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下沙陈冠希 发表的:其实对方心里也不爽车子被撞,又拉不下面子说,只好请人唱黑脸了。都定损了一切保险公司负责就完事儿了,不能拿你怎么样的。说起诉的估计也就唬人了,硬一点底气足一点,法治社会没什么好怕的。
引用 @oq晴天qo 发表的:你可以不出面,折旧费用保险公司也不会出。如果她有律师,坚持要这一部分赔偿,建议她走法律程序,也就是法院民事诉讼。你不要以为民事诉讼是多大的事,你甚至可以不用出庭。因为被告是你和你的保险公司。法院一般会判你的保险公司承担折旧费用,不关你的事情。整个过程你仍然不用出半毛钱,也不碍你半点事。 就这揽胜皮外伤,就要折旧了,这是讹人。你就让她走司法程序嘛。
引用 @liuqianaaa 发表的: 说心里话吧,我觉得被撞之后,交通费 误工费等一些列损失都不能很轻松的获赔,真的挺恶心人的,不是针对楼主
引用 @伍鱼子 发表的: 我最近因为这个事情其实心里也有点膈应,不过我有个朋友说的挺有道理的,不要说我杠哦,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就是要承担相应风险的,因为意外来临谁也不知道,这次可能是我撞别人,下次可能是别人撞我,我们心里都是知道这一风险后上路的,衡量一个老司机的标准不仅仅是不撞别人车,更是要防止别人撞自己车
引用 @伍鱼子 发表的: 谢谢
引用 @带带大师兄呜呜呜 发表的: 老哥请个律师费用很贵的 她不会打官司的放心吧
引用 @男人有量 发表的:让她找保险公司啊,保险公司会怼的她懵逼吧,不服就去告保险公司
引用 @逍遥虫 发表的: 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到底赔不赔?看看最高法答复最高法答复: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如果社会客观条件允许,我们也会适当做出调整。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
引用 @小帅虎JJ 发表的:豪华车的贬值能让人倾家荡产
引用 @Y_Y_Y_Y 发表的:最后一句话真是恶心人,还防止别人撞自己车。多几个楼主你这样不小心的,怎么防止别人撞自己车,难道开到天上去?一个转弯能把自己车头撞得稀烂的人把自己说得像受害者,还什么免不了意外。就是太多楼主这样的才多了很多交通事故
引用 @gsq547 发表的:你朋友安慰你的话没啥问题,但你就没必要发出来了,我们这些老司机也很累啊,防不胜防啊。
引用 @BigBerry 发表的:汉德公式,lz了解下,不用慌
引用 @子_曰 发表的: 辣如果对方只起诉楼主一个人,没加上保险公司咋整?
引用 @热血拉莫斯 发表的:99%不会判的,这个折旧费怎么算,鉴定都不好鉴定
引用 @英歌拉姆必成大器 发表的: 这也叫皮外伤啊,全铝车身修复不了的,俩门子都得换,你不懂别乱说啊。
引用 @爱教数学的体育老师 发表的:lz浙江哪里啊?
引用 @伍鱼子 发表的: 瑞安看完亲戚回温州...
引用 @黑经理 发表的:一切找保险公司
你就一句话 一分钱没有
最高法答复:
我院在起草《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征求意见中,对机动车“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的问题,讨论最为激烈。从理论上讲,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填平损失,因此,只要有损失就应获得赔偿,但司法解释最终没有对机动车“贬值损失”的赔偿作出规定。主要原因在于,我们认为,任何一部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出台,均要考虑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综合予以判断,目前我们尚不具备完全支持贬值损失的客观条件: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综合以上考虑,目前,我们对该项损失的赔偿持谨慎态度,倾向于原则上不予支持。当然,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也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我们会继续密切关注理论界和审判实务中对于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发展动态,加强调查研究,将来如果社会客观条件允许,我们也会适当做出调整。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
就这揽胜皮外伤,就要折旧了,这是讹人。你就让她走司法程序嘛。
谢谢
感谢
我最近因为这个事情其实心里也有点膈应,不过我有个朋友说的挺有道理的,不要说我杠哦,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就是要承担相应风险的,因为意外来临谁也不知道,这次可能是我撞别人,下次可能是别人撞我,我们心里都是知道这一风险后上路的,衡量一个老司机的标准不仅仅是不撞别人车,更是要防止别人撞自己车
也确实有道理!
最后一句话真是恶心人,还防止别人撞自己车。多几个楼主你这样不小心的,怎么防止别人撞自己车,难道开到天上去?
一个转弯能把自己车头撞得稀烂的人把自己说得像受害者,还什么免不了意外。就是太多楼主这样的才多了很多交通事故
老哥请个律师费用很贵的 她不会打官司的放心吧
于法,可以不管,让对方走起诉程序,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
让她去起诉保险公司吧。。自己都可以不出面。。我瞎猜的
放屁,法院也不会判保险公司承担折损。
正解,无论她怎么纠缠,你就一句话,交由律师,哦不,交由保险公司处理。
豪华车的贬值能让人倾家荡产
前面说的没啥 我就没见过法院判赔折损费用
可以,很正规
所以我不买豪华车
这样让我们开着几万块车的人在城区踏实多了,阿弥陀佛
辣如果对方只起诉楼主一个人,没加上保险公司咋整?
楼主以一个旁人这样说就没问题,但是现在是事主,所以听着有点狡辩的味道
对方在后续处理中多次表示委屈,无外乎自己已经很配合了、新手技术还不好、撞的不是很严重等理由。我爸超火,他们完全没考虑我家是新车一个月不到就要钣金喷漆,这种关乎金钱的事情,能理性看待对方立场的人太少了。
简化一下:因为太麻烦,所以不想管
99%不会判的,这个折旧费怎么算,鉴定都不好鉴定
这也叫皮外伤啊,全铝车身修复不了的,俩门子都得换,你不懂别乱说啊。
你朋友安慰你的话没啥问题,但你就没必要发出来了,我们这些老司机也很累啊,防不胜防啊。
明白了
求科普
法院不会同意的,因为这会多一道起诉流程,被保人起诉保险公司
确实不好鉴定,但如果假设是发动机等重要部件受损,法院应当会视情况与以补偿
哈哈,这就是我真不懂乱说了。如果门要换那另说。但可能仍不足以让法院判决折旧费用补偿吧
瑞安看完亲戚回温州...
我刚想问是不是瑞安😂😂😂感觉就像虹桥路
车帮你修好就ok了。其他概不负责。如果他说车后备箱有个无人机也坏了,好几万买的呢,也让你赔 那还了得。就赔修车。其他不管,人没事就行不要怕。
想问一下老哥 事故之后能让对方直接跟保险公司沟通吗 上次我朋友是保险公司让他本人跟被撞方协商好然后拿给他发票之类的在报销
简单总结就是
本来应该赔的,但是现阶段我们并没有这个能力和精力管。。尤其是那句“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
其实这和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应该管的,但是现阶段我们并没有这个能力和精力管一样。警察本来不该和稀泥,但是现阶段我们并没有这个能力和精力管等等都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