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包忘在饭店4个月被当垃圾丢掉,店方:这么久来没拿以为不要了 zt

虎扑用户197810
楼主 (虎扑)


荔直播:【LV包忘在饭店4个月被当垃圾丢掉店方:这么久来没拿以为不要了】今年4月,南京的许女士将价值万元的LV背包忘在一家饭店,随即电话联系对方代为保管。6月时,对方确认背包还在。因怀孕身体不适,8月中旬许女士才去取包,谁知已被当成无人认领的垃圾扔掉,店家拒绝赔偿。经协调,店方最终同意协商。荔直播的秒拍视频 原文链接>>
可以取昵称但没必要
2 楼
这有什么好说的吗?店方责任赔偿就是啊

d
doudou21th
3 楼
太有钱了

虎扑用户839633
4 楼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他的膀胱
5 楼
保管了四个月都没有来取回,当垃圾扔了我觉得合适。

丁丁读书少
6 楼
可能店老板没有真扔,不过真是以为不要了,做人情送掉了
不然后续不会赔钱
拳皇鲁智深
7 楼
你他妈这么久不去拿,也不跟别人说要给别人保管费,没钱就赶紧去拿,有钱就不要再纠结这个包了

封人号是弱
8 楼
商家又没有责任负责看护,尤其这么长时间

昵称怎么算拉风
9 楼
引用 @丁丁读书少 发表的:
可能店老板没有真扔,不过真是以为不要了,做人情送掉了
不然后续不会赔钱

或许是,要是扔的话不得提前打个电话问问么?

虎山老英雄
10 楼
引用 @蔡恩-威廉森 发表的: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问题是不可能疯掉的,肯定饭店员工拿了

潜水萝卜
11 楼
引用 @他的膀胱 发表的:
保管了四个月都没有来取回,当垃圾扔了我觉得合适。

信真扔了的才搞笑
无非是觉得不来拿了就送人或者自用了呗
顾客拖太久,店家也不是傻子
超级电视
12 楼
1、饭店是否有对顾客遗留物品看护的责任?
2、如果有,那么责任期限是多久?4天?4个月?4年?还是4个世纪?
K
Kin9Rondo
13 楼
傻,东西丢了,自己不早点去拿,再不济让人家寄个快递也可以啊

O
OMFG_SZQ
14 楼
说完全店方责任的有脑子么?
人人落个东西在酒店,酒店还开不开了?
一般酒店遗失物品3个月清一次。

当然酒店方面这个管理还是差了点,
一方面这个贵重物品,管理岗应该多留个心眼。
另一方面,贵重物品长期放在酒店也不好,烫手山芋。

y
yin露爱的味道
15 楼
引用 @可以取昵称但没必要 发表的:
这有什么好说的吗?店方责任赔偿就是啊

???

z
zhshje
16 楼
引用 @可以取昵称但没必要 发表的:
这有什么好说的吗?店方责任赔偿就是啊

4个月。。。。。

忧郁大灰狼
17 楼
引用 @可以取昵称但没必要 发表的:
这有什么好说的吗?店方责任赔偿就是啊

??

黑的黄俊郎
18 楼
怀孕不是脑残的理由

K
Kilimer
19 楼
就不能快递到付么……
B
Burymine
20 楼
引用 @丁丁读书少 发表的:
可能店老板没有真扔,不过真是以为不要了,做人情送掉了
不然后续不会赔钱

可就算真扔了,这么闹不还得赔钱吗?
赔钱就是心虚了?你不撞人家你干嘛扶人?

h
hongfa加油
21 楼
引用 @doudou21th 发表的:
太有钱了

真有钱,这个包没了就没了,一个包而已,而不会这样去追讨。
当然,酒店100%的错,你既然保管了,那就应该做好保管,要清理,也要和当事人说。

丶隔壁老陈
22 楼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
或许是,要是扔的话不得提前打个电话问问么?

那你家或你有亲戚朋友开店嘛?我去丢一台我用剩下的电脑主机…你别扔,扔了呢就要赔我…至于我放多久,你别管

新八次元世界
23 楼
引用 @hongfa加油 发表的:
真有钱,这个包没了就没了,一个包而已,而不会这样去追讨。
当然,酒店100%的错,你既然保管了,那就应该做好保管,要清理,也要和当事人说。

凭什么饭店100%的错 撑死一半一半。我都给你保管4个月了 你都不来拿 我当然可以视为你不要了。如果那女的10年不来拿 我还得保管10年?
雨神欧阳盆栽
24 楼
还能这样?给碰瓷开辟新道路?

h
hongfa加油
25 楼
引用 @蔡恩-威廉森 发表的: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文中说了,店家自愿保管的。
协商赔五千就好了吧

M
Monster灬琪
26 楼
引用 @可以取昵称但没必要 发表的:
这有什么好说的吗?店方责任赔偿就是啊

商家有义务给你保管4个月吗???
锡安威廉拇森
27 楼
就不能顺丰到付吗

昵称怎么算拉风
28 楼
引用 @丶隔壁老陈 发表的:
那你家或你有亲戚朋友开店嘛?我去丢一台我用剩下的电脑主机…你别扔,扔了呢就要赔我…至于我放多久,你别管

??你是看不明白我说的?不想保管可以打电话问问还要不要,不要了就可以扔,实在嫌烦放派出所去,你这私自扔了不找你赔找谁?

d
drz3
29 楼
引用 @蔡恩-威廉森 发表的: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是啊,四个月啊。。。。特么120天!!!读书的话,一整个学期都过去了!!!
胖大海w
30 楼
引用 @丁丁读书少 发表的:
可能店老板没有真扔,不过真是以为不要了,做人情送掉了
不然后续不会赔钱

四个月没来拿,店家看那女的都不在乎,可能店家都觉的这是个假的包客人不要了,丢了也正常

三旬老汉小詹
31 楼
4个月不拿扔了我觉得也没什么,福利彩票大奖还有期限呢😲

A
Artemo
32 楼
引用 @Monster灬琪 发表的:
商家有义务给你保管4个月吗???

有,因为形成保管协议的时候没有规定时间,不能自行处理,所以富有一定责任

你猜不到我
33 楼
顺丰到付啊太笨了吧

m
mzrlq1
34 楼
我个人觉得啊,首先这个包是失主自己落下的,而且长期没来取,主要责任应该有失主承担。
然后店家答应保管但自行清理掉,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赔偿金额,按照视频里律师所说的,综合货物价值和责任比例来分摊。
货物价值可根据发票,然后折旧,在按照比例计算;同时,应当考虑店家前两个月的保管费用抵扣部分赔偿(毕竟6月份沟通的时候包还在)。
纪学仕
35 楼
引用 @hongfa加油 发表的:
真有钱,这个包没了就没了,一个包而已,而不会这样去追讨。
当然,酒店100%的错,你既然保管了,那就应该做好保管,要清理,也要和当事人说。

包扔店里4个月,我感觉这个打官司法院都不会受理,酒店没错
黛茜娅
36 楼
这就要看当时这人跟饭店约定代为保管的时候是怎么约定的了,有没有说明保管时间。如果客人说了可能要很久以后去拿,而饭店没有提出异议则还是客人占理。
三旬老汉小詹
37 楼
引用 @锡安威廉拇森 发表的:
就不能顺丰到付吗

你东西放饭店不自己来拿,人家为什么要帮你邮过来?到付我不认识你我也不想麻烦,4个月只要不是坐牢了,没法联系别人,这么贵的包随便找个人帮忙也得去拿过来~

可以取昵称但没必要
38 楼
引用 @可以取昵称但没必要 发表的:
这有什么好说的吗?店方责任赔偿就是啊

打什么?呢

铁骑
39 楼
一个月不来领就交给警察叔叔?
L
LAL32
40 楼
引用 @胖大海w 发表的:
四个月没来拿,店家看那女的都不在乎,可能店家都觉的这是个假的包客人不要了,丢了也正常

不叫人家寄个顺丰...

M
Monster灬琪
41 楼
引用 @Artemo 发表的:
有,因为形成保管协议的时候没有规定时间,不能自行处理,所以富有一定责任

这是顾客自己忘了,并未和饭店形成保管协议!
三旬老汉小詹
42 楼
引用 @hongfa加油 发表的:
真有钱,这个包没了就没了,一个包而已,而不会这样去追讨。
当然,酒店100%的错,你既然保管了,那就应该做好保管,要清理,也要和当事人说。

人家肯定认为不重要,如果贵重里面有很重要的东西,她早来拿了,4个月不拿谁不把他当垃圾?

v
v特很烦恼
43 楼
引用 @hongfa加油 发表的:
真有钱,这个包没了就没了,一个包而已,而不会这样去追讨。
当然,酒店100%的错,你既然保管了,那就应该做好保管,要清理,也要和当事人说。

人帮你保管一个月就不错了,还要求四个月,还酒店的错,你怎么想的?

林允儿唯一爱的人
44 楼
引用 @Monster灬琪 发表的:
这是顾客自己忘了,并未和饭店形成保管协议!

法盲就是这样的……

S
StevenK1ng
45 楼
发个锦旗吧 拾金不昧啊这是

三旬老汉小詹
46 楼
引用 @雨神欧阳盆栽 发表的:
还能这样?给碰瓷开辟新道路?

真的是,我之后去个地方故意把旧的物品放在商家那里,过半年来拿,有问题我就让他赔钱

p
pm2dragon
47 楼
我下次买个假货放到各个饭店,4个月以后一家家去敲竹杠
活塞罗德曼
48 楼
加微信 快递不就行了

w
wtpbls4
49 楼
耽搁4个月,牛逼。。

微笑不涅
50 楼
引用 @他的膀胱 发表的:
保管了四个月都没有来取回,当垃圾扔了我觉得合适。

商家仁至义尽了

w
wtpbls4
51 楼
我觉着吧,这女的压根就不想要这个包了,不然不可能4个月不去拿,怀孕也叫理由?

我是李队
52 楼
引用 @hongfa加油 发表的:
文中说了,店家自愿保管的。
协商赔五千就好了吧

如果店家鸡贼一点的话,可以说这个包的价值存疑。
软硬内衣
53 楼
这孕妇的智商啊,这么贵重的东西4个月也不去取

汉育英辅大人
54 楼
身体原因延误?知不知道有电话这个东西?非得等好了再去?人家是饭店,不是仓库!

无聊的棒棒糖
55 楼
3个小时都给你扔了

谁看挟剑赴长桥
56 楼
快递到付不行吗,扔了太秀了。

l
ljt84128122
57 楼
出钱寄个快递有多难。。。这女的简直石乐志

虎扑用户893188
58 楼
不能寄个快递吗?同城的话叫个闪送也行啊
中国移动一动不动
59 楼
4个月。。。这客人是不是以为只过了4天

陪Y度过漫长岁月
60 楼
引用 @昵称怎么算拉风 发表的:
??你是看不明白我说的?不想保管可以打电话问问还要不要,不要了就可以扔,实在嫌烦放派出所去,你这私自扔了不找你赔找谁?

真的杠,都四个月不来取,自行处理了有问题吗?4个月,不是4天

z
zlgjx
61 楼
没有义务帮你保管啊

d
dhfeye
62 楼
引用 @陪Y度过漫长岁月 发表的:
真的杠,都四个月不来取,自行处理了有问题吗?4个月,不是4天

后面不是有律师解读么?你看了么?

三旬老汉小詹
63 楼
引用 @pm2dragon 发表的:
我下次买个假货放到各个饭店,4个月以后一家家去敲竹杠

是的啊😓真是开辟新发财之路了,先去买个真的LV做好记录啥的,然后再好几个假的去故意丢包,过完半年去收割,问就用真的发票记录来掩盖😲

1
13499973
64 楼
这个后续赔偿也很难界定啊。这包都没有了,怎么证明放在那那个包就是他花1万买的那个包呢。。
鲁小胖23
65 楼
保管费用算一下!
一天100起。。

e
elevazhou
66 楼
虽有口头约定保管,但并未约定保管期限,保管物品遗失价值取证,这顾客大爷当惯了
费拉里斯
67 楼
你自己不上心?得靠别人?

我也看球好几年了
68 楼
引用 @dhfeye 发表的:
后面不是有律师解读么?你看了么?

别说那些没用的,顾客怎么证明当时的包是正品?满大街都是高仿,陪你一个50的好了

崂山矿泉
69 楼
引用 @Kin9Rondo 发表的:
傻,东西丢了,自己不早点去拿,再不济让人家寄个快递也可以啊

对啊,让到店帮忙发个快递给自己不就行了

K
KingsGlory
70 楼
新型诈骗方式出现了,买个假包搞起
K
KingsGlory
71 楼
引用 @蔡恩-威廉森 发表的: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舍得买几万的包,舍不得花几十块钱的快递费。。
橘子味少帅
72 楼
引用 @蔡恩-威廉森 发表的: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换个律师 极有可能一分赔偿拿不到的水平。因为口头协定,且不存在看管佣金。法律上这个叫“因施惠什么什么忘了”。第三个原因是,法律上,商家就没有为顾客保管财物的义务,只有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 和不得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义务
朝仓音梦
73 楼
引用 @丁丁读书少 发表的:
可能店老板没有真扔,不过真是以为不要了,做人情送掉了
不然后续不会赔钱

赔钱是怕麻烦罢了,饭店不缺这lv的钱,但真的怕你直接在外面无理取闹,就当遇见奇葩花点钱解决
橘子味少帅
74 楼
引用 @elevazhou 发表的:
虽有口头约定保管,但并未约定保管期限,保管物品遗失价值取证,这顾客大爷当惯了

并且没有佣金,我认为连协议都算不上 ,更别说合同了。这只能叫当事人的实惠行为吧
C
CodeWorker
75 楼
引用 @蔡恩-威廉森 发表的: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奇葩的是法律上来说,400年你都得保存,一告一个准
詹V5
76 楼
特么一个快递到付这么困难吗?四个月了,是我我也扔了
菠萝猫
77 楼
引用 @mzrlq1 发表的:
我个人觉得啊,首先这个包是失主自己落下的,而且长期没来取,主要责任应该有失主承担。
然后店家答应保管但自行清理掉,理应承担部分责任。
赔偿金额,按照视频里律师所说的,综合货物价值和责任比例来分摊。
货物价值可根据发票,然后折旧,在按照比例计算;同时,应当考虑店家前两个月的保管费用抵扣部分赔偿(毕竟6月份沟通的时候包还在)。

不知道保管费有没有标准,嘿嘿,要不然保管费按一天物品的千分之五?
4个月120天,就是60%。

中古包差不多就这个价吧。抵消得了。

或者一天1%,4个月120%,还得倒找钱~~~
吹雪小筑
78 楼
这个顾客自己也有过失,损害赔偿上面称为与有过失,所以商家如果找不回这个包,进行折价赔偿的时候,可以通过“与有过失”要求减轻相应负担。

书生傲骨淡名利
79 楼
引用 @蔡恩-威廉森 发表的: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我也觉得。
四个月,三大战役都差不多全打完了。
四个月,两个不认识的人从相亲第一次见面到结婚怀孕的步骤可能都做完了。
四个月,店家怕是都可以换老板了。
四个月,也不再联系,也不说到底什么时候拿,别人也没有义务为你自己的失误一直买单。按着女的逻辑,她要是过那么一年两年才想起来别人还得替她保管一年两年?

我觉得这和碰瓷讹诈没有任何区别。商家没有义务长期保存。因为不是商家拿去的,是你自己丢了而且不去拿的。商家保管了几个月,已经尽可能做到他们能做的了。
强撸格力
80 楼
我给你赔个锤子,一天二天我给你看,4个月没音讯我还给你看,你给我多少看管费啊?

用户1340133585
81 楼
还我就送到派出所,就说捡到东西送给警察叔叔
虎扑用户473135
82 楼
引用 @我也看球好几年了 发表的:
别说那些没用的,顾客怎么证明当时的包是正品?满大街都是高仿,陪你一个50的好了

没仔细看吗?有购买记录和视频监控。

冰心如水
83 楼
引用 @他的膀胱 发表的:
保管了四个月都没有来取回,当垃圾扔了我觉得合适。

应当交给警察啊。
耳夭召
84 楼
引用 @潜水萝卜 发表的:
信真扔了的才搞笑
无非是觉得不来拿了就送人或者自用了呗
顾客拖太久,店家也不是傻子

别人用过的不隔应?我倒是相信扔了,这种东西谁回用二手的,而且还不确定是不是真货

寂寞最近啊给力
85 楼
引用 @OMFG_SZQ 发表的:
说完全店方责任的有脑子么?
人人落个东西在酒店,酒店还开不开了?
一般酒店遗失物品3个月清一次。

当然酒店方面这个管理还是差了点,
一方面这个贵重物品,管理岗应该多留个心眼。
另一方面,贵重物品长期放在酒店也不好,烫手山芋。

酒店没做好的就一个事,报警,丢给警察,这样就毫无责任了
我最帅丫
86 楼
事证实明,字的序顺不会影响人的阅读

我爱吃豆包
87 楼
引用 @耳夭召 发表的:
别人用过的不隔应?我倒是相信扔了,这种东西谁回用二手的,而且还不确定是不是真货

你去二手平台上看看价格呗

r
reenning
88 楼
引用 @蔡恩-威廉森 发表的:
这位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你怀孕没时间拿可以请家里人过来拿啊

饭店是不是有这个义务一直帮你保存下去,4个月了不是4天,真这么重要就不要忘了,忘了就早点去拿回来,如果实在是抽不开身你至少也得告诉人家最迟什么时候过来取

快批发几个仿lv包各个卖场店家洒一下,过几个月去讹钱
你吼辣么大声做甚
89 楼
别说你的lv包,就是你孩子丢人家饭店4个月也会以为不要了

虎扑用户412388
90 楼
引用 @丁丁读书少 发表的:
可能店老板没有真扔,不过真是以为不要了,做人情送掉了
不然后续不会赔钱

这种智障逻辑还有人亮
暗夜一样
91 楼
引用 @reenning 发表的:
快批发几个仿lv包各个卖场店家洒一下,过几个月去讹钱

讹啥钱,一般店家没这么 傻 逼 ,你打电话来,就把你电话记录下来,实在不来取,电话打回去,要地址,顺丰到付寄回去
z
zeusdult
92 楼
是否存在一种可能,如果我故意留个假包在酒店,一直说要去拿,但是就不去拿,拖到酒店处理后再去要求赔偿?
煤川内裤
93 楼
放人家店里四个月不拿说明不重要,包里肯定也没有重要的东西,现在就是讹钱,好在没有说包里放了几十万现金,不然酒店可能真的不赔要打官司了,我觉得可能之前真的买过LV,但是在酒店是用和假的碰瓷,不然的话这事情太不合理了。
我去了家乡
94 楼
引用 @耳夭召 发表的:
别人用过的不隔应?我倒是相信扔了,这种东西谁回用二手的,而且还不确定是不是真货

宁应该就是三倍街薪的老哥

我很疲倦
95 楼
引用 @拳皇鲁智深 发表的:
你他妈这么久不去拿,也不跟别人说要给别人保管费,没钱就赶紧去拿,有钱就不要再纠结这个包了

暴躁老哥
硬邦帮
96 楼
仍掉可能么?

s
sai10086
97 楼
脑子正常的直接让店家寄快递,到付就行,用得着拖四个月?

F
FlyingWHUer
98 楼
引用 @Kin9Rondo 发表的:
傻,东西丢了,自己不早点去拿,再不济让人家寄个快递也可以啊

舍不得出快递费
李青克制强敌o
99 楼
引用 @耳夭召 发表的:
别人用过的不隔应?我倒是相信扔了,这种东西谁回用二手的,而且还不确定是不是真货

二手也能买你几个手机了…不懂就别出来丢人了嗷

L
LOVE-火箭
100 楼
管你是啥包,你放一个10来块钱的包在饭店被扔了会上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