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孟子》三上滕文公上2(三)

东方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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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案: 主话题:《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 第二章之(三)、—— 解析: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者也。孔子曰:‘君薨(hōng),听于冢(zhǒng)宰(家奴),歠(chuò:饮,喝,吃;指羹汤等可饮之物)粥,面深墨,即位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爱),先(崇尚)之也。’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之风,必偃。是在世子。” 然友反命。 世子曰:“然,是诚在我。” 五月居庐,未有命戒。百官族人可,谓曰知。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哭泣之哀,吊者大悦。

即孟先生讲:“本来迷信和私礼所依照者便是动物王者之法则乃属于低级生态之基本规则于进化和演变模式其吃食灭绝形式而互竞互杀于半独一之死向即排他原则,而觉悟与公礼所依照者乃人类仁者之法理乃属于高级生态之基本规则于繁衍与传承模式其种子生长形式而互帮相协于一兼二之生向即包容原则乃不适合以排他之形式或手段去求取上位。深谙学问者讲:‘高位者一言堂于单口说教必然会如蚊蝇发出嗡嗡之声而招致大众反感及憎恶,听证办公而徇私舞弊之官员如同在陵园替权贵主子守墓之家奴,蚊蝇及守墓者皆乃为了讨得一口稀粥活命而去卫护腐朽之事物于低级下贱,抱残守缺者如同遭受墨刑之囚犯乃长期面带兽畜品性之耻辱,乃在人文社会中接近动物之地位却因悲伤而唱歌,推行履礼者表面上勉励下级服从上级之管理及奴才忠于主子而实际上掌控其自由使不敢不爱戴忠孝悌贞节烈之私德畜品,因为履礼之等级制度所崇尚者本乃动物王者法则。’主子兽品畜性乃喜好驭人之术,奴才畜品兽性乃反超于谄媚伎俩了。君于子而使子君者乃居于长上之高位者对其幼下施以仁爱之效法于表率乃人品人性之公德,乃人文风尚;小于人而使人小者乃居于长上之高位者对其幼下施以驯化和调教于王法乃兽畜品性之私德,乃动物草菅(jiān)。在草菅性命之动物世界去推崇扶危济困之人文风尚,乃必败无疑。所以只有对内心怀有人品人性之文明开明之觉悟者才能进行文化传承。” 文化交流者回去后以反对兽畜品性为命题开展移风易俗活动。 文化传承者说:“迷信和私礼所依照者确实是动物王者法则,推行履礼者内心也确实怀有兽畜品性其自以为是之私见。” 们都知道过了五月份之后才能在草棚纳凉,有关在遵循客观公序方面乃没有谁被命令或告诫。推行履礼者即使以百姓宗族之孝父悌兄为榜样而勉励下级服从上级之管理或奴才忠于主子也要去适应客观法理之公序,可以说缺乏自作主之人品者必然被客观法理所制约及规范。不自主者因漠视或罔顾客观因果关系乃必然葬身于恶果之中,届时乃其他兽畜品性者从四面八方过来围观,其中畜品表情忧伤或局促不安,同命相连者痛哭流涕且无可奈何于宿命,衣冠禽兽假借吊唁之名而推行迷信私礼乃宣扬诸如死者为大及安享极乐等神话。

不自主者必遭恶报且一次又一次上当且一辈又一辈受骗。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