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锅盖来说说我对小希望事件的看法

s
superball
楼主 (北美华人网)
 
实在是忍不住了。想说出来我的看法。
先来说说孩子的父亲。 我和大家一样, 很同情他和整个家庭。 但不可理解的是有人认为他是无私的为孩子考虑的。这一点我不能赞同。
 
首先, 在这儿谁都不是孩子的医生。没有医生保证孩子能治好,但同样没有医生说过一点希望没有,也没有医生说过孩子将来一定不能过正常或接近正常的生活。不尝试采取任何治疗措施 (抢救时是为了维持生命体征, 不算对孩子病的治疗), 就要放弃, 这不算为孩子负责任吧。举个例子来说吧。有些癌症病人被诊断后,生存希望不比这孩子大,很多人还是会采取化疗等措施, 和癌症斗争,不会轻易放弃, 因为毕竟有一丝希望。当然有些晚期病人放弃, 因为现代医学没有解决方法。但这孩子并没到绝症的地步,还有多种的治疗方案以及以前的病例参考。为什么就一定要放弃呢。
 
不要只说“要尊重孩子家人的意见”。孩子的家人并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生的希望的权利, 由其是在未进行治疗的情况下
 
有些说孩子的父亲是不愿意造成孩子的痛苦,大家想一想, 让孩子被粪便和排泄物活活憋死, 同时带来对器官的毒害和剧大的疼痛,同时靠消耗自己的身体来维持生命体征,难道孩子就能安详的死去了吗?治疗是有痛苦,但会有适当的减痛措施比如painkiller, 麻醉剂等。
 
说道孩子以后的生活,没有一个医生说过孩子没希望过正常生活吧。为什么要放弃一切治疗。
 
其次,如果照孩子父亲说的怕孩子痛苦,长痛不如短痛。他为什么有勇气让孩子承受剧大痛苦,却没勇气帮孩子了断 (安乐死)呢。是不是因为不采取治疗没法律责任, 但让孩子安乐死却又法律责任的顾虑呢?
 
再次,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让孩子消极等死。 为什么不想办法减轻孩子的痛苦呢? 比如,疏通粪便排泄,医生指导下给孩子止痛剂。实际上,和睦家给孩子疏通篓孔,在正式手术造肛前暂时通过阴道排便是没有其它选择的救命的办法,也是以前病例采取过的方法。听起来吓人一跳,但如果有其他选择救命医生会这样做吗?胎儿在发育期间就有新陈代谢,会有粪便 (胎粪)和其它排泄物。不知为什么有人认为是志愿者喂奶造成的阴道排便的后果。在孩子被抢之前就有腹胀,不管怎样都需排便,否则有生命危险。未经医生同意喂奶是无知,但疏通篓孔采用阴道恐怕是必须, 不管喂不喂奶。有些人在另一个楼里拿这件事调侃,说什么“堵上你的肛门,让你用阴道排便“,“戳你个大窟窿“等。难道不觉得很无聊和不地道吗?
 
再来说说志愿者们和OSCCF. 抢孩子显然是疯狂的行动和违法的。志愿者显然是知道这一点的,因为他抢了孩子以后去自首了。明知违法和随之而来的可能的法律责任却要去做,为了什么?难道仅仅为了出风头吗? 为什么有人对志愿者好的善良的初衷视而不见,万全一棍子打翻,认为志愿者是邪恶呢?有谁能否认志愿者的行为客观上有好的近展----现在孩子的家长开始同意治疗,孩子有了一线希望。如果我是志愿者一员,我不会赞同抢孩子。但我发现,如果不抢孩子的话,有什么其他办法呢?难道继续让孩子痛苦的等死。孩子如果不治疗的话,每时每刻可能死。志愿者可能迫于无奈吧。
 
另外, 还有人因为这件事要抵制OSCCF.不管以前和现在OSCCF 做了那么多的好事。难道这不是以偏盖全,走向另一个极端吗?
 
我向来不善言辞。这些想法也又臭又长,就当抛砖引玉吧。欢迎心平气和的讨论。不地道的调侃就算了吧。
 
让我们一起为小希望祈祷,希望他战胜疾病和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m
marchwater
2 楼
 沙发
s
superball
3 楼
push up. Maybe everybody agree with me?
c
chantal
4 楼
俺觉得,中国应该有这种法律机制,这种情况下,由法官来判断,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处置。

父母爱孩子,但是也有自己的考虑,特别是一胎化的情况下,多少会影响父母的决定。

志愿者们没有合法的对孩子的监护权和处置权。也难以保证所有志愿者都是全部100%为孩子考虑。

只有法庭才能做出公正判断。

另外,这个例子,最直接反映的就是中国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一定是很惨。所以父母宁可孩子死掉,也不愿意作为残疾人活着。

连李亚鹏这样的有钱人,也不能例外。当他看到胎儿腭裂的B超照时,最先的反应是不是要保留这个胎儿。是王菲的反问,“难道就不要了?”,才让他反省。
m
moontian
5 楼
以下是引用chantal在2/10/2010 4:27:00 PM的发言:

    
    俺觉得,中国应该有这种法律机制,这种情况下,由法官来判断,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处置。

父母爱孩子,但是也有自己的考虑,特别是一胎化的情况下,多少会影响父母的决定。

志愿者们没有合法的对孩子的监护权和处置权。也难以保证所有志愿者都是全部100%为孩子考虑。

只有法庭才能做出公正判断。

另外,这个例子,最直接反映的就是中国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一定是很惨。所以父母宁可孩子死掉,也不愿意作为残疾人活着。

连李亚鹏这样的有钱人,也不能例外。当他看到胎儿腭裂的B超照时,最先的反应是不是要保留这个胎儿。是王菲的反问,“难道就不要了?”,才让他反省。

    

真的么?sigh。。。
s
superball
6 楼
以下是引用chantal在2/10/2010 4:27:00 PM的发言:
俺觉得,中国应该有这种法律机制,这种情况下,由法官来判断,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处置。

父母爱孩子,但是也有自己的考虑,特别是一胎化的情况下,多少会影响父母的决定。

志愿者们没有合法的对孩子的监护权和处置权。也难以保证所有志愿者都是全部100%为孩子考虑。

只有法庭才能做出公正判断。

另外,这个例子,最直接反映的就是中国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一定是很惨。所以父母宁可孩子死掉,也不愿意作为残疾人活着。

连李亚鹏这样的有钱人,也不能例外。当他看到胎儿腭裂的B超照时,最先的反应是不是要保留这个胎儿。是王菲的反问,“难道就不要了?”,才让他反省。


  co sigh.
m
melonm
7 楼
 楼主, 我原来和你一致的看法, 我现在在救助孩子上还是保持我的观点, 但是我改变我对父亲的看法, 觉得从孩子父亲的角度考虑, 他也是值得同情的, 孩子的一家遇到这种事情, 特别是还被舆论吵得沸沸洋洋, 真是很不幸. 虽然他们一开始放弃治疗, 我还是坚决反对, 但是现在孩子家人已经和儿希合作, 要给孩子会诊, 我相信大部分支持家人还是反对家人的人, 现在最希望的就是看到早日会诊, 然后给孩子和她家人一个平静的生活. 一切争吵都没有意义, 让我们都冷静下来, 等待, 祝福. 我也希望不论会诊结果如何, 双方都不要借此责骂对方, 只有这样才对孩子最好.
e
elmtang
8 楼
Agree!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4:53:00 PM的发言:

    
     楼主, 我原来和你一致的看法, 我现在在救助孩子上还是保持我的观点, 但是我改变我对父亲的看法, 觉得从孩子父亲的角度考虑, 他也是值得同情的, 孩子的一家遇到这种事情, 特别是还被舆论吵得沸沸洋洋, 真是很不幸. 虽然他们一开始放弃治疗, 我还是坚决反对, 但是现在孩子家人已经和儿希合作, 要给孩子会诊, 我相信大部分支持家人还是反对家人的人, 现在最希望的就是看到早日会诊, 然后给孩子和她家人一个平静的生活. 一切争吵都没有意义, 让我们都冷静下来, 等待, 祝福. 我也希望不论会诊结果如何, 双方都不要借此责骂对方, 只有这样才对孩子最好.

    
n
ninjarabbit
9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4:53:00 PM的发言:
 楼主, 我原来和你一致的看法, 我现在在救助孩子上还是保持我的观点, 但是我改变我对父亲的看法, 觉得从孩子父亲的角度考虑, 他也是值得同情的, 孩子的一家遇到这种事情, 特别是还被舆论吵得沸沸洋洋, 真是很不幸. 虽然他们一开始放弃治疗, 我还是坚决反对, 但是现在孩子家人已经和儿希合作, 要给孩子会诊, 我相信大部分支持家人还是反对家人的人, 现在最希望的就是看到早日会诊, 然后给孩子和她家人一个平静的生活. 一切争吵都没有意义, 让我们都冷静下来, 等待, 祝福. 我也希望不论会诊结果如何, 双方都不要借此责骂对方, 只有这样才对孩子最好.

但是,现在事情并没有想当初许愿的好的方向走,现在都没有会诊,
p
pigling
10 楼
以下是引用superball在2/10/2010 4:13:00 PM的发言:

    
     
实在是忍不住了。想说出来我的看法。
先来说说孩子的父亲。 我和大家一样, 很同情他和整个家庭。 但不可理解的是有人认为他是无私的为孩子考虑的。这一点我不能赞同。
 
首先, 在这儿谁都不是孩子的医生。没有医生保证孩子能治好,但同样没有医生说过一点希望没有,也没有医生说过孩子将来一定不能过正常或接近正常的生活。不尝试采取任何治疗措施 (抢救时是为了维持生命体征, 不算对孩子病的治疗), 就要放弃, 这不算为孩子负责任吧。举个例子来说吧。有些癌症病人被诊断后,生存希望不比这孩子大,很多人还是会采取化疗等措施, 和癌症斗争,不会轻易放弃, 因为毕竟有一丝希望。当然有些晚期病人放弃, 因为现代医学没有解决方法。但这孩子并没到绝症的地步,还有多种的治疗方案以及以前的病例参考。为什么就一定要放弃呢。
 
不要只说“要尊重孩子家人的意见”。孩子的家人并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生的希望的权利, 由其是在未进行治疗的情况下
 
有些说孩子的父亲是不愿意造成孩子的痛苦,大家想一想, 让孩子被粪便和排泄物活活憋死, 同时带来对器官的毒害和剧大的疼痛,同时靠消耗自己的身体来维持生命体征,难道孩子就能安详的死去了吗?治疗是有痛苦,但会有适当的减痛措施比如painkiller, 麻醉剂等。
 
说道孩子以后的生活,没有一个医生说过孩子没希望过正常生活吧。为什么要放弃一切治疗。
 
其次,如果照孩子父亲说的怕孩子痛苦,长痛不如短痛。他为什么有勇气让孩子承受剧大痛苦,却没勇气帮孩子了断 (安乐死)呢。是不是因为不采取治疗没法律责任, 但让孩子安乐死却又法律责任的顾虑呢?
 
再次,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让孩子消极等死。 为什么不想办法减轻孩子的痛苦呢? 比如,疏通粪便排泄,医生指导下给孩子止痛剂。实际上,和睦家给孩子疏通篓孔,在正式手术造肛前暂时通过阴道排便是没有其它选择的救命的办法,也是以前病例采取过的方法。听起来吓人一跳,但如果有其他选择救命医生会这样做吗?胎儿在发育期间就有新陈代谢,会有粪便 (胎粪)和其它排泄物。不知为什么有人认为是志愿者喂奶造成的阴道排便的后果。在孩子被抢之前就有腹胀,不管怎样都需排便,否则有生命危险。未经医生同意喂奶是无知,但疏通篓孔采用阴道恐怕是必须, 不管喂不喂奶。有些人在另一个楼里拿这件事调侃,说什么“堵上你的肛门,让你用阴道排便“,“戳你个大窟窿“等。难道不觉得很无聊和不地道吗?
 
再来说说志愿者们和OSCCF. 抢孩子显然是疯狂的行动和违法的。志愿者显然是知道这一点的,因为他抢了孩子以后去自首了。明知违法和随之而来的可能的法律责任却要去做,为了什么?难道仅仅为了出风头吗? 为什么有人对志愿者好的善良的初衷视而不见,万全一棍子打翻,认为志愿者是邪恶呢?有谁能否认志愿者的行为客观上有好的近展----现在孩子的家长开始同意治疗,孩子有了一线希望。如果我是志愿者一员,我不会赞同抢孩子。但我发现,如果不抢孩子的话,有什么其他办法呢?难道继续让孩子痛苦的等死。孩子如果不治疗的话,每时每刻可能死。志愿者可能迫于无奈吧。
 
另外, 还有人因为这件事要抵制OSCCF.不管以前和现在OSCCF 做了那么多的好事。难道这不是以偏盖全,走向另一个极端吗?
 
我向来不善言辞。这些想法也又臭又长,就当抛砖引玉吧。欢迎心平气和的讨论。不地道的调侃就算了吧。
 
让我们一起为小希望祈祷,希望他战胜疾病和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agree
a
angeliali
11 楼
楼主说的我听同意的,觉得这个事情没有一方是完全无辜,也没有一方特别邪恶,我觉得双方的出发点都可以理解吧,只是大家选择的方式不一样。互相理解才是对这个孩子最好的,不过我建议送北京最权威的医院吧,那个什么和睦家,不太信得过。
m
melonm
12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56:00 PM的发言:

    
    
     但是,现在事情并没有想当初许愿的好的方向走,现在都没有会诊,
    
但是你也不能因此怪志愿者, 摇篮上的人和你一样都在焦急期盼会诊.
e
eauclaire
13 楼
美眉/帅哥你说得好,让我景仰一下!我弃楼奔你这里了。
n
ninjarabbit
14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5:02:00 PM的发言:

但是你也不能因此怪志愿者, 摇篮上的人和你一样都在焦急期盼会诊.
为什么呀,如果没有做好准备,当初干嘛那么着急的抢孩子,一天都等不得,把风投给了谁要那个女人,现在都一个礼拜了,
 
而且,如果志愿者都无能为力,我们在等谁做这件事???
 
 
e
eauclaire
15 楼
以下是引用superball在2/10/2010 4:25:00 PM的发言:

    
    push up. Maybe everybody agree with me?
    

不可能,表太自信啦,大家理念都差还多的,要慢慢讨论。
白面包
16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5:02:00 PM的发言:

    
     但是你也不能因此怪志愿者, 摇篮上的人和你一样都在焦急期盼会诊.

    
我觉得志愿者的心确实是好的(除了诅咒人家父母的那些),但是抢孩子错了就是错了,没什么好说的。现在已经是这样了,解决前面的矛盾,团结能团结的力量,给孩子,医院等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敦促现在接手这件事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给孩子及时会诊,不要人为的拖延时间,才是最重要的。
臭臭张
17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5:04:00 PM的发言:

为什么呀,如果没有做好准备,当初干嘛那么着急的抢孩子,一天都等不得,把风投给了谁要那个女人,现在都一个礼拜了,
 
而且,如果志愿者都无能为力,我们在等谁做这件事???
 
 
re
没有准备为什么抢孩子
 
现在5,6天过去了
 
会诊在哪里?
e
eauclaire
18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4:53:00 PM的发言:

    
     楼主, 我原来和你一致的看法, 我现在在救助孩子上还是保持我的观点, 但是我改变我对父亲的看法, 觉得从孩子父亲的角度考虑, 他也是值得同情的, 孩子的一家遇到这种事情, 特别是还被舆论吵得沸沸洋洋, 真是很不幸. 虽然他们一开始放弃治疗, 我还是坚决反对, 但是现在孩子家人已经和儿希合作, 要给孩子会诊, 我相信大部分支持家人还是反对家人的人, 现在最希望的就是看到早日会诊, 然后给孩子和她家人一个平静的生活. 一切争吵都没有意义, 让我们都冷静下来, 等待, 祝福. 我也希望不论会诊结果如何, 双方都不要借此责骂对方, 只有这样才对孩子最好.

    

赞!
e
eauclaire
19 楼
以下是引用moontian在2/10/2010 4:29:00 PM的发言:

    
    
真的么?sigh。。。

    



国内压力大,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观念很浓。残疾人很多似乎被遗弃
s
sharpei
20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5:04:00 PM的发言:

    
    
     为什么呀,如果没有做好准备,当初干嘛那么着急的抢孩子,一天都等不得,把风投给了谁要那个女人,现在都一个礼拜了,
      
     而且,如果志愿者都无能为力,我们在等谁做这件事???
      
      
    
那现在咋办?让志愿者抢回来?
a
ajiu
21 楼
 怎么志愿者现在都无能为力了,抢孩子,抱着孩子威胁要跳楼的时候怎么不无能为力啊?
能不能把那劲头使出来敦促一下会诊啊
n
ninjarabbit
22 楼
声明,我用全频,在这个破电脑上我看不到我我输入的是什么字,而且我电脑盲,所以有错别字,不是我不尊重你们,我也没办法
h
hellomuxin
23 楼
以下是引用chantal在2/10/2010 4:27:00 PM的发言:

    
    俺觉得,中国应该有这种法律机制,这种情况下,由法官来判断,应该给孩子什么样的处置。

父母爱孩子,但是也有自己的考虑,特别是一胎化的情况下,多少会影响父母的决定。

志愿者们没有合法的对孩子的监护权和处置权。也难以保证所有志愿者都是全部100%为孩子考虑。

只有法庭才能做出公正判断。

另外,这个例子,最直接反映的就是中国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一定是很惨。所以父母宁可孩子死掉,也不愿意作为残疾人活着。

连李亚鹏这样的有钱人,也不能例外。当他看到胎儿腭裂的B超照时,最先的反应是不是要保留这个胎儿。是王菲的反问,“难道就不要了?”,才让他反省。

    
这个就是很圣母的心态了,一个有残疾的,很严重,可预见的孩子,来世上痛苦么?很可能活不过1岁的痛苦,这个就是爱?
p
proserpina
24 楼
以下是引用angeliali在2/10/2010 5:01:00 PM的发言:

    
    楼主说的我听同意的,觉得这个事情没有一方是完全无辜,也没有一方特别邪恶,我觉得双方的出发点都可以理解吧,只是大家选择的方式不一样。互相理解才是对这个孩子最好的,不过我建议送北京最权威的医院吧,那个什么和睦家,不太信得过。
    

Re.
E
Ethylene
25 楼
没人说志愿者就是坏心,不过好心不代表一定办了好事啊,判断事情好坏不是单纯看动机的,比如喂奶那个事情
我现在倒是替志愿者们担心,如果孩子没有治好他们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我不懂相关伦理或者法律
h
hellomuxin
26 楼
以下是引用superball在2/10/2010 4:13:00 PM的发言:

    
     
实在是忍不住了。想说出来我的看法。
先来说说孩子的父亲。 我和大家一样, 很同情他和整个家庭。 但不可理解的是有人认为他是无私的为孩子考虑的。这一点我不能赞同。
 
首先, 在这儿谁都不是孩子的医生。没有医生保证孩子能治好,但同样没有医生说过一点希望没有,也没有医生说过孩子将来一定不能过正常或接近正常的生活。不尝试采取任何治疗措施 (抢救时是为了维持生命体征, 不算对孩子病的治疗), 就要放弃, 这不算为孩子负责任吧。举个例子来说吧。有些癌症病人被诊断后,生存希望不比这孩子大,很多人还是会采取化疗等措施, 和癌症斗争,不会轻易放弃, 因为毕竟有一丝希望。当然有些晚期病人放弃, 因为现代医学没有解决方法。但这孩子并没到绝症的地步,还有多种的治疗方案以及以前的病例参考。为什么就一定要放弃呢。
 
不要只说“要尊重孩子家人的意见”。孩子的家人并没有权利剥夺孩子生的希望的权利, 由其是在未进行治疗的情况下
 
有些说孩子的父亲是不愿意造成孩子的痛苦,大家想一想, 让孩子被粪便和排泄物活活憋死, 同时带来对器官的毒害和剧大的疼痛,同时靠消耗自己的身体来维持生命体征,难道孩子就能安详的死去了吗?治疗是有痛苦,但会有适当的减痛措施比如painkiller, 麻醉剂等。
 
说道孩子以后的生活,没有一个医生说过孩子没希望过正常生活吧。为什么要放弃一切治疗。
 
其次,如果照孩子父亲说的怕孩子痛苦,长痛不如短痛。他为什么有勇气让孩子承受剧大痛苦,却没勇气帮孩子了断 (安乐死)呢。是不是因为不采取治疗没法律责任, 但让孩子安乐死却又法律责任的顾虑呢?
 
再次,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让孩子消极等死。 为什么不想办法减轻孩子的痛苦呢? 比如,疏通粪便排泄,医生指导下给孩子止痛剂。实际上,和睦家给孩子疏通篓孔,在正式手术造肛前暂时通过阴道排便是没有其它选择的救命的办法,也是以前病例采取过的方法。听起来吓人一跳,但如果有其他选择救命医生会这样做吗?胎儿在发育期间就有新陈代谢,会有粪便 (胎粪)和其它排泄物。不知为什么有人认为是志愿者喂奶造成的阴道排便的后果。在孩子被抢之前就有腹胀,不管怎样都需排便,否则有生命危险。未经医生同意喂奶是无知,但疏通篓孔采用阴道恐怕是必须, 不管喂不喂奶。有些人在另一个楼里拿这件事调侃,说什么“堵上你的肛门,让你用阴道排便“,“戳你个大窟窿“等。难道不觉得很无聊和不地道吗?
 
再来说说志愿者们和OSCCF. 抢孩子显然是疯狂的行动和违法的。志愿者显然是知道这一点的,因为他抢了孩子以后去自首了。明知违法和随之而来的可能的法律责任却要去做,为了什么?难道仅仅为了出风头吗? 为什么有人对志愿者好的善良的初衷视而不见,万全一棍子打翻,认为志愿者是邪恶呢?有谁能否认志愿者的行为客观上有好的近展----现在孩子的家长开始同意治疗,孩子有了一线希望。如果我是志愿者一员,我不会赞同抢孩子。但我发现,如果不抢孩子的话,有什么其他办法呢?难道继续让孩子痛苦的等死。孩子如果不治疗的话,每时每刻可能死。志愿者可能迫于无奈吧。
 
另外, 还有人因为这件事要抵制OSCCF.不管以前和现在OSCCF 做了那么多的好事。难道这不是以偏盖全,走向另一个极端吗?
 
我向来不善言辞。这些想法也又臭又长,就当抛砖引玉吧。欢迎心平气和的讨论。不地道的调侃就算了吧。
 
让我们一起为小希望祈祷,希望他战胜疾病和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n
nounou
27 楼
以下是引用sharpei在2/10/2010 5:07:00 PM的发言:

    
     那现在咋办?让志愿者抢回来?

    
那也不能象OSCCF说得那样是见义勇为阿 
m
moonandsixpence
28 楼
以下是引用angeliali在2/10/2010 5:01:00 PM的发言:

    
    楼主说的我听同意的,觉得这个事情没有一方是完全无辜,也没有一方特别邪恶,我觉得双方的出发点都可以理解吧,只是大家选择的方式不一样。互相理解才是对这个孩子最好的,不过我建议送北京最权威的医院吧,那个什么和睦家,不太信得过。
    
那个权威医院才收这个烫手山芋啊?

深海水妖,儿希的暴力行为,把这件事搞得这么大,没有利益谁趟浑水?

那个医院敢说不能手术?预后不好。

那个医院乐意做这个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手术。

大家都是成年人,社会的规则就不要装看不见了。儿研所的李龙,儿希会一直提人家的名字。结果不是说他到外地了吗?

长脑子的大夫,遇上这种事儿,谁不躲啊?

除非遇上了真的是爱孩子胜过爱自己的大夫。
e
eauclaire
29 楼
抢人的不是 OSCCF 义工啦

我感觉 OSCCF 也不十分了解情况,看了报道和讨论就发言了。我前几天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没有像现在了解这么多,还以为大家都在支持称颂水妖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7:21:32编辑过]
m
melonm
30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5:04:00 PM的发言:

    
    
     为什么呀,如果没有做好准备,当初干嘛那么着急的抢孩子,一天都等不得,把风投给了谁要那个女人,现在都一个礼拜了,
      
     而且,如果志愿者都无能为力,我们在等谁做这件事???
      
      
    
现在我们谁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不要乱猜测. 当时抢孩子, 是因为志愿者和孩子家长在治疗和不治疗上达不成一致, 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你吵, 因为我是主张治疗的, 每个人的理念不一致, 相信的东西不一样, 争吵没有必要. 你相信孩子家人对孩子病情分析, 我相信摇篮上的分析. 我不想说服你, 因为我也没有证据, 我也无法认同你, 因为你也只是根据网络上的言语作出你的判断. 我现在知道的就是志愿者都希望早日会诊, 至于是因为什么拖了这么久, 我不知道, 也不想把罪状随便扣给哪一方.
n
ninjarabbit
31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5:23:00 PM的发言:

现在我们谁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不要乱猜测. 当时抢孩子, 是因为志愿者和孩子家长在治疗和不治疗上达不成一致, 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你吵, 因为我是主张治疗的, 每个人的理念不一致, 相信的东西不一样, 争吵没有必要. 你相信孩子家人对孩子病情分析, 我相信摇篮上的分析. 我不想说服你, 因为我也没有证据, 我也无法认同你, 因为你也只是根据网络上的言语作出你的判断. 我现在知道的就是志愿者都希望早日会诊, 至于是因为什么拖了这么久, 我不知道, 也不想把罪状随便扣给哪一方.

我可不敢把罪状口给哪一方,我就是问问,有没有人做这件事,今天北京都周四了,在一天,就放长假了把
a
angeliali
32 楼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5:16:00 PM的发言:

那个权威医院才收这个烫手山芋啊?

深海水妖,儿希的暴力行为,把这件事搞得这么大,没有利益谁趟浑水?

那个医院敢说不能手术?预后不好。

那个医院乐意做这个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手术。

大家都是成年人,社会的规则就不要装看不见了。儿研所的李龙,儿希会一直提人家的名字。结果不是说他到外地了吗?

长脑子的大夫,遇上这种事儿,谁不躲啊?

除非遇上了真的是爱孩子胜过爱自己的大夫。

要使全中国没有一个大夫愿意治疗这个孩子,那只能说是中国人的悲哀,全民族的悲哀。
s
smaragdos
33 楼
以下是引用angeliali在2/10/2010 5:24:00 PM的发言:

要使全中国没有一个大夫愿意治疗这个孩子,那只能说是中国人的悲哀,全民族的悲哀。
这个帽子有点太大了啊... 每个大夫也都是普通人而已.
 
同样的情况拿到美国来, 没有监护人同意,被抢来的孩子, 会有人随便给做手术吗?  无论出发点如何?
p
pigling
34 楼
以下是引用smaragdos在2/10/2010 5:29:00 PM的发言:

    
    
     这个帽子有点太大了啊... 每个大夫也都是普通人而已.
      
     同样的情况拿到美国来, 没有监护人同意,被抢来的孩子, 会有人随便给做手术吗?  无论出发点如何?
    
你是说监护人还是不同意手术吗?
l
loya
35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5:23:00 PM的发言:

    
     现在我们谁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不要乱猜测. 当时抢孩子, 是因为志愿者和孩子家长在治疗和不治疗上达不成一致, 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你吵, 因为我是主张治疗的, 每个人的理念不一致, 相信的东西不一样, 争吵没有必要. 你相信孩子家人对孩子病情分析, 我相信摇篮上的分析. 我不想说服你, 因为我也没有证据, 我也无法认同你, 因为你也只是根据网络上的言语作出你的判断. 我现在知道的就是志愿者都希望早日会诊, 至于是因为什么拖了这么久, 我不知道, 也不想把罪状随便扣给哪一方.

    
关键问题就是,志愿者根本没有权力来决定治疗还是不治疗,父母才有!
如果这个案例,最后变成志愿者有权利干涉的话,那太可怕了。那些家里有病人的可要小心了,哪天爱心人士们觉得,哦,你们选的这个治疗方式,是害死人,要听我们的,然后都来抢人。或者说,你们必须用这个贵的药,不然就是遗弃罪,那真是乱套了。
梦的衣裳
36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4:53:00 PM的发言:

    
     楼主, 我原来和你一致的看法, 我现在在救助孩子上还是保持我的观点, 但是我改变我对父亲的看法, 觉得从孩子父亲的角度考虑, 他也是值得同情的, 孩子的一家遇到这种事情, 特别是还被舆论吵得沸沸洋洋, 真是很不幸. 虽然他们一开始放弃治疗, 我还是坚决反对, 但是现在孩子家人已经和儿希合作, 要给孩子会诊, 我相信大部分支持家人还是反对家人的人, 现在最希望的就是看到早日会诊, 然后给孩子和她家人一个平静的生活. 一切争吵都没有意义, 让我们都冷静下来, 等待, 祝福. 我也希望不论会诊结果如何, 双方都不要借此责骂对方, 只有这样才对孩子最好.

    

同意这个
s
smaragdos
37 楼
以下是引用pigling在2/10/2010 5:30:00 PM的发言:

你是说监护人还是不同意手术吗?


我不知道现在监护人现在什么意见.
 
但是我知道开始监护人的决定是保守治疗.而且是在天津本地住院.
我还知道监护人的这个决定, 是在多家医院诊断后,根据诊断结果才下的.
 
我还知道监护人是医学世家. 不是医盲.
 
我还知道孩子在监护人不知情, 不同意的情况下, 被迫转院, 换地方.换医生.
我知道监护人曾经要求要回孩子, 结果没成功,
监护人被迫转让一周监护权.
 
现在舆论的压力下, 人家还敢维持初衷? 说我不想孩子受这个罪, 根据我的了解和我相信的医生的判断,这个孩子做手术是活受罪, 最多活2,3年, 就算侥幸没死, 术后一辈子也无法象正常人一样.
监护人还敢这么说? 多大的帽子都压下来了..一家人都成了魔鬼了..
 
在美国, 这种抢孩子, 被迫转院,被迫转让监护权利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手术, 就不会有医生做手术. 
m
moonandsixpence
38 楼
以下是引用angeliali在2/10/2010 5:24:00 PM的发言:

    
    
     要使全中国没有一个大夫愿意治疗这个孩子,那只能说是中国人的悲哀,全民族的悲哀。
    
世界就是这样子,不靠泛滥的荷尔蒙和煽情运作,靠利益。习惯习惯就好了。

两千多年前,太史公他老人家就说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想找个做赔本儿生意的,难。

人家成名大夫,想当圣母,老婆孩子还不让呢。先别说孩子适合不适合做还两说着呢。

肯定不会全中国没有大夫愿意治的。成名医生不爱做,医生也是人,总有那想成名,还没成名的,。。。总是有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7:41:36编辑过]
s
sharpei
39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5:24:00 PM的发言:

    
    
     我可不敢把罪状口给哪一方,我就是问问,有没有人做这件事,今天北京都周四了,在一天,就放长假了把
    
是啊,OSCCF至少应该尽力请专家会诊巴。
梦的衣裳
40 楼
以下是引用angeliali在2/10/2010 5:01:00 PM的发言:

    
    楼主说的我听同意的,觉得这个事情没有一方是完全无辜,也没有一方特别邪恶,我觉得双方的出发点都可以理解吧,只是大家选择的方式不一样。互相理解才是对这个孩子最好的,不过我建议送北京最权威的医院吧,那个什么和睦家,不太信得过。
    

北京的和睦家医院是不错的外资医院,普通人根本去不起的,收费比较贵,基本都是外籍人士和明星有钱人才去那看病,我猜当时志愿者把孩子送和睦家是考虑到其他公立医院会不收孩子

和睦家医院的大夫其实也都是北京各大医院的专家,就是专家一周有几天去坐诊,做手术那种,而且和睦家也会根据病人的情况请各大医院的专家来会诊

而且如果一般和睦家弄不了的病情,他们会帮助联系其他医院安排转院的

其实我觉得这个事情上了电视是好事,一来呼吁社会都来关心弱势群体,而且可能会有大的公立医院看到报道考虑免一部分费用收治这个孩子什么的。
c
chantal
41 楼
以下是引用hellomuxin在2/10/2010 5:09:00 PM的发言:

    
     这个就是很圣母的心态了,一个有残疾的,很严重,可预见的孩子,来世上痛苦么?很可能活不过1岁的痛苦,这个就是爱?
    

连这也要被扣上圣母的帽子。圣母还真好当耶。

孩子的状况如何,你我都不是主治医生,谁也无法下结论。

对孩子的爱有很多种,选择手术是爱,选择不手术也是爱。

只有医生能做正确的医疗决定。但是谁也无法定义谁的爱更正确,更高尚。

有严重残疾和重病的人,有选择自尽的,也有选择顽强求生的。旁人无法用爱的名义替他们做决定。

在他们自己做不了决定的时候,让法庭来决定,应该是最公义的。

用圣母一词打击和自己不一样的意见,除了自证狭隘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s
smaragdos
42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5:23:00 PM的发言:

现在我们谁都不知道具体情况, 不要乱猜测. 当时抢孩子, 是因为志愿者和孩子家长在治疗和不治疗上达不成一致, 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你吵, 因为我是主张治疗的, 每个人的理念不一致, 相信的东西不一样, 争吵没有必要. 你相信孩子家人对孩子病情分析, 我相信摇篮上的分析. 我不想说服你, 因为我也没有证据, 我也无法认同你, 因为你也只是根据网络上的言语作出你的判断. 我现在知道的就是志愿者都希望早日会诊, 至于是因为什么拖了这么久, 我不知道, 也不想把罪状随便扣给哪一方.

说到底,, 志愿者对孩子没有监护权. 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孩子的父母..
 
在家人没有重大错误的时候, 没有任何人, 在没有法律许可的情况下, 对人家孩子的治疗方案上有权干涉.你志愿者的意见P也不是, 还不一致呢..无论一致不一致, 凭什么和人家父母的意见放在一个层次讨论?
 
因为意见不一致,就可以干涉人家孩子?  譬如你孩子病了, 你听取了医生的意见后  , 决定开刀,  路人甲却人为开刀危险性太大. 会感染, 会死人, 不同意开刀, 喝中药才最好.  难道路人甲就有权利, 把你的孩子抢走,不让你监护, 而且强行找中医会诊, 然后给孩子喝中药吗? 人家也是为了孩子好啊? 你同意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7:50:32编辑过]
梦的衣裳
43 楼
以下是引用loya在2/10/2010 5:36:00 PM的发言:

    
     关键问题就是,志愿者根本没有权力来决定治疗还是不治疗,父母才有!
如果这个案例,最后变成志愿者有权利干涉的话,那太可怕了。那些家里有病人的可要小心了,哪天爱心人士们觉得,哦,你们选的这个治疗方式,是害死人,要听我们的,然后都来抢人。或者说,你们必须用这个贵的药,不然就是遗弃罪,那真是乱套了。

    

咳,纠结谁有权利决定孩子生命现在有那么重要吗?重要的是大家都行动起来挽救这个孩子的生命,父母和医生还有慈善机构合作共同挽留一个生命,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吧。
c
chantal
44 楼

 
     在美国, 这种抢孩子, 被迫转院,被迫转让监护权利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手术, 就不会有医生做手术. 
    

同意前一句。

但是不同意后一句。如果在美国,医生会决定是否求助法庭,法官会根据情况作出裁决,是否进行手术。
l
leettlebean
45 楼
以下是引用superball在2/10/2010 4:13:00 PM的发言:

    
     
 
再次,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让孩子消极等死。 为什么不想办法减轻孩子的痛苦呢? 比如,疏通粪便排泄,医生指导下给孩子止痛剂。实际上,和睦家给孩子疏通篓孔,在正式手术造肛前暂时通过阴道排便是没有其它选择的救命的办法,也是以前病例采取过的方法。听起来吓人一跳,但如果有其他选择救命医生会这样做吗?胎儿在发育期间就有新陈代谢,会有粪便 (胎粪)和其它排泄物。不知为什么有人认为是志愿者喂奶造成的阴道排便的后果。在孩子被抢之前就有腹胀,不管怎样都需排便,否则有生命危险。未经医生同意喂奶是无知,但疏通篓孔采用阴道恐怕是必须, 不管喂不喂奶。有些人在另一个楼里拿这件事调侃,说什么“堵上你的肛门,让你用阴道排便“,“戳你个大窟窿“等。难道不觉得很无聊和不地道吗?
麻烦楼主搞清情况先。小希望生下来是靠尿道排胎便的。由于水妖喂奶,导致小希望胀气,不得已和睦家再开阴道瘘去排便。而且是盲刺!没有志愿者的无知,小希望不必受这茬儿罪!
m
melonm
46 楼
以下是引用smaragdos在2/10/2010 5:40:00 PM的发言:

    
    
     我不知道现在监护人现在什么意见.
      
     但是我知道开始监护人的决定是保守治疗. 是放弃治疗  而且是在天津本地住院. 是临终关怀医院

     我还知道监护人的这个决定, 是在多家医院诊断后,根据诊断结果才下的. 这个我不做任何评价, 有两方说法, 不知哪方是正确的. 

      
     我还知道监护人是医学世家. 不是医盲.
      
     我还知道孩子在监护人不知情, 不同意的情况下, 被迫转院, 换地方.换医生.
     我知道监护人曾经要求要回孩子, 结果没成功, 因为监护人要求继续放弃治疗, 所以没有被同意, 矛盾的开端也是因为一方想再给孩子一次机会会诊, 而不是直接放弃治疗.

     监护人被迫转让一周监护权.
      
     现在舆论的压力下, 人家还敢维持初衷? 说我不想孩子受这个罪, 根据我的了解和我相信的医生的判断,这个孩子做手术是活受罪, 最多活2,3年, 就算侥幸没死, 术后一辈子也无法象正常人一样. 你相信孩子做了手术最多活2,3年, 我相信这病能治愈, 并且预后良好. 我们现在都没有证据, 不必在这上面争吵, 等会诊结果出来, 一切自有定论.

     监护人还敢这么说? 多大的帽子都压下来了..一家人都成了魔鬼了..
      
     在美国, 这种抢孩子, 被迫转院,被迫转让监护权利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手术, 就不会有医生做手术. 
    
s
smaragdos
47 楼
以下是引用chantal在2/10/2010 5:50:00 PM的发言:


同意前一句。

但是不同意后一句。如果在美国,医生会决定是否求助法庭,法官会根据情况作出裁决,是否进行手术。

对. 我说的不严格... 通过法律途径会这样.
n
nounou
48 楼
以下是引用chantal在2/10/2010 5:47:00 PM的发言:

    
    
连这也要被扣上圣母的帽子。圣母还真好当耶。

    

孩子的状况如何,你我都不是主治医生,谁也无法下结论。

    

对孩子的爱有很多种,选择手术是爱,选择不手术也是爱。

只有医生能做正确的医疗决定。但是谁也无法定义谁的爱更正确,更高尚。

有严重残疾和重病的人,有选择自尽的,也有选择顽强求生的。旁人无法用爱的名义替他们做决定。

在他们自己做不了决定的时候,让法庭来决定,应该是最公义的。

    

用圣母一词打击和自己不一样的意见,除了自证狭隘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听医生的就不该抢人了 ... 天津的医生都会诊了 做了决定了阿
如果志愿者事情都没搞清 非要全国会诊 全世界的专家都说不能治才肯放手
起码我觉得是不理智不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和大家捐款的...
这些本可以救治更多无辜小孩的...
臭臭张
49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5:51:00 PM的发言:


凭什么抢人家孩子啊
 
打着“爱”的名义就可以么?
m
melonm
50 楼
以下是引用梦的衣裳在2/10/2010 5:50:00 PM的发言:

    
    
咳,纠结谁有权利决定孩子生命现在有那么重要吗?重要的是大家都行动起来挽救这个孩子的生命,父母和医生还有慈善机构合作共同挽留一个生命,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吧。

    
是啊.
p
pigling
51 楼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5:41:00 PM的发言:

    
     世界就是这样子,不靠泛滥的荷尔蒙和煽情运作,靠利益。习惯习惯就好了。

两千多年前,太史公他老人家就说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想找个做赔本儿生意的,难。

人家成名大夫,想当圣母,老婆孩子还不让呢。先别说孩子适合不适合做还两说着呢。

肯定不会全中国没有大夫愿意治的。成名医生不爱做,医生也是人,总有那想成名,还没成名的,。。。总是有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7:41:36编辑过]

    
你为何来?为利吗?
p
pigling
52 楼
以下是引用梦的衣裳在2/10/2010 5:50:00 PM的发言:

    
    
咳,纠结谁有权利决定孩子生命现在有那么重要吗?重要的是大家都行动起来挽救这个孩子的生命,父母和医生还有慈善机构合作共同挽留一个生命,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吧。

    
这就是我想的。
p
pigling
53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5:52:00 PM的发言:

    
    
如果听医生的就不该抢人了 ... 天津的医生都会诊了 做了决定了阿
如果志愿者事情都没搞清 非要全国会诊 全世界的专家都说不能治才肯放手
起码我觉得是不理智不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和大家捐款的...
这些本可以救治更多无辜小孩的...

    
确诊说完全没救,还是需要长时间治疗和术后可能有后遗症。
h
hellomuxin
54 楼
以下是引用chantal在2/10/2010 5:47:00 PM的发言:

    
    
连这也要被扣上圣母的帽子。圣母还真好当耶。

    

孩子的状况如何,你我都不是主治医生,谁也无法下结论。

    

对孩子的爱有很多种,选择手术是爱,选择不手术也是爱。

只有医生能做正确的医疗决定。但是谁也无法定义谁的爱更正确,更高尚。

有严重残疾和重病的人,有选择自尽的,也有选择顽强求生的。旁人无法用爱的名义替他们做决定。

在他们自己做不了决定的时候,让法庭来决定,应该是最公义的。

    

用圣母一词打击和自己不一样的意见,除了自证狭隘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我只是就前面的讨论说如果在肚子里就知道是有了先天疾病的例子说的,没有具体到这次的小孩儿。
问题是,在美国有很多这样的讨论,已经知道了是先天无脑儿,或者是很严重的疾病,可以预见的即使治疗也活不下来,生下来,给小孩儿全身差满了管子,最后还是死去,就是这样表达自己的爱么? 这样表达爱的人,我只能称为圣母。

至于你说的这个例子,我同意要听医生的诊断,如果医生认为情况很糟糕,父母是有自己的权利选择保守治疗,而不是现在很多人说的要到三甲医院去做手术的激进式治疗的。 当然每个人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选择爱的方式, 别人的选择我也管不了,但是这次他们强行干涉别人家的孩子就不对了吧
p
pigling
55 楼
以下是引用臭臭张在2/10/2010 5:53:00 PM的发言:

    
    
     凭什么抢人家孩子啊
      
     打着“爱”的名义就可以么?
    
凭什么放着孩子去死?
打着“爱”的名义就可以么?
c
chantal
56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5:52:00 PM的发言:

    
    
如果听医生的就不该抢人了 ... 天津的医生都会诊了 做了决定了阿
如果志愿者事情都没搞清 非要全国会诊 全世界的专家都说不能治才肯放手
起码我觉得是不理智不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和大家捐款的...
这些本可以救治更多无辜小孩的...

    

首先声明,我是反对抢人的。

根据新闻报道,天津的医生是会诊了,结论是劝孩子父亲进行治疗吗?
m
meigou
57 楼
以下是引用chantal在2/10/2010 5:47:00 PM的发言:


连这也要被扣上圣母的帽子。圣母还真好当耶。

孩子的状况如何,你我都不是主治医生,谁也无法下结论。

对孩子的爱有很多种,选择手术是爱,选择不手术也是爱。

只有医生能做正确的医疗决定。但是谁也无法定义谁的爱更正确,更高尚。

有严重残疾和重病的人,有选择自尽的,也有选择顽强求生的。旁人无法用爱的名义替他们做决定。

在他们自己做不了决定的时候,让法庭来决定,应该是最公义的。

用圣母一词打击和自己不一样的意见,除了自证狭隘之外,没有任何意义。

强re这个。
c
chifeng49
58 楼
这个协会不会是宗教组织吧?感觉和美国反堕胎差不多。
m
melonm
59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5:52:00 PM的发言:

    
    
如果听医生的就不该抢人了 ... 天津的医生都会诊了 做了决定了阿
如果志愿者事情都没搞清 非要全国会诊 全世界的专家都说不能治才肯放手
起码我觉得是不理智不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和大家捐款的...
这些本可以救治更多无辜小孩的...

    
那是孩子父亲的一面之词, 有另一方面的说法是天津医院出来说了, 从来没有说过小希望不能治疗, 相反, 一开始就劝说家长治疗, 但是被家长拒绝. 谁也不知道哪方面是真话, 既然现在孩子家人,儿希和医院合作, 准备给孩子一次会诊, 大家就耐心点等结果吧.
m
moonandsixpence
60 楼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5:41:00 PM的发言:

        世界就是这样子,不靠泛滥的荷尔蒙和煽情运作,靠利益。习惯习惯就好了。

两千多年前,太史公他老人家就说了,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想找个做赔本儿生意的,难。

人家成名大夫,想当圣母,老婆孩子还不让呢。先别说孩子适合不适合做还两说着呢。

肯定不会全中国没有大夫愿意治的。成名医生不爱做,医生也是人,总有那想成名,还没成名的,。。。总是有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7:41:36编辑过]
     以下是引用pigling在2/10/2010 5:54:00 PM的发言:

    
     你为何来?为利吗?

    
你很无聊。

我这两天来是:

1. 大雪封门,没事儿干

2. 我得为维持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做贡献,否则不一定那天,就被爱心了。

你说对了,这也是利,公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8:01:07编辑过]
s
smaragdos
61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5:51:00 PM的发言:
下是引用smaragdos在2/10/2010 5:40:00 PM的发言:

我不知道现在监护人现在什么意见.
 
但是我知道开始监护人的决定是保守治疗. 是放弃治疗  而且是在天津本地住院. 是临终关怀医院

我还知道监护人的这个决定, 是在多家医院诊断后,根据诊断结果才下的. 这个我不做任何评价, 有两方说法, 不知哪方是正确的. 

 
我还知道监护人是医学世家. 不是医盲.
 
我还知道孩子在监护人不知情, 不同意的情况下, 被迫转院, 换地方.换医生.
我知道监护人曾经要求要回孩子, 结果没成功, 因为监护人要求继续放弃治疗, 所以没有被同意, 矛盾的开端也是因为一方想再给孩子一次机会会诊, 而不是直接放弃治疗.

监护人被迫转让一周监护权.
 
现在舆论的压力下, 人家还敢维持初衷? 说我不想孩子受这个罪, 根据我的了解和我相信的医生的判断,这个孩子做手术是活受罪, 最多活2,3年, 就算侥幸没死, 术后一辈子也无法象正常人一样. 你相信孩子做了手术最多活2,3年, 我相信这病能治愈, 并且预后良好. 我们现在都没有证据, 不必在这上面争吵, 等会诊结果出来, 一切自有定论.

监护人还敢这么说? 多大的帽子都压下来了..一家人都成了魔鬼了..
 
在美国, 这种抢孩子, 被迫转院,被迫转让监护权利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手术, 就不会有医生做手术. 


你相信什么,志愿者相信什么,  和我相信什么都P也不是. 因为我们都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还是那句话, 人家父母的决定和判断, 才是有法律效应的...因为人家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人家父母是经过本地医院的诊断后才采取决定的. 在这件事情上并无重大过失.
也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令, 剥夺了人家的监护权.
 
凭什么,你和志愿者相信的和人家父母相信的不一样, 就要歪曲人家父母的意愿, 强迫人家按照你门相信的来做决定??  "爱心妈妈"  们的决定和父母的决定是不能放在一个层面上讨论的. 还意见不一致呢...
路人甲对你养孩子的方法不一致, 你会把你孩子交给人家养? 人家的出发点也很好, 也是为了你们家孩子好啊?
 
 
n
nounou
62 楼
以下是引用pigling在2/10/2010 5:56:00 PM的发言:

    
     确诊说完全没救,还是需要长时间治疗和术后可能有后遗症。

    
不针对小希望 和OSCCF 的case

你可以说我很冷血 我觉得志愿者不应该凭感情用事 而是要有严格的标准...
如果真得没有救 家长也不愿意救 浪费资源也是不合适的 中国要救助的小孩子远比能救的多
如果不顾一切要救个没办法救的孩子 花几十万就为了延长几个月生命 而让几十个原本可以回复健康的孩子失去机会
这样的慈善组织也是我不欣赏的
c
chifeng49
63 楼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5:16:00 PM的发言:

那个权威医院才收这个烫手山芋啊?

深海水妖,儿希的暴力行为,把这件事搞得这么大,没有利益谁趟浑水?

那个医院敢说不能手术?预后不好。

那个医院乐意做这个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手术。

大家都是成年人,社会的规则就不要装看不见了。儿研所的李龙,儿希会一直提人家的名字。结果不是说他到外地了吗?

长脑子的大夫,遇上这种事儿,谁不躲啊?

除非遇上了真的是爱孩子胜过爱自己的大夫。

这倒是个很大的问题。国内医患纠纷问题本来就很严重。
馒馒包包
64 楼
对于这种过于复杂的疾病,治疗的风险相当大,所以放弃治疗也是一种选择。既然医生给出这种选择了,说明它是合理合法的。这种情况下主张治疗没错,但是那时你们志愿者的主张,不能强加到人家孩子父母身上。人家父母的选择你们可以看不惯不同意,但是凭什么就抢走孩子非得按你们的意志来呢?!那下回有个孩子,治愈希望很小,后遗症很大,治疗过程很痛苦,然后家长选择治疗。这时候有志愿者看不惯了,说我希望孩子能安安静静的在家里走,不受这份罪了。那是不是也可以去抢走啊?
l
loya
65 楼
以下是引用smaragdos在2/10/2010 6:01:00 PM的发言:

    
    
     下是引用smaragdos在2/10/2010 5:40:00 PM的发言:

         我不知道现在监护人现在什么意见.
          
         但是我知道开始监护人的决定是保守治疗. 是放弃治疗  而且是在天津本地住院. 是临终关怀医院

         我还知道监护人的这个决定, 是在多家医院诊断后,根据诊断结果才下的. 这个我不做任何评价, 有两方说法, 不知哪方是正确的. 

          
         我还知道监护人是医学世家. 不是医盲.
          
         我还知道孩子在监护人不知情, 不同意的情况下, 被迫转院, 换地方.换医生.
         我知道监护人曾经要求要回孩子, 结果没成功, 因为监护人要求继续放弃治疗, 所以没有被同意, 矛盾的开端也是因为一方想再给孩子一次机会会诊, 而不是直接放弃治疗.

         监护人被迫转让一周监护权.
          
         现在舆论的压力下, 人家还敢维持初衷? 说我不想孩子受这个罪, 根据我的了解和我相信的医生的判断,这个孩子做手术是活受罪, 最多活2,3年, 就算侥幸没死, 术后一辈子也无法象正常人一样. 你相信孩子做了手术最多活2,3年, 我相信这病能治愈, 并且预后良好. 我们现在都没有证据, 不必在这上面争吵, 等会诊结果出来, 一切自有定论.

         监护人还敢这么说? 多大的帽子都压下来了..一家人都成了魔鬼了..
          
         在美国, 这种抢孩子, 被迫转院,被迫转让监护权利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如果监护人不同意手术, 就不会有医生做手术. 

    
     你相信什么,志愿者相信什么,  和我相信什么都P也不是. 因为我们都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还是那句话, 人家父母的决定和判断, 才是有法律效应的...因为人家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人家父母是经过本地医院的诊断后才采取决定的. 在这件事情上并无重大过失.
     也没有任何法律禁止令, 剥夺了人家的监护权.
      
     凭什么,你和志愿者相信的和人家父母相信的不一样, 就要歪曲人家父母的意愿, 强迫人家按照你门相信的来做决定??  "爱心妈妈"  们的决定和父母的决定是不能放在一个层面上讨论的. 还意见不一致呢...
     路人甲对你养孩子的方法不一致, 你会把你孩子交给人家养? 人家的出发点也很好, 也是为了你们家孩子好啊?
      
      
    
说得太好了!
p
piggydudu
66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6:01:00 PM的发言:

不针对小希望 和OSCCF 的case

你可以说我很冷血 我觉得志愿者不应该凭感情用事 而是要有严格的标准...
如果真得没有救 家长也不愿意救 浪费资源也是不合适的 中国要救助的小孩子远比能救的多
如果不顾一切要救个没办法救的孩子 花几十万就为了延长几个月生命 而让几十个原本可以回复健康的孩子失去机会
这样的慈善组织也是我不欣赏的

re
h
hellomuxin
67 楼
以下是引用梦的衣裳在2/10/2010 5:50:00 PM的发言:

    
    
咳,纠结谁有权利决定孩子生命现在有那么重要吗?重要的是大家都行动起来挽救这个孩子的生命,父母和医生还有慈善机构合作共同挽留一个生命,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吧。

有的,虽然也要给小孩儿最好的结果,但是,这个权利是很重要的。 为什么法定赋予的权利现在可以被路人剥夺和决定。 这是社会是否尊重我们个体权利的问题。 现在父母想要回自己的小孩都不行,何来的共同挽留呢?现在能不能好好的表达自己应有的意愿都不行

    
s
smaragdos
68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6:00:00 PM的发言:

那是孩子父亲的一面之词, 有另一方面的说法是天津医院出来说了, 从来没有说过小希望不能治疗, 相反, 一开始就劝说家长治疗, 但是被家长拒绝. 谁也不知道哪方面是真话, 既然现在孩子家人,儿希和医院合作, 准备给孩子一次会诊, 大家就耐心点等结果吧.

我看到的消息都是"病人的病历不能随便透露:" 这各消息确切吗? 出自哪里?
 
如果家长拒绝治疗, 为什么小姨会发求助贴?
h
hellomuxin
69 楼
以下是引用pigling在2/10/2010 5:56:00 PM的发言:

    
     确诊说完全没救,还是需要长时间治疗和术后可能有后遗症。

    
mark。。
臭臭张
70 楼
以下是引用pigling在2/10/2010 5:57:00 PM的发言:

凭什么放着孩子去死?
打着“爱”的名义就可以么?

 我啥也不说了 真崩溃
m
melonm
71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6:01:00 PM的发言:

    
     不针对小希望 和OSCCF 的case

你可以说我很冷血 我觉得志愿者不应该凭感情用事 而是要有严格的标准...
如果真得没有救 家长也不愿意救 浪费资源也是不合适的 中国要救助的小孩子远比能救的多
如果不顾一切要救个没办法救的孩子 花几十万就为了延长几个月生命 而让几十个原本可以回复健康的孩子失去机会
这样的慈善组织也是我不欣赏的

    
现在谁也不能说小希望的病是不能治的还是能治的, 你可以仔细去看OSCCF的观点, 其实和你一样, 如果是一个无法救的孩子, 或者救了也只能延长几个月的情况,他也一样不会救的.
m
moonandsixpence
72 楼
以下是引用梦的衣裳在2/10/2010 5:50:00 PM的发言:

    
    
咳,纠结谁有权利决定孩子生命现在有那么重要吗?重要的是大家都行动起来挽救这个孩子的生命,父母和医生还有慈善机构合作共同挽留一个生命,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吧。

    
昏倒。太重要了。

这要是李大师派手下人把孩子抢出来,说发功能治病,你觉着怎么样?
73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6:01:00 PM的发言:

不针对小希望 和OSCCF 的case

你可以说我很冷血 我觉得志愿者不应该凭感情用事 而是要有严格的标准...
如果真得没有救 家长也不愿意救 浪费资源也是不合适的 中国要救助的小孩子远比能救的多
如果不顾一切要救个没办法救的孩子 花几十万就为了延长几个月生命 而让几十个原本可以回复健康的孩子失去机会
这样的慈善组织也是我不欣赏的

强re
h
hellomuxin
74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6:07:00 PM的发言:

    
     现在谁也不能说小希望的病是不能治的还是能治的, 你可以仔细去看OSCCF的观点, 其实和你一样, 如果是一个无法救的孩子, 或者救了也只能延长几个月的情况,他也一样不会救的.

    
那你们为什么这次要救呢?

这个如果,你们呢为什么没有考虑进去呢?人家原来在天津跑了10几天,不就是得到了你们假设里面的情形么?
m
melonm
75 楼
以下是引用馒馒包包在2/10/2010 6:04:00 PM的发言:

    
    对于这种过于复杂的疾病,治疗的风险相当大,所以放弃治疗也是一种选择。既然医生给出这种选择了,说明它是合理合法的。这种情况下主张治疗没错,但是那时你们志愿者的主张,不能强加到人家孩子父母身上。人家父母的选择你们可以看不惯不同意,但是凭什么就抢走孩子非得按你们的意志来呢?!那下回有个孩子,治愈希望很小,后遗症很大,治疗过程很痛苦,然后家长选择治疗。这时候有志愿者看不惯了,说我希望孩子能安安静静的在家里走,不受这份罪了。那是不是也可以去抢走啊?
    
关键就在这里, 孩子父亲说医生说放弃治疗, 但是天津医生已经出来面对镜头说了, 从来没有说要放弃治疗, 相反的, 从第一天就说要给孩子治疗. 我不想评判谁真谁假, 我们在这里争都没有用, 等新的会诊结果好吗?
a
ajiu
76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6:01:00 PM的发言:

    
     不针对小希望 和OSCCF 的case

你可以说我很冷血 我觉得志愿者不应该凭感情用事 而是要有严格的标准...
如果真得没有救 家长也不愿意救 浪费资源也是不合适的 中国要救助的小孩子远比能救的多
如果不顾一切要救个没办法救的孩子 花几十万就为了延长几个月生命 而让几十个原本可以回复健康的孩子失去机会
这样的慈善组织也是我不欣赏的

    
强re
m
melonm
77 楼
以下是引用hellomuxin在2/10/2010 6:11:00 PM的发言:

    
     那你们为什么这次要救呢?

这个如果,你们呢为什么没有考虑进去呢?人家原来在天津跑了10几天,不就是得到了你们假设里面的情形么?

    
首先, 好象OSCCF没有参与吧. 另外, 矛盾就是孩子父亲说的话, 和后来天津医院出来说的话不一致, 说孩子不能治疗的是孩子父亲,而天津医院说从来没有说过孩子不能治疗. 我不知道相信谁的,既然这样, 不如我们都停止争吵, 等会诊结果.
f
flyorange
78 楼
请问有谁知道如何分段么???新人求指点。。。
p
pigling
79 楼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6:08:00 PM的发言:

    
     昏倒。太重要了。

这要是李大师派手下人把孩子抢出来,说发功能治病,你觉着怎么样?

    
人家是送到医院的。
如果是李大师是手下的人把孩子送到医院,难道不救?
a
ajiu
80 楼
以下是引用melonm在2/10/2010 6:11:00 PM的发言:

    
     关键就在这里, 孩子父亲说医生说放弃治疗, 但是天津医生已经出来面对镜头说了, 从来没有说要放弃治疗, 相反的, 从第一天就说要给孩子治疗. 我不想评判谁真谁假, 我们在这里争都没有用, 等新的会诊结果好吗?

    
是那个孩子的主治医师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其中一个是医政科的,另外一个不记得了

别的帖子早就说过了,医政科是干嘛的?在媒体压力下说出的话,是不是他们真正想说的话还是值得商榷的

从一开始志愿者方就一直是妖魔化孩子家长方面,说句不中听的话,家长并非真的遗弃孩子,否则志愿者早拿到court order了,还需铤而走险抢孩子吗?
i
isachris
81 楼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p
pigling
82 楼
以下是引用ajiu在2/10/2010 6:18:00 PM的发言:

    
     是那个孩子的主治医师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其中一个是医政科的,另外一个不记得了

别的帖子早就说过了,医政科是干嘛的?在媒体压力下说出的话,是不是他们真正想说的话还是值得商榷的

从一开始志愿者方就一直是妖魔化孩子家长方面,说句不中听的话,家长并非真的遗弃孩子,否则志愿者早拿到court order了,还需铤而走险抢孩子吗?

    
那个主治医师的原话是什么?
不明白,如果真的遗弃孩子,会怎么样?
m
moonandsixpence
83 楼
以下是引用ajiu在2/10/2010 6:18:00 PM的发言:

    
     是那个孩子的主治医师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其中一个是医政科的,另外一个不记得了

别的帖子早就说过了,医政科是干嘛的?在媒体压力下说出的话,是不是他们真正想说的话还是值得商榷的

从一开始志愿者方就一直是妖魔化孩子家长方面,说句不中听的话,家长并非真的遗弃孩子,否则志愿者早拿到court order了,还需铤而走险抢孩子吗?

    
我无知的问,医务科改名叫医政科了吗?

医务是医疗事务,处理些医疗纠纷,啥的?

医政是啥?医疗政治?医疗行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8:22:35编辑过]
C
Caffeine
84 楼
不知道这两天又怎么了,以我几天前看到的情况,基本说白了就是好死和赖活着的选择吧。
a
ajiu
85 楼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6:21:00 PM的发言:

    
     我无知的问,医务科改名叫医政科了吗?

医务是医疗事务,处理些医疗纠纷,啥的?

医政是啥?医疗政治?医疗行政?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8:22:35编辑过]

    
我也不知道,我记得就是这个,而且那个视频某些人很爱贴,希望赶紧贴出来以正视听是不是我又听叉了
a
ajiu
86 楼
以下是引用pigling在2/10/2010 6:20:00 PM的发言:

    
     那个主治医师的原话是什么?
不明白,如果真的遗弃孩子,会怎么样?

    
我最后回你一句,如果志愿者觉得自己有理,认为孩子家长就是遗弃,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申请禁止令啊?为什么选择了抢孩子,真是怪哉
m
melonm
87 楼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6:18:00 PM的发言:

    
     天津儿童医院什么时候说了这句话?

摇篮上的人已经疯了

要告倒一切不给孩子尽力治疗的人。比如胆道闭锁不给孩子肝移植的

    
http://shehui.daqi.com/article/2815270_3.html

请注意, 上面说"这样可以为孩子多争取2-3个月的时间。" 我觉得是指多争取2-3个月做手术,  而不是说只有2,3个月的存活. "儿童医院医政科的张科长和为孩子诊断的主任医师表示,孩子的病并不是绝症,完全有机会康复,但过程会相对漫长一些。"
n
nounou
88 楼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6:18:00 PM的发言:

    
     天津儿童医院什么时候说了这句话?

摇篮上的人已经疯了

要告倒一切不给孩子尽力治疗的人。比如胆道闭锁不给孩子肝移植的

    
我觉得这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打击是致命的
不是你志愿者觉得需要多次会诊 可以治就可以治的 (这个可以参考水妖 和摇篮妈妈的原话, 我们估计, 我们觉得..)
这种工作的志愿者也不能头脑发热 到处诋毁别人只说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常此以往 摇篮的诚信在哪?
多少次会诊才够 我看到摇篮上说要继续送美国治疗的...
这个钱是捐款人出还是志愿者出? 如果是捐款人 我们能不能建议用这个钱治疗50个别的孩子呢?
i
isachris
89 楼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a
ajiu
90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6:26:00 PM的发言:

    
     我觉得这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打击是致命的
不是你志愿者觉得需要多次会诊 可以治就可以治的 (这个可以参考水妖 和摇篮妈妈的原话, 我们估计, 我们觉得..)
这种工作的志愿者也不能头脑发热 到处诋毁别人只说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常此以往 摇篮的诚信在哪?
多少次会诊才够 我看到摇篮上说要继续送美国治疗的...
这个钱是捐款人出还是志愿者出? 如果是捐款人 我们能不能建议用这个钱治疗50个别的孩子呢?

    
这样的话捐款人完全没有权利监督善款去向吗?就任由志愿者随意选择孩子救助,选择救助机构?
有任何标准来约束吗?
m
melonm
91 楼
刚看到消息:

http://news.sohu.com/20100211/n270194844.shtml

奇怪, 不是说监护权转让给儿希吗, 好象一切都还是要通过家长同意. 不知道这新闻是真是假......不想评判.
p
pigling
92 楼
以下是引用ajiu在2/10/2010 6:26:00 PM的发言:

    
     我最后回你一句,如果志愿者觉得自己有理,认为孩子家长就是遗弃,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申请禁止令啊?为什么选择了抢孩子,真是怪哉
    
我没有说抢孩子合法的。

之前不是没有和家人沟通,不是止沟通了一次两次。如果通过法律程序,那不是一两天的事,孩子能等吗?
事有轻重缓急。
好吃懒做猫
93 楼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6:28:00 PM的发言:

请你问问医政科是干什么的?

一个行政管外务的。跑过来说一个严重先天畸形的人有得治疗?

天津儿童医院早就全体保持沉默了。还有之前指名道姓的崔医生,有人查了天津儿童医院只有1个姓崔的。但是擅长的不是肛门再造,而是腹腔镜手术,这个孩子的病情并不是腹腔镜手术可以解决的

 
MM,算了,这些东西早就一而再再而三的说了,可圣母们还是选择性失明,由着她们蹦达由着她们自我感动去吧,我只bless小孩子能少受些痛苦。
i
isachris
94 楼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p
pigling
95 楼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6:28:00 PM的发言:

    
     请你问问医政科是干什么的?

一个行政管外务的。跑过来说一个严重先天畸形的人有得治疗?

天津儿童医院早就全体保持沉默了。还有之前指名道姓的崔医生,有人查了天津儿童医院只有1个姓崔的。但是擅长的不是肛门再造,而是腹腔镜手术,这个孩子的病情并不是腹腔镜手术可以解决的

    
请问说孩子完全没救,手术也只能活2-3个月的话谁说的?
有链接吗?
s
smaragdos
96 楼



以下是引用梦的衣裳在2/10/2010 5:50:00 PM的发言:


咳,纠结谁有权利决定孩子生命现在有那么重要吗?重要的是大家都行动起来挽救这个孩子的生命,父母和医生还有慈善机构合作共同挽留一个生命,这个比什么都重要吧。
p
pigling
97 楼
    
     以下是引用pigling在2/10/2010 6:30:00 PM的发言:

        我没有说抢孩子合法的。

之前不是没有和家人沟通,不是止沟通了一次两次。如果通过法律程序,那不是一两天的事,孩子能等吗?
事有轻重缓急。

     哈哈。孩子到了北京,志愿者就要求大家等等等等了说大家没耐心了

我愿意不厌其烦的说,在临终医院喝葡萄糖,孩子就是等死,而且也没有几天可以活了。因为体重已经只有4斤,没有做手术,体内的胎便,气体都无法排出。
而在北京,在医院,是有治疗的,不是光喂喂糖水和换尿布。
天津医院医生也说了,如果说手术先排便,可以给孩子争取2-3个月的时间,准备长期治疗。
p
proserpina
98 楼
抢孩子合法 or not, it seems there are two different opinions from lawyers.

 "  律师观点

  
天津悦德律师事务所马增悦

  父母是孩子在法律上指定的监护人。孩
子尽管被送进临终关怀病房,但并不意味着家属放弃监护权或者遗弃孩子。此时志愿者抢走孩子不仅侵害了监护人的权利,还扰乱了正常的医院秩序,因此志愿者的
行为是不正当的。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侯律师

  将孩子送到临终关怀医院,家长明知孩子的生命会逐渐衰竭并最终死亡
还这样做,这在某种程度上已宣告放弃监护权,并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志愿者们抢孩子的行为是出于人道救助,和父母的监护权并不冲突。

"

http://news.sohu.com/20100211/n270194844.shtml
media_span_url('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02/11/content_65674.htm?div=-1')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8:42:25编辑过]
i
isachris
99 楼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n
ninjarabbit
100 楼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6:44:00 PM的发言:

天津医生没有说这话。请不要随便污蔑人家医生了
说了说了就是说了2月31号刚刚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