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疯了嘛,对一岁哭闹小娃泼麻辣烫的孕妇,等自己娃生出来整天哭闹还不要被这妈扔锅里煮了。 chainshore 发表于 6/13/2019 10:43:20 AM
真是禽兽不如,只向最脆弱的孩子下手,自己还怀着孩子!话说国内什么时候真正保护过妇女儿童了 rdznpasf 发表于 6/13/2019 10:39:25 AM
这种女人就该人道毁灭,怀孕的时候还能对一岁的婴儿下这样的手,可见不止没有母性,连人性都没有,不知道什么倒霉孩子投胎到他家,哭两声还不被她掐死? babyflynn 发表于 6/13/2019 11:29:20 AM
中国的法律和法制机关太魔幻了。明明是恶性刑事案件,却是积极调解。明明是和平游行,却是各种抓人。 大衣被禁 发表于 6/13/2019 12:32:21 PM
处罚重不重,要看泼的是谁,还有谁泼。1,屁民泼屁民,按流程办案2,权贵泼屁民,按治安案件处理3,屁民泼权贵,按刑事案件处理4,权贵泼权贵,衡量双方地位,差距悬殊按照3,差距无几按照2 FiveTenCents 发表于 6/13/2019 12:38:55 PM
据说:500元是治安处罚的上限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有轻伤则构成刑事案件,另有起诉和判决 meeow 发表于 6/13/2019 1:23:42 PM
要我是小孩父母,泼她一脸的麻辣烫,再赔她5000。靠,就得以牙还牙治! sssccc 发表于 6/13/2019 10:47:03 AM
我以为治安处罚就已经是结案了呢,如果还在等伤情鉴定,为什么不先立案,等结果出来再决定是不是落入刑事案的范畴?先治安处罚,然后伤情出来再刑事起诉的话,不成了一罪数罚? Ruth 发表于 6/13/2019 1:28:00 PM
赞这个! 这女的太猖狂了. shinno 发表于 6/13/2019 1:52:14 PM
我也不太懂法,看到有人评论:这种案子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判定是轻伤以上,两个责任都要承担。民事先不说,刑事的话,因为是孕妇,不会刑拘而取保,流程大概半年以内走完判刑(不上诉的话)。判实刑的话,等她小孩满一周岁开始收监,开始计算日期。现在没刑拘以后还是要还的。个人觉得,故意伤害且情节恶劣,判缓的机会很小。所以大家不用担心,该有的报应还是会有的。 meeow 发表于 6/13/2019 2:29:19 PM
这种人渣,自己还有孩子,怎么能下得去手。 cathytree 发表于 6/13/2019 1:15:02 PM
受伤孩子父母绝对不能轻易放过这个毒妇。 dennyboy 发表于 6/13/2019 11:59:59 AM
看着就气人 spes08 发表于 6/13/2019 9:40:37 PM
哪年哪月的条款?都没有通货膨胀?所以说,国内老百姓小偷小摸犯罪无成本,习有时间精力打贸易口水战,还不如好好把自己国家的法律都监督它们完善了更新了 心函 发表于 6/14/2019 1:36:39 AM [url=https://forums.huaren.us/showtopic.aspx?topicid=2425807&postid=80678303#80678303][/url]
能不能别啥屁事都要联想到治国。感觉你也是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 你怎么不说说我们这边买卖毒品低于一定数量警察都不管了。 ☆ 发自 iPhone 华人一网 1.14.04 troy2011 发表于 6/14/2019 1:39:56 AM
监控视频显示: 一名孕妇从门外走进店内,走向角落并端起一碗麻辣烫,随后,这名孕妇将麻辣烫泼向一边,泼到了旁边一个1岁的幼儿身上。
1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麻辣烫店,一位店员称,事发是在11日晚上7点钟左右,当时这名孕妇和她丈夫在店内就餐,但是两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点的餐基本没吃。 因为邻桌的小孩有些吵闹,所以孕妇跟邻桌也有些争吵。事发时间很短,孕妇泼完直接离去。 据女童母亲杨女士事后回忆,那名孕妇是先到店里的,她和女儿后到。 “那个孕妇好像跟她丈夫吵架了,正闹情绪,我们一去坐那个地方,就听到她在骂骂咧咧。” 杨女士说,当时她并不知道孕妇在骂谁,但后来发现她总是冲着自己的方向骂,还越骂越难听。这期间,她的女儿用手拍打了桌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惹了孕妇。 “后来孕妇被她丈夫劝走了,我们也没当一回事,就继续吃饭。”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才给女儿喂了一口菜,谁知孕妇折回来了,端起麻辣烫朝她和女儿泼去, “我们一点防备都没有,正勾着头喂饭哩。” 杨女士说,孕妇泼完就朝外走,她连忙追了出去,结果没有追上孕妇,但找到了在门口的孕妇的丈夫。再后来,民警就到现场处置此事。 警方通报,涉事孕妇已受处罚 6月12日,项城市公安局对此发布通报。 据“通报”介绍,事情发生在6月11日下午6时40分许,当时,28岁的孕妇任某及其丈夫在正泰路某麻辣烫餐馆,与杨某乐发生口角,原因是杨某乐之女(11个月)用勺子敲桌子。其间,任某被其丈夫劝离餐馆。随后的6时51分,任某返回将麻辣烫汤汁泼倒在杨某乐和其女儿身上,致其女儿背部、臀部烫伤。
警方通报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项城市公安局于事发当晚对任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因怀孕依法暂不执行行政拘留。 目前,经当事双方协商,加害方已向受害方先行支付医疗费用。项城市公安局已指派法医对杨某乐母女的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 记者从杨女士处获悉, 事发后警方积极处理此事,目前,孕妇一方给她们拿出了1万元医疗费用。
才罚了500块,明显就是蓄意伤害幼童,国内的法律真的是迷幻,希望受害方赶紧起诉
哪个娃投胎到她家真倒霉
怎么没有,不就是对孕妇轻罚了吗?
Re!
Re 同想说没人性啊。
明明是恶性刑事案件,却是积极调解。
明明是和平游行,却是各种抓人。
P民的崽子和赵家人的江山,那能一样吗……
1,屁民泼屁民,按流程办案
2,权贵泼屁民,按治安案件处理
3,屁民泼权贵,按刑事案件处理
4,权贵泼权贵,衡量双方地位,差距悬殊按照3,差距无几按照2
现在权贵泼屁民还要处理了?看来还是有进步的。
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如有轻伤则构成刑事案件,另有起诉和判决
我以为治安处罚就已经是结案了呢,如果还在等伤情鉴定,为什么不先立案,等结果出来再决定是不是落入刑事案的范畴?先治安处罚,然后伤情出来再刑事起诉的话,不成了一罪数罚?
赞这个! 这女的太猖狂了.
这种案子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如果判定是轻伤以上,两个责任都要承担。民事先不说,刑事的话,因为是孕妇,不会刑拘而取保,流程大概半年以内走完判刑(不上诉的话)。判实刑的话,等她小孩满一周岁开始收监,开始计算日期。现在没刑拘以后还是要还的。个人觉得,故意伤害且情节恶劣,判缓的机会很小。所以大家不用担心,该有的报应还是会有的。
同意,反正已经有先例,对方都只罚款500,还是泼的不到一岁的小婴儿。难道泼回去,会严惩?那真是双标。 ---发自Huaren 官方 iOS APP
Re~谁敢动我娃们,先上去把她扒了,至于坐牢还是赔钱事后再说
治疗费用和对痛苦的赔偿,以及家长照顾患儿的误工费。。。叫她赔那是民事责任,治安罚款可不是民事责任吧。
如果真如评论所说,该判她几年。
玛雅,这个孕妇老公不吓尿了,立刻离婚离开这个恶婆娘阿。哪天说不定命就交代这个恶人手里了,对婴幼儿这样下手,难保不对枕边人下手,生下的孩子说不定也被虐待。
倒霉孩子投胎到这人肚子里 多狠的心肠自己怀着还能对小朋友下手 ---发自Huaren 官方 iOS APP
☆ 发自 iPhone 华人一网 1.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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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她肚子里的孩子担心,这种人应该被剥夺生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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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大家各讲各的,你爱讲你的卖毒品自己回复在楼下就好了,抬头看subject,lz说500罚轻了,我赞同,没人要你Re:我的发言吧,莫名其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