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拳皇鲁智深 发表的: 你他妈这么久不去拿,也不跟别人说要给别人保管费,没钱就赶紧去拿,有钱就不要再纠结这个包了
引用 @他的膀胱 发表的:保管了四个月都没有来取回,当垃圾扔了我觉得合适。
引用 @王朝来临 发表的:没仔细看吗?有购买记录和视频监控。
引用 @李青克制强敌o 发表的: 二手也能买你几个手机了…不懂就别出来丢人了嗷
引用 @陪Y度过漫长岁月 发表的:真的杠,都四个月不来取,自行处理了有问题吗?4个月,不是4天
引用 @新八次元世界 发表的:凭什么饭店100%的错 撑死一半一半。我都给你保管4个月了 你都不来拿 我当然可以视为你不要了。如果那女的10年不来拿 我还得保管10年?
引用 @活塞罗德曼 发表的:加微信 快递不就行了
引用 @潜水萝卜 发表的:信真扔了的才搞笑 无非是觉得不来拿了就送人或者自用了呗 顾客拖太久,店家也不是傻子
引用 @丶隔壁老陈 发表的:那你家或你有亲戚朋友开店嘛?我去丢一台我用剩下的电脑主机…你别扔,扔了呢就要赔我…至于我放多久,你别管
引用 @FlyingWHUer 发表的:舍不得出快递费
引用 @hongfa加油 发表的:文中说了,店家自愿保管的。协商赔五千就好了吧
引用 @mzrlq1 发表的:我个人觉得啊,首先这个包是失主自己落下的,而且长期没来取,主要责任应该有失主承担。 然后店家答应保管但自行清理掉,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赔偿金额,按照视频里律师所说的,综合货物价值和责任比例来分摊。 货物价值可根据发票,然后折旧,在按照比例计算;同时,应当考虑店家前两个月的保管费用抵扣部分赔偿(毕竟6月份沟通的时候包还在)。
引用 @drz3 发表的:是啊,四个月啊。。。。特么120天!!!读书的话,一整个学期都过去了!!!
引用 @Artemo 发表的: 有,因为形成保管协议的时候没有规定时间,不能自行处理,所以富有一定责任
引用 @耳夭召 发表的:二手的就是垃圾,尤其是捡的那种,没人要直接扔了,照你这么说别人穿过的臭袜子也有人捡起来穿呗
引用 @英郡看守所9527 发表的:遗失物在经公布之日起,六个月没人认领,归国家所有
引用 @液体NAFFLY 发表的: 穷人的眼界很真实
引用 @韩吉巴 发表的: 发个100元红包麻烦人家发个快递不行吗
引用 @暗夜一样 发表的:讹啥钱,一般店家没这么 傻 逼 ,你打电话来,就把你电话记录下来,实在不来取,电话打回去,要地址,顺丰到付寄回去
引用 @汉育英辅大人 发表的:身体原因延误?知不知道有电话这个东西?非得等好了再去?人家是饭店,不是仓库!
引用 @冰心如水 发表的:应当交给警察啊。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你是看不明白我说的?不想保管可以打电话问问还要不要,不要了就可以扔,实在嫌烦放派出所去,你这私自扔了不找你赔找谁?
引用 @弹跳是硬伤 发表的:购买记录只能证明你买过,视频监控还能看出真假。如果这事商家赔的多了。就有人会去买个正的,有发票。再买一样的A货去碰瓷咯
引用 @三旬老汉小詹 发表的:4个月不拿扔了我觉得也没什么,福利彩票大奖还有期限呢😲
引用 @hongfa加油 发表的:真有钱,这个包没了就没了,一个包而已,而不会这样去追讨。当然,酒店100%的错,你既然保管了,那就应该做好保管,要清理,也要和当事人说。
引用 @胖大海w 发表的:四个月没来拿,店家看那女的都不在乎,可能店家都觉的这是个假的包客人不要了,丢了也正常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这也灭?这么多情绪化的?
引用 @狗哥是我弟弟 发表的: 这是情绪化?人家是不是说了不留顾客信息的?你说打电话就打电话吗,怎么打?以为自己占了个制高点不看视频在这扯淡活该被灭。
引用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 发表的: 酒店100%的错????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客户没给你打电话?你不留信息就算了,私自给别人扔了还有理了?有理你别赔啊,咋还赔了?你不愿意存可以交到派出所,随便处理算啥?听到律师怎么说的了吗?没看视频的是你吧?
引用 @耳夭召 发表的:别人用过的不隔应?我倒是相信扔了,这种东西谁回用二手的,而且还不确定是不是真货
引用 @BeatHou 发表的: ……其实奢侈品二手买卖太常见了
引用 @耳夭召 发表的:我觉得吧,这种东西,知根知底比较好吧,毕竟属于穿戴生活用品,你要说手机汽车电子产品这些还凑活,别人穿过的衣服鞋子用过的包包什么的,你们心里不隔应?尤其是这种捡的来路不明的,你也不知道上一任是个什么人,大部分人接受不了吧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牛逼,你要是想自己处理应该在醒目位置贴出公告,多久不取就自行处理,或者在客户打来电话时就告知,你做到了?还你姐学法律的,半吊子吧?我不信一个从业了的律师信个法学生的?还客户超期了,你们约定最后期限了?还危机公关,真搞笑,啥大企业啊?有错才危机公关,没错你公关?你会怕人家告你?贵重物品你不想保管了交派出所有问题?少见多怪?
引用 @狗哥是我弟弟 发表的: 我去酒店扔一袋旧书让他给我保管着,一年不去拿,他不能扔?人家还开不开酒店了?全世界酒店都要清存物柜的,什么时候清理东西变成随便处理了?律师说的话就是真理了呗?我姐就是学法律的,告诉你就这案子你要是去打官司酒店都不用赔钱,口头协议是协议没错但是谁能证明?酒店如果说了会扔那这女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人家酒店里的人是按规矩办事,是这女的没按约定去拿,懂吗?赔钱就是心虚啊?酒店要是不赔钱肯定又有人骂,赔一点本来就是很不错的公关处理到你这变心虚了?顺便我还真没听说过东西落在饭店饭店交给派出所的,宁不是地球人?
引用 @BeatHou 发表的: 建议你还是多了解了解你不了解的东西以后再发言吧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嗯,你不杠,店家都赔偿了还在这杠,你姐半吊子真是不假……
引用 @狗哥是我弟弟 发表的: 自己去学学法也不是很难,口头协议跟书面协议都有效力,但是口头协议往往没有实际的证据,如果上了官司这女的占不到一点便宜。夏虫不可以语冰,别回了杠精
就是啊 动动手指发个红包麻烦人家发一下快递不行吗
发个100元红包麻烦人家发个快递不行吗
这更容易碰瓷了,在网上买一个,然后去实体店去退,也有购买记录啥得,或者不去退,直接就是再买个高仿得,故意落在店里,这样过俩月打电话问一次,如果还在前台就不去取,啥时候丢了啥时候去要钱,这根本无解,最好得方式还是顺丰快递到付,三天就解决了
二手的就是垃圾,尤其是捡的那种,没人要直接扔了,照你这么说别人穿过的臭袜子也有人捡起来穿呗
你懂法,可以吗?
饭店问题出在扔掉这个说辞。既然前期联系过了,要不就出于免责,当场拒绝代为保管。如果答应保管了,即使后面不想保管了,那就主动联系对方取走或者干脆给警察好了。扔掉这个说法很诡异,也许店家是当了或者卖了,反正说扔掉了,也无从查起,如果失主起诉的话,店家肯定要承担责任的。五五开肯定有的
事先酒店可是答应代为保管了,要么别答应,就算后面不同意了,是否先该告知呢
如果有购买LV真包的记录但丢的是山寨A货呢?
说不定店家按5折赔5000顾客还能赚4500
是啊,顺丰到付不简单吗。。。
是不是真的还不好说的,我要是店家我就认为这是假的,要不然她怎么不来拿
一般酒店这点还是会帮忙的
自己能拖到4个月,也别怪人家当垃圾了
所以只能人到场面交,但是现在人出门背几个包?包里不放东西的?这包里真的什么都没有?所以拖了4个月也不担心?
我怀着最大的恶意揣测这东西真可能是假的拿来碰瓷的,因为这事怎么听都很不合逻辑
要真这样,店家都特么成免费保管处了。大家以后都可以这样去保管
遗失物在经公布之日起,六个月没人认领,归国家所有
就像闯红灯的,害了自己,还害了别人,跑过去一趟车费还不止呢
首先真伪存疑,消费记录是否为真,是否能证明记录和实物是否一致。其次,二手折价多少,责任比例多少。我觉得如果店家较真,赔偿不那么容易拿到。退一万步讲,三个月监控记录可能都没有了,
这两者没有任何关联!没有任何一个人能通过监控给你出个正品证书!
说不定碰瓷呢,弄个假包,一直保持联系,隔一个月问你在不在,没丢的话不来拿也不让你寄,啥时候弄丢了就让你赔
我是商家的话就问你一句“你凭什么认定你丢我店里的包就是你在正品专柜买的包?”这里面店家之所以赔钱就是怕耽误生意罢了!别说当时的监控都可能没了,就算有,哪个鉴定机构敢凭一段模糊的监控视频判定它是真包?谁敢?
每天5个作业的话,每五天一轮测试的话
都已经写掉600份作业
考了72张卷子了
超过四天没来取我认为都可以扔掉了
那麻烦顾客拿出你掉在这里的包的价值证据吧,。。。
谁知道是不是高仿货。。。
别你拿个发票来就说值一万多。。。也有可能你那天拎的不是这么贵的包啊。。。
你顾客怎么能证明你那天掉这里的包是价值一万多的。。。店家可以说你掉的包就100块的包。。。
当然有,闲鱼上一大把
这个饭店已经知道相对人了,不适用遗失物公告招领的规则了。未经登记的动产物权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三年普通短期诉讼时效期间。
购买记录只能证明你买过,视频监控还能看出真假。如果这事商家赔的多了。就有人会去买个正的,有发票。再买一样的A货去碰瓷咯
让人保管还要给保管费呢 帮你免费保存一个月够了吧 那剩下的三个月是不是要给保管费了?
二手的就是垃圾?不知道多少人抢着买二手学区房嘞
前台后面有个小屋,里面放的都是客人落下的,什么衣服帽子内裤情趣内衣丝袜高跟鞋旅行箱乱七八糟的都有
穷人的眼界很真实
不行 肯定 要保管一辈子啊 要不就是饭店的问题。🐶
是啊
这些东西二手买的也多
这律师也是哈批,哪有合同一说
所以这事我觉得顾客也有责任,你不来取我不能一直给你保管啊,你也没给保管费,再说口头协议虽然也有效但要有限度,比如经常看一些整人视频,把行李托陌生人看管一下,然后很久都不回来拿,那陌生人是不是要保管到你回来为止不然丢了还要赔,这女的能几个月后再去说明自己都不上心,自己没空不能托家人吗,我觉得店家这种情况最多5成责任
这店家没想到有这种人啊,自己打电话来说尽快来取,能过四个月,感觉店家被套路了,真的应该确定取包时间,不然就顺丰到付
4个月后来取包,你说这个是假包,不是你当时用的真包,我是不是还得赔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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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就是巨婴,你丢了东西,你就应该第一时间去取回。
饭店自己没事找事,这种除非是非常熟的老客(老客就派员工给送过去),不然就不应该替人保管,做生意得学会保护自己。就好像公务员一样,不是你的事,你就不要去揽过来做。敢担当,有作为是让你在你的职务范围内去做。
如果卖掉呢。
真的,四个月不去拿,这就离谱,都9102年了
合理,请专人保管,工资费用计入~
我觉的很可能是碰瓷的,开始到最后都没提过包里有什么东西,就一个包这么巧,1.4万的空包
这也灭?这么多情绪化的?
所以商家最理智的做法就是保存好或者交给派出所,而不是自己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直接扔掉是不妥当的
这还是高亮?都什么年代了,一个电话的事,也可以顺丰到付,又不是没有****电话联系不到,已经答应保管了,最后却还选择这种最不负责任的方法,说不定就是给人拿了
你这太杠了,不想保管或者保管期限到 联系顾客,说明 录音,直接顺丰到付寄回,或者垃圾回收扔掉就行,既然是保管,处理前通知到所有人是必须的
每次看彩票没人领。我都纳闷
酒店100%的错????
实际说不定就是假的
这是情绪化?人家是不是说了不留顾客信息的?你说打电话就打电话吗,怎么打?以为自己占了个制高点不看视频在这扯淡活该被灭。
客户没给你打电话?你不留信息就算了,私自给别人扔了还有理了?有理你别赔啊,咋还赔了?你不愿意存可以交到派出所,随便处理算啥?听到律师怎么说的了吗?没看视频的是你吧?
这种都是双方协商的。
我去酒店扔一袋旧书让他给我保管着,一年不去拿,他不能扔?人家还开不开酒店了?全世界酒店都要清存物柜的,什么时候清理东西变成随便处理了?律师说的话就是真理了呗?我姐就是学法律的,告诉你就这案子你要是去打官司酒店都不用赔钱,口头协议是协议没错但是谁能证明?酒店如果说了会扔那这女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人家酒店里的人是按规矩办事,是这女的没按约定去拿,懂吗?赔钱就是心虚啊?酒店要是不赔钱肯定又有人骂,赔一点本来就是很不错的公关处理到你这变心虚了?顺便我还真没听说过东西落在饭店饭店交给派出所的,宁不是地球人?
牛逼,你要是想自己处理应该在醒目位置贴出公告,多久不取就自行处理,或者在客户打来电话时就告知,你做到了?还你姐学法律的,半吊子吧?我不信一个从业了的律师信个法学生的?还客户超期了,你们约定最后期限了?还危机公关,真搞笑,啥大企业啊?有错才危机公关,没错你公关?你会怕人家告你?贵重物品你不想保管了交派出所有问题?少见多怪?
……其实奢侈品二手买卖太常见了
我觉得吧,这种东西,知根知底比较好吧,毕竟属于穿戴生活用品,你要说手机汽车电子产品这些还凑活,别人穿过的衣服鞋子用过的包包什么的,你们心里不隔应?尤其是这种捡的来路不明的,你也不知道上一任是个什么人,大部分人接受不了吧
建议你还是多了解了解你不了解的东西以后再发言吧
你真是个铁杠精……希望你自己做事情的时候都能做到这种莫名其妙的事,你见过饭店墙上贴保管期限的?还贴醒目公告,真的杠都杠的没一点道理,我姐学法律的,早毕业了,现在就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宁是不是又要瞧不起小律师了要听大律师的话了?还少见多怪呢,你就是视频里这女的吧?处理事情的方式一样无理取闹。
嗯,你不杠,店家都赔偿了还在这杠,你姐半吊子真是不假……
是的,价值观不同没法说,有的人就是不承认自己穷,非要装个逼啥的买二首奢侈品,正常人会这样?
自己去学学法也不是很难,口头协议跟书面协议都有效力,但是口头协议往往没有实际的证据,如果上了官司这女的占不到一点便宜。夏虫不可以语冰,别回了杠精
所以,越有钱越自私
是,人家有经验的大律师没你懂,呵呵,真是可笑朽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