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孟子》一上梁惠王上7(十一)

东方圣人
楼主 (北美华人网)
新解《孟子》一上梁惠王上7(十一)2020-10-30-20-点场 视频讲座:
系统提示:若遇到视频无法播放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www.youtube.com/embed/zK19pmVK9ks


相关文案: 主话题:《孟子》第一篇(上)梁惠王章句上 第七章之(十一)、—— 解析:“王欲行之,则盍(hé:同“盖”:任何)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tún)狗彘(zhì)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表示多数或多次)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xiáng)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老(老练,老成;成熟)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即孟先生最后讲:“等级制度乃因主子私心而推行,依照动物王者法则乃任何主子本属领地都会类推于兽王之领地而或被所驱逐之雄兽待成年强壮之后推翻及篡取。占据五亩之田地者,在其间种上桑树,待到五成生长期时便可以用来养蚕抽丝而穿戴上丝织衣物了;同时同地再畜养一些家禽家畜,不改变其各自存活时俗之常态,待到七成生长期时便可以用来作为肉类食材了;出租百亩之田地者,在履行契约期间不要替佃户做决定,东家凭此收入养活内室几口人,便可以不用亲自干农活也有粮食吃而不至于挨饿了;谨慎而小心把领地、私产、资本等权属理念化为等级制度而通过私塾形式去驯化和调教,申述于幼下尊奉长上其孝悌之重大意义,发布告知私礼之主子便凌驾于礼仪之上而不担负责任和义务也不拥护尊敬头上之冠冕所承载之公义便成为坐在车上之王者而行驶于臣子之道、奴才之道、小人之道上了。种植及畜养私产乃至多到其成熟期时便可以穿戴丝织品且享用肉类食品,平民通过给植物及动物当主人之方式而不挨饿不受冻;然而推及到领地之主人通过给佃户或雇工当东家之形式而引申延展至主子与奴才之关系那么在等级制度中不推行王法之情况,乃不存在。”
私权乃因私心而领地而私产而等级制度而阶级压迫而被推翻被篡取。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