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ymxk17 发表的:石家庄,呵呵,我就是庄里人
引用 @自由平等富强民主 发表的:你有个屁的路权,你借道你就是这道上最没路权的一个,驾照买的?还是捡的?
引用 @有而可畏谓之威 发表的: 可是,轿车从加油站出来,必须经过这条道啊,而你电动车就不该出现在这条道上呀。
引用 @只是热爱 发表的: 交警根据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已经对判责依据解释的很清楚了,不是一定要当场背出某某法第几条原文才算“搬出法律”。这里的问题在于轿车司机和家属听了交警那么明确的解释后依然胡搅蛮缠,他们关心的不是警察有没有依法处理,他们只是发现交警说的和自己理解的不一样然后死活不肯接受而已。
引用 @往事不乱 发表的:你可真行,人家这个案例就是非机动车逆行和机动车在飞机动车道相撞,注意实在非机动车道相撞,再次强调在飞机动车道相撞,谁的路权?你扯什么呢?看案例了吗
引用 @tom_wyj 发表的:你真有本事出国看看么美国那些奇葩的交规,行人闯红灯撞了是白撞,停残疾人车位要罚款
引用 @西瓜一枚 发表的:只谈这个交通事故,没发生在各位身上各位不知道不爽罢了,从加油站出来,正常人都会第一时间往来车方向看,这个没错吧。司机往后看了一眼,说不定头还没回过来就被电瓶车撞了,一个逆行的人自己不要命,还用别人替她着想?
引用 @吖吖De咻淽咐 发表的:会的,本质上就是现行我国交通法规的弊端,行人和非机动车属于弱势一方。 法规规定机动车必须要做到观察仔细,主动避让一方永远是在机动车方。 就好比,你说行人闯红灯穿马路不走横道线,哪怕你正常在驾驶,也是要担负一小点责任的。 笼统的说,就是行车观察不仔细,疏于防范。(不用杠为啥这样,法规就是这么定的)
引用 @黛玉葬Bra 发表的:都逆行了还次责,这jj也是6的不行
引用 @卫冕冠军勇士 发表的: 交警的意思是无论什么情况下借道都需要先看清楚路况,确定四周无危险再走。
引用 @HUPU应当广开言路 发表的:这纯属以讹传讹,你在那边待过没,你试试看有没有责任,除非是鬼探头完全无法回避的,没有责任才是稀奇
引用 @疯子狂 发表的:@小高你真行 他说不会的。。。 电动车全责!
引用 @咕哥LBJ 发表的:你眼睛耳朵有病吧,哪里说汽车全责
引用 @柯比点布菜思侍 发表的:你这也太理想化了,广大中国有几个人开个这个车还要带头盔的……
引用 @HUPU应当广开言路 发表的:你如果申请鉴定,按程序应该是两边扣车,然后一个穿越一个逆行非机动车道,平责大概率,没啥大区别,扣车费另算
引用 @HUPU应当广开言路 发表的:正是因为在非机动车道相撞,机动车才会因为路权被主责,什么案例没看清楚?你先把字写正确吧
引用 @木易小生 发表的: 可以出去,出去要注意瞭望,确认安全才可以走。因为那是非机动车道,你机动车借道了。能明白不?还要交警咋解释?在非机动车道事故正常机动车全责的。但因为对方逆行了所以电动车承担次责,机动车主责。
引用 @又又刮彩票 发表的:轿车这边争是争不过了,唯一的出路是申请非机鉴定,鉴定出电动车这方是超标车,还能反杀
引用 @HUPU应当广开言路 发表的:没看清楚前先不要把车头伸出去,如果先停了一下再出去,那可能是次责,或者是路口停车的责任,你一把开出去了然后说没法观察,说不过去吧
引用 @木易小生 发表的: 首先因为是机动车走在非机动车道上,所以你机动车必须先瞭望。
引用 @tom_wyj 发表的:南京法官根据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已经对判责依据解释的很清楚了,不是一定要当场背出某某法第几条原文才算“搬出法律”。这里的问题在于记者和群众听了南京法官那么明确的解释后依然胡搅蛮缠,他们关心的不是南京法官有没有依法处理,他们只是发现南京法官说的和自己理解的不一样然后死活不肯接受而已。
引用 @黑挥发画会回 发表的: 咋们不说打架的问题……就站在开车人角度,以当时的情况正常出加油站,一个逆行的电瓶车,撞到你的车,被撞的还是主责!这事搁谁身上谁能服这判决?
引用 @追忆GDP 发表的:我觉得电瓶车主责,机动车次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逆行造成的,如果不逆行就不会发生事故,而机动车出来借道是必然的行为。就像之前街上看到的一个视频,一个人闯红灯被机动车撞,交警直接说你不闯红灯就不会被撞,电瓶车全责,记得还是在医院说的,家属还说毕竟机动车撞人了,但是没用,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闯红灯造成的,电瓶车全责。当时大家一片叫好。如果按照这个视频的理论那之前的那个事故机动车还要负责。
引用 @一把烂吉他 发表的: 晚上我骑电动车下班回家经常可以看到好多****骑电动车逆行还特么开远光灯,虽然是在非机动车道,但是也非常可恶,眼睛都要亮瞎...
引用 @tom_wyj 发表的:您刚才说的案例是非机动车逆行的情况下,有方向的非机动车道以车道方向作为一个路权的标识。
引用 @羊干我过 发表的:这几个人其实就是生活中很多人的一个思想逻辑问题摆出讲道理的样子,可是不管对面讲什么,永远只是重复自己的观点,而且不敢直面正规的程序,后面还说要找领导。这就是典型的只要自己不服或者认真已经吃亏,就永远胡搅蛮缠。要知道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公平,最终还是需要尊重法律尊重程序,哪怕在某个情况下吃亏的是自己。不然的话永远没有结果。
引用 @阿燈很努力 发表的: 你视频看了没有,像那种情况换做是你能躲得掉吗!我弱我有理 再看到轿车借道非机动车道走就直接给它怼过去反正都是它主责?
引用 @Daniel5200 发表的:女司机,我看了一下那个监控,车子开出来的地方有东西挡住,会有视觉盲点,鬼探头的电动车,自行车,行人一出现,很容易中招的。轿车司机说看不到对方,可能性很大。不过交警定责也没问题,正常越是盲点的视角,越要慢慢开,小心一点探出头,确定没有行人车辆再开。电动车逆行撞上了,本身自己也有责任。双方争论的点在于主要和次要责任。这种看情况严重性定主次要吧,很多情况电动车和行人被轿车撞死的概率大点吧,不然怎么会有礼让行人优先。交警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定责,不满结果可以申诉的。只是他们的做法太野蛮了,以为闹就可以解决了。但是,碰到这种情况的确会很火大,每次开车碰到鬼探头的,分分钟飙脏话!想打人!开车真的要格外注意安全,不是你不撞别人,别人就不会撞你。时刻提防,小心驾驶。
引用 @清纯不做作 发表的:就因为视觉盲区才更需要小心才对
引用 @Assassin洲 发表的:哪都有这种无赖
引用 @专注潜水十多年 发表的:交警实地见过,你凭感觉就质疑人家?是不是机动车道撞的司机不知道?
引用 @海之蔚蓝 发表的: 笑死了那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吗?🥴
引用 @zuki 发表的:这个概念交警说得很清楚啊,是轿车一方不认可,反复强调电动车逆行,一副不判逆行电动车主责甚至全责就没完的态度。交警也说了不服可以申诉,轿车一方仍然不肯。轿车一方的诉求就是按照他们的认定来认定,否则就不依不饶。不管交警判责有没有问题,轿车一方这种态度就注定得出动110。
引用 @流行都市 发表的:女司机吓死人,果然不讲理啊,礼让是礼让,跟逆行送死的混为一谈真恶心。这明显逆行电动车主责,汽车担一个非常扯淡的次责。看视频汽车已经很慢了,你还想怎么慢。我甚至怀疑电动车司机在看手机,妈的没一点减速的意思。
引用 @ 天使不会飞啊 发表的:上诉代价大,时间,花费。
引用 @往事不乱 发表的:你又开始拿鼓楼法院法官的判决说事了,真不知道你叫什么死真呢,都跟你说了南京法官事件跟这个交警定则事件有很大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你说的记者和民众质疑南京法官那是判决事件发酵以后,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本来就是记者民间运用了修辞手法创造出来的,庭审笔录原话,并不是这样。但是这个案子在法律圈里同样饱受质疑的原因是法官没有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而是直接通过自由心证来推定彭宇撞了老太太,这就是适用法律出现错误了!南京中院在舆论压力下调取了本案的案卷,并在审判会议中批评了鼓楼法院,足见这个判决是有实体错误的,判决适用的法律大前提都不对。属于滥用裁量权, 所以被人民,被舆论所质疑,它跟这次交警的认定责任完全不同概念,这个案例交警如果认定非机动车无责,那有可能是滥用裁量权,但是人家交警认定了非机动车有责任,大前提是对的,只是再定主次责任时用了自由裁量,这有什么错呢?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引用 @流行都市 发表的:还不够慢吗,你看看视频,汽车很慢的出去,看到电动车刹停了,电动车逆行直直的开,估计还看手机了呢
引用 @恶魔呃呃呃 发表的:不明白你在杠什么东西?不管非机动车道方向是哪,非机动车道的路权也不会是机动车的啊?科目一没考过吗?
引用 @屁屁喵 发表的:这都避不了还是别开车了。司机大概率开小差了。
引用 @Daniel5200 发表的:主要和次要不是你我说的算的,法律说的算的。
引用 @吖吖De咻淽咐 发表的:借道的最大前提条件-在不影响他人他车正常行驶路权的情况下,快速的通过。 你这刹停在人家道上,不就是被抓个板上钉钉么?
引用 @流行都市 发表的:要是我就扣车鉴定呗。做两周地铁也没啥,现在电动车十有八九不符合要求
引用 @诡诈之龟 发表的:我们这里电瓶车全部都上临时牌了,有牌照交警不作机非认定,全部视作非机动车,法院也完全按照警察的认定结果判的。所以开车还是要谨慎再谨慎。
引用 @醒晨 发表的:驾驶需要资质吗?
引用 @流行都市 发表的:这种怎么判我也说不好。你也说了,借道肯定是不能影响正常行驶的,关键这电动明显就逆行不属于正常行驶的。所以我倾向于平等责任,毕竟这车除了借道权利小其实车速还挺慢的。另外我是觉得法律应该符合情理,如果不是这么规定的应该修正一下。保护弱者什么的另说,不去讨论。
引用 @tom_wyj 发表的:逆行也算是正常行驶么?
引用 @你淡漠的眼 发表的:交警的判定结果可能有争议,但从流程和态度来说,我觉得是完全没问题的,这开车的几个,后面一股地痞流氓既视感,人交警解释得很清楚,不服从可以提出上诉,鉴定后再判
引用 @流行都市 发表的:哥们,我开十年车了,而且也算是个行人对吧。这个事故从汽车的角度,真挺难的。车出去有死角,只能看正常行驶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出去时车开的挺慢的,后来看到电动车冲过来几乎都刹停了(反而他要是快冲出去我觉得有机会不撞上)。你再看看电动车,逆行,反应很慢没有刹车举动(我都怀疑他走神或者看手机了)。这里也不是乱开这是个出口,就算是借道也是只能看正常行驶的车。当然怎么判看交警,要是我应该是不服气会去申诉和鉴定的,这电动也十有八九能鉴定成机动车。至于打人没什么说的,必须拘留!
引用 @倒立的狗 发表的:你这就是抬杠了,借道要注意安全左右观察啊
引用 @药cool 发表的: 判定没问题 你科一再好好看看吧
引用 @M满仔M 发表的:所以你只是站在开车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没有考虑非机动车的立场。 况且车道不是根据必须和非必须来划分责任,是根据路权归属,非机动车道的路权是属于非机动车的,你想从这里走可以,但必须无条件确保非机动车的100%的安全,因为这里非机动车才是主人。 一般在非机动车道出事故,机动车都是全责,这里电动车逆行被判次责,已经很好了。所以下次走非机动车还是谨慎些吧
引用 @一生所爱923 发表的:你的车咋样?对方就一点赔偿没有?
引用 @黑旋风李典 发表的: 它,不会明白,因为听不懂人话。
引用 @江生清 发表的: 这也能高亮?
引用 @GYY大魔王 发表的: 这怎么能汽车主责啊!
引用 @望天空飞泓 发表的:其实后面在派出所的时候,警察向他们这伙人了解事情经过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真的挺无赖的,说打的时候别人小孩先动手,然后说自己拿了锁没砸人,但在视频上我们看到他们是真的砸别人的
引用 @tom_wyj 发表的:南京法官并没有自由心证,采取的是老太儿子提供的手机照片口供而已,这是涉及取证是否合法,但完全不是你说的自由心证,不知道不要编
引用 @huangyao36 发表的:看视频了吗?上来就是这种论调?
引用 @吖吖De咻淽咐 发表的:逆行也是人家在非机动车道上啊,和你一个机动车有半毛钱关系吗? 你隔壁班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他能拉低了你们班的平均分了? 我在跑道上倒着跑步,和你自行车道上的骑车者,有半毛钱关系吗?
哪都有这种无赖
你驾照充话费送的?
这非机动车道就不是汽车走的地方
路人都不理解了是不是该给个说法
正是因为在非机动车道相撞,机动车才会因为路权被主责,什么案例没看清楚?你先把字写正确吧
这纯属以讹传讹,你在那边待过没,你试试看有没有责任,除非是鬼探头完全无法回避的,没有责任才是稀奇
没看清楚前先不要把车头伸出去,如果先停了一下再出去,那可能是次责,或者是路口停车的责任,你一把开出去了然后说没法观察,说不过去吧
你如果申请鉴定,按程序应该是两边扣车,然后一个穿越一个逆行非机动车道,平责大概率,没啥大区别,扣车费另算
@小高你真行
他说不会的。。。 电动车全责!
非机动车道逆行算啥
你视频看了没有,像那种情况换做是你能躲得掉吗!我弱我有理 再看到轿车借道非机动车道走就直接给它怼过去反正都是它主责?
正式新闻报道,从内容来看比你瞎比比的可靠多了
美国各州之间有关车祸责任与赔偿认定的交通法规差别较大,一半以上的州实行“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的原则。行人违反交规被撞,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还是由行人自己承担。
据美国洛杉矶著名华裔律师邓洪介绍,单就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说,美国50个州的交通法规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责任过半认定制,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认定应承担50%以上的责任,那么就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实行这个制度的包括科罗拉多州、内华达州等占美国半数以上的州。在这些州,行人如果违规在先,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必须责任自负,得不到任何保护。
第二类,责任比例分摊制,即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事故涉及者的具体责任比例,并按照相应比例分摊赔偿。事故的责任比例由警方和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专家认定。实行这类制度的包括加利福尼亚州、路易斯安那州、阿拉斯加州等13个州。但在这些州,不管行人是否违反交通规则,行人的路权总是高于机动车的路权。
第三类,简单多数制,即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最多的一方负全责。实行这一制度的有阿拉巴马州等6个州。这类制度强调机动车和行人各守其责,谁违法在先,谁就得担负全部责任。在这几个州,行人违规在先,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这种制度比第一类更为苛刻。
南京法官根据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已经对判责依据解释的很清楚了,不是一定要当场背出某某法第几条原文才算“搬出法律”。这里的问题在于记者和群众听了南京法官那么明确的解释后依然胡搅蛮缠,他们关心的不是南京法官有没有依法处理,他们只是发现南京法官说的和自己理解的不一样然后死活不肯接受而已。
这种事情,社会上多了去了吧? 要真是不会的,那为啥这种现象要单独拿出来另说呢?
不应该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常规现象了吗?
如果你活到20多30多岁,没吃过猪肉,也总见过猪跑吧? 或多或少类似事故总有所耳闻吧?
他还眼瞎
那道路法规还是在的,平时没事遇到这样的了,可不能把法律规定当空文
我想说的意思是这是一个改变事故认定的方法,总比跟交警大吵大闹撒泼好使,当然申请鉴定程序相对麻烦
对啊,我说的就是这意思啊,案例里就是这个事实啊,所以交警没啥问题啊,如果换一种场景,这个事故发生在在机动车到,那责任肯定就不一样了啊,你一开始回帖上来说我扯淡,回的我那一通是啥意思?
假如没有电瓶车逆行这一先决条件,也不会有这事故。 这种情况判机动车主责,换谁都不爽
轿车这边争是争不过了,唯一的出路是申请非机鉴定,鉴定出电动车这方是超标车,还能反杀
在都是机动车的前提下,逆行全责。
超标也杀不了,无法证明是飞机驾驶员自信改装的。要杀也是杀生产厂家,和消费者没啥关系。
举个典型的例子,老头乐三蹦子,你看有人管吗? 老头乐这种真的符合生产要求和条件?
对,会看清楚再出去,但正常都会向车来方向看,而且视频里的车速度很慢了。这种情况,我开车出来,基本只会注意看来车方向,特别是有几辆车过来而且距离不远时,几乎不会在意逆行方向。事实就是事实,开车就是第一时间注意来车方向,没什么好争辩。
都是人,不知道是否你们开过车,如果是正常人,开过车,都会第一时间看来车方向,而不是逆行方向。肯定瞭望,第一时间看来车方向!
你又开始拿鼓楼法院法官的判决说事了,真不知道你叫什么死真呢,都跟你说了南京法官事件跟这个交警定则事件有很大区别,不能混为一谈。你说的记者和民众质疑南京法官那是判决事件发酵以后,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本来就是记者民间运用了修辞手法创造出来的,庭审笔录原话,并不是这样。但是这个案子在法律圈里同样饱受质疑的原因是法官没有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而是直接通过自由心证来推定彭宇撞了老太太,这就是适用法律出现错误了!南京中院在舆论压力下调取了本案的案卷,并在审判会议中批评了鼓楼法院,足见这个判决是有实体错误的,判决适用的法律大前提都不对。属于滥用裁量权, 所以被人民,被舆论所质疑,它跟这次交警的认定责任完全不同概念,这个案例交警如果认定非机动车无责,那有可能是滥用裁量权,但是人家交警认定了非机动车有责任,大前提是对的,只是再定主次责任时用了自由裁量,这有什么错呢?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件事
那说明法盲啊,借道通行疏于观察要不是对方逆袭就是全责了,这案例责任划分很清楚的事情,本来这种路口开出去就要小心,右边停了一排车本来就影响视线
主要原因又不是逆行,借道通行时疏于观察才是主因,要是那位置是个行人你意思那还是行人主责了?你后面举的和这个案例完全都不是一码事情凭啥相提并论?
在机动车道撞了那些逆行非机动车道的话是判非机动车全责的。。别的地方我不知道,宁波是这么判的。。交警天天处理事故也很辛苦,基本都是能直接判了最好,车主不认的情况下去附近中队或者理赔中心重新判定事故责任。但是现在有一个挺严重的问题就是很多交警并不太懂。。
不明白你在杠什么东西?不管非机动车道方向是哪,非机动车道的路权也不会是机动车的啊?科目一没考过吗?
老哥这点我认同,他们总想着自己胡搅蛮缠可以有凌驾于法律的特权。
如果是我一定能..主要我在国外开过车,一般这种视觉盲点会停下来看一眼前后左右.. 国内的人很难躲了,认倒霉吧
原来如此,以后我骑车过路口的时候可以随便骑了,毕竟是非机动车道,撞坏了轿车还是别人赔我钱
如果没看过瘾建议搜点视频,好多外卖车故意或者无意碰瓷汽车,都会判汽车主责。
女司机吓死人,果然不讲理啊,礼让是礼让,跟逆行送死的混为一谈真恶心。这明显逆行电动车主责,汽车担一个非常扯淡的次责。看视频汽车已经很慢了,你还想怎么慢。我甚至怀疑电动车司机在看手机,妈的没一点减速的意思。
另外汽车司机先动手可以行政拘留了,这个也没什么好说的。
还不够慢吗,你看看视频,汽车很慢的出去,看到电动车刹停了,电动车逆行直直的开,估计还看手机了呢
在省会里石家庄差点意思啊
别神话交警,按法律走。
要是我就扣车鉴定呗。做两周地铁也没啥,现在电动车十有八九不符合要求
本来就是两回事。事故我觉得可以鉴定一下,打人就得拘留。
主要和次要不是你我说的算的,法律说的算的。
那也不能动手
南京法官并没有自由心证,采取的是老太儿子提供的手机照片口供而已,这是涉及取证是否合法,但完全不是你说的自由心证,不知道不要编
借道的最大前提条件-在不影响他人他车正常行驶路权的情况下,快速的通过。
你这刹停在人家道上,不就是被抓个板上钉钉么?
正式新闻报道,从内容来看比你瞎比比的可靠多了
法律定的违反公序良俗,不符合老百姓常识
美国各州之间有关车祸责任与赔偿认定的交通法规差别较大,一半以上的州实行“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的原则。行人违反交规被撞,多数情况下主要责任还是由行人自己承担。
据美国洛杉矶著名华裔律师邓洪介绍,单就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说,美国50个州的交通法规大体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责任过半认定制,即涉及事故的一方一旦被认定应承担50%以上的责任,那么就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实行这个制度的包括科罗拉多州、内华达州等占美国半数以上的州。在这些州,行人如果违规在先,那么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必须责任自负,得不到任何保护。
第三类,简单多数制,即事故中承担责任比例最多的一方负全责。实行这一制度的有阿拉巴马州等6个州。这类制度强调机动车和行人各守其责,谁违法在先,谁就得担负全部责任。在这几个州,行人违规在先,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这种制度比第一类更为苛刻。
哥们,我开十年车了,而且也算是个行人对吧。这个事故从汽车的角度,真挺难的。车出去有死角,只能看正常行驶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出去时车开的挺慢的,后来看到电动车冲过来几乎都刹停了(反而他要是快冲出去我觉得有机会不撞上)。你再看看电动车,逆行,反应很慢没有刹车举动(我都怀疑他走神或者看手机了)。这里也不是乱开这是个出口,就算是借道也是只能看正常行驶的车。
当然怎么判看交警,要是我应该是不服气会去申诉和鉴定的,这电动也十有八九能鉴定成机动车。
至于打人没什么说的,必须拘留!
那你说什么你自己的意见呢,让法律说呗
逆行也算是正常行驶么?
这种怎么判我也说不好。你也说了,借道肯定是不能影响正常行驶的,关键这电动明显就逆行不属于正常行驶的。所以我倾向于平等责任,毕竟这车除了借道权利小其实车速还挺慢的。
另外我是觉得法律应该符合情理,如果不是这么规定的应该修正一下。保护弱者什么的另说,不去讨论。
要我说就是没把机动车非机动车归类好
驾驶需要资质吗?
不需要,谁都能骑
正不正常,也是按照人家的路权通行来说啊。 说难听点,人家在自己的道上不正常,和你没半毛钱关系啊。
举个例子,有人在跑道上倒着跑步,他影响的只是其他的跑友,而和你旁边骑自行车的没半点关系啊。
你要是骑自行车上跑道撞了人,那就是你的错啊。 因为那不是你该去的地方。
逆行也是人家在非机动车道上啊,和你一个机动车有半毛钱关系吗?
你隔壁班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他能拉低了你们班的平均分了?
我在跑道上倒着跑步,和你自行车道上的骑车者,有半毛钱关系吗?
判定没问题 你科一再好好看看吧
逆行的罪责远大于借道吧,所有的车出加油站这种路口必须要借道,但是电瓶车不是必须逆行的
首先,两方速度差不多,都不快。我开车三年,这种有死角的,我都在路口先停一下再走。
你才是抬杠呢吧,观察?怎么观察?把车停下人下来去看看再回来开走?你这辈子见过这么观察的吗?
孩子,语文回家再好好学一学,搞清楚有争议是什么意思再来回帖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不是什么路权,兄弟,若非机动车道事故责任都是机动车,那机动车道的事故责任呢?有多少还是让机动车承担了同等责任甚至是主责啊?我说的必须和非必须是道路现实状况,很明显机动车不借道没办法行驶,但是非机动车不逆行不影响他通行吧?哪一方的过错更大能看出来了吗?视频中机动车这一帮人的态度和行为我也看不上,但不影响我们讨论这件事情,因为这种事情你只要开车就有可能遇到,但是 你骑电动车不逆行就不会遇到,这个没问题吧。
一点没有...
不会好好说话就别说
你以为车区什么水平!
吃瓜群众表示,你解释最清楚,我瞬间就全明白了
如果在机动车道出事,那就去电动车付全责了吧。地点不一样,结果也不一样
说到礼让这个事,在小地方,很多车都做不到
你开车就知道,注意安全。怎么注意,观察没人开出来,突然一个电动车杀出来,能怎么办?本来这法律都有问题
汽车可以随便走非机动车道,电动车不能走机动车道,然后汽车走非机动车道还想怎么来怎么来
有些涉及案件实质的东西我不方便说,我只想告诉你,什么照片啥的我不知道你听谁道听途说的,我告诉你原告当时提供的证据只有,派出所电子询问笔录还有和一些彭宇在派出所写的材料,和两个证人,但是这些证据都不能证明彭宇撞人,关于这个案子除了法院的送达材料查不到之外,其它的材料在咱们各地法院系统几乎都能查到,当然,如果你不是圈里人也好办,你上裁判文书网,2007)鼓民一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你看看内容就知道了,别用听别人跟你瞎说
你看视频了嘛2b?
闯红灯也是在横道线上,所以机动车撞了穿红灯的穿越横道线的行人也应该是主责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