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帖神器
北美华人网
追帖动态
头条新闻
每日新帖
最新热帖
新闻存档
热帖存档
文学城
虎扑论坛
未名空间
北美华人网
北美微论坛
看帖神器
登录
← 下载
《看帖神器》官方
iOS App
,体验轻松追帖。
[原创]严重抗议yukiii转帖不注明,还厚颜无耻说是自己原创的行为
查看北美华人网今日新帖
最新回复:2009年5月8日 11点8分 PT
共 (120) 楼
返回列表
订阅追帖
只看未读
更多选项
阅读全帖
只看图片
只看视频
查看原帖
家
家有小猫
15 年多
101 楼
感觉现在这个版没人管了的样子
c
coffeematecoffeemat
15 年多
102 楼
以下是引用家有小猫在2009-5-7 19:09:00的发言:
感觉现在这个版没人管了的样子
是没人敢管了
明
明媚弧线
15 年多
103 楼
LZMM,相信你,别生气了
明
明媚弧线
15 年多
104 楼
以下是引用manmiaoyouli在2009-5-7 15:14:00的发言:
我也觉得楼主过激了点,愤怒是应该啦,我也被人盗用了很多化妆贴,贴了我的相片,人家还当事人样子的回帖,我都抓狂了,后来发现mop那样的地方我要注册才可以给他/她发消息我就放弃了,唉,我就是懒,而且算了吧,气也就那么一下就没了。。。
上次我发了个征友贴,那个相片后来还被人发现被人用到交友网站了,哭笑不得。。。告诉我男朋友,他说那么难看的相片都有人盗用,倒。。。网络之大无奇不有,习惯就好啊,消消气吧。。。
这个MM脾气确实好
LZMM也有愤怒的权利啊,辛苦一个贴,挺不容易地,理解她的情绪
明
明媚弧线
15 年多
105 楼
以下是引用pepper1986在2009-5-7 17:32:00的发言:
追究不追究都是LZ的权利,而且LZ发这个帖子就已经明说了。
那你这样说“如果我是LZ,我就私下给个机会啊”。是不是事后诸葛亮?
一般教育人都是告诉他们不要低于道德底线,比如“不要剽窃啊,那是不对的。”
而不是指着道德至高点,说“如果别人剽窃你的,你要跟我学习,要先私下给个机会哦”
RE
A
ATZ
15 年多
106 楼
以下是引用jjguan在2009-5-7 15:16:00的发言:
握手,在这里看见你了,呵呵
握回,天涯何处不相逢,呵呵,不对,是HR何处不相逢。。。。。。
星
星之碎片
15 年多
107 楼
我支持lz。不管她写文章的目的是什么,转来的mm也应该加一个转载的说明。
明
明媚弧线
15 年多
108 楼
lz 确实有理由愤怒哦,人家原贴第一句就是
“首先保证下面的内容都是自己的原创,嘿嘿废话少说。这些都是我自己总结出来的一些美丽的小窍门,希望和大家分享”
可见LZ是比较注重这个原创性地。
k
koki
15 年多
109 楼
我觉得有些mm好心的过了头,这个人如果是发个一篇没有注明也就算了,篇篇转载都不说明,斑竹一开始搞不好可能还给奖励了,她新人一个估计也就是想弄些魅力,结果不巧,被原作者发现了。lz生气完全是有理由的,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人家一个ctrl+c,ctrl+v就完了。多打两个字就那么麻烦嘛,我还是在国内bbs养成的习惯转载必加zt两字,因为以前版面要求转载要说明,有时候辨别不清的时候,版主还会发信问作者是否原创,这是个习惯问题,如果剽窃成了习惯,那些好心的mms,岂不是你们的好心害了更多的人?
b
blueiceberg
15 年多
110 楼
以下是引用cbrownie在2009-5-7 11:19:00的发言:
楼上几位的回帖让我觉得我真是老了,跟不上年轻人的思维了。
同觉得老了。真是无语。
b
blueiceberg
15 年多
111 楼
以下是引用贝壳MM在2009-5-7 11:14:00的发言:
楼主,真理的确在你这里,不过我觉得你的态度有点太强势了。
有件往事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是中学的时候,我抄了一篇比我高一年级邻居姐姐的作文,被她发现了,私下找我谈,说了几句很有道理的话。令我惭愧不已,从那以后再也不敢如此。我很感激她没有向老师揭发。她说,我是希望你有一天,当别人对你犯了错,你也能抱有宽容之心。
这是真事。在我心里,那个女生很美丽。
你去搜搜yukii的文章,看看她是不是初犯。
b
buttercup
15 年多
112 楼
以下是引用贝壳MM在2009-5-7 16:59:00的发言:
半天没来,还在讨论啊。呵呵,没错,所以我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不认为每个人都一样。
我倒不是帮那位做错事的MM说话,而是说如果换了我是LZ,会先私下给她一个改过的机会。
不过我觉得那句话真的很好。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不是这样的错也是那样的错,当你第一次犯错时,也会希望别人能给你个改过的机会,而不是突然闹得满城风雨吧。
参见95楼
在发表这种意见之前,请先做个调查
m
meigou
15 年多
113 楼
以下是引用koki在2009-5-7 20:59:00的发言:
我觉得有些mm好心的过了头,这个人如果是发个一篇没有注明也就算了,篇篇转载都不说明,斑竹一开始搞不好可能还给奖励了,她新人一个估计也就是想弄些魅力,结果不巧,被原作者发现了。lz生气完全是有理由的,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人家一个ctrl+c,ctrl+v就完了。多打两个字就那么麻烦嘛,我还是在国内bbs养成的习惯转载必加zt两字,因为以前版面要求转载要说明,有时候辨别不清的时候,版主还会发信问作者是否原创,这是个习惯问题,如果剽窃成了习惯,那些好心的mms,岂不是你们的好心害了更多的人?
support
t
tangtangnannan
15 年多
114 楼
靠,我还顶了她的帖子呢,还问了她导出液呢,真是昏死
t
tzimisce
15 年多
115 楼
以下是引用keemum在2009-5-7 16:04:00的发言:
厄,看来要考古一下去。。
你有结果了么?我还在进行时
a
arielcici
15 年多
116 楼
LZ好厉害,进来膜拜的
小
小小若
15 年多
117 楼
真的很无耻啊,强烈鄙视之
丑
丑猪
15 年多
118 楼
附个转载,又不会少两斤肉....
丑
丑猪
15 年多
119 楼
其实这钟事情太正常了,之前我在国内的网站里308女子公寓,有一个博客.里面就写写在美国的生活,贴贴自己的相片什么的.
后来有次闲逛网站,人家更牛,把我的相片放在她自己的主页里,下面标注上"我在华尔街"
tmd看到后真想踢爆她...必定是网络嘛,咋办呐...这也太厚颜无耻了..比起楼主的事例要大多了..
d
dedelala
15 年多
120 楼
来得太晚,看不到原帖了
1
2
请输入帖子链接
收藏帖子
感觉现在这个版没人管了的样子
是没人敢管了
我也觉得楼主过激了点,愤怒是应该啦,我也被人盗用了很多化妆贴,贴了我的相片,人家还当事人样子的回帖,我都抓狂了,后来发现mop那样的地方我要注册才可以给他/她发消息我就放弃了,唉,我就是懒,而且算了吧,气也就那么一下就没了。。。
上次我发了个征友贴,那个相片后来还被人发现被人用到交友网站了,哭笑不得。。。告诉我男朋友,他说那么难看的相片都有人盗用,倒。。。网络之大无奇不有,习惯就好啊,消消气吧。。。
这个MM脾气确实好
LZMM也有愤怒的权利啊,辛苦一个贴,挺不容易地,理解她的情绪
追究不追究都是LZ的权利,而且LZ发这个帖子就已经明说了。
那你这样说“如果我是LZ,我就私下给个机会啊”。是不是事后诸葛亮?
一般教育人都是告诉他们不要低于道德底线,比如“不要剽窃啊,那是不对的。”
而不是指着道德至高点,说“如果别人剽窃你的,你要跟我学习,要先私下给个机会哦”
RE
握手,在这里看见你了,呵呵
握回,天涯何处不相逢,呵呵,不对,是HR何处不相逢。。。。。。
“首先保证下面的内容都是自己的原创,嘿嘿废话少说。这些都是我自己总结出来的一些美丽的小窍门,希望和大家分享”
可见LZ是比较注重这个原创性地。
楼上几位的回帖让我觉得我真是老了,跟不上年轻人的思维了。
同觉得老了。真是无语。
楼主,真理的确在你这里,不过我觉得你的态度有点太强势了。
有件往事我印象非常深刻。那是中学的时候,我抄了一篇比我高一年级邻居姐姐的作文,被她发现了,私下找我谈,说了几句很有道理的话。令我惭愧不已,从那以后再也不敢如此。我很感激她没有向老师揭发。她说,我是希望你有一天,当别人对你犯了错,你也能抱有宽容之心。
这是真事。在我心里,那个女生很美丽。
你去搜搜yukii的文章,看看她是不是初犯。
半天没来,还在讨论啊。呵呵,没错,所以我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不认为每个人都一样。
我倒不是帮那位做错事的MM说话,而是说如果换了我是LZ,会先私下给她一个改过的机会。
不过我觉得那句话真的很好。每个人都有做错事的时候,不是这样的错也是那样的错,当你第一次犯错时,也会希望别人能给你个改过的机会,而不是突然闹得满城风雨吧。
参见95楼
在发表这种意见之前,请先做个调查
我觉得有些mm好心的过了头,这个人如果是发个一篇没有注明也就算了,篇篇转载都不说明,斑竹一开始搞不好可能还给奖励了,她新人一个估计也就是想弄些魅力,结果不巧,被原作者发现了。lz生气完全是有理由的,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人家一个ctrl+c,ctrl+v就完了。多打两个字就那么麻烦嘛,我还是在国内bbs养成的习惯转载必加zt两字,因为以前版面要求转载要说明,有时候辨别不清的时候,版主还会发信问作者是否原创,这是个习惯问题,如果剽窃成了习惯,那些好心的mms,岂不是你们的好心害了更多的人?
support
厄,看来要考古一下去。。
你有结果了么?我还在进行时
后来有次闲逛网站,人家更牛,把我的相片放在她自己的主页里,下面标注上"我在华尔街"
tmd看到后真想踢爆她...必定是网络嘛,咋办呐...这也太厚颜无耻了..比起楼主的事例要大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