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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放弃 OSCCF,不舍丢弃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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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10年2月11日 9点13分 PT
共 (13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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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楼主 (北美华人网)
小希望的事情我开始就看到了,但一直没注意到怎么把 OSCCF 给搅进来了,貌似 OSCCF 并没有参与此事,水妖也不是她家义工。水太大,也没法仔细考古。只是看到这里有放弃支持 OSCCF 的言论,忍不住来说说自己的想法。
我最早是关注“宝贝回家”里的孩子们,他们的救援比较原始,根本没有海外募款。看着那里的孩子们着急,就想学习一点救助孩子的经验,搜索了下,感觉 OSCCF 是做得比较好很及时有效的组织。当时就很想他们和“宝贝回家”能联手救助一些孩子。
就在这时候,有人和我提起,OSCCF 过去的恩怨。为此我还特地去和“宝贝回家”义工说,看来我不太了解,等等再看。
我观察了半年左右,每天看着 OSCCF 网页上救治孩子的更新消息,很感激他们。再后来,有了 facebook 的两次活动,我也开始投他们的票。
我最关心的是孩子,当看到 OSCCF 有在勤勉的救治孩子,很是佩服他们。这些事情,我做不了,我也发动不了。既然 OSCCF 可以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不敢说他们是100%好的,但是他们确实做了很多一般人没有做到的事情。
我没有亲身经历过去的那场恩怨,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你做得好,我要做得比你更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同时我建议大家在关注慈善组织的同时,也亲身参与至少一个慈善组织。等你成为义工亲身参与了,也许就对事情有了更新的看法。
孩子们不仅需要金钱的资助,也需要义工人力的投入。每个组织都是付出了心血的,希望大家一起来维护改善,而不要因为一时的火大,就把组织给打入冷宫。
帮助孩子,改善中国民间慈善事业,最好的方法是亲身参与。希望大家和孩子们在一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59:40编辑过]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2 楼
这个义工妹妹的中肯发言
y
yaocen
接近 15 年
3 楼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p
psyche23
接近 15 年
4 楼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h
happylemon
接近 15 年
5 楼
以下是引用psyche23在2/10/2010 2:58:00 PM的发言: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我re你。。。如果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我以后还是会支持的。不过现在看来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臭
臭臭张
接近 15 年
6 楼
以下是引用yaocen在2/10/2010 2:56:00 PM的发言: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强烈re
臭
臭臭张
接近 15 年
7 楼
以下是引用psyche23在2/10/2010 2:58:00 PM的发言: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再re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8 楼
这个要看时间和场合,目前osccf如果被抵制,那些正在救治的孩子怎么办?是不是活该跟着倒霉了,目前马上能找到另一个组织来接手?
请大家不要扣字眼,明白意思就行了。
影评不一样,我们帮助监督的同时要考虑多一点的东西。
以下是引用yaocen在2/10/2010 2:56:00 PM的发言: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g
grover
接近 15 年
9 楼
以下是引用eauclaire在2/10/2010 2:18:00 PM的发言:
我没有亲身经历过去的那场恩怨,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4:23:08编辑过]
都是做善事的,都是为了帮助别人,能帮到的人越多越好啊,为什么要有pk的想法呢。难道说还有谁比谁更慈善一说吗。。
i
isachris
接近 15 年
10 楼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11 楼
以下是引用grover在2/10/2010 3:03:00 PM的发言:
都是做善事的,都是为了帮助别人,能帮到的人越多越好啊,为什么要有pk的想法呢。难道说还有谁比谁更慈善一说吗。。
美眉说的是了,我混网络用词用油了。就是大家良性竞争,你做得好,我要做得比你更好,我是这个意思。
j
joyandpeace
接近 15 年
12 楼
osccf的恩怨我somehow followed up..就因为这个我减少了对osccf的donation..我只能说...太混乱..这次的理念严重偏离了我的..我觉得把钱給到有一点点可能会藐视法律伤害孩子的人手上心里会不安宁...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13 楼
我不和你争,我尊重你的决定,但同时希望更多的朋友以大局危重。
但对于你以这种形式来帮助和监督组织有不同意见。
我只想说做义工看问题的看法有很多差异,你也是热心的人,不如花一点时间加入一个喜欢的组织做一做,回来在看这个问题,或许和不同的看法,
谢谢.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3:04:00 PM的发言:
以需要求助的孩子来绑架不同意见的捐款人意志?
i
isachris
接近 15 年
14 楼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s
slowdog
接近 15 年
15 楼
OSCCF可以放弃,
慈善事业不能放弃,
从这个事情看, 这个组织连最基本的法律的底线都能break, 以后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h
happylemon
接近 15 年
16 楼
以下是引用slowdog在2/10/2010 3:20:00 PM的发言:
OSCCF可以放弃,
慈善事业不能放弃,
从这个事情看, 这个组织连最基本的法律的底线都能break, 以后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嗯,非常的让人担心啊。。。。问题是还有很多人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还是以一个“我反正是善意的,我反正是要救孩子”的心态来忽视法律和其他。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17 楼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3:16:00 PM的发言:
我公开质疑,公开要求回复。每一个论坛上的人都看的明明白白,每个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支持或者不支持。
请问你认为怎样的监督才是对的?私下流传,私下散布谣言?OSCCF和国内的天使妈妈们不是最忌讳这样的做法吗?
监督是必要的,我想 OSCCF 他们一向是支持监督的。
我是觉得目前的言论有点太操之过急了,我好像看到说 OSCCF 并没有参与此事,水妖也不是她家义工,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要 OSCCF 对此解释。
退一万步来说,我们都是凡人,民间的慈善组织也是摸索着在做。我自已愿意看着他们经历风雨,不断成长;不奢求一下子出现一个满足所有人愿望的 perfect 组织。事情有大有小,我个人觉得这次小希望的事情,且不论和哪个组织有关,就事情本身来说,毕竟是一个单独个例。OSCCF 在以往的救助中都是非常尊重儿童家人的意愿的,这次也确实没有参与事件。
华人有一个组织不容易,如果希望她做得更好,如果希望她有所改变,大家应该多多参与才对。不同观点的人参与多了,才会更有不同的参与意见,更多的话语权,制定出符合大家愿望的制度。
同时 OSCCF 的发言人前两天才飞回中国,大概是过春节吧,所以反馈比较慢。希望大家多一些耐心等待和宽容关怀,大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6:19:14编辑过]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18 楼
如果我是你,我回第一时间与osccf联系询问。如果你是象我一样的新id, 或许对osccf不一定有什么影响,但不是,你在版很有影响,你的公开意见回对其他朋友带来的影响,有想过吗,不是每个朋友都有那么多时间去考古, 然后做成自己的决定,你的公开意见可能就成为这些朋友他们的决定。
给他们多一点的时间,进行私下沟通,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的学生,很多人的确没有机会得到专业的培训,但他们这种热情和勇气,来长时间的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的确是值得我个人敬佩的。我在另一个贴子中也提到了他们的表现。 当然我没有资格来指责别人,但我是回这样做的。
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boardid=331&id=701865&page=2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3:16:00 pm的发言:
我公开质疑,公开要求回复。每一个论坛上的人都看的明明白白,每个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支持或者不支持。
请问你认为怎样的监督才是对的?私下流传,私下散布谣言?osccf和国内的天使妈妈们不是最忌讳这样的做法吗?
a
andreth
接近 15 年
19 楼
以下是引用yaocen在2/10/2010 2:56:00 PM的发言: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水妖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不是大家在这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尤其是国内的法律在保护儿童这一方面还有缺陷时),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7:10编辑过]
r
rabbit66
接近 15 年
20 楼
以下是引用psyche23在2/10/2010 2:58:00 PM的发言: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second this.
Because I care about interest of children, I do not support osccf's blind support to right to life. I also do not support osccf's disrespect to chinese law.
r
rabbit66
接近 15 年
21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3:03:00 PM的发言:
这个要看时间和场合,目前osccf如果被抵制,那些正在救治的孩子怎么办?是不是活该跟着倒霉了,目前马上能找到另一个组织来接手?
请大家不要扣字眼,明白意思就行了。
影评不一样,我们帮助监督的同时要考虑多一点的东西。
if OSCCF cares about those kids, they would make change.
y
yaocen
接近 15 年
22 楼
以下是引用andreth在2/10/2010 3:32:00 PM的发言: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他们的官方id称水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r
rabbit66
接近 15 年
23 楼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3:04:00 PM的发言:
以需要求助的孩子来绑架不同意见的捐款人意志?
That is same as saying that they would huaren.us together with the baby
南
南开阿飞
接近 15 年
24 楼
ouch....
a
andreth
接近 15 年
25 楼
以下是引用yaocen在2/10/2010 3:36:00 PM的发言:
他们的官方id称水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请看我的帖子,见义勇为的说法来自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的公开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9:47编辑过]
f
freeasy
接近 15 年
26 楼
放弃 ocssf, 不代表放弃慈善事业.
我继续支持慈善, 但是我不支持 ocssf, 这总可以把.
r
rabbit66
接近 15 年
27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3:32:00 pm的发言:
如果我是你,我回第一时间与osccf联系询问。如果你是象我一样的新id, 或许对osccf不一定有什么影响,但不是,你在版很有影响,你的公开意见回对其他朋友带来的影响,有想过吗,不是每个朋友都有那么多时间去考古, 然后做成自己的决定,你的公开意见可能就成为这些朋友他们的决定。
给他们多一点的时间,进行私下沟通,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的学生,很多人的确没有机会得到专业的培训,但他们这种热情和勇气,来长时间的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的确是值得我个人敬佩的。我在另一个贴子中也提到了他们的表现。 当然我没有资格来指责别人,但我是回这样做的。
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boardid=331&topicid=701865&page=2
they made their statement public first.
f
flatfish01
接近 15 年
28 楼
对于osccf,他们过去做过的好事实事很多,不能一笔抹煞,我不会撤回过去的捐款,也不后悔曾经给osccf捐过款。
但是这次事件osccf的立场和声明,让我认识到我和他们理念上有很大的差异,以后我会考虑其他和我理念相近的慈善组织捐款,毕竟我希望我捐出去的钱,能代表我的意愿我的理念。
h
hellomuxin
接近 15 年
29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3:03:00 PM的发言:
这个要看时间和场合,目前osccf如果被抵制,那些正在救治的孩子怎么办?是不是活该跟着倒霉了,目前马上能找到另一个组织来接手?
请大家不要扣字眼,明白意思就行了。
影评不一样,我们帮助监督的同时要考虑多一点的东西。
我们抵制,不代表他就没有钱进行了,俺们p民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只是表达个人的意见。
三观不和,怎么办呢?
h
hellomuxin
接近 15 年
30 楼
以下是引用happylemon在2/10/2010 3:22:00 PM的发言:
嗯,非常的让人担心啊。。。。问题是还有很多人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还是以一个“我反正是善意的,我反正是要救孩子”的心态来忽视法律和其他。
不是还找到一些律师说,只要对孩子好,就不犯法,我很想知道这个律师是谁教出来的
v
vegetarcat
接近 15 年
31 楼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3:04:00 PM的发言:
以需要求助的孩子来绑架不同意见的捐款人意志?
RE
先犯法,再救人?
h
hellomuxin
接近 15 年
32 楼
以下是引用andreth在2/10/2010 3:38:00 PM的发言:
请看我的帖子,见义勇为的说法来自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的公开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9:47编辑过]
但是他们同意了,不是一样的么?和从谁的嘴里说出来有不同么?
y
yaocen
接近 15 年
33 楼
以下是引用andreth在2/10/2010 3:38:00 PM的发言:
请看我的帖子,见义勇为的说法来自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的公开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9:47编辑过]
那又怎样呢?那些人也说了,我就不可以质疑了?
n
nounou
接近 15 年
34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3:03:00 PM的发言:
这个要看时间和场合,目前osccf如果被抵制,那些正在救治的孩子怎么办?是不是活该跟着倒霉了,目前马上能找到另一个组织来接手?
请大家不要扣字眼,明白意思就行了。
影评不一样,我们帮助监督的同时要考虑多一点的东西。
太可笑了 我抵制 我又没把我捐过的钱收回
现在正在救治的孩子 她们开始救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自己有没有足够的财力 不是一边收钱一边救... 下还不知道能收多少的情况下
这明显无组织无纪律...
拿现在正在受捐助的孩子要失去帮助来恐吓捐款人么?
v
vinobianco
接近 15 年
35 楼
以下是引用andreth在2/10/2010 3:32:00 PM的发言: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水妖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不是大家在这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尤其是国内的法律在保护儿童这一方面还有缺陷时),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7:10编辑过]
引用主流媒体上所谓专家的意见就是尊重法律?别告诉我凡事主流媒体随便一个专家的意见都代表法律
d
doubt
接近 15 年
36 楼
以下是引用andreth在2/10/2010 3:32:00 PM的发言: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水妖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不是大家在这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尤其是国内的法律在保护儿童这一方面还有缺陷时),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7:10编辑过]
我也觉得很多ID被这里的言论误导了,看上去还以为osccf这件事很大责任呢,其实人家参与的人怕是根本就不知道osccf是个啥玩艺,还被牵扯到这里搞得这么激烈。
对于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所谓osccf的言论,我的理解是,就算是再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会有些许分歧,很多论坛都是在激烈的两边争论,osccf哪怕是内部我看也未必就统一了认识,这个时候援引了一下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我真是看不出来有多么大的错误。
监督是应该的,可是这副架势,我觉得太过了,除了制造矛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意义。
a
akani
接近 15 年
37 楼
以下是引用vinobianco在2/10/2010 3:52:00 PM的发言:
引用主流媒体上所谓专家的意见就是尊重法律?别告诉我凡事主流媒体随便一个专家的意见都代表法律
说的好,主流媒体采访的是社会学家和卫生学家,什么时候有法律学家了?更何况这年头的砖家叫兽,有多少是凭良心讲话的?定下网瘾给孩子电击治疗的还是砖家呢。
p
psyche23
接近 15 年
38 楼
以下是引用yaocen在2/10/2010 3:45:00 PM的发言:
那又怎样呢?那些人也说了,我就不可以质疑了?
你的头像太让我jf了,抗议!
A
AlaskaNYC
接近 15 年
39 楼
以下是引用andreth在2/10/2010 3:38:00 PM的发言:
请看我的帖子,见义勇为的说法来自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的公开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9:47编辑过]
请出示那写砖架的律师执照和相关法律条款, 大家只相信法律。。。
x
xiaotudou
接近 15 年
40 楼
以下是引用yaocen在2/10/2010 2:56:00 PM的发言: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强re
a
aprilsea
接近 15 年
41 楼
以下是引用psyche23在2/10/2010 2:58:00 PM的发言: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re
f
freeasy
接近 15 年
42 楼
所谓的法学和社会学专家, 其实是这么说的, 我仔细总结了, 人家没说是见义勇为, 是说出手相助. 而这个所谓的医学法学双料权威, 通篇不提病人的病情除了无肛还有别的缺陷, 不知道怎么想的.
主持人问, 无肛这个病好治吗?
那个中医药学卫生法学教授(这是啥学科到底)说的话:
"应该说, 这个, 这种病还是可以治的, 手术难度包括他的费用也不是非常高. 而且从愈后情况来看, 多数情况下愈后还是可以的. 当然, 极个别的可能, 也会出现愈后不好的情况."
质疑:
1. 一个卫生法学教授怎么对于无肛这种病这么了解. 这是法学教授, 还是卫生学教授, 还是医学教授? 搭点边的都算权威吗? 为什么不找个著名的儿童医生来回答这些医学问题?
2. 孩子根本不仅仅是无肛, 还有别的病. 是属于综合性的缺陷.
2. 看看人家这话说的多有水准, 标准的打官腔, 这个个别情况的退路就想好了. 万一孩子挂了, 那属于特殊个别情况, 不是他误导的责任.
然后主持人问, 会不会出现手术后非常影响生活质量的情况, 叫兽又回答了
"当然如果手术成功的话,问题不大; 但是如果手术失败的话呢, 可能会终生挂粪袋, 就是造瘘. "
质疑:
我都不想说啥了, 这就是废话. 还用学医吗? 普通人我也知道, 手术就两个结果, 成功, 不成功, 完毕..但是成功率呢? 叫兽嫩不给个数字吗?
主持人问父亲的做法合法吗?
这个刚才学医的教授摇身一变成为法律专家了,说
"从法律上来讲呢, 法定监护人他又监护的职责. 那么他放弃了这样一个职责. 他明明知道这个孩子放弃治疗, 会是必死无疑. 那么他放任这种情况发生, 那这种行动已经构成了遗弃, 就是涉嫌遗弃罪."
质疑:
1. 人家父亲什么时候放弃监护职责了, 又没有把孩子扔马路上. 不过选择了采取保守治疗, 这也叫遗弃? 主动治疗治愈率到底多少? 数据呢? 没有数据怎么知道人家不是无奈放弃的?
主持人转头问社会学教授的意见, 说是从道义上来讲;
社会学教授说,"作为一个儿童, 婴儿, 他有这么个权力, 有活下去的权利. 不管他是健康也好, 不健康也好. 美丽也好, 还是丑陋也好, 都应该有生命的权利, 有活下去的权利.这是个最基本的权利. 他父亲这样做就违背了婴儿的意志."
质疑:
1. 父母没有杀孩子, 不存在剥夺孩子活下去的权利的问题.
2. 任何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 这个世界上, 因为重病而无法继续生命的人比比皆是, 有些完全是可以救治的, 因为没钱或者其他客观条件而死去, 他们都是被剥夺了权利吗?
3.
我不知道这么小婴儿也有意识了. 而且嫩怎么知道婴儿自己要活下去, 你们这么强行的把人弄出来, 是不是也违背了婴儿去死的权利呢?
对于大多数健康人来说, 当然是活的信念支持着自己. 但是对于重病人, 残疾人, 情况并不一定如此. 为何一定要用健康人的意识揣度少数残疾人,
重病患者弱势群体的意识? 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歧视?
随后主持人又重复提问该婴儿父亲这么做是否犯罪 (说实话, 我不理解主持人为啥喋喋不休问这个)
那个不知道是医学还是法学的权威又说了
"那么犯罪来讲的话呢, 要看后果, 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些热心网友出手相助, 如果不是救出来了, 那么即使是残疾或者死亡的话, 造成了这样一个后果, 那么就构成遗弃罪了."
质疑:
1. 这什么狗屁专家. 到了这个时候还威胁人家. 不要追求网友责任啊, 否则你就是遗弃罪. 我还不知道原来遗弃罪是这么定义的, 就是吧, 没人来抢我就遗弃了, 有人来抢我就不遗弃了. tnnd 中国的哪条法律是这么定义的? 这人懂不懂法啊?
主持人问, 采取这样一个消极的方式, 放弃治疗, 那是为什么呢?
这个不知道啥专家的又发话了"当然从我们国家目前情况来看. 临床上对于不治之症或者是这个, 疾病晚期无法救治, 那么出于对他的这种尊重,免于他的痛苦. 那么放弃治疗, 那么这种情况呢, 在法律上还是允许的. 这个案件来看的话呢, 他的这
个疾病不是绝症, 不是一个不治之症. 所以这种情况下你的这个放弃呢, 没有任何道理."
质疑: 人家天津医院的医生原来都是骗人的..就这个才是专家, 人家正经的儿科医生都是混饭的. 服了..
主持人说, 中国有这样的一个看法, 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 好像父母有决定孩子生与死的权利
社会学教授, "传统社会这样, 现在社会不这样. 过去传统社会孩子是私有财产, 而对他任意处置. 现在社会不允许这样. 这个很明显和现在的法律相抵触. "
不
知啥科专家"孩子是一个公民, 他从呼吸, 能够独立存活, 从这一时刻起, 他就是一个公民.那么他就享有公民的权利. 那么你作为父母的话,
你和孩子在法律的层面上, 是平等的. 你不能够决定他的生死. 他是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的. 一个公民.
我觉得公民的权利在这个案件是显得尤为重要的."
质疑:
1. 这都成案件了. 立案了吗?
2.
这说的是父母要杀孩子似的. 假如根据这个定义, 医院是不是也无权因为人家没钱不给人治病啊. 反正生病的都是公民, 人家得了重病, 没钱治疗,
但是人家有生存权啊. 你医院也没资格因为人家有钱没钱决定生死啊. 那是不是假如医院因为你没交钱不给治, 那就是违背了穷人公民的权利了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6:00:43编辑过]
a
aprilsea
接近 15 年
43 楼
我希望我捐的钱是在合法的手段下对孩子们进行帮助。。。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44 楼
那个不是问题,大家不是还请osccf再做解释吗?
我是说,有心想帮osccf的同学,尤其是姿深ID发言要考虑一点公共效应的。另外,我印象中isachris妹妹在发贴时的标题就是公开抵制osccf,后来又改的温和了许多。
我是说我不会发这个抵制贴,我会去再和osccf联系,或着联合几个朋友一起去,这样也同样可以让osccf知道我们的意见不是个人的,而是代表很多人的,请osccf慎重考虑。
我想这也是一种对osccf负责,爱护的做法,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
以下是引用rabbit66在2/10/2010 3:39:00 PM的发言:
They made their statement public first.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45 楼
以下是引用doubt在2/10/2010 3:54:00 PM的发言:
我也觉得很多ID被这里的言论误导了,看上去还以为osccf这件事很大责任呢,其实人家参与的人怕是根本就不知道osccf是个啥玩艺,还被牵扯到这里搞得这么激烈。
对于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所谓osccf的言论,我的理解是,就算是再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会有些许分歧,很多论坛都是在激烈的两边争论,osccf哪怕是内部我看也未必就统一了认识,这个时候援引了一下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我真是看不出来有多么大的错误。
监督是应该的,可是这副架势,我觉得太过了,除了制造矛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意义。
是啊,都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是在讨论 OSCCF。好像连我也中套了。。。。
柯
柯南007
接近 15 年
46 楼
以下是引用psyche23在2/10/2010 2:58:00 PM的发言: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re!!! 我不希望我捐的款被用于犯罪。。。。。。。。。
i
isachris
接近 15 年
47 楼
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牛
牛圣婴
接近 15 年
48 楼
以下是引用doubt在2/10/2010 3:54:00 PM的发言:
我也觉得很多ID被这里的言论误导了,看上去还以为osccf这件事很大责任呢,其实人家参与的人怕是根本就不知道osccf是个啥玩艺,还被牵扯到这里搞得这么激烈。
对于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所谓osccf的言论,我的理解是,就算是再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会有些许分歧,很多论坛都是在激烈的两边争论,osccf哪怕是内部我看也未必就统一了认识,这个时候援引了一下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我真是看不出来有多么大的错误。
监督是应该的,可是这副架势,我觉得太过了,除了制造矛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意义。
1、内部有分歧就更要谨慎使用官方ID。
2、引用“专家”的话要注明引用。
3、言论有失,及时道歉澄清弥补即可。
可惜都没看到,只有一篇官样文章,不若没有。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49 楼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4:06:00 PM的发言:
我不会私下质疑的。我会公开的
我公开质疑正是正确的态度,私下里没什么可说的。
我也坚信这是最好的方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6:06:10编辑过]
n
nounou
接近 15 年
50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4:01:00 PM的发言:
那个不是问题,大家不是还请osccf再做解释吗?
我是说,有心想帮osccf的同学,尤其是姿深ID发言要考虑一点公共效应的。另外,我印象中isachris妹妹在发贴时的标题就是公开抵制osccf,后来又改的温和了许多。
我是说我不会发这个抵制贴,我会去再和osccf联系,或着联合几个朋友一起去,这样也同样可以让osccf知道我们的意见不是个人的,而是代表很多人的,请osccf慎重考虑。
我想这也是一种对osccf负责,爱护的做法,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
小美女昨天一发贴就接收批评改了...
可是OSCCF呢... ? 发的什么声明阿 ... 根本糊弄人阿 ...
再改再沟通 何必呢
我觉得你也不必强求么 都是做慈善 理念不同捐不同地方正常阿 也许有妈妈觉得OSCCF这个举动很好 倒戈你们呢...
柯
柯南007
接近 15 年
51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4:14:00 PM的发言: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貌似mm你自己也没搞清楚就跳出来挺OSCCF吧?
n
nounou
接近 15 年
52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4:14:00 PM的发言: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有错能改 好过不改么... 她发帖的时候高楼里已经开始质疑OSCCF 不是她一个人的做法
另外: 不能说犯错了 别人指出就是没有爱不爱护... 承认分歧或者错误才好 星版国际章开始不也是用不爱护国际明星做幌子的么...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53 楼
不错
不过我不是只考虑osccf的一个机构发展, 是从这件事对于我们华人慈善机构的发展担心.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4:14:00 PM的发言:
小美女昨天一发贴就接收批评改了...
可是OSCCF呢... ? 发的什么声明阿 ... 根本糊弄人阿 ...
再改再沟通 何必呢
我觉得你也不必强求么 都是做慈善 理念不同捐不同地方正常阿 也许有妈妈觉得OSCCF这个举动很好 倒戈你们呢...
牛
牛圣婴
接近 15 年
54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4:14:00 PM的发言: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据我昨天全程跟踪小美女的贴所得,人未改标题前和三改标题后所掌握的信息并无实质区别。
改标题的目的是为了给对方时间澄清,道歉,以及缓和口气以免引起不明真相网友误解。
好
好吃懒做猫
接近 15 年
55 楼
以下是引用yaocen在2/10/2010 2:56:00 PM的发言: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RE啊RE。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56 楼
以下是引用柯南007在2/10/2010 4:17:00 PM的发言:
貌似mm你自己也没搞清楚就跳出来挺OSCCF吧?
他不是美眉吧
d
doubt
接近 15 年
57 楼
以下是引用牛圣婴在2/10/2010 4:07:00 PM的发言:
1、内部有分歧就更要谨慎使用官方ID。
2、引用“专家”的话要注明引用。
3、言论有失,及时道歉澄清弥补即可。
可惜都没看到,只有一篇官样文章,不若没有。
你说得这些我都同意,作为一个公共的组织,发言要谨慎,不过,有几个人能够说话这么滴水不漏呢?我参加过一个社会团体,说实话付出了很多心血以后,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人言可畏,要把一件事情做完美,太不容易了,要把事情做好的同时还要把话也说完美了,也非常不容易,osccf的言论或许有欠考虑,该引出处的没有引,然后大家就该抵制这个组织?那以后不善言辞的人也不要做善事了,寒心啊。
我只是看到他们没有做出过份的行动,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你们暗示的这么大的牵扯,他们不deserve这样的群情激奋!
A
AlaskaNYC
接近 15 年
58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4:19:00 PM的发言:
不错
不过我不是只考虑osccf的一个机构发展, 是从这件事对于我们华人慈善机构的发展担心.
咋跟ZZY一个套路, 把别的好的一起拉下水。。。
m
moonandsixpence
接近 15 年
59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3:14:00 PM的发言:
我不和你争,我尊重你的决定,但同时希望更多的朋友以大局危重。
但对于你以这种形式来帮助和监督组织有不同意见。
我只想说做义工看问题的看法有很多差异,你也是热心的人,不如花一点时间加入一个喜欢的组织做一做,回来在看这个问题,或许和不同的看法,
谢谢.
人各有志末,还是到MITBBS DONATION跟爱国老将ID 一起骂华人大妈比较适合你吧。
n
nounou
接近 15 年
60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4:19:00 PM的发言:
不错
不过我不是只考虑osccf的一个机构发展, 是从这件事对于我们华人慈善机构的发展担心.
公开监督不见得不是好事请 不让评论才容易自信心膨胀干出不合理的事情
摇篮也是好平台 我承认 可是不能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做... 华人慈善机构都很年轻 错误扼杀在摇篮难道不好么?
湫
湫湫
接近 15 年
61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4:14:00 PM的发言: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就说一个:
发贴的isachirs时间不算多,但花在支持osccf上时间不少,花在支持osccf上的金钱也不算少,每月捐$100(如有记错,请指正)
所以mit现在有ID质疑isachirs是别有用心、五毛党、从不捐钱趁机装高尚的等等说法至少对isachris是站不住脚的。
个人感觉isachris此次做法是对osccf爱之深、痛之切。至于为什么让铁杆支持者变成这样,原因不能只从isachirs这方面找。
d
doubt
接近 15 年
62 楼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4:21:00 PM的发言:
人各有志末,还是到MITBBS DONATION跟爱国老将ID 一起骂华人大妈比较适合你吧。
请问是谁给你这样的权利代表所有华人大妈把我们推到对立面?
牛
牛圣婴
接近 15 年
63 楼
以下是引用doubt在2/10/2010 4:20:00 PM的发言:
你说得这些我都同意,作为一个公共的组织,发言要谨慎,不过,有几个人能够说话这么滴水不漏呢?我参加过一个社会团体,说实话付出了很多心血以后,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人言可畏,要把一件事情做完美,太不容易了,要把事情做好的同时还要把话也说完美了,也非常不容易,osccf的言论或许有欠考虑,该引出处的没有引,然后大家就该抵制这个组织?那以后不善言辞的人也不要做善事了,寒心啊。
我只是看到他们没有做出过份的行动,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你们暗示的这么大的牵扯,他们不deserve这样的群情激奋!
现在大家最失望的在于
组织支持认定水妖行为为见义勇为(见其官方ID买买提发言)
没有法律意识,好心也容易办坏事。
t
teddysan
接近 15 年
64 楼
以下是引用psyche23在2/10/2010 2:58:00 PM的发言: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re..me too..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65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4:22:00 PM的发言:
公开监督不见得不是好事请 不让评论才容易自信心膨胀干出不合理的事情
摇篮也是好平台 我承认 可是不能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做... 华人慈善机构都很年轻 错误扼杀在摇篮难道不好么?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柯
柯南007
接近 15 年
66 楼
以下是引用eauclaire在2/10/2010 4:24:00 PM的发言: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至少从他们的申明看不出有任何应该遵守法律的诚意
m
moonandsixpence
接近 15 年
67 楼
以下是引用andreth在2/10/2010 3:32:00 PM的发言: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水妖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不是大家在这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尤其是国内的法律在保护儿童这一方面还有缺陷时),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7:10编辑过]
这个说的不对吧,水妖自己说的,一起去的有5个人呢。除了她夫妻两个,那3个都是天使妈妈。
孩子抢来,直接上儿希的车,怎么能说没关系。
OSCCF跟儿希是合作关系,钱是给了儿希的。
这么撇清很让人无语。
牛
牛圣婴
接近 15 年
68 楼
以下是引用eauclaire在2/10/2010 4:24:00 PM的发言: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请详细阅读小美人的高楼后再就此句发表意见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69 楼
以下是引用牛圣婴在2/10/2010 4:23:00 PM的发言:
现在大家最失望的在于
组织支持认定水妖行为为见义勇为(见其官方ID买买提发言)
没有法律意识,好心也容易办坏事。
牛哥哥,你是我景仰的 id,赶紧出给主意,不是为了 OSCCF,是为了孩子们。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大家要批评也改为发言不当吧
f
freeasy
接近 15 年
70 楼
以下是引用eauclaire在2/10/2010 4:24:00 PM的发言: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没有 osccf, 中国慈善不是就没希望了
还有别的慈善机构.
osccf 没有参与, 但是官方发表言论支持抢孩子.
只能说理念不同, 我不能再支持跟我理念不一样的慈善机构了
n
nounou
接近 15 年
71 楼
以下是引用eauclaire在2/10/2010 4:24:00 PM的发言: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她们不承认错阿... 这态度就很差劲
从开始官方ID承认见义勇为 到拒不承认是官方ID 到官方ID再发同样的声明...
她们号称没参与 但是据说是合作伙伴不是么 她们也支持 也拨款 也发帖摇篮支持 (这些我是看华人讨论看得)... 难道承认个错误还不行了? 如果她们觉得是对的, 那我们理念不同 我可以选别家吧
m
moonandsixpence
接近 15 年
72 楼
以下是引用doubt在2/10/2010 3:54:00 PM的发言:
我也觉得很多ID被这里的言论误导了,看上去还以为osccf这件事很大责任呢,其实人家参与的人怕是根本就不知道osccf是个啥玩艺,还被牵扯到这里搞得这么激烈。
对于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所谓osccf的言论,我的理解是,就算是再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会有些许分歧,很多论坛都是在激烈的两边争论,osccf哪怕是内部我看也未必就统一了认识,这个时候援引了一下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我真是看不出来有多么大的错误。
监督是应该的,可是这副架势,我觉得太过了,除了制造矛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意义。
OSCCF敢说钱没给儿希吗?
儿希这次没有参与绑架孩子吗?
还是那句话,真理越辩越明,大家眼睛是雪亮的。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73 楼
看看我的贴字,我什么时候骂华人的妹妹了?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Donation/27270309.html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4:21:00 PM的发言:
人各有志末,还是到MITBBS DONATION跟爱国老将ID 一起骂华人大妈比较适合你吧。
牛
牛圣婴
接近 15 年
74 楼
以下是引用eauclaire在2/10/2010 4:26:00 PM的发言:
牛哥哥,你是我景仰的 id,赶紧出给主意,不是为了 OSCCF,是为了孩子们。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大家要批评也改为发言不当吧
景仰不敢当。。。。
表面上是说错话,根子上是理念问题阿。。。
臭
臭臭张
接近 15 年
75 楼
以下是引用doubt在2/10/2010 4:20:00 PM的发言:
你说得这些我都同意,作为一个公共的组织,发言要谨慎,不过,有几个人能够说话这么滴水不漏呢?我参加过一个社会团体,说实话付出了很多心血以后,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人言可畏,要把一件事情做完美,太不容易了,要把事情做好的同时还要把话也说完美了,也非常不容易,osccf的言论或许有欠考虑,该引出处的没有引,然后大家就该抵制这个组织?那以后不善言辞的人也不要做善事了,寒心啊。 我只是看到他们没有做出过份的行动,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你们暗示的这么大的牵扯,他们不deserve这样的群情激奋!
我们不寒心么?
作为一个长期捐钱的人
我觉得很寒心
osccf对于这次的事情就应该保持沉默
现在这个官方id 蹦出来说了这样的话 就要为自己的话负责
我说过我不后悔我给osccf捐过的钱
但以后 我不会再捐 除非它们重新给了我信心
我赚钱也不容易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76 楼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4:27:00 PM的发言:
她们不承认错阿... 这态度就很差劲
从开始官方ID承认见义勇为 到拒不承认是官方ID 到官方ID再发同样的声明...
她们号称没参与 但是据说是合作伙伴不是么 她们也支持 也拨款 也发帖摇篮支持 (这些我是看华人讨论看得)... 难道承认个错误还不行了? 如果她们觉得是对的, 那我们理念不同 我可以选别家吧
选择哪家?告诉我一声,好帮助那些孩子转过去啊
m
melonm
接近 15 年
77 楼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4:28:00 PM的发言:
OSCCF敢说钱没给儿希吗?
儿希这次没有参与绑架孩子吗?
还是那句话,真理越辩越明,大家眼睛是雪亮的。
错了, OSCCF的钱都是直接给每个需要治疗的孩子的, 如果能直接给医院就尽量给医院, 如果不行也是通过志愿者转交给医院.
m
moonandsixpence
接近 15 年
78 楼
以下是引用elmtang在2/10/2010 4:01:00 PM的发言:
那个不是问题,大家不是还请osccf再做解释吗?
我是说,有心想帮osccf的同学,尤其是姿深ID发言要考虑一点公共效应的。另外,我印象中isachris妹妹在发贴时的标题就是公开抵制osccf,后来又改的温和了许多。
我是说我不会发这个抵制贴,我会去再和osccf联系,或着联合几个朋友一起去,这样也同样可以让osccf知道我们的意见不是个人的,而是代表很多人的,请osccf慎重考虑。
我想这也是一种对osccf负责,爱护的做法,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
我觉着吧,华人就是民主的地方,ID不分大小,还不至于分个三六九等。你多虑了。
再说,你有你的活法儿,别人有别人的活法儿。管好自己就行了。
你有时间,怎么不去管管MITBBS DONATION 的"爱国老将“,让他少谩骂两句。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79 楼
以下是引用牛圣婴在2/10/2010 4:29:00 PM的发言:
景仰不敢当。。。。
表面上是说错话,根子上是理念问题阿。。。
你欠我一个本,抓住
d
doubt
接近 15 年
80 楼
关于见义勇为这个说法,我肯定是在别的地方听到过,随便google了一下,这个link里面的评论里面有提到: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7863&PostID=21909600
我现在有事请要出去,等我回来再好好看看这个视频。osccf发言不当--我觉得是有点的,也希望大家就事论事不要“量刑过重”。
牛
牛圣婴
接近 15 年
81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32:00 PM的发言:
你欠我一个本,抓住
still there....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82 楼
以下是引用牛圣婴在2/10/2010 4:33:00 PM的发言:
still there....
给我私奔,他们都看过,就我没有,不行
旻
旻
接近 15 年
83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33:00 PM的发言:
给我私奔,他们都看过,就我没有,不行
我也要看私奔。我比兔子jj认识你还早呢,偶也没看过。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84 楼
我从来没有质疑isachirs对osccf是别有的用心.
我在这发贴也是发表一下我个人的法,想来一起探讨,是isachirs妹妹问我的做法,那我就实话说了
我只是为osccf赶到惋惜,失去了这样一味铁杆支持着
我替osccf感谢你的支持,希望时间可以解决你们之间的误会。
以下是引用湫湫在2/10/2010 4:22:00 PM的发言:
就说一个:
发贴的isachirs时间不算多,但花在支持osccf上时间不少,花在支持osccf上的金钱也不算少,每月捐$100(如有记错,请指正)
所以mit现在有ID质疑isachirs是别有用心、五毛党、从不捐钱趁机装高尚的等等说法至少对isachris是站不住脚的。
个人感觉isachris此次做法是对osccf爱之深、痛之切。至于为什么让铁杆支持者变成这样,原因不能只从isachirs这方面找。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85 楼
我觉得,人在辩论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会越走越偏,所以我今天什么都不说,好好想想,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的做法,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双方都应该想想,不要说,我就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都先假设,对方是对的,然后再想想。
不过,作为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我觉得应该更谨慎一点,
f
flatfish01
接近 15 年
86 楼
以下是引用eauclaire在2/10/2010 4:24:00 PM的发言: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没有扼杀,但是理念不合,个人可以选择以后不合作。这个和osccf是否直接实际参与这件事情没有关系。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87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35:00 PM的发言:
我觉得,人在辩论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会越走越偏,所以我今天什么都不说,好好想想,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的做法,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双方都应该想想,不要说,我就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都先假设,对方是对的,然后再想想。
不过,作为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我觉得应该更谨慎一点,
美眉说得好!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88 楼
以下是引用eauclaire在2/10/2010 4:37:00 PM的发言:
美眉说得好!
我想,我可以换位思考,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先不要试图说服别人,先想想,别人是不是有道理。
我也不想一个我支持的组织有这样大的信任危机,虽然我捐的钱不多,虽然我不是义工,也许没有指手画脚的权利, 但是,假设你是提出疑问的人,你希望,一个组织怎么答复你呢?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89 楼
牛,你说吧,你在那给我本???
m
melonm
接近 15 年
90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40:00 PM的发言:
我想,我可以换位思考,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先不要试图说服别人,先想想,别人是不是有道理。
我也不想一个我支持的组织有这样大的信任危机,虽然我捐的钱不多,虽然我不是义工,也许没有指手画脚的权利, 但是,假设你是提出疑问的人,你希望,一个组织怎么答复你呢?
顶你这个.......
e
eauclaire
接近 15 年
91 楼
楼上美眉你问我啊,我又不是她家义工。我是完全为了孩子们在打圆场,给大家消消火呢。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92 楼
不要顶我,我都被顶怕了,怕被正义人士人肉
牛
牛圣婴
接近 15 年
93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42:00 PM的发言:
牛,你说吧,你在那给我本???
will msg u after ben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94 楼
以下是引用牛圣婴在2/10/2010 4:45:00 PM的发言:
will msg u after ben
好同志!
旻
旻
接近 15 年
95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35:00 PM的发言:
我觉得,人在辩论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会越走越偏,所以我今天什么都不说,好好想想,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的做法,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双方都应该想想,不要说,我就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都先假设,对方是对的,然后再想想。
不过,作为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我觉得应该更谨慎一点,
理念问题不同,确实也无分对错。但是违法行为,哪怕是出于爱心,也是不可取的。
最近辩论太多了。但是作为不了解孩子真实情况的我们,怎么争也不能解除可怜的孩子的痛苦(抱歉我没有用希望这个名字,因为孩子的命名权是属于父母的,不是爱心妈妈们)。
这个case希望能给国内的司法改革带来一点警示,促进国内立法执法的力度。
OSCCF作为一个组织,过去的努力也是不能抹杀的。但是这次事件中体现的理念偏差,确实寒了很多人的心。
大家都是支持和自己理念相同的慈善机构的。中国的慈善事业以及海外华人的慈善事业不会因为OSCCF的信任危机而停滞。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96 楼
以下是引用旻在2/10/2010 4:46:00 PM的发言:
理念问题不同,确实也无分对错。但是违法行为,哪怕是出于爱心,也是不可取的。
最近辩论太多了。但是作为不了解孩子真实情况的我们,怎么争也不能解除可怜的孩子的痛苦(抱歉我没有用希望这个名字,因为孩子的命名权是属于父母的,不是爱心妈妈们)。
这个case希望能给国内的司法改革带来一点警示,促进国内立法执法的力度。
OSCCF作为一个组织,过去的努力也是不能抹杀的。但是这次事件中体现的理念偏差,确实寒了很多人的心。
大家都是支持和自己理念相同的慈善机构的。中国的慈善事业以及海外华人的慈善事业不会因为OSCCF的信任危机而停滞。
其实,我同意你的每一个字,可是,不是人人都能明白,
旻
旻
接近 15 年
97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48:00 PM的发言:
其实,我同意你的每一个字,可是,不是人人都能明白,
唉,我也同意你每一个字。
这件事带给华人xdjm们的,应该是理性的思考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
我希望OSCCF的board members和支持者,还有出自于爱孩子之心的网友,看到批评背后的更多的是捐助者的失望和对这个组织进一步完善的期待。而不是用官话套话敷衍。一个健康运作的组织应该欢迎监督。如果真的理念不合,那么和一部分捐助者没有继续合作的可能也不能怪任何人。
n
ninjarabbit
接近 15 年
98 楼
以下是引用旻在2/10/2010 4:57:00 PM的发言:
唉,我也同意你每一个字。
这件事带给华人xdjm们的,应该是理性的思考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
我希望OSCCF的board members和支持者,还有出自于爱孩子之心的网友,看到批评背后的更多的是捐助者的失望和对这个组织进一步完善的期待。而不是用官话套话敷衍。一个健康运作的组织应该欢迎监督。如果真的理念不合,那么和一部分捐助者没有继续合作的可能也不能怪任何人。
握手呀美女,什么时候,本一个?
e
elmtang
接近 15 年
99 楼
mm说的是,骂人是不对的.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4:31:00 PM的发言:
我觉着吧,华人就是民主的地方,ID不分大小,还不至于分个三六九等。你多虑了。
再说,你有你的活法儿,别人有别人的活法儿。管好自己就行了。
你有时间,怎么不去管管MITBBS DONATION 的"爱国老将“,让他少谩骂两句。
旻
旻
接近 15 年
100 楼
以下是引用ninjarabbit在2/10/2010 4:58:00 PM的发言:
握手呀美女,什么时候,本一个?
我前两天奔的时候你没看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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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早是关注“宝贝回家”里的孩子们,他们的救援比较原始,根本没有海外募款。看着那里的孩子们着急,就想学习一点救助孩子的经验,搜索了下,感觉 OSCCF 是做得比较好很及时有效的组织。当时就很想他们和“宝贝回家”能联手救助一些孩子。
就在这时候,有人和我提起,OSCCF 过去的恩怨。为此我还特地去和“宝贝回家”义工说,看来我不太了解,等等再看。
我观察了半年左右,每天看着 OSCCF 网页上救治孩子的更新消息,很感激他们。再后来,有了 facebook 的两次活动,我也开始投他们的票。
我最关心的是孩子,当看到 OSCCF 有在勤勉的救治孩子,很是佩服他们。这些事情,我做不了,我也发动不了。既然 OSCCF 可以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不敢说他们是100%好的,但是他们确实做了很多一般人没有做到的事情。
我没有亲身经历过去的那场恩怨,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你做得好,我要做得比你更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同时我建议大家在关注慈善组织的同时,也亲身参与至少一个慈善组织。等你成为义工亲身参与了,也许就对事情有了更新的看法。
孩子们不仅需要金钱的资助,也需要义工人力的投入。每个组织都是付出了心血的,希望大家一起来维护改善,而不要因为一时的火大,就把组织给打入冷宫。
帮助孩子,改善中国民间慈善事业,最好的方法是亲身参与。希望大家和孩子们在一起!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59:40编辑过]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我re你。。。如果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改正我以后还是会支持的。不过现在看来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强烈re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再re
请大家不要扣字眼,明白意思就行了。
影评不一样,我们帮助监督的同时要考虑多一点的东西。
以下是引用yaocen在2/10/2010 2:56:00 PM的发言: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我没有亲身经历过去的那场恩怨,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4:23:08编辑过]
都是做善事的,都是为了帮助别人,能帮到的人越多越好啊,为什么要有pk的想法呢。难道说还有谁比谁更慈善一说吗。。
都是做善事的,都是为了帮助别人,能帮到的人越多越好啊,为什么要有pk的想法呢。难道说还有谁比谁更慈善一说吗。。
美眉说的是了,我混网络用词用油了。就是大家良性竞争,你做得好,我要做得比你更好,我是这个意思。
但对于你以这种形式来帮助和监督组织有不同意见。
我只想说做义工看问题的看法有很多差异,你也是热心的人,不如花一点时间加入一个喜欢的组织做一做,回来在看这个问题,或许和不同的看法,
谢谢.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3:04:00 PM的发言:
以需要求助的孩子来绑架不同意见的捐款人意志?
慈善事业不能放弃,
从这个事情看, 这个组织连最基本的法律的底线都能break, 以后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OSCCF可以放弃,
慈善事业不能放弃,
从这个事情看, 这个组织连最基本的法律的底线都能break, 以后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嗯,非常的让人担心啊。。。。问题是还有很多人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还是以一个“我反正是善意的,我反正是要救孩子”的心态来忽视法律和其他。
我公开质疑,公开要求回复。每一个论坛上的人都看的明明白白,每个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支持或者不支持。
请问你认为怎样的监督才是对的?私下流传,私下散布谣言?OSCCF和国内的天使妈妈们不是最忌讳这样的做法吗?
监督是必要的,我想 OSCCF 他们一向是支持监督的。
我是觉得目前的言论有点太操之过急了,我好像看到说 OSCCF 并没有参与此事,水妖也不是她家义工,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要 OSCCF 对此解释。
退一万步来说,我们都是凡人,民间的慈善组织也是摸索着在做。我自已愿意看着他们经历风雨,不断成长;不奢求一下子出现一个满足所有人愿望的 perfect 组织。事情有大有小,我个人觉得这次小希望的事情,且不论和哪个组织有关,就事情本身来说,毕竟是一个单独个例。OSCCF 在以往的救助中都是非常尊重儿童家人的意愿的,这次也确实没有参与事件。
华人有一个组织不容易,如果希望她做得更好,如果希望她有所改变,大家应该多多参与才对。不同观点的人参与多了,才会更有不同的参与意见,更多的话语权,制定出符合大家愿望的制度。
同时 OSCCF 的发言人前两天才飞回中国,大概是过春节吧,所以反馈比较慢。希望大家多一些耐心等待和宽容关怀,大家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孩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6:19:14编辑过]
给他们多一点的时间,进行私下沟通,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的学生,很多人的确没有机会得到专业的培训,但他们这种热情和勇气,来长时间的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的确是值得我个人敬佩的。我在另一个贴子中也提到了他们的表现。 当然我没有资格来指责别人,但我是回这样做的。
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boardid=331&id=701865&page=2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3:16:00 pm的发言:
我公开质疑,公开要求回复。每一个论坛上的人都看的明明白白,每个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支持或者不支持。
请问你认为怎样的监督才是对的?私下流传,私下散布谣言?osccf和国内的天使妈妈们不是最忌讳这样的做法吗?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水妖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不是大家在这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尤其是国内的法律在保护儿童这一方面还有缺陷时),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7:10编辑过]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second this.
Because I care about interest of children, I do not support osccf's blind support to right to life. I also do not support osccf's disrespect to chinese law.
这个要看时间和场合,目前osccf如果被抵制,那些正在救治的孩子怎么办?是不是活该跟着倒霉了,目前马上能找到另一个组织来接手?
请大家不要扣字眼,明白意思就行了。
影评不一样,我们帮助监督的同时要考虑多一点的东西。
if OSCCF cares about those kids, they would make change.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他们的官方id称水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以需要求助的孩子来绑架不同意见的捐款人意志?
That is same as saying that they would huaren.us together with the baby
他们的官方id称水妖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请看我的帖子,见义勇为的说法来自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的公开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9:47编辑过]
我继续支持慈善, 但是我不支持 ocssf, 这总可以把.
如果我是你,我回第一时间与osccf联系询问。如果你是象我一样的新id, 或许对osccf不一定有什么影响,但不是,你在版很有影响,你的公开意见回对其他朋友带来的影响,有想过吗,不是每个朋友都有那么多时间去考古, 然后做成自己的决定,你的公开意见可能就成为这些朋友他们的决定。
给他们多一点的时间,进行私下沟通,他们也是和我们一样的学生,很多人的确没有机会得到专业的培训,但他们这种热情和勇气,来长时间的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的确是值得我个人敬佩的。我在另一个贴子中也提到了他们的表现。 当然我没有资格来指责别人,但我是回这样做的。
http://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boardid=331&topicid=701865&page=2
they made their statement public first.
但是这次事件osccf的立场和声明,让我认识到我和他们理念上有很大的差异,以后我会考虑其他和我理念相近的慈善组织捐款,毕竟我希望我捐出去的钱,能代表我的意愿我的理念。
这个要看时间和场合,目前osccf如果被抵制,那些正在救治的孩子怎么办?是不是活该跟着倒霉了,目前马上能找到另一个组织来接手?
请大家不要扣字眼,明白意思就行了。
影评不一样,我们帮助监督的同时要考虑多一点的东西。
我们抵制,不代表他就没有钱进行了,俺们p民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只是表达个人的意见。
三观不和,怎么办呢?
嗯,非常的让人担心啊。。。。问题是还有很多人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还是以一个“我反正是善意的,我反正是要救孩子”的心态来忽视法律和其他。
不是还找到一些律师说,只要对孩子好,就不犯法,我很想知道这个律师是谁教出来的
以需要求助的孩子来绑架不同意见的捐款人意志?
RE
先犯法,再救人?
请看我的帖子,见义勇为的说法来自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的公开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9:47编辑过]
但是他们同意了,不是一样的么?和从谁的嘴里说出来有不同么?
请看我的帖子,见义勇为的说法来自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的公开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9:47编辑过]
那又怎样呢?那些人也说了,我就不可以质疑了?
这个要看时间和场合,目前osccf如果被抵制,那些正在救治的孩子怎么办?是不是活该跟着倒霉了,目前马上能找到另一个组织来接手?
请大家不要扣字眼,明白意思就行了。
影评不一样,我们帮助监督的同时要考虑多一点的东西。
太可笑了 我抵制 我又没把我捐过的钱收回
现在正在救治的孩子 她们开始救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自己有没有足够的财力 不是一边收钱一边救... 下还不知道能收多少的情况下
这明显无组织无纪律...
拿现在正在受捐助的孩子要失去帮助来恐吓捐款人么?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水妖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不是大家在这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尤其是国内的法律在保护儿童这一方面还有缺陷时),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7:10编辑过]
引用主流媒体上所谓专家的意见就是尊重法律?别告诉我凡事主流媒体随便一个专家的意见都代表法律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水妖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不是大家在这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尤其是国内的法律在保护儿童这一方面还有缺陷时),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7:10编辑过]
我也觉得很多ID被这里的言论误导了,看上去还以为osccf这件事很大责任呢,其实人家参与的人怕是根本就不知道osccf是个啥玩艺,还被牵扯到这里搞得这么激烈。
对于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所谓osccf的言论,我的理解是,就算是再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会有些许分歧,很多论坛都是在激烈的两边争论,osccf哪怕是内部我看也未必就统一了认识,这个时候援引了一下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我真是看不出来有多么大的错误。
监督是应该的,可是这副架势,我觉得太过了,除了制造矛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意义。
引用主流媒体上所谓专家的意见就是尊重法律?别告诉我凡事主流媒体随便一个专家的意见都代表法律
说的好,主流媒体采访的是社会学家和卫生学家,什么时候有法律学家了?更何况这年头的砖家叫兽,有多少是凭良心讲话的?定下网瘾给孩子电击治疗的还是砖家呢。
那又怎样呢?那些人也说了,我就不可以质疑了?
你的头像太让我jf了,抗议!
请看我的帖子,见义勇为的说法来自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的公开评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9:47编辑过]
请出示那写砖架的律师执照和相关法律条款, 大家只相信法律。。。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强re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re
主持人问, 无肛这个病好治吗?
那个中医药学卫生法学教授(这是啥学科到底)说的话:
"应该说, 这个, 这种病还是可以治的, 手术难度包括他的费用也不是非常高. 而且从愈后情况来看, 多数情况下愈后还是可以的. 当然, 极个别的可能, 也会出现愈后不好的情况."
质疑:
1. 一个卫生法学教授怎么对于无肛这种病这么了解. 这是法学教授, 还是卫生学教授, 还是医学教授? 搭点边的都算权威吗? 为什么不找个著名的儿童医生来回答这些医学问题?
2. 孩子根本不仅仅是无肛, 还有别的病. 是属于综合性的缺陷.
2. 看看人家这话说的多有水准, 标准的打官腔, 这个个别情况的退路就想好了. 万一孩子挂了, 那属于特殊个别情况, 不是他误导的责任.
然后主持人问, 会不会出现手术后非常影响生活质量的情况, 叫兽又回答了
"当然如果手术成功的话,问题不大; 但是如果手术失败的话呢, 可能会终生挂粪袋, 就是造瘘. "
质疑:
我都不想说啥了, 这就是废话. 还用学医吗? 普通人我也知道, 手术就两个结果, 成功, 不成功, 完毕..但是成功率呢? 叫兽嫩不给个数字吗?
主持人问父亲的做法合法吗?
这个刚才学医的教授摇身一变成为法律专家了,说
"从法律上来讲呢, 法定监护人他又监护的职责. 那么他放弃了这样一个职责. 他明明知道这个孩子放弃治疗, 会是必死无疑. 那么他放任这种情况发生, 那这种行动已经构成了遗弃, 就是涉嫌遗弃罪."
质疑:
1. 人家父亲什么时候放弃监护职责了, 又没有把孩子扔马路上. 不过选择了采取保守治疗, 这也叫遗弃? 主动治疗治愈率到底多少? 数据呢? 没有数据怎么知道人家不是无奈放弃的?
主持人转头问社会学教授的意见, 说是从道义上来讲;
社会学教授说,"作为一个儿童, 婴儿, 他有这么个权力, 有活下去的权利. 不管他是健康也好, 不健康也好. 美丽也好, 还是丑陋也好, 都应该有生命的权利, 有活下去的权利.这是个最基本的权利. 他父亲这样做就违背了婴儿的意志."
质疑:
1. 父母没有杀孩子, 不存在剥夺孩子活下去的权利的问题.
2. 任何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 这个世界上, 因为重病而无法继续生命的人比比皆是, 有些完全是可以救治的, 因为没钱或者其他客观条件而死去, 他们都是被剥夺了权利吗?
3.
我不知道这么小婴儿也有意识了. 而且嫩怎么知道婴儿自己要活下去, 你们这么强行的把人弄出来, 是不是也违背了婴儿去死的权利呢?
对于大多数健康人来说, 当然是活的信念支持着自己. 但是对于重病人, 残疾人, 情况并不一定如此. 为何一定要用健康人的意识揣度少数残疾人,
重病患者弱势群体的意识? 这是不是也是一种歧视?
随后主持人又重复提问该婴儿父亲这么做是否犯罪 (说实话, 我不理解主持人为啥喋喋不休问这个)
那个不知道是医学还是法学的权威又说了
"那么犯罪来讲的话呢, 要看后果, 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这些热心网友出手相助, 如果不是救出来了, 那么即使是残疾或者死亡的话, 造成了这样一个后果, 那么就构成遗弃罪了."
质疑:
1. 这什么狗屁专家. 到了这个时候还威胁人家. 不要追求网友责任啊, 否则你就是遗弃罪. 我还不知道原来遗弃罪是这么定义的, 就是吧, 没人来抢我就遗弃了, 有人来抢我就不遗弃了. tnnd 中国的哪条法律是这么定义的? 这人懂不懂法啊?
主持人问, 采取这样一个消极的方式, 放弃治疗, 那是为什么呢?
这个不知道啥专家的又发话了"当然从我们国家目前情况来看. 临床上对于不治之症或者是这个, 疾病晚期无法救治, 那么出于对他的这种尊重,免于他的痛苦. 那么放弃治疗, 那么这种情况呢, 在法律上还是允许的. 这个案件来看的话呢, 他的这
个疾病不是绝症, 不是一个不治之症. 所以这种情况下你的这个放弃呢, 没有任何道理."
质疑: 人家天津医院的医生原来都是骗人的..就这个才是专家, 人家正经的儿科医生都是混饭的. 服了..
主持人说, 中国有这样的一个看法, 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 好像父母有决定孩子生与死的权利
社会学教授, "传统社会这样, 现在社会不这样. 过去传统社会孩子是私有财产, 而对他任意处置. 现在社会不允许这样. 这个很明显和现在的法律相抵触. "
不
知啥科专家"孩子是一个公民, 他从呼吸, 能够独立存活, 从这一时刻起, 他就是一个公民.那么他就享有公民的权利. 那么你作为父母的话,
你和孩子在法律的层面上, 是平等的. 你不能够决定他的生死. 他是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的. 一个公民.
我觉得公民的权利在这个案件是显得尤为重要的."
质疑:
1. 这都成案件了. 立案了吗?
2.
这说的是父母要杀孩子似的. 假如根据这个定义, 医院是不是也无权因为人家没钱不给人治病啊. 反正生病的都是公民, 人家得了重病, 没钱治疗,
但是人家有生存权啊. 你医院也没资格因为人家有钱没钱决定生死啊. 那是不是假如医院因为你没交钱不给治, 那就是违背了穷人公民的权利了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6:00:43编辑过]
我是说,有心想帮osccf的同学,尤其是姿深ID发言要考虑一点公共效应的。另外,我印象中isachris妹妹在发贴时的标题就是公开抵制osccf,后来又改的温和了许多。
我是说我不会发这个抵制贴,我会去再和osccf联系,或着联合几个朋友一起去,这样也同样可以让osccf知道我们的意见不是个人的,而是代表很多人的,请osccf慎重考虑。
我想这也是一种对osccf负责,爱护的做法,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
以下是引用rabbit66在2/10/2010 3:39:00 PM的发言:
They made their statement public first.
我也觉得很多ID被这里的言论误导了,看上去还以为osccf这件事很大责任呢,其实人家参与的人怕是根本就不知道osccf是个啥玩艺,还被牵扯到这里搞得这么激烈。
对于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所谓osccf的言论,我的理解是,就算是再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会有些许分歧,很多论坛都是在激烈的两边争论,osccf哪怕是内部我看也未必就统一了认识,这个时候援引了一下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我真是看不出来有多么大的错误。
监督是应该的,可是这副架势,我觉得太过了,除了制造矛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意义。
是啊,都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是在讨论 OSCCF。好像连我也中套了。。。。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re!!! 我不希望我捐的款被用于犯罪。。。。。。。。。
我也觉得很多ID被这里的言论误导了,看上去还以为osccf这件事很大责任呢,其实人家参与的人怕是根本就不知道osccf是个啥玩艺,还被牵扯到这里搞得这么激烈。
对于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所谓osccf的言论,我的理解是,就算是再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会有些许分歧,很多论坛都是在激烈的两边争论,osccf哪怕是内部我看也未必就统一了认识,这个时候援引了一下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我真是看不出来有多么大的错误。
监督是应该的,可是这副架势,我觉得太过了,除了制造矛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意义。
1、内部有分歧就更要谨慎使用官方ID。
2、引用“专家”的话要注明引用。
3、言论有失,及时道歉澄清弥补即可。
可惜都没看到,只有一篇官样文章,不若没有。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以下是引用isachris在2/10/2010 4:06:00 PM的发言:
我不会私下质疑的。我会公开的
我公开质疑正是正确的态度,私下里没什么可说的。
我也坚信这是最好的方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6:06:10编辑过]
那个不是问题,大家不是还请osccf再做解释吗?
我是说,有心想帮osccf的同学,尤其是姿深ID发言要考虑一点公共效应的。另外,我印象中isachris妹妹在发贴时的标题就是公开抵制osccf,后来又改的温和了许多。
我是说我不会发这个抵制贴,我会去再和osccf联系,或着联合几个朋友一起去,这样也同样可以让osccf知道我们的意见不是个人的,而是代表很多人的,请osccf慎重考虑。
我想这也是一种对osccf负责,爱护的做法,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
小美女昨天一发贴就接收批评改了...
可是OSCCF呢... ? 发的什么声明阿 ... 根本糊弄人阿 ...
再改再沟通 何必呢
我觉得你也不必强求么 都是做慈善 理念不同捐不同地方正常阿 也许有妈妈觉得OSCCF这个举动很好 倒戈你们呢...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貌似mm你自己也没搞清楚就跳出来挺OSCCF吧?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有错能改 好过不改么... 她发帖的时候高楼里已经开始质疑OSCCF 不是她一个人的做法
另外: 不能说犯错了 别人指出就是没有爱不爱护... 承认分歧或者错误才好 星版国际章开始不也是用不爱护国际明星做幌子的么...
不过我不是只考虑osccf的一个机构发展, 是从这件事对于我们华人慈善机构的发展担心.
以下是引用nounou在2/10/2010 4:14:00 PM的发言:
小美女昨天一发贴就接收批评改了...
可是OSCCF呢... ? 发的什么声明阿 ... 根本糊弄人阿 ...
再改再沟通 何必呢
我觉得你也不必强求么 都是做慈善 理念不同捐不同地方正常阿 也许有妈妈觉得OSCCF这个举动很好 倒戈你们呢...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据我昨天全程跟踪小美女的贴所得,人未改标题前和三改标题后所掌握的信息并无实质区别。
改标题的目的是为了给对方时间澄清,道歉,以及缓和口气以免引起不明真相网友误解。
引用lz的一段:
用我最渺小的想法,如果有人不支持 OSCCF,欢迎你们搞个更好的慈善组织,公开 PK,做得好到时候大家一定会支持。眼下情况,OSCCF 那里在救治那么多的孩子,真的不适宜和他们叫板添乱。要知道,有些孩子的生命,真的是分秒必争。希望大家看在孩子的份上,多一些宽容谅解!如果 OSCCF 退出江湖了,那些孩子们怎么办?毕竟多一个组织,多一份帮助孩子的力量,OSCCF 在救治孩子方面的功力不可小觑
这个我有不同意见啊,别人没有能力搞一个慈善组织,就不可以批评监督已经存在的组织了?影评人自己不拍戏不演戏的都该凉快去,除了母鸡谁也没有资格说鸡蛋的滋味?
批评质疑就等同于添乱么?
宽容也不是可以无限的,绑架人家孩子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范畴了,是犯法
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作一点点错事就可以要求大家忽视,做了很多很多好事,也不代表从此就不应该被监督,出发点再善再高尚,也不代表作的事情就一定是对的,一定是好的后果。
RE啊RE。
貌似mm你自己也没搞清楚就跳出来挺OSCCF吧?
他不是美眉吧
1、内部有分歧就更要谨慎使用官方ID。
2、引用“专家”的话要注明引用。
3、言论有失,及时道歉澄清弥补即可。
可惜都没看到,只有一篇官样文章,不若没有。
你说得这些我都同意,作为一个公共的组织,发言要谨慎,不过,有几个人能够说话这么滴水不漏呢?我参加过一个社会团体,说实话付出了很多心血以后,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人言可畏,要把一件事情做完美,太不容易了,要把事情做好的同时还要把话也说完美了,也非常不容易,osccf的言论或许有欠考虑,该引出处的没有引,然后大家就该抵制这个组织?那以后不善言辞的人也不要做善事了,寒心啊。
我只是看到他们没有做出过份的行动,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你们暗示的这么大的牵扯,他们不deserve这样的群情激奋!
不错
不过我不是只考虑osccf的一个机构发展, 是从这件事对于我们华人慈善机构的发展担心.
咋跟ZZY一个套路, 把别的好的一起拉下水。。。
我不和你争,我尊重你的决定,但同时希望更多的朋友以大局危重。
但对于你以这种形式来帮助和监督组织有不同意见。
我只想说做义工看问题的看法有很多差异,你也是热心的人,不如花一点时间加入一个喜欢的组织做一做,回来在看这个问题,或许和不同的看法,
谢谢.
人各有志末,还是到MITBBS DONATION跟爱国老将ID 一起骂华人大妈比较适合你吧。
不错
不过我不是只考虑osccf的一个机构发展, 是从这件事对于我们华人慈善机构的发展担心.
公开监督不见得不是好事请 不让评论才容易自信心膨胀干出不合理的事情
摇篮也是好平台 我承认 可是不能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做... 华人慈善机构都很年轻 错误扼杀在摇篮难道不好么?
事实上你在质疑发贴的时候,自己也没完全搞清情况,所以你才不断改贴,这样做其实是没有站在爱护osccf的角度的考虑。
总之,如果我是你就自己做一做一共,有什么不好,我觉得你时间也挺多的,呵呵.
就说一个:
发贴的isachirs时间不算多,但花在支持osccf上时间不少,花在支持osccf上的金钱也不算少,每月捐$100(如有记错,请指正)
所以mit现在有ID质疑isachirs是别有用心、五毛党、从不捐钱趁机装高尚的等等说法至少对isachris是站不住脚的。
个人感觉isachris此次做法是对osccf爱之深、痛之切。至于为什么让铁杆支持者变成这样,原因不能只从isachirs这方面找。
人各有志末,还是到MITBBS DONATION跟爱国老将ID 一起骂华人大妈比较适合你吧。
请问是谁给你这样的权利代表所有华人大妈把我们推到对立面?
你说得这些我都同意,作为一个公共的组织,发言要谨慎,不过,有几个人能够说话这么滴水不漏呢?我参加过一个社会团体,说实话付出了很多心血以后,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人言可畏,要把一件事情做完美,太不容易了,要把事情做好的同时还要把话也说完美了,也非常不容易,osccf的言论或许有欠考虑,该引出处的没有引,然后大家就该抵制这个组织?那以后不善言辞的人也不要做善事了,寒心啊。
我只是看到他们没有做出过份的行动,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你们暗示的这么大的牵扯,他们不deserve这样的群情激奋!
现在大家最失望的在于
组织支持认定水妖行为为见义勇为(见其官方ID买买提发言)
没有法律意识,好心也容易办坏事。
我不丢弃孩子们
但是我放弃osccf了
re..me too..
公开监督不见得不是好事请 不让评论才容易自信心膨胀干出不合理的事情
摇篮也是好平台 我承认 可是不能觉得自己什么都能做... 华人慈善机构都很年轻 错误扼杀在摇篮难道不好么?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至少从他们的申明看不出有任何应该遵守法律的诚意
对不起个人想说几句。
对一个组织进行监督和批评是必要的,但是这些监督和批评应该基于事实。目前这里许多帖子有意无意给观者的印象就是OSCCF作为一个组织,公开支持甚至参与深海水妖“绑架”孩子的行为,我不认为这符合事实。水妖不是OSCCF也不是天使妈妈的成员,她连摇篮都不上,关于她去天津抢孩子的事情,OSCCF和大家一样都是事后得知。OSCCF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和介入此事。
也许有些同学认为osccf这个id在买买提上的发言是支持水妖的“犯罪行为”,但是请大家注意,osccf发言中的说法都是引用国内社会学和法律专家在主流媒体上(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报道》栏目)的评论,而这些专家的看法是水妖的行为基本属于见义勇为,而孩子父亲则涉嫌遗弃罪。引用这些论点,难道不算是尊重法律?水妖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不是大家在这里拍拍脑袋就能决定的(尤其是国内的法律在保护儿童这一方面还有缺陷时),所以我在“绑架”这个词打上引号,也是因为到目前为止,水妖并没有被法院判为有罪,因此贸然说她的行为肯定构成犯罪,似乎也并非严谨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2/10 15:37:10编辑过]
这个说的不对吧,水妖自己说的,一起去的有5个人呢。除了她夫妻两个,那3个都是天使妈妈。
孩子抢来,直接上儿希的车,怎么能说没关系。
OSCCF跟儿希是合作关系,钱是给了儿希的。
这么撇清很让人无语。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请详细阅读小美人的高楼后再就此句发表意见
现在大家最失望的在于
组织支持认定水妖行为为见义勇为(见其官方ID买买提发言)
没有法律意识,好心也容易办坏事。
牛哥哥,你是我景仰的 id,赶紧出给主意,不是为了 OSCCF,是为了孩子们。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大家要批评也改为发言不当吧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没有 osccf, 中国慈善不是就没希望了
还有别的慈善机构.
osccf 没有参与, 但是官方发表言论支持抢孩子.
只能说理念不同, 我不能再支持跟我理念不一样的慈善机构了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她们不承认错阿... 这态度就很差劲
从开始官方ID承认见义勇为 到拒不承认是官方ID 到官方ID再发同样的声明...
她们号称没参与 但是据说是合作伙伴不是么 她们也支持 也拨款 也发帖摇篮支持 (这些我是看华人讨论看得)... 难道承认个错误还不行了? 如果她们觉得是对的, 那我们理念不同 我可以选别家吧
我也觉得很多ID被这里的言论误导了,看上去还以为osccf这件事很大责任呢,其实人家参与的人怕是根本就不知道osccf是个啥玩艺,还被牵扯到这里搞得这么激烈。
对于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的所谓osccf的言论,我的理解是,就算是再志同道合的人,在一些事情上总会有些许分歧,很多论坛都是在激烈的两边争论,osccf哪怕是内部我看也未必就统一了认识,这个时候援引了一下国内的一些专家学者的讨论意见,我真是看不出来有多么大的错误。
监督是应该的,可是这副架势,我觉得太过了,除了制造矛盾我没有看出任何的意义。
OSCCF敢说钱没给儿希吗?
儿希这次没有参与绑架孩子吗?
还是那句话,真理越辩越明,大家眼睛是雪亮的。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Donation/27270309.html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4:21:00 PM的发言:
人各有志末,还是到MITBBS DONATION跟爱国老将ID 一起骂华人大妈比较适合你吧。
牛哥哥,你是我景仰的 id,赶紧出给主意,不是为了 OSCCF,是为了孩子们。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大家要批评也改为发言不当吧
景仰不敢当。。。。
表面上是说错话,根子上是理念问题阿。。。
你说得这些我都同意,作为一个公共的组织,发言要谨慎,不过,有几个人能够说话这么滴水不漏呢?我参加过一个社会团体,说实话付出了很多心血以后,觉得最大的收获就是人言可畏,要把一件事情做完美,太不容易了,要把事情做好的同时还要把话也说完美了,也非常不容易,osccf的言论或许有欠考虑,该引出处的没有引,然后大家就该抵制这个组织?那以后不善言辞的人也不要做善事了,寒心啊。 我只是看到他们没有做出过份的行动,他们跟这件事情没有你们暗示的这么大的牵扯,他们不deserve这样的群情激奋!
我们不寒心么?
作为一个长期捐钱的人
我觉得很寒心
osccf对于这次的事情就应该保持沉默
现在这个官方id 蹦出来说了这样的话 就要为自己的话负责
我说过我不后悔我给osccf捐过的钱
但以后 我不会再捐 除非它们重新给了我信心
我赚钱也不容易
她们不承认错阿... 这态度就很差劲
从开始官方ID承认见义勇为 到拒不承认是官方ID 到官方ID再发同样的声明...
她们号称没参与 但是据说是合作伙伴不是么 她们也支持 也拨款 也发帖摇篮支持 (这些我是看华人讨论看得)... 难道承认个错误还不行了? 如果她们觉得是对的, 那我们理念不同 我可以选别家吧
选择哪家?告诉我一声,好帮助那些孩子转过去啊
OSCCF敢说钱没给儿希吗?
儿希这次没有参与绑架孩子吗?
还是那句话,真理越辩越明,大家眼睛是雪亮的。
错了, OSCCF的钱都是直接给每个需要治疗的孩子的, 如果能直接给医院就尽量给医院, 如果不行也是通过志愿者转交给医院.
那个不是问题,大家不是还请osccf再做解释吗?
我是说,有心想帮osccf的同学,尤其是姿深ID发言要考虑一点公共效应的。另外,我印象中isachris妹妹在发贴时的标题就是公开抵制osccf,后来又改的温和了许多。
我是说我不会发这个抵制贴,我会去再和osccf联系,或着联合几个朋友一起去,这样也同样可以让osccf知道我们的意见不是个人的,而是代表很多人的,请osccf慎重考虑。
我想这也是一种对osccf负责,爱护的做法,当然还有其他的方法。
我觉着吧,华人就是民主的地方,ID不分大小,还不至于分个三六九等。你多虑了。
再说,你有你的活法儿,别人有别人的活法儿。管好自己就行了。
你有时间,怎么不去管管MITBBS DONATION 的"爱国老将“,让他少谩骂两句。
景仰不敢当。。。。
表面上是说错话,根子上是理念问题阿。。。
你欠我一个本,抓住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87863&PostID=21909600
我现在有事请要出去,等我回来再好好看看这个视频。osccf发言不当--我觉得是有点的,也希望大家就事论事不要“量刑过重”。
你欠我一个本,抓住
still there....
still there....
给我私奔,他们都看过,就我没有,不行
给我私奔,他们都看过,就我没有,不行
我也要看私奔。我比兔子jj认识你还早呢,偶也没看过。
我在这发贴也是发表一下我个人的法,想来一起探讨,是isachirs妹妹问我的做法,那我就实话说了
我只是为osccf赶到惋惜,失去了这样一味铁杆支持着
我替osccf感谢你的支持,希望时间可以解决你们之间的误会。
以下是引用湫湫在2/10/2010 4:22:00 PM的发言:
就说一个:
发贴的isachirs时间不算多,但花在支持osccf上时间不少,花在支持osccf上的金钱也不算少,每月捐$100(如有记错,请指正)
所以mit现在有ID质疑isachirs是别有用心、五毛党、从不捐钱趁机装高尚的等等说法至少对isachris是站不住脚的。
个人感觉isachris此次做法是对osccf爱之深、痛之切。至于为什么让铁杆支持者变成这样,原因不能只从isachirs这方面找。
不过,作为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我觉得应该更谨慎一点,
扼杀错误是对的,不要连摇篮啊OSCCF啊一起给扼杀了,我关心的那些孩子们谁接手去关心救治呢
而且 OSCCF 根本没参与此事啊,为什么现在都是针对她家的
没有扼杀,但是理念不合,个人可以选择以后不合作。这个和osccf是否直接实际参与这件事情没有关系。
我觉得,人在辩论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会越走越偏,所以我今天什么都不说,好好想想,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的做法,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双方都应该想想,不要说,我就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都先假设,对方是对的,然后再想想。
不过,作为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我觉得应该更谨慎一点,
美眉说得好!
美眉说得好!
我想,我可以换位思考,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先不要试图说服别人,先想想,别人是不是有道理。
我也不想一个我支持的组织有这样大的信任危机,虽然我捐的钱不多,虽然我不是义工,也许没有指手画脚的权利, 但是,假设你是提出疑问的人,你希望,一个组织怎么答复你呢?
我想,我可以换位思考,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先不要试图说服别人,先想想,别人是不是有道理。
我也不想一个我支持的组织有这样大的信任危机,虽然我捐的钱不多,虽然我不是义工,也许没有指手画脚的权利, 但是,假设你是提出疑问的人,你希望,一个组织怎么答复你呢?
顶你这个.......
牛,你说吧,你在那给我本???
will msg u after ben
will msg u after ben
好同志!
我觉得,人在辩论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观点,会越走越偏,所以我今天什么都不说,好好想想,我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的做法,会有什么后果,我想双方都应该想想,不要说,我就是对的,你一定是错的,都先假设,对方是对的,然后再想想。
不过,作为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我觉得应该更谨慎一点,
理念问题不同,确实也无分对错。但是违法行为,哪怕是出于爱心,也是不可取的。
最近辩论太多了。但是作为不了解孩子真实情况的我们,怎么争也不能解除可怜的孩子的痛苦(抱歉我没有用希望这个名字,因为孩子的命名权是属于父母的,不是爱心妈妈们)。
这个case希望能给国内的司法改革带来一点警示,促进国内立法执法的力度。
OSCCF作为一个组织,过去的努力也是不能抹杀的。但是这次事件中体现的理念偏差,确实寒了很多人的心。
大家都是支持和自己理念相同的慈善机构的。中国的慈善事业以及海外华人的慈善事业不会因为OSCCF的信任危机而停滞。
理念问题不同,确实也无分对错。但是违法行为,哪怕是出于爱心,也是不可取的。
最近辩论太多了。但是作为不了解孩子真实情况的我们,怎么争也不能解除可怜的孩子的痛苦(抱歉我没有用希望这个名字,因为孩子的命名权是属于父母的,不是爱心妈妈们)。
这个case希望能给国内的司法改革带来一点警示,促进国内立法执法的力度。
OSCCF作为一个组织,过去的努力也是不能抹杀的。但是这次事件中体现的理念偏差,确实寒了很多人的心。
大家都是支持和自己理念相同的慈善机构的。中国的慈善事业以及海外华人的慈善事业不会因为OSCCF的信任危机而停滞。
其实,我同意你的每一个字,可是,不是人人都能明白,
其实,我同意你的每一个字,可是,不是人人都能明白,
唉,我也同意你每一个字。
这件事带给华人xdjm们的,应该是理性的思考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
我希望OSCCF的board members和支持者,还有出自于爱孩子之心的网友,看到批评背后的更多的是捐助者的失望和对这个组织进一步完善的期待。而不是用官话套话敷衍。一个健康运作的组织应该欢迎监督。如果真的理念不合,那么和一部分捐助者没有继续合作的可能也不能怪任何人。
唉,我也同意你每一个字。
这件事带给华人xdjm们的,应该是理性的思考而不是无休止的争吵。
我希望OSCCF的board members和支持者,还有出自于爱孩子之心的网友,看到批评背后的更多的是捐助者的失望和对这个组织进一步完善的期待。而不是用官话套话敷衍。一个健康运作的组织应该欢迎监督。如果真的理念不合,那么和一部分捐助者没有继续合作的可能也不能怪任何人。
握手呀美女,什么时候,本一个?
以下是引用moonandsixpence在2/10/2010 4:31:00 PM的发言:
我觉着吧,华人就是民主的地方,ID不分大小,还不至于分个三六九等。你多虑了。
再说,你有你的活法儿,别人有别人的活法儿。管好自己就行了。
你有时间,怎么不去管管MITBBS DONATION 的"爱国老将“,让他少谩骂两句。
握手呀美女,什么时候,本一个?
我前两天奔的时候你没看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