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回台灣,我站在北檢前|無罪推定還在嗎?京華城案9個月後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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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x.Shoe
楼主 (北美华人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SJkB-xBf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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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lin
回复 1楼 Mx.Shoe 的帖子

當然 沒有被判刑確定之前 都推定無罪
你看 藍白營 也沒修速審法啊

 《速審法》上路後,重罪被告第一、二審延長羈押次數都各以六次為限,三審延押則以一次為限;若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次數則重新計算,但總羈押期仍不得逾八年。一旦羈押期滿卻仍未判決確定者,法院須將被告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