不吭上新闻?

手撕辣子鸡
引用 @谈九心 发表的:
我敢保证,我不会薅,平时说薅阿迪,耐克羊毛算了,农民开的水果店还薅?是人吗?

对的。平常阿迪nike也赚了咱不少钱。另外就是薅阿迪nike羊毛他们也赚啊
泥巴的呐喊
引用 @红盅 发表的:
卖惨咋了?非要直接整死人,一声不吭上新闻?

18年1月份的病历,也不是薅羊毛薅出来的病啊,总不能这个病是19年11月被薅羊毛然后,让18年1月的自己生病啊。

键道长存
这种人真的恶心,店主确实是失误了,但是谁没有失误过?趁着别人的失误占这样的便宜,这种人真的恶心。

l
ldalei
引用 @没有用户名633 发表的:
物权法好像有规定,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合同无效吧?记不太清了

合同法有明确规定,有重大误解的,该合同可以撤销,也就是无效。
啧啧啧4
引用 @兔子不吃草皮 发表的:
发不出货能给多少赔偿?不懂这些

看一个被贴出来的人,下了一单,28.8。螚赔偿400多

虎扑用户304323
引用 @马刺球迷而已 发表的:
合法肯定是合法的,但是卖的人有重大误解,订立这份买卖合同并不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可撤销。

正确!

P
Psilocybin
有些人说过了。那个up主可能存在违法嫌疑,但其他买家的行为都是完全合法的,不能单纯用道德批判去看待问题。这种事情,责任在于电商平台的规则,让自私的人性来背锅毫无意义。
如果用社会道德看待市场问题,那么我认为炒房团应该被批判到死,但现实社会中,手握几十套空房的资本家各种被人羡慕。
拯救睿智队友
引用 @jlthsml 发表的:
刚考完经济法?

这是合同法… 合同法 52条

拯救睿智队友
引用 @贾诩 发表的:
是无效。

TB店被这样搞,你可以走法律途径工商程序等,最终结果百分百是不用发货不用赔偿,但是TB机制内的店铺评分废了,你这家网店废了。现在经营良好的一家店很值钱的。
那些倒闭的就是店不要了,应该也是没赔他们订单钱的。 但是有些算下来关店比赔偿损失更大的话就会打落门牙和血吞,选择赔了保留店。

重大误解 是可撤销合同

没有用户名633
引用 @哈哈秦兽 发表的:
1.合同法规定
2.合同可撤销

嗯嗯,感谢大家指正

半生瓜阿44
引用 @迪飞flying 发表的:
26块钱买2吨橘子你好意思吗?够自己吃的意思是先给你发货,多出来的你退回来?

为什么不好意思啊,他上架我买。微博王思聪送一万现金怎么没人跳出来说不好意思收?那你这个是不是说富人有任性的资格,穷人没有呢?别说什么失误不失误,商家没有被胁迫没有精神疾病,上架就意味着认可这个商业协议,那我以后签个合同发现情况不对,就说自己没文化,希望舆论帮我撕毁合同好了是不是?买2吨我拿去卖拿去丢不行吗。我买的东西怎么处置是我的事
欧文牌滑板鞋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换句话说,即使是卖惨都换不回"羊毛狗"的人性,你还指望几句话就能让他们做个人?
并且店家即使卖惨也是为了挽回损失,没有为了骗取利润去卖惨。如果这样的卖惨需要被抨击的话,那么那些所有申报助学金的学生,那些水滴筹的重患,甚至那些感动中国的候选人,是不是都没资格做个人?

张钧甯的男朋友
引用 @吟风666 发表的:
看了微博,说几个群刷了将近700万的货

这种商家关店退款不就好了,我遇到一个,价格低一点而已,以为过季清仓,下了5个,半个月没发货,后面才发现店都没了,淘宝给退款了

言轻莫劝人
引用 @旧忆关山 发表的:
这个贱婢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以前搞过意尔康的网店,还有一个家里父母都重病在床,就靠网店维持生计的小本生意也被他搞垮了,人家都给他下跪磕头了他还不停手

我觉得最贼的是淘宝,这种明显违反物权的法的东西,淘宝不予承认就可以了,根本不存在违约行为,动个手指头就能解决的事情说的有多么困难一样。
不过这样也有个好处,至少给店铺做了一次非常好的宣传,年关快到了,至少 这家店估计要开始大忙了
我是为了找之前的账号
这种事儿淘宝对商家的保护在什么地方?这种显失公平的订单就应该直接砍单啊。淘宝什么都没做,只是暂停了之后的交易而已,那之前的呢?之前商家的损失你就可以完全不管了?

欧美亚非拉
引用 @落花已逝去 发表的:
羊毛党刷了几百万的订单,跟店主一般家庭有什么关系,店主又发不出这么多货

没那么多货不设置限额,万一兑现不了,岂不是欺诈消费者?

虎扑用户252104
引用 @贾诩 发表的:
是无效。

TB店被这样搞,你可以走法律途径工商程序等,最终结果百分百是不用发货不用赔偿,但是TB机制内的店铺评分废了,你这家网店废了。现在经营良好的一家店很值钱的。
那些倒闭的就是店不要了,应该也是没赔他们订单钱的。 但是有些算下来关店比赔偿损失更大的话就会打落门牙和血吞,选择赔了保留店。

这种特殊情况淘宝官方应该不会的

欧美亚非拉
引用 @没名可起 发表的:
这是民法,所以前提是商家去起诉,不过我猜他们是没有这个概念的。

现在应该有了

7
705544238zj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
http://news.sina.com.cn/ts/2019-11-05/doc-iicezzrr7428528.shtml

还有不要脸的去投诉人家店铺,哎,感觉这些人和那种去高速上哄抢的没啥两样

有人说这帮孤儿相当于不但抢撒的货,还抢了司机的车,最后还把司机杀了。

迪飞flying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林子大了真是什么鸟都有!我就想问一下,如果你看到这种标价第一反应是什么?我想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是“这价标错了吗?”
如果你也是如此,那好,我们是不是应该找店家再次确认?

鬼头有希
引用 @傻傻傻傻逗 发表的:
给你们看看。。第一排就几十块。第二排五万多。可怕

我以为你真的买了一辆回家开......
鲁里鲁里
引用 @明年我要当村长 发表的:
做人真的一点气节都没有吗,可能是我现在还没出去工作,物质生活能够满足,但对于这类事情我敢保证绝对不犯,坑他这两斤橘子做甚?

这个社会,利益下的脸永远有你想象不到的恶心,他们哪管别人的死活,表面说是合理利用规则,人血馒头也是当时规则的产物所以也有人吃的心安理得。

予与遇
引用 @没有用户名633 发表的:
物权法好像有规定,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合同无效吧?记不太清了

重大误解可撤销
树_欲静而风不止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银行的柜员机故障吐钱出来,按照你这尿性,就是立刻拿钱去消费了。。。。。祝你坐牢。。。
虎扑用户887174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就完了

误载不害真意嗷
半生瓜阿44
引用 @迪飞flying 发表的:
林子大了真是什么鸟都有!我就想问一下,如果你看到这种标价第一反应是什么?我想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是“这价标错了吗?”
如果你也是如此,那好,我们是不是应该找店家再次确认?

那我的问题在于,你怎么定于“标错”,就比如1111零食店买一包薯片就可以抽奖最新的iphone,那我真的买了真的抽中了算不算薅羊毛,店主能不能以“标错”为由不发货呢?这个没办法界定啊,这个案例是比较极端的2吨,那如果是0.2吨,到底算不算薅羊毛?
贾诩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你说的对,如果你签合同出现这种情况,合同就是可以撤销,合同法规定的,上法院一定赢。如果你已经收钱,只需要退钱加赔偿利息。

m
mofia001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二条,那些后面买的人属于恶意串通,这个合同就无效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重大误解,这是无效合同。


半生瓜阿44
引用 @树_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的:
银行的柜员机故障吐钱出来,按照你这尿性,就是立刻拿钱去消费了。。。。。祝你坐牢。。。

我的理解是,网店是有《商业协议》的存在,你《上架》不就意味着买卖双方同意在平台的既定合约之下执行交易吗?银行和客户之间不是做生意啊。。
飞葡萄
引用 @明年我要当村长 发表的:
做人真的一点气节都没有吗,可能是我现在还没出去工作,物质生活能够满足,但对于这类事情我敢保证绝对不犯,坑他这两斤橘子做甚?

很多人是没有底线的,这跟学历,成长环境无关

我他妈傻逼
人活着要有良心,做这种畜牲一样的事情根本不算人,跟畜牲无异。

転裑迩苡赱
这人胆子够大,实名注册公司和网站,还百度置顶。真的是够膨胀的

z
zywvvv
参数设置错误也属于系统漏洞的一种,恶意利用系统漏洞是犯法的其实
上帝之下330
引用 @胡子撒盐 发表的:
南丰蜜桔一个县年产20亿吨,哈哈哈

20亿吨……瞎扯啥呢

独爱CF小斯斯
这种失误漏洞便宜都要赚,这些还是人吗?
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汪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闭嘴吧您

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汪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
http://news.sina.com.cn/ts/2019-11-05/doc-iicezzrr7428528.shtml

还有不要脸的去投诉人家店铺,哎,感觉这些人和那种去高速上哄抢的没啥两样

人世间的恶就是这群人所做的。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引用 @恩冲恩冲 发表的:
误载不害真意嗷

你搞搞清楚误载不害真意是啥意思在说成吗

进击的华仔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重大误解,撤销合同就完了

没那么简单的
现代的商业体系本就是极其复杂的一个体系,加上电商后,其实门槛已经很高很高了,只是我们大多数人没有去了解而已
就拿这次开店的农民来说,了解商业法,民事法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就连操作网店都有困难,明显这次是他们的操作失误
电商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有一套极其复杂的规律在后面运行
我觉得这事阿里得背锅,阿里的口号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而现在的生意对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人来说,是越来越难做了。
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汪
引用 @interNASHional 发表的:
开心的事出这个事以后他妈妈手术感染了 蛮严重的

这我是不信的,很有可能还会爆一发。

你看那个人好像一条汪
引用 @非guan方设定主角 发表的:
?老哥你在说什么啊,阿迪耐克的利润不高,,,我少读书,你木得骗我

别理他,他以为阿迪几百块钱的东西成本也是几百块钱呢。

天羽清魂
这种羊毛党真的是劣根性十足啊,和有些农村的村民哄抢国道上出车祸的装运各种农产品的车子有什么区别呢?26元买4500kg的橘子,真好意思下手。
雪花啤酒丶
引用 @旧忆关山 发表的:
这个贱婢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以前搞过意尔康的网店,还有一个家里父母都重病在床,就靠网店维持生计的小本生意也被他搞垮了,人家都给他下跪磕头了他还不停手

连畜生都不如啊

吴悠Morefree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希望有一天轮到你了,你只能说自己活该

沉梦昂志哟
引用 @全村儿人的失望 发表的:
淘宝开店要10w保证金?

天猫

虎扑用户887174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你搞搞清楚误载不害真意是啥意思在说成吗

我不知道你知道?
半生瓜阿44
引用 @吴悠Morefree 发表的:
希望有一天轮到你了,你只能说自己活该

我在认真讨论。你就知道说什么活该活该轮到你轮到你。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怜悯弱势方就很有优越感吗
迪飞flying
引用 @半生瓜阿44 发表的:
那我的问题在于,你怎么定于“标错”,就比如1111零食店买一包薯片就可以抽奖最新的iphone,那我真的买了真的抽中了算不算薅羊毛,店主能不能以“标错”为由不发货呢?这个没办法界定啊,这个案例是比较极端的2吨,那如果是0.2吨,到底算不算薅羊毛?

就是因为26块钱2吨,你自己想吧。

虎扑用户887174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你搞搞清楚误载不害真意是啥意思在说成吗

你搞搞清楚重大误解的意思再说成吗?
虎扑用户021656
引用 @傻傻傻傻逗 发表的:
我上次遇到个京东几十块买一个两万多的叉车。。。。看了下还能下单,后面跟老板说了。给改了

给老哥一个👍🏻

Y
YESBOY
引用 @言轻莫劝人 发表的:
我觉得最贼的是淘宝,这种明显违反物权的法的东西,淘宝不予承认就可以了,根本不存在违约行为,动个手指头就能解决的事情说的有多么困难一样。
不过这样也有个好处,至少给店铺做了一次非常好的宣传,年关快到了,至少 这家店估计要开始大忙了

淘宝吃人血馒头!因为有些人是专门找商家漏洞的,一群人天天刷,带来流量人气,偶尔发生羊毛事件,会给它带来热度和一种客户至上的正面评价,伤害个别商家,满足大多数人的贪婪!这种事情它任何时间加一条规范条例就可以避免的。就像支付宝取现收不收费,收到的转账能不能提现一样,都是随便说随便玩!

虎扑用户021656
迟早要来报应的

半生瓜阿44
引用 @迪飞flying 发表的:
就是因为26块钱2吨,你自己想吧。

就是想不通才请教啊,26块钱0.2吨算不算?0.1吨呢?
如果我故意26块钱卖1吨,然后不卖了行不行,这个行为你要怎么定义我?
陆望舒
引用 @半生瓜阿44 发表的:
就是想不通才请教啊,26块钱0.2吨算不算?0.1吨呢?
如果我故意26块钱卖1吨,然后不卖了行不行,这个行为你要怎么定义我?

不卖就是违约,羊毛党就是逼你不卖,然后找你要违约的赔偿金……
所以说这个行为是带有主观恶意的…… [ 此帖被陆望舒在2019-11-08 09:57修改 ]
青龙山李超
引用 @欧美亚非拉 发表的:
没那么多货不设置限额,万一兑现不了,岂不是欺诈消费者?

有规则的,发不了货有赔偿金,这帮逼就是冲着赔偿金去的。

迪飞flying
引用 @半生瓜阿44 发表的:
就是想不通才请教啊,26块钱0.2吨算不算?0.1吨呢?
如果我故意26块钱卖1吨,然后不卖了行不行,这个行为你要怎么定义我?

我这么跟你说吧,异于市场应有价值的任何物品交易均需要明确来源及原因。这个案例里店铺除了售价标错外没有任何其他声明或公示强调售价的准确性。那么你就应该提出质疑再次确定价格是否正确。而不是认为抓到便宜了一拥而上。这样的行为与高速公路哄抢倾倒货车货物的村名行为无异,无德且违法。

迪飞flying
引用 @天羽清魂 发表的:
这种羊毛党真的是劣根性十足啊,和有些农村的村民哄抢国道上出车祸的装运各种农产品的车子有什么区别呢?26元买4500kg的橘子,真好意思下手。

没有道德并且违反法律

傻傻傻傻逗
引用 @鬼头有希 发表的:
我以为你真的买了一辆回家开......

买了也不会发货的,学校也不能停啊🐶

S
Sean_123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不用舆论,只要商家认真,上法院绝对撤销,问任何一个学过法律专业的都行
2
233逗比
引用 @一键拉怪 发表的:
几十块钱的成本,卖你一千块,然后打折到三四百,你还觉得你撸了人家?设置错误和商家促销是一回事吗?

鬼鬼,又看见这种只算原料成本的憨憨,推广费你出的?研发费你出的?中间各种代理商的钱你出的?

K
Ko8e24_leo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合同存在因过失存在重大误解可以撤销,然后你说个毛的王思聪,人家操作失误了吗,有可比性?

丶追风丶少年


半生瓜阿44
引用 @Ko8e24_leo 发表的:
合同存在因过失存在重大误解可以撤销,然后你说个毛的王思聪,人家操作失误了吗,有可比性?

那你怎么定义重大失误和有钱任性,如果我哪天有钱故意26块钱卖2吨,然后第二天反悔了,到处找人说这是我的失误,我是不是啥责任都不用承担?
半生瓜阿44
引用 @迪飞flying 发表的:
我这么跟你说吧,异于市场应有价值的任何物品交易均需要明确来源及原因。这个案例里店铺除了售价标错外没有任何其他声明或公示强调售价的准确性。那么你就应该提出质疑再次确定价格是否正确。而不是认为抓到便宜了一拥而上。这样的行为与高速公路哄抢倾倒货车货物的村名行为无异,无德且违法。

先说明,我没有想杠,真的是不懂就问。那如果我哪天故意把1000的东西1块钱拿出来卖,然后第二天说自己很穷,做小买卖,家里很苦之类的,一直不发货,是不是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还能被同情。
萌萌的小阿晶
引用 @胡子撒盐 发表的:

怎么跟个憨憨一样?1吨=1000kg=2000斤,30亿斤等于150000吨,懂了吗?小学再多读两年,否则很丢人的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引用 @恩冲恩冲 发表的:
你搞搞清楚重大误解的意思再说成吗?

20多块钱4000多斤,你说这个价格是他的真意?要是真意哪来的纠纷?24块钱店主写成4000斤,但是双方以4斤价格成交,这是误载不害真意,店主误把4斤写成4000斤,意思表示错误,够成对交易价格的重大误解,你杠泥🐴呢?

虎扑用户956194
我就想问怎么投诉赔偿发不出货?有一次买个纪念品。半个月没给我发货,我投诉,最后只给我5块钱抵用券?

卡瓦尼拍着自己的腿说
引用 @风自己 发表的:
百万粉丝了,还不火

在四大欠王里算是最不火的那个啊,而且这几年出来b站的百万up主太多了,都凉了好几个了

没事别闹cz
引用 @没有用户名633 发表的:
物权法好像有规定,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合同无效吧?记不太清了

这个是属于可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允。无效合同,是指违反法律,或者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第三人利益

热巴的小猫男友
引用 @欧美亚非拉 发表的:
没那么多货不设置限额,万一兑现不了,岂不是欺诈消费者?

都说了商品名称那里写错了

虎扑用户887174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20多块钱4000多斤,你说这个价格是他的真意?要是真意哪来的纠纷?24块钱店主写成4000斤,但是双方以4斤价格成交,这是误载不害真意,店主误把4斤写成4000斤,意思表示错误,够成对交易价格的重大误解,你杠泥🐴呢?

店家标上价格放在淘宝店铺出售,这是邀约,买家购买就是承诺。这样买卖合同就形成了。实际上双方都知道 24块钱买的肯定不是4000斤而是4000克(正常人都有脑子肯定知道),就是卖家写错了一个词,双方真实意思都知道是4000克。所谓重大误解是对于合同条文的理解错误,包括性质、交易对象、标的。你写错一个词可以变成重大误解?店家不知道4000斤是多少?他误解什么了?标价4000斤就已经是合同条文了,就是书写错误,误载,懂了吗?
热巴的小猫男友
引用 @泥巴的呐喊 发表的:
18年1月的病历跟他的店铺,和薅羊毛有啥关系?😳

不然谁信他撑不住?这时候你又跳出来喷?

虎扑用户456684
引用 @KBxiang24 发表的:
估计是职业的,太恶心!

就是职业的。名下还要专门的公司处理这些货

科比and紫金
引用 @一拳超人老师 发表的:
有区别吗

无效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打从一开始就无效,再怎么说也无效,比如你签一个杀人合同。撤销就是给你个无效的机会,比如显失公平,重大误解,胁迫,欺诈都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合同 撤销之后就无效了,也可以不撤销,继续有效

樱庭润子
说真的,不说自己有多圣人,这种明显的失误,这些人跟着瞎起哄,就为了最终可能得到的一丁点赔偿(大概率还是没有的),不嫌麻烦么

神佑之班宁斯
引用 @泥巴的呐喊 发表的:
那么,贴病历不还是卖惨么?
这种事,跟病历没有任何关系。又不是今天自己标错价被薅羊毛之后气病的。
他的病历我看了,有18年1月份的,有19年7月份的,又不是现在的,虽然很模糊,看不清是什么病。

理中客又来了

C
CHAIMEN
引用 @傻傻傻傻逗 发表的:
我上次遇到个京东几十块买一个两万多的叉车。。。。看了下还能下单,后面跟老板说了。给改了

我要是老板,一定给你发个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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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1071
这就是网络版的哄抢翻车事件,没啥可说的,网民的下限还不如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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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k51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