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光电板导 发表的:吃几天牢饭长长记性
引用 @风之女尼 发表的:没死真的是世界第八大奇迹
引用 @五谷循环之所长 发表的:这比高速倒车还危险还恶劣啊,建议永久吊销驾照
引用 @最后一次注册 发表的: 这种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就算还没造成后果也应该顶格处罚。这种人就不该放出来。
引用 @yuyi0909 发表的:这得是多沙雕才能干出来的事啊!
引用 @丁间间 发表的: 直接把驾照扣了,终身禁驾。这种高速上拿一堆人的生命开玩笑。
引用 @好好学习年薪30万 发表的:他有啥目的?连她同行的都尖叫了都
引用 @节能君奉太郎 发表的:这种人以后继续开车不合适了吧,蹲几天局子倒无所谓,主要得终身禁驾。这是没出事,这要出事就是大事故了。
引用 @此生唯爱诺坎普 发表的:这不是吊销驾照的问题了,这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的问题了。最后警方也通告了,男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结果去年“重庆公交车案”后,全国严打的“抢夺殴打行驶途中公交车”的行为,罪名成立至少三年以上了…
引用 @hipaul05 发表的:这个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起来就比较耐人寻味了,按照字面理解,就怕到不了三年啊
引用 @后仰扣篮 发表的:几年。。。。。。。
引用 @圆形的方块 发表的:马勒戈壁他都不害怕吗?我看着都害怕
引用 @赖冠霖 发表的:顶格处罚过了,但是一定要按犯罪处理,不能仅仅扣分完事!!
【江苏男子高速掉头逆行!记录仪拍下多车急避让,同车女子惊恐叫喊】9月27日,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一男子于9月7日15时许驾驶小型轿车沿沪蓉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车辆掉头逆向行驶,造成多车紧急避让。该男子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警方正在组织侦办此案。 该车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车辆逆行后不到一分钟内经过超过70辆车,同行女子发出惊恐的喊叫声。 e 原文链接>>
这种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就算还没造成后果也应该顶格处罚。这种人就不该放出来。
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舒服了!
这次没死挺好,如果真撞上,无辜的太多了
死也别让无辜的
几年。。。。。。。
这不是吊销驾照的问题了,这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的问题了。最后警方也通告了,男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结果去年“重庆公交车案”后,全国严打的“抢夺殴打行驶途中公交车”的行为,罪名成立至少三年以上了…
这个是要坐牢的,吊销驾照太轻了
直接把驾照扣了,终身禁驾。
这种高速上拿一堆人的生命开玩笑。
不要侮辱沙雕这个词
驾照都是小事了,这是判几年的问题
三年起步
我觉得应该无期
你们不看视频吗?警方通报了啊!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啊!!!
你们不看视频吗?警方通报了啊!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啊!!!
几天?已经是三年起步了
几天?判他个无期都有大把人支持。
感觉是吵架了…
超车道上逆行,脖子上顶着的怕不是坨💩
几年好嘛。。。。。。
这种可不是蹲几天局子了,分分钟出人命的得好几年
这种****除非你把他手脚砍了我才放心,不然禁驾有毛线用。哪天脑子短路一样开个车上路
能不能直接毙了
这个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起来就比较耐人寻味了,按照字面理解,就怕到不了三年啊
这这是蓄意 沙雕可干不出来
这种是要进去吃国家饭长记性才行
这已经是涉及刑法的问题了,不单单是交通法这么简单。
如果罪名成立,肯定至少三年的。就比如去年海南(记不清了)某大妈在公交车行驶途中,殴打公交车司机,抢夺方向盘行为,被检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被法院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刑法》上对交通肇事 和生产责任事故还有盗窃等情形,有具体数额的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二章和相关司法解释中,对严重后果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记不清了,好像是三人以上伤亡,30万以上损失?
怀疑是和老婆吵架赌气。
别几天,多吃几年,做出这种事情的人脑子应该已经没有了,去里面补补脑吧
你认真读读,未造成严重后果是三年到十年,造成严重后果就十年以上了
前几天街上发出来了,那会还没有加字幕,现在看来,这货被抓了,总算是舒服了。这么过分的操作,必须严惩!
虽然很想让他死 但是对面正常驾驶的 倒霉了 。。。
还好没死。进去吃牢饭吧。。。
第九大奇迹了,第8大是大兴机场
吊销驾照,终生不得再考。然后关几年牢吧,麻痹这种人真是拿别人生命开玩笑
看到这我就放心了,望严惩
这种人死了还要祸害其他无辜的人,真的想着都是气
不死最好了,自己作死凭什么要别人陪?
最少三年
几天?希望他余生就靠牢饭度日
顶格处罚过了,但是一定要按犯罪处理,不能仅仅扣分完事!!
你是河南人吧????
建议枪决吧
危害公共安全罪顶格处理好像可以立即执行死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