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教授评武大图书馆事件:女方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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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shuishini
我儿子常年湿疹基本上是全身都会有,我自己寻麻疹也是不固定一个地方的
ellen_1010 发表于 2025-07-31 21:49

湿疹没有固定地方的,而且会痒很久,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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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just
hellobernie2018 发表于 2025-07-31 14:11
这个男的好恐怖。让我想起看过一部美国肥皂剧,里面美国总统的儿子有这方面问题,可以大庭广众看到一个女的就在她面前打飞机。纯属心理疾病

拜托,吃瓜请认真点,视频监控显示这个男的从头到尾没给过女的任何眼神,所以法院裁才判定不是性骚扰。
这女的精神有问题,有被害妄想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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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terran4
Silverwing 发表于 2025-07-31 19:33
楼上跳来跳去的一群女拳:
法律意义上, 法院判决: 法院认定,肖同学在图书馆内的行为不构成性骚扰,其动作存在“抓痒的高度可能”,且事发场景开放、双方无交流,无法证明存在性暗示或性挑逗行为,故驳回杨同学的全部诉讼请求。
你要讨论罪名, 怎么定罪, 不服的话, 完全可以去上诉。 基本事实已经明了了, 法院不认可所谓性骚扰说。 你非要说制度性包庇上诉也没用, 建议回国揭竿起义推翻共产党政府, 再给本案翻案

现在道德层面, 杨某以一个不成立的性骚扰“罪”为由头, 诬告, 并发动对肖同学网暴, 导致其人身受到伤害, 家破人亡。 那么罪名不成立后, 社会公义人士有权利对杨某进行反向网暴, 让她的嚣张嘴脸和举动付出应有的代价!
法律讲究个证据确凿, 该抓抓, 该关关 道德审判, 那就以牙还牙! 以德报怨, 何以报德?
再读一读杨某的胜利宣言, 既然她想这么做, 那么她理应收到同等待遇, 这才是最公平的。 以后该女去的每个单位, 都会有人帮忙把这事件始末发给他们
既然杨小姐以毁掉肖同学一生为目标, 那么我们又怎么好意思不给她也设个同等目标呢? 是不是太不尊重她了

共勉。如果我们不在杨某身上实现她自己“走到哪里就举报到哪里”的誓言,那我们就太看不起这个恶毒女诬了
如果让这种人渣逃脱法律,道德,舆论的审判,那我们每个人都有罪。肖同学爷爷去世,外公植物人,我们也成了姑息加害者的帮凶。
以直报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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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terran4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8-01 02:28
共勉。如果我们不在杨某身上实现她自己“走到哪里就举报到哪里”的誓言,那我们就太看不起这个恶毒女诬了
如果让这种人渣逃脱法律,道德,舆论的审判,那我们每个人都有罪。肖同学爷爷去世,外公植物人,我们也成了姑息加害者的帮凶。
以直报怨!

大家知道小红书上的“你们知道小红书上的“田力”,“冻肉”是什么意思么?
美国华人大妈们也来了解一下国内女拳群体的精神状态,再看看你们想不想跟这个群体站在一边
以下内容来自知乎直答,由deepseek根据知乎问答总结而成:
田力: 田力是指一种集美意淫的方式,即将男性断头或腰斩。这一术语在原文中用于描述某些女性群体对于男性的极端负面态度,表达了一种极端的敌对和排斥情绪。具体来说: 田力的含义断头或腰斩:指将男性想象中或实际中进行极端的肢体分离,这种行为在现实中是不可接受的,但在网络上被一些极端群体用来表达对男性的极端厌恶和排斥。 集美意淫:指一些女性群体在讨论或表达对男性的负面情绪时,通过意淫的方式,将男性置于极端不利甚至危险的境地,以此来满足其内心的极端情绪。 具体含义极端负面情绪的表达:田力这一术语反映了某些女性群体对男性的极端负面情绪,这种情绪可能源自对性别歧视、男性霸权等社会问题的不满,但其表达方式却走向了极端,甚至触及了暴力的边缘。 网络用语:田力作为一种网络用语,虽然在现实中并不被广泛使用,但在某些极端女性群体中,它却成为了一种表达极端情绪的工具,这种用语的出现反映了网络空间中性别对立的加剧。
冻肉事件 一、恶性案件背景:玩梗的源头与伦理争议 典型案件特征 苏州查某某杀夫案(2023年):妻子杀害丈夫后藏尸冰柜月,期间用死者手机伪造动态、骗取公婆,最终因父母发现后劝其自首而案发。案件因“冰柜藏尸”“长期伪装”等细节引发震惊。 上海酱园弄杀夫案():妻子詹周氏因长期家暴杀害丈夫并分尸16块,藏于皮箱致血水渗至楼下。案件被小报渲染为“奸情谋杀”,受害者反遭污名化。 共性:加害者均为女性,藏尸工具为冰箱/冰柜,伴随对尸体的侮辱性处理(如反复冻融、分尸),构成“冻肉”梗的暴力联想基础。 性别叙事的扭曲与双标 类似案件若性别对调(如谷歌工程师杀妻案、上海杀妻藏尸案),舆论普遍谴责凶手;但部分网民对女性杀夫案却以“反抗压迫”“无奈之举”合理化,甚至玩梗娱乐化。

为什么给大家科普这两个恶毒的词,因为武汉大学的官方微博(运营负责人:武大24级女生黄某),刚刚转发了长篇大论大论的冻肉分析
宿舍根本没有冰箱的本科生在这个节骨眼讨论冷冻食品,就为了刺激大家眼球,呵呵



另:附赠武大校内论坛今日十大热搜



这个大学已经烂透了。”,“冻肉”是什么意思么?
美国华人大妈们也来了解一下国内女拳群体的精神状态,再看看你们想不想跟这个群体站在一边
以下内容来自知乎直答,由deepseek根据知乎问答总结而成:
田力: 田力是指一种集美意淫的方式,即将男性断头或腰斩。这一术语在原文中用于描述某些女性群体对于男性的极端负面态度,表达了一种极端的敌对和排斥情绪。具体来说: 田力的含义断头或腰斩:指将男性想象中或实际中进行极端的肢体分离,这种行为在现实中是不可接受的,但在网络上被一些极端群体用来表达对男性的极端厌恶和排斥。 集美意淫:指一些女性群体在讨论或表达对男性的负面情绪时,通过意淫的方式,将男性置于极端不利甚至危险的境地,以此来满足其内心的极端情绪。 具体含义极端负面情绪的表达:田力这一术语反映了某些女性群体对男性的极端负面情绪,这种情绪可能源自对性别歧视、男性霸权等社会问题的不满,但其表达方式却走向了极端,甚至触及了暴力的边缘。 网络用语:田力作为一种网络用语,虽然在现实中并不被广泛使用,但在某些极端女性群体中,它却成为了一种表达极端情绪的工具,这种用语的出现反映了网络空间中性别对立的加剧。
冻肉事件 一、恶性案件背景:玩梗的源头与伦理争议 典型案件特征 苏州查某某杀夫案(2023年):妻子杀害丈夫后藏尸冰柜月,期间用死者手机伪造动态、骗取公婆,最终因父母发现后劝其自首而案发。案件因“冰柜藏尸”“长期伪装”等细节引发震惊。 上海酱园弄杀夫案():妻子詹周氏因长期家暴杀害丈夫并分尸16块,藏于皮箱致血水渗至楼下。案件被小报渲染为“奸情谋杀”,受害者反遭污名化。 共性:加害者均为女性,藏尸工具为冰箱/冰柜,伴随对尸体的侮辱性处理(如反复冻融、分尸),构成“冻肉”梗的暴力联想基础。 性别叙事的扭曲与双标 类似案件若性别对调(如谷歌工程师杀妻案、上海杀妻藏尸案),舆论普遍谴责凶手;但部分网民对女性杀夫案却以“反抗压迫”“无奈之举”合理化,甚至玩梗娱乐化。

为什么给大家科普这两个恶毒的词,因为武汉大学的官方微博(运营负责人:武大24级女生黄某),刚刚转发了长篇大论大论的冻肉分析
宿舍根本没有冰箱的本科生在这个节骨眼讨论冷冻食品,就为了刺激大家眼球,呵呵



另:附赠武大校内论坛今日十大热搜



这个大学已经烂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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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terran4
【江城大学图书馆事件: 短剧照进现实?霸凌者必将被反噬!-哔哩哔哩】 https://b23.tv/tuZwos6

清华大学何联毅教授宣布:在武大撤销处分之前,拒绝审议武大任何论文项目,拒收任何武大学生
多家公司表示自动拒绝武大简历
卡农石头
回复 204楼 helloterran4 的帖子
这个教授和这几家公司挺会蹭热度的。谁认得他们啊?
S
Silverwing
诬汉大学好些极端女拳X连官方微博都是女拳在霸用 只能说这种氛围出这种事, 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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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feiduan
有人曝光这个女生论文引用法条自己编的,数据也不是真的,晚上就被武大副校长带着警察上门警告了。
难怪武大这次被喷呢


系统提示:若遇到视频无法播放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www.youtube.com/embed/jnEKwGsrkNM?si=wDbu5Puf0JaaNo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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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willy
jeso1 发表于 2025-07-31 08:23
我个人觉得杨景媛过份了
我不太相信肖是湿疹触摸裆部 但是加拿大这类行为定罪需要主观侵害女性动机
肖从头到尾没有看过杨一眼 杨长得其貌不扬
关键是肖利用桌子遮挡了, 而杨钻到肖的裆部得意洋洋观看了一个小时
猥琐女猥琐男性欲冲动手淫触摸裆部是正常人性,只要他们没有主管侵害他人意图,都不是罪 肖的错误是以为有桌子遮挡就是个人空间。其实还在公共空间。 杨钻空子爬到裤裆部兴致勃勃观看。
肖充其量一个行为不端,杨要把人逼死, 我倒不认为杨是女权, 杨是个bully,抓住对方一点过错,要置人于死地。 以此凸显自己是法学生,是辩论奇才。给自己积累升学就业资本获取利益
杨的人性沦丧,比那个男生的人性恶几十倍。 像个凶猛predator抓住一个胆怯猥琐的猎物,要把prey玩死


Omg,幸好是我早醒看到这照片,要是晚上我都得做噩梦,跟女鬼有一拼
f
foreverf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7-31 23:30
你在不断的在两个不同的问题之间徘徊。
请说清楚:你是认为这个教授确实觉得男方在图书馆自慰,但他认为这个无所谓?所以你认为他如何如何烂?
如果你这么认为,我之间的几个帖子就是在指出你这个说法的不当,我指出他表述的内容看不出他“觉得男方在图书馆自慰”,而他是在表达他认为没有证据说明这个。

如果你不坚持这个认定,只是要讨论男方是不是在图书馆自慰这个问题,你认为那教授判断没有证据说明男方在图书馆自慰是哥错误或者荒谬的判断?这个我不细讨论。
我对网上各种传言一向不绝对相信,当故事看而已,也懒得去仔细分辨哪些的可信度有百分之多少。如果一定要押注啥的,那么泛泛的看,法院的判决,是比各种网络传言更有力(当然不保证有100%的作用)的东西。

显而易见复旦教授的发言对应的是法院性骚扰证据不足的判定。 证据不足是中立的判定。 但是这位教授所说的““武汉大学图书馆所谓‘性骚扰’事件,怎么看都是提告的一方欺人太甚,校方处分不当。”则是在现有判决基础上,用一个贬损性的说法来指责女生的行为(从审判结果倒推女生欺人太甚,校方处分不当), 引导舆论谴责女生诬告。
我前面说的是按照时间线,在案发当时, 女方怀疑有理,证据链完整。根据当时证据链, 校方处罚公道。 湿疹,专家鉴别视频都是男方家长的后续操作,审判结果是案发后2年的事。
C
Centauri
foreverf 发表于 2025-08-01 08:02
显而易见复旦教授的发言对应的是法院性骚扰证据不足的判定。 证据不足是中立的判定。 但是这位教授所说的““武汉大学图书馆所谓‘性骚扰’事件,怎么看都是提告的一方欺人太甚,校方处分不当。”则是在现有判决基础上,用一个贬损性的说法来指责女生的行为(从审判结果倒推女生欺人太甚,校方处分不当), 引导舆论谴责女生诬告。
我前面说的是按照时间线,在案发当时, 女方怀疑有理,证据链完整。根据当时证据链, 校方处罚公道。 湿疹,专家鉴别视频都是男方家长的后续操作,审判结果是案发后2年的事。

所以,你不是坚持认为教授“确实觉得男方在图书馆自慰,但他认为这个无所谓?”,而只是认为他在这案子上总体的看法(比如,认为证据不足。。。,认为女方欺人太甚。。。)错误?
这个是个人看法不同,我说了,网络的东西,很多只能当故事看,我不去做这种深层分析。有人愿意做(比如,他,比如,你。。。),无所谓。大家分析时侧重点不一样,这也不是啥一边倒的事儿(实际上,现在的舆论显然更倒向男方,法院的结论,也倒向男方 - 这些当然不说明男方就一定对,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那些支持男方的人,不能被简单的说成是没有common sense(本楼里其他同学这么说过),或者被说的更恶劣。。。)
比如说,你针对他,做的一些评论,像“这种男人就觉得女的被qj都不算个事;要是女的丑还得感谢男的吧”,我认为在这个前提下,站不住脚。
s
shanggj
回复 207楼 feifeiduan 的帖子
是正经的警察吗? 能这么随便用来用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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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lisu
回复 207楼 feifeiduan 的帖子
是正经的警察吗? 能这么随便用来用去的?
shanggj 发表于 2025-08-01 08:33

警察应该是真警察,片区警察管的就是各种纠纷
b
banlisu
mailan 发表于 2025-08-01 00:15
杨某为什末有兴趣拍两小时不雅视频?不觉得恶心吗?
还是杨某也是变态?

就是个bully,而且武大的女拳势力很大,所以可以肆无忌怛的霸凌
b
banlisu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8-01 00:27
杨女本来就是性压抑+性变态


她自己手淫成瘾,高中就有偷拍男厕所的前科。所以她看别人也都是性变态


看看她的网络发言,简直让人生理不适。


活脱脱一个女哥布林,渴男又厌男的扭曲心灵。

喜欢拍厕所,自杀自残中选择zw,还共勉,好恶心的一个女垃圾
s
shanggj
回复 214楼 banlisu 的帖子
拍男厕是 2015 十年前, 中学生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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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oy03
Silverwing 发表于 2025-08-01 03:45
诬汉大学好些极端女拳X连官方微博都是女拳在霸用 只能说这种氛围出这种事, 不奇怪

这个论坛明显也被一些男拳霸用了,口无遮拦,忘乎所以。
水微澜
老人在中国摔倒了,你为什么不再敢扶了?同样道理,男生如果不接受惩罚的话,以后男的会怎么做?只要在公共场合闭眼自摸,那都是合理合法的!你希望社会朝什么方向前进,你就持什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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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oy03
水微澜 发表于 2025-08-01 09:01
老人在中国摔倒了,你为什么不再敢扶了?同样道理,男生如果不接受惩罚的话,以后男的会怎么做?只要在公共场合闭眼自摸,那都是合理合法的!你希望社会朝什么方向前进,你就持什么观点!

就是啊,在特定的公众场合里,还是要注意影响的。 试想这件事情如果反过来,女生在图书馆不顾周围有男性学生,持续不断地挠私处的痒痒,蹬着腿,会是什么结果?没准会因影响校风而被开除的,网络喷子更会用淫荡,下流,无耻这些词来形容女生“挠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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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o1
Tinoy03 发表于 2025-08-01 09:18
就是啊,在特定的公众场合里,还是要注意影响的。 试想这件事情如果反过来,女生在图书馆不顾周围有男性学生,持续不断地挠私处的痒痒,蹬着腿,会是什么结果?没准会因影响校风而被开除的,网络喷子更会用淫荡,下流,无耻这些词来形容女生“挠痒”的行为。

如果有男生对着女生阴部拍1个多小时,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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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just
Tinoy03 发表于 2025-08-01 09:18
就是啊,在特定的公众场合里,还是要注意影响的。 试想这件事情如果反过来,女生在图书馆不顾周围有男性学生,持续不断地挠私处的痒痒,蹬着腿,会是什么结果?没准会因影响校风而被开除的,网络喷子更会用淫荡,下流,无耻这些词来形容女生“挠痒”的行为。

那你再想想:一个男生发现女生在桌子下面挠私处,然后拿出手机对着那里拍了两个小时,会有什么后果?
男生可以跟杨某某一样,在图书馆跟女生当众对质并展示手里的视频,要求她承认错误并写下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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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just
图书馆的监控视频里全程都没捕捉到肖某给杨某某的眼神,反而拍清了他电脑屏幕上正在放着法学网课,一边看网课一边zw?
心理正常的女生发现不对劲,会换个座位再观察,或者找图书馆的人帮忙,而不是偷拍两个小时,然后威胁男方后拿到道歉书,在网上网暴他人,在法院判决后还扬言要一直举报他。
人在做天在看,报应已经来到了杨某某和武大身上,我们拭目以待。
h
hippocampus
这起案件里,杨的行为恰恰就和碰瓷老人一样,给受害者胡乱扣帽子。在事实没有弄清楚前,就在网络上散布私自拍的录像,这完全是文革中那些红小兵的做派,贴大字报,举大旗子。而这些行为恰恰反应了人性中最恶的一点,为了自己个人利益,可以罔顾事实,靠歪曲事实,胡搅蛮缠给人泼脏水。
水微澜
女人在中国的地位是什么样的,那都是不用在公共场合怎么做,私下里和偶像睡一觉,那都是要开除学籍的待遇。这男的在公共场合行为不轨,怎么还无辜了你。湿疹咋就只长私处了呢,不说还以为是性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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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f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8-01 08:29
所以,你不是坚持认为教授“确实觉得男方在图书馆自慰,但他认为这个无所谓?”,而只是认为他在这案子上总体的看法(比如,认为证据不足。。。,认为女方欺人太甚。。。)错误?
这个是个人看法不同,我说了,网络的东西,很多只能当故事看,我不去做这种深层分析。有人愿意做(比如,他,比如,你。。。),无所谓。大家分析时侧重点不一样,这也不是啥一边倒的事儿(实际上,现在的舆论显然更倒向男方,法院的结论,也倒向男方 - 这些当然不说明男方就一定对,但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那些支持男方的人,不能被简单的说成是没有common sense(本楼里其他同学这么说过),或者被说的更恶劣。。。)
比如说,你针对他,做的一些评论,像“这种男人就觉得女的被qj都不算个事;要是女的丑还得感谢男的吧”,我认为在这个前提下,站不住脚。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这个教授表达提告一方欺人太甚,我根据他这种表达猜测他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我觉得他说欺人太甚站不住脚,你觉得我说他这种男人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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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f
jeso1 发表于 2025-08-01 09:20
如果有男生对着女生阴部拍1个多小时,如果。。。

你已经不只一次用这种说法造谣了。 适可而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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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lbox777
这件事发展到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女方把事情放在网上发酵。本来在学校发现什么可疑事件,自己又没有被实质触摸和强迫,报告老师等学校处理就行了,再气不过报个警就行了。届时如果知道弄错了,也是小范围内部解决。现在好了…没有一个赢家。 思维不要那么二极管,女的处理得不好、证据不足,都不能说明男的无辜,但是现在事情性质变了。退一步说,他不无辜——不无辜就该被网暴吗?重点是这里。
水微澜
回复 222楼 hippocampus 的帖子
视频和道歉信都不构成事实,那你的猜测倒是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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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just
foreverf 发表于 2025-08-01 09:38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这个教授表达提告一方欺人太甚,我根据他这种表达猜测他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我觉得他说欺人太甚站不住脚,你觉得我说他这种男人站不住脚。

“欺人太甚”我觉得都已经很委婉了,在法院判决出来不存在性骚扰的前提下,杨某某还嚣张地发信息说她经过了法考,要去美美地读博,反问肖某能毕业吗?还放话以后他在哪儿她就举报到哪。
这是“欺人太甚”?这简直就是恶意滔天不给别人活路!肖某挖她祖坟了还是杀她全家?值得这样被对待?刚好,杨某硕士论文错漏百出被挖出来,,武大也被迫处理,,报应来得如此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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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just
水微澜 发表于 2025-08-01 09:43
回复 222楼 hippocampus 的帖子
视频和道歉信都不构成事实,那你的猜测倒是事实了?

你说事实就是事实,当法院吃素的?
15天之内可以上诉,我们睁大双眼看看杨某某要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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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f
tomjust 发表于 2025-08-01 09:45
“欺人太甚”我觉得都已经很委婉了,在法院判决出来不存在性骚扰的前提下,杨某某还嚣张地发信息说她经过了法考,要去美美地读博,反问肖某能毕业吗?还放话以后他在哪儿她就举报到哪。
这是“欺人太甚”?这简直就是恶意滔天不给别人活路!肖某挖她祖坟了还是杀她全家?值得这样被对待?刚好,杨某硕士论文错漏百出被挖出来,,武大也被迫处理,,报应来得如此之快。

你随便你觉得, 我也能有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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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lisu
水微澜 发表于 2025-08-01 09:38
女人在中国的地位是什么样的,那都是不用在公共场合怎么做,私下里和偶像睡一觉,那都是要开除学籍的待遇。这男的在公共场合行为不轨,怎么还无辜了你。湿疹咋就只长私处了呢,不说还以为是性病呢

私下和谁睡觉没人管,但和人睡觉视频被人挂上色情网,而且女方还配合男方,更重要的是还把学校一起给挂上色情网了,学校里的学生何其无辜,学校又何其无辜,学校如果还坐视不管,太说不过去了,而且此女还不配合学校调查,这种情况学校还不开除此女,怎么对得起那么多遵守校规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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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o1
foreverf 发表于:2025-08-01 09:40|只看TA举报|字体大小:T|T
你已经不只一次用这种说法造谣了。 适可而止吧。

撒谎的是你,造谣的也是你 你咬定杨女坐在肖男的对面,肖男对着杨女手淫 视频证明你是个撒谎者。杨女和肖男原来坐在走廊两侧,走道宽有10米以上,而且前后差了至少3排 杨女主动走过去坐在肖男对面,反复拍摄对方阴部,前后过程长达一个多小时。
前贴说: 如果女生持续不断地挠私处的痒痒,蹬着腿,会是什么结果,女生会被污为荡妇 我的回复是这种假设根本不成立, 如果有男生胆敢对着女生阴部拍1个多小时,男生进监狱。
不知道你心虚什么,骂完拉黑,心理有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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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pocampus
水微澜 发表于 2025-08-01 09:43
回复 222楼 hippocampus 的帖子
视频和道歉信都不构成事实,那你的猜测倒是事实了?

视频和道歉信都没有显示男生猥亵女生啊,女生大字报男生性骚扰算是上纲上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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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gj
jeso1 发表于 2025-08-01 09:54
foreverf 发表于:2025-08-01 09:40|只看TA举报|字体大小:T|T
你已经不只一次用这种说法造谣了。 适可而止吧。

撒谎的是你,造谣的也是你 你咬定杨女坐在肖男的对面,肖男对着杨女手淫 视频证明你是个撒谎者。杨女和肖男原来坐在走廊两侧,走道宽有10米以上,而且前后差了至少3排 杨女主动走过去坐在肖男对面,反复拍摄对方阴部,前后过程长达一个多小时。
前贴说: 如果女生持续不断地挠私处的痒痒,蹬着腿,会是什么结果,女生会被污为荡妇 我的回复是这种假设根本不成立, 如果有男生胆敢对着女生阴部拍1个多小时,男生进监狱。
不知道你心虚什么,骂完拉黑,心理有鬼吗


这个版上这种拉黑的主太多了
C
Centauri
foreverf 发表于 2025-08-01 09:38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这个教授表达提告一方欺人太甚,我根据他这种表达猜测他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我觉得他说欺人太甚站不住脚,你觉得我说他这种男人站不住脚。

"我根据他这种表达猜测他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我认为你这个推论明显不充分。他明显认为没发生你说的某些事,而你是在假设他认为发生了某些事却认为不算回事。这两者显然有巨大的差别。


“我觉得他说欺人太甚站不住脚” 你这个结论比之前的那个结论需要的依据,就要弱的多,也就是说,成立的可能性更大。但你之前,显然是认为只要你这个结论成立,那么前面那个结论就成立 - 这是你的逻辑链。
这个逻辑链,我认为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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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oy03
mailbox777 发表于 2025-08-01 09:43
这件事发展到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女方把事情放在网上发酵。本来在学校发现什么可疑事件,自己又没有被实质触摸和强迫,报告老师等学校处理就行了,再气不过报个警就行了。届时如果知道弄错了,也是小范围内部解决。现在好了…没有一个赢家。 思维不要那么二极管,女的处理得不好、证据不足,都不能说明男的无辜,但是现在事情性质变了。退一步说,他不无辜——不无辜就该被网暴吗?重点是这里。

建议你看一下女方补充给法院的资料中提到她为何在报告校方3个多月后,校方无作为,而她被禁声,忍无可忍才寻求网络舆论关注的。 现在她把武大也提告了。我觉得挺好。希望这是一个里程碑,让高校都要正视类似问题,建立完善的处理机制,而不是息事宁人,和稀泥,面子最重要。
C
Centauri
水微澜 发表于 2025-08-01 09:43
回复 222楼 hippocampus 的帖子
视频和道歉信都不构成事实,那你的猜测倒是事实了?

还有一个事实,就是法庭对这些的解读。
解读正确与否,是另一回事。但法院做出了不利于你的观点的解读,这也是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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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717
jeso1 发表于 2025-07-31 08:23
我个人觉得杨景媛过份了
我不太相信肖是湿疹触摸裆部 但是加拿大这类行为定罪需要主观侵害女性动机
肖从头到尾没有看过杨一眼 杨长得其貌不扬
关键是肖利用桌子遮挡了, 而杨钻到肖的裆部得意洋洋观看了一个小时
猥琐女猥琐男性欲冲动手淫触摸裆部是正常人性,只要他们没有主管侵害他人意图,都不是罪 肖的错误是以为有桌子遮挡就是个人空间。其实还在公共空间。 杨钻空子爬到裤裆部兴致勃勃观看。
肖充其量一个行为不端,杨要把人逼死, 我倒不认为杨是女权, 杨是个bully,抓住对方一点过错,要置人于死地。 以此凸显自己是法学生,是辩论奇才。给自己积累升学就业资本获取利益
杨的人性沦丧,比那个男生的人性恶几十倍。 像个凶猛predator抓住一个胆怯猥琐的猎物,要把prey玩死



这女人真TMD邪恶。
但是! 男人怎么会允许女人钻桌子拍自己下体一个小时?这是花痴遇到疯子,狗咬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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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oy03
jeso1 发表于 2025-08-01 09:54
foreverf 发表于:2025-08-01 09:40|只看TA举报|字体大小:T|T
你已经不只一次用这种说法造谣了。 适可而止吧。

撒谎的是你,造谣的也是你 你咬定杨女坐在肖男的对面,肖男对着杨女手淫 视频证明你是个撒谎者。杨女和肖男原来坐在走廊两侧,走道宽有10米以上,而且前后差了至少3排 杨女主动走过去坐在肖男对面,反复拍摄对方阴部,前后过程长达一个多小时。
前贴说: 如果女生持续不断地挠私处的痒痒,蹬着腿,会是什么结果,女生会被污为荡妇 我的回复是这种假设根本不成立, 如果有男生胆敢对着女生阴部拍1个多小时,男生进监狱。
不知道你心虚什么,骂完拉黑,心理有鬼吗


你的很多发言都是想当然地自我发挥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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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just
我们来看一下法院判决书的内容,为什么不是性骚扰:
二、本案是否符合针对特定的受害人要件。性骚扰必须针对特定的受害人。如果骚扰行为没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即使该行为会使某个或某些人感到不悦,也不应当将其认定为性骚扰。该要件同时也是违背受害人意愿构成要件的前提。根据图书馆的监控视频,原、被告所处的位置是开放式的,旁边的过道不时有学生经过。被告肖明瑫在图书馆面对的不仅仅是原告杨景媛,在整个事件发生的2个小时里,被告肖明瑫未与原告杨景媛直接接触,原告杨景媛也陈述系因感觉到桌面晃动发现被告肖明瑫可能存在“自慰”行为才进行取证,被告肖明瑫未与原告杨景媛进行语言或者其他方式的交流,期间原、被告均数次离开座位又返回,被告肖明瑫在书桌下进行的较为隐蔽的行为无法反映出有让原告杨景媛感知的故意,因此无法认定被告肖明瑫系针对原告杨景媛作出性暗示或性挑逗行为。 综上,被告肖的行为并不属于针对特定受害人进行的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不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
另外再看看杨景媛的诉求,这是心理有什么大病,要被告公开道歉连续15天: 原告杨景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肖在省一级或以上媒体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连续向原告杨景媛书面赔礼道歉15天,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2.被告肖向原告杨景媛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3.被告肖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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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f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8-01 10:53
"我根据他这种表达猜测他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我认为你这个推论明显不充分。他明显认为没发生你说的某些事,而你是在假设他认为发生了某些事却认为不算回事。这两者显然有巨大的差别。


“我觉得他说欺人太甚站不住脚” 你这个结论比之前的那个结论需要的依据,就要弱的多,也就是说,成立的可能性更大。但你之前,显然是认为只要你这个结论成立,那么前面那个结论就成立 - 这是你的逻辑链。
这个逻辑链,我认为有问题。


按你这个逻辑,我觉得教授换个说法, 比如说女方“做法考虑不周”成立的可能性更大; “欺人太甚”这两者显然有巨大的差别。
一个教授完全忽视这件事的起因是男生的不雅行为, 反而说初始受害者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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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on
这个严锋就是庸才还管不住自己嘴的代表
C
Centauri
按你这个逻辑,我觉得教授换个说法, 比如说女方“做法考虑不周”成立的可能性更大; “欺人太甚”这两者显然有巨大的差别。
一个教授完全忽视这件事的起因是男生的不雅行为, 反而说初始受害者欺人太甚?

foreverf 发表于 2025-08-01 11:16

你现在说的,仍然属于讨论你为什么认为教授的观点错。这就是我前面说的,对依据需求没有那么高的论点 - 我没有讨论你这个想法有没有问题。
这部分成立与否,都远不足以推出你另外那部分“我根据他这种表达猜测他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 这才是我针对的,也是我之前说的,你的逻辑链的缺失。也是我之前说过的,你常常在这两个问题之间徘徊,在那个更恶劣的指责被质疑时,你常常不小心就转回去论证现在这个明显更容易说出道理的部分 - 你我的争议本就不在这里。我没打算论证教授的说法在多大程度上有道理。我只是说你那个极端的猜测,无理。
p
poppyjasper
性骚扰的认定‌确实需要对方感到不适‌。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性骚扰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具有性暗示或性挑逗性质、违背受害人意愿、导致受害人产生不适/恐惧等心理影响。
所以应该是杨女性骚扰了男孩(生不如死),不是男孩性骚扰了杨女(耀武扬威,无比兴奋)
虽然强暴的受害人只能是女性,但性骚扰的受害人男女都可以的
杨女传播男孩的录像就是一种性骚扰
LOL
t
tomjust
Tinoy03 发表于 2025-08-01 10:54
建议你看一下女方补充给法院的资料中提到她为何在报告校方3个多月后,校方无作为,而她被禁声,忍无可忍才寻求网络舆论关注的。 现在她把武大也提告了。我觉得挺好。希望这是一个里程碑,让高校都要正视类似问题,建立完善的处理机制,而不是息事宁人,和稀泥,面子最重要。

哪里🈶️消息说杨某也提告了武汉大学?请分享一下出处。
我目前看到这个说法是在女拳造谣大本营里,除此以外没看到其他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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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f
tomjust 发表于 2025-08-01 11:06
我们来看一下法院判决书的内容,为什么不是性骚扰:
二、本案是否符合针对特定的受害人要件。性骚扰必须针对特定的受害人。如果骚扰行为没有明确的指向对象,即使该行为会使某个或某些人感到不悦,也不应当将其认定为性骚扰。该要件同时也是违背受害人意愿构成要件的前提。根据图书馆的监控视频,原、被告所处的位置是开放式的,旁边的过道不时有学生经过。被告肖明瑫在图书馆面对的不仅仅是原告杨景媛,在整个事件发生的2个小时里,被告肖明瑫未与原告杨景媛直接接触,原告杨景媛也陈述系因感觉到桌面晃动发现被告肖明瑫可能存在“自慰”行为才进行取证,被告肖明瑫未与原告杨景媛进行语言或者其他方式的交流,期间原、被告均数次离开座位又返回,被告肖明瑫在书桌下进行的较为隐蔽的行为无法反映出有让原告杨景媛感知的故意,因此无法认定被告肖明瑫系针对原告杨景媛作出性暗示或性挑逗行为。 综上,被告肖的行为并不属于针对特定受害人进行的与性有关的骚扰行为,不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
另外再看看杨景媛的诉求,这是心理有什么大病,要被告公开道歉连续15天: 原告杨景媛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肖在省一级或以上媒体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连续向原告杨景媛书面赔礼道歉15天,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2.被告肖向原告杨景媛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3.被告肖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自习区监控中,杨、肖对向而坐,各自背后坐着其他学生;走廊另一侧是四人位的书桌;大部分座位有人就坐,两人旁边时不时有人经过,两人都各自离开过,事发期间两人无语言或其他交流。肖某某离开座位期间,杨某起身翻看肖某某的资料。肖某某返回座位收拾物品,杨某起身交涉,交涉过程约26分钟。”
按照网上描述, 走廊是有两排桌椅, 分别靠近两侧的墙, 中间走路。 这两排桌椅一排是4人大桌, 一排是2人小桌。 女生说学生们默认一般认识的人才会同坐小桌,这也符合常理。女生下午先坐在一个小桌, 后来男生坐了过来。 中间女生去吃了晚饭。 回到原本小桌,当时小桌没有其他人。 后来男生再次坐到这个小桌女生对面。
怎么排除此男就是接近女性闻着对面女性气味小幅度自慰?男性偷女性内衣一般法院也只判偷窃罪,因为性骚扰性猥亵证据不足, 但显而易见大家都明白为什么偷这些。
湿疹和手淫没有互相排除的理由。此男用手摩擦性器官部位,是挠痒还是为快感, 专家也能鉴别?
始作俑者是这个男生的不雅/越界行为, 女生选择追责还是回避是女生的自由。这就是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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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f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8-01 11:28
你现在说的,仍然属于讨论你为什么认为教授的观点错。这就是我前面说的,对依据需求没有那么高的论点 - 我没有讨论你这个想法有没有问题。
这部分成立与否,都远不足以推出你另外那部分“我根据他这种表达猜测他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 这才是我针对的,也是我之前说的,你的逻辑链的缺失。也是我之前说过的,你常常在这两个问题之间徘徊,在那个更恶劣的指责被质疑时,你常常不小心就转回去论证现在这个明显更容易说出道理的部分 - 你我的争议本就不在这里。我没打算论证教授的说法在多大程度上有道理。我只是说你那个极端的猜测,无理。

你觉得教授说”欺人太甚“不极端, 但是觉得我的猜测极端。 但我觉得”欺人太甚“很极端, 只有底线极低的男人才会在这件事里评论女生”欺人太甚“。 或许你不自知的有些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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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just
foreverf 发表于 2025-08-01 11:38
“自习区监控中,杨、肖对向而坐,各自背后坐着其他学生;走廊另一侧是四人位的书桌;大部分座位有人就坐,两人旁边时不时有人经过,两人都各自离开过,事发期间两人无语言或其他交流。肖某某离开座位期间,杨某起身翻看肖某某的资料。肖某某返回座位收拾物品,杨某起身交涉,交涉过程约26分钟。”
按照网上描述, 走廊是有两排桌椅, 分别靠近两侧的墙, 中间走路。 这两排桌椅一排是4人大桌, 一排是2人小桌。 女生说学生们默认一般认识的人才会同坐小桌,这也符合常理。女生下午先坐在一个小桌, 后来男生坐了过来。 中间女生去吃了晚饭。 回到原本小桌,当时小桌没有其他人。 后来男生再次坐到这个小桌女生对面。
怎么排除此男就是接近女性闻着对面女性气味小幅度自慰?男性偷女性内衣一般法院也只判偷窃罪,因为性骚扰性猥亵证据不足, 但显而易见大家都明白为什么偷这些。
湿疹和手淫没有互相排除的理由。此男用手摩擦性器官部位,是挠痒还是为快感, 专家也能鉴别?
始作俑者是这个男生的不雅/越界行为, 女生选择追责还是回避是女生的自由。这就是我的观点。

专家还真能鉴别是不是zw, 何况肖某一直看着电脑里的法学网课。
出自判决书:6.被告肖实际上是用拳头顶在大腿根部瘙痒处进行挤压,不是顶在大腿正中间,根据医学专家的意见,他不可能是在“自慰”。按照生活常识,“自慰”是需要有抓住这个动作,再进行有节奏的撸动,“自慰”也不可能持续这么长时间,所以被告肖明瑫不是在“自慰”。综上,请求驳回原告杨景媛的全部诉请。
再看看图书馆监控中杨景媛的表现,有一丁点🤏被性骚扰的样子? 4.原告杨景媛在拍视频的一个多小时内没有对被告肖的行为表示反对,期间还翻阅被告肖的相关资料,从容地走到隔壁桌与他人进行聊天,无法体现被告肖的行为违背了原告杨景媛的意愿。
这就是一场打着“正义“旗号对他人处心积虑的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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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f
tomjust 发表于 2025-08-01 11:46
专家还真能鉴别是不是zw, 何况肖某一直看着电脑里的法学网课。
出自判决书:6.被告肖实际上是用拳头顶在大腿根部瘙痒处进行挤压,不是顶在大腿正中间,根据医学专家的意见,他不可能是在“自慰”。按照生活常识,“自慰”是需要有抓住这个动作,再进行有节奏的撸动,“自慰”也不可能持续这么长时间,所以被告肖明瑫不是在“自慰”。综上,请求驳回原告杨景媛的全部诉请。
再看看图书馆监控中杨景媛的表现,有一丁点🤏被性骚扰的样子? 4.原告杨景媛在拍视频的一个多小时内没有对被告肖的行为表示反对,期间还翻阅被告肖的相关资料,从容地走到隔壁桌与他人进行聊天,无法体现被告肖的行为违背了原告杨景媛的意愿。
这就是一场打着“正义“旗号对他人处心积虑的霸凌!


专家还真能鉴别是不是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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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auri
foreverf 发表于 2025-08-01 11:43
你觉得教授说”欺人太甚“不极端, 但是觉得我的猜测极端。 但我觉得”欺人太甚“很极端, 只有底线极低的男人才会在这件事里评论女生”欺人太甚“。 或许你不自知的有些双标?

你从哪里看到我在比较你和教授的极端度?或者,说具体点,你在哪里看到我表示教授说欺人太甚是否极端了?
另外,你那个猜测,我用极端来形容,是和你自己的其它观点相比而已。我强调的,是你那个猜测的依据严重不足,所以无理(或者,说白了,就是说我认为你表达的那个猜测,错)。就这样而已。
你不会还要问我为甚么不觉得教授或者楼里其他那个同学的观点也无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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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verf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8-01 11:53
你从哪里看到我在比较你和教授的极端度?或者,说具体点,你在哪里看到我表示教授说欺人太甚是否极端了?
另外,你那个猜测,我用极端来形容,是和你自己的其它观点相比而已。我强调的,是你那个猜测的依据严重不足,所以无理(或者,说白了,就是说我认为你表达的那个猜测,错)。就这样而已。
你不会还要问我为甚么不觉得教授或者楼里其他那个同学的观点也无理吧?

我说的很清楚了,我觉得”欺人太甚“很极端, 只有底线极低的男人才会在这件事里评论女生”欺人太甚“。所以合理推断这个低底线教授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以前也有很多类似情况啊, 觉得男的欺负女生是件小事, 女生闹开毁掉男生前程是大事。 我就是这么想这位教授。 理由就是他认为女生提告等做法”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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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oy03
tomjust 发表于 2025-08-01 11:37
哪里🈶️消息说杨某也提告了武汉大学?请分享一下出处。
我目前看到这个说法是在女拳造谣大本营里,除此以外没看到其他报道

看隔壁反转贴的#105 层
这楼是男拳造谣大本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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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just
Tinoy03 发表于 2025-08-01 12:01
看隔壁反转贴的#105 层
这楼是男拳造谣大本营吗?😂

果然是在女拳大本营Serena的贴图里,完全来源于杨某自己的陈述,如果事实上她真的同时提告了武汉大学,法院判决书里会只字不提?
这里能说明两个问题:1)杨某满嘴谎言前言不搭后语;2)你们这些支持她的人以她的话为圣旨而无视事实证据z
法院判决书在此,先读好了再出来刷存在感 https://zh.m.wikisource.org/wiki/%E6%9D%A8%E6%9F%90%E8%AF%89%E8%82%96%E6%9F%90%E6%80%A7%E9%AA%9A%E6%89%B0%E6%8D%9F%E5%AE%B3%E8%B4%A3%E4%BB%BB%E7%BA%A0%E7%BA%B7%E4%B8%80%E5%AE%A1%E6%B0%91%E4%BA%8B%E5%88%A4%E5%86%B3%E4%B9%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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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er
女方做法确实太盛,但是说欺人不妥,应是报复太盛或得理不饶人太盛
C
Centauri
foreverf 发表于 2025-08-01 12:01
我说的很清楚了,我觉得”欺人太甚“很极端, 只有底线极低的男人才会在这件事里评论女生”欺人太甚“。所以合理推断这个低底线教授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 以前也有很多类似情况啊, 觉得男的欺负女生是件小事, 女生闹开毁掉男生前程是大事。 我就是这么想这位教授。 理由就是他认为女生提告等做法”欺人太甚“。


我没有具体评价你是不是觉得他极端。
我具体评价的东西,就是你这种“"我根据他这种表达猜测他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推论 。
你这里的这个“所以”,显然不是个合理推论。底线低不低,人坏不坏,那是你的判断,随你。
但这些,是无法推论出这个人是不是在某一个具体问题上也有坏人特质的。比如,别说说了什么了,就算生活中真做了什么的,比如,骗子们?抢劫犯们?杀人犯们?或者街上的黑社会?妓女?暴力男?泼妇?这些人只要你说明了他们坏,就说明他们觉得强奸都不算回事?或者他们觉得杀人都不算回事?还有他们能觉得什么不算回事的?
这逻辑是完全不通的嘛。
我针对的就是你逻辑链里这个部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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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jasper

来抢我课题的那个清华女,50多岁了,尼玛还满脸通红从她老板office冲出来,不知嗲到什么程度了,但对手下就是心狠手辣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发现出来一个华女被害,就觉得100%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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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jasper

系统提示:若遇到视频无法播放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www.youtube.com/embed/OZsPc_hdTII?si=dB3QjEOKMr05-y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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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terran4
【江城大学图书馆事件: 短剧照进现实?霸凌者必将被反噬!-哔哩哔哩】 https://b23.tv/tuZwos6

清华大学何联毅教授宣布:在武大撤销处分之前,拒绝审议武大任何论文项目,拒收任何武大学生
多家公司表示自动拒绝武大简历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8-01 03:12

之前网友说大连工业开除巴西牛排女,是为了维护在校学生和校友的权益,还有人不信。
这不武大就来现身说法了,亲自扮演反面教材
p
poppyjasper

尼玛,武汉大学,985,副校长满脸横肉,接到杨妞电话,半夜(绑架帽子叔叔若干)直闯博主家里骚扰
武汉大学最优秀的毕业论文,真让我们开了眼界,这个论文导师都没有读过,估计答辩流程都没有走过
现在还有老古董说DJ姑娘们低人一等了吗?

系统提示:若遇到视频无法播放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www.youtube.com/embed/kZbCl_PdlzI?si=C5_BdAuAvbGO1N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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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jasper

去去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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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embed/M9F91KJ5u40?si=H4xd2w9S-B2pSe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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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oo
Tinoy03 发表于 2025-08-01 12:01
看隔壁反转贴的#105 层
这楼是男拳造谣大本营吗?😂

少造点谣,拜托看下时间线,几年前的剩饭反复拿出来炒?
扶苏
得饶人处且饶人。而且,女方的判断从录像看,确实存在很大疑点。我一向认为,若有疑虑,利益归于被告。男生应该被给予更大的benefit of the doubt。
女生的做法背离了善良原则,才会让大众反感,想要为男生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