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ygrey 发表于 2025-06-02 14:41 还真有点担心。如果我被移民局抓住,遣返中国,又被中国警察扣住,那么我逞一时之快,在网上发小说(网友还嫌肉戏不够多)换来锒铛入狱的下场,岂不是很冤? 真是疯狂的时代。
guanshuia 发表于 2025-06-02 14:51 安啦 你没那么🔥
digialalpha 发表于 2025-06-02 14:50 话说国内写男女之间的黄色小说卖钱一样会被抓吧?所以有什么可抱怨的。
libramoon 发表于 2025-06-02 15:52不是说国内这些小说都已经很清水了吗?属于完全没有细节,脖子以下都不写的状态。这还能抓啊?
badgerbadger 发表于 2025-06-02 15:57
nickbear 发表于 2025-06-02 15:50 这事比较离谱的地方是远洋捕捞和量刑标准 兰州警方把这事当摇钱树,跨省按名单传唤抓人 很多作者写文收入只有几百到几千,但是按法规5万点击以上就是3到10年,25万以上就是10年起,不交钱就重判 有网友发出对比,强奸犯的案子判的都没这么重 之前也有其他网站的类似事件,有名写手被判十年的,但是主要是中年男作者,所以喊冤的声音不大 这次耽美网站作者主要是女大学生
lijuan2020 发表于 2025-06-02 16:56 https://ebook.longmabook.com/。网站点进去要先确认是否18岁以上,主页上也明确写限制级网站。 有人认为应该重判的原因是传播不良影响,教坏小孩子。但这个网站不是台湾的吗,国内不翻墙就看不到吧。而且网站明确警告了是限制级内容。
TofuCheese 发表于 2025-06-02 15:56 从哪儿听说的?人家荷枪实弹的拍真人爱情动作片都没抓,写点东西还会被抓?
mtwash 发表于 2025-06-02 23:05 所以这一点才是重点对吧 今后想回国养老的考虑要点之一,就是是否安全,治安是否好,金融财产是否安全,食品是否安全。如果说话就会被所谓远洋捕捞,我认为那也不安全。 国内现在治安是真的世界顶级安全,别的还需要进步。
jhliouk 发表于 2025-06-03 08:00 判多少年都下来了,还从哪里听说的?醒醒吧,现在就是这样。都抓了好几拨了。就连我平时看耽美的网站,都没了,清水网站也没放过
apple44 发表于 2025-06-02 16:09 海棠是一个网站,回家搜一下就知道了。 就是因为晋江起点管得太严,而人民群众对脖子以下的描写确实有很大需求,所以才有一些网站应运而生啊。 海棠网站上很多作者写的只不过是没有晋江那么清水,稍微多一些细节描写,甚至称不上是色情小说。大部分是情节向的,主打读者对这类文的心理需求,不是黄色网站上的小视频,那些是以让人高潮为目的。
还真有点担心。如果我被移民局抓住,遣返中国,又被中国警察扣住,那么我逞一时之快,在网上发小说(网友还嫌肉戏不够多)换来锒铛入狱的下场,岂不是很冤? 真是疯狂的时代。 alexygrey 发表于 2025-06-02 14:41
mt.everest 发表于 2025-06-03 09:22 有一说一,海棠里面95%都是色情小说,我看过最有情节的也就是乐可了。大部分都是双性人,搞完前面搞后面,两人一言不合就开工,比日本色情流水线还没意思。 当然这不是公安局远洋捕捞的理由。公安局想发财,就看不到社会发展的方向,利用陈年旧归来赚开发地区的钱,是反动的。
这事比较离谱的地方是远洋捕捞和量刑标准 兰州警方把这事当摇钱树,跨省按名单传唤抓人 很多作者写文收入只有几百到几千,但是按法规5万点击以上就是3到10年,25万以上就是10年起,不交钱就重判 有网友发出对比,强奸犯的案子判的都没这么重 之前也有其他网站的类似事件,有名写手被判十年的,但是主要是中年男作者,所以喊冤的声音不大 这次耽美网站作者主要是女大学生 nickbear 发表于 2025-06-02 15:50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2 15:56 是不是在国内网站发表了淫秽小说?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陈小喵儿 发表于 2025-06-03 12:53 你说这个是因为你根本没去好好逛过海棠。去年出事之前海棠是我的最喜欢的小说网站,其中有一部分没什么情节的肉文,但里面事实上百花齐放,有大量以剧情为主的小说,肉章占比不到百分之十,连续十几章纯剧情没有肉。但是需要有感情高潮的时候也不用像国内网站那么藏着掖着。我现在就能给你举出来几个例子你要是好奇就去搜搜。《月光宝盒追嫦娥》《求死》《飞沉》《物之汶汶》,大量大量的剧情,不比晋江差,只是比晋江更自由更带感。但现在你在海棠搜不出来这些了,作者全删文跑了。
昨天在微博上看到的,这个海棠网站是台湾的。这些作者女孩子应该是翻墙发表的作品,估计赚的是美元吧。就像大陆那些博主在油管上发东西一样。 rosemary 发表于 2025-06-03 13:45
banlisu 发表于 2025-06-03 13:58 那么喜欢小黄文的去日本来美国不是更爽吗,为嘛要呆在东大,明知东大不许这种,非要去触碰,然后满地打滚来说人家针对你,成年人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很难么
TofuCheese 发表于 2025-06-03 09:01 在国内被抓我不觉得奇怪,看一楼的意思是这些作者在美国被抓,有新闻链接吗?
whatever. 发表于 2025-06-03 13:42 不 海棠是台湾网站,国内登录是要翻墙的,我从榕树下开始看网文,海棠是第一次听说 所以上面的作者和读者,是双向奔赴,不存在意外发现的情况 但她们的犯罪行为地在大陆,所以国内刑法有管辖权 然而抓捕她们的公职方是兰州区域的,他们去其他区域执法是需要当地区域同意且陪同的 程序上肯定有瑕疵
whatever. 发表于 2025-06-03 13:46 给动作片做免费字幕的都被抓了重判,你这样的说法你敢负责任吗
whatever. 发表于 2025-06-03 13:45 我几个略有资产的做生意的亲戚朋友 前几年就已经被当地警方上过课,就是突然接到警察电话,或者有真人警察上门,说要带走调查 不要理睬,立刻拨打110和当地警方的电话,因为大概率是远洋捕捞 只要人真的跟着走了,不破财是不可能回来的,人还会受苦
所以兰州警方是有权跨区办案的,你只不过怀疑他们是否得到当地警方配合,是吧?还是说你知道当地警方没配合,所以敢肯定他们程序上有瑕疵? 我是想不出当地警方有什么理由不配合兰州警方办案,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置之不理?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4:04
TofuCheese 发表于 2025-06-03 14:09 你是说国内的外地警察来抓人?这种情况打本地警察电话会有帮助吗,外地警察来本地之前应该已经和本地警察打过招呼了吧。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4:13 谁办案谁就能拿到罚款,当地警方肯定不配合。自己家的猪让别人宰了吃肉,还有王法吗?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4:18 双方就不能对半分帐吗? 还是说兰州警察要抓你,你就给本地警察打电话,然后让本地警察抓走你,让本地警察罚你的款? 我是不明白了,本地警察就不用抓捕传播淫秽物品罪犯了吗,还是说本地警察光抓人不罚款?
双方就不能对半分帐吗? 还是说兰州警察要抓你,你就给本地警察打电话,然后让本地警察抓走你,让本地警察罚你的款? 我是不明白了,本地警察就不用抓捕传播淫秽物品罪犯了吗,还是说本地警察光抓人不罚款?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4:18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4:04 所以兰州警方是有权跨区办案的,你只不过怀疑他们是否得到当地警方配合,是吧?还是说你知道当地警方没配合,所以敢肯定他们程序上有瑕疵? 我是想不出当地警方有什么理由不配合兰州警方办案,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置之不理?
whatever. 发表于 2025-06-03 14:44 官方都没有否认远洋捕捞的事实,你就别替他们找补了 在国内经济情况很两级,这是对罚款归属权的争夺
whatever. 发表于 2025-06-03 13:50 那首页推荐的都是些啥啊啊啊啊啊
Namama 发表于 2025-06-03 13:53 二审判决书:网文作家李鑫由于《六朝》系列小说涉黄,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6万元,在一审过程中,他曾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李鑫由于在台湾地区上传《六朝清羽记》《六朝云龙吟》《六朝燕歌行》等网络小说著称,其中涉及到许多露骨描写 ================== 国人写小黄文在海外赚钱,一样会被抓,这是有先例的。。 都别说国人了,台湾人在大陆居住,写小黄文在台湾发表赚钱,一样被抓 同案里的台湾人罗森,作为主犯,在大陆被抓,被判12年 而且罗森是网文界元老,咖位比海棠那些人高不知道多少。。。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4:48 你给个官方说法的链接给我看看
jjxlizj 发表于 2025-06-03 14:14 被抓没问题,但是量刑过重。随便搜了一下,对比国内家暴、强奸犯的量刑: 小学体育老师猥亵女童,获刑六年半 数十次猥亵3名少女培训班老师被判9年 还有家暴在国内大多就调解一下
陈小喵儿 发表于 2025-06-03 14:51 我说的这些剧情文是2024年6月第一波出事之前的。那时候的海棠和现在完全是不同的两个网站,第一波出事之前很多作者好好写剧情的,读者热推榜都是好东西。但第一波云间和辞玖出事那时候好的剧情文作者全跑光了……海棠这网站原本重点在自由,作者写什么都行。所以确实有一波靠大肉赚快钱的,还有一群就是安安静静想不受审查写故事的。但去年的搞法是按关键词,没有第三方鉴定,只要故事里有激情戏就全算淫秽色情,清水章收入都要一并往里算。这么一搞,有点脑子的作者全删号跑了。所以现在海棠已经没有好文了。就是一个可以自由写作的平台被彻底炸了。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4:53 【人民日报】最高检设立“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专区” https://www.spp.gov.cn/spp/zhuanlan/202504/t20250411_692817.shtml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5:01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问的你怎么知道兰州警方在抓捕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犯时没得到本地警察的配合。
哦,兰州警方是打电话传唤的,不用通过本地警方。好几个写手没钱买机票,还卖ipad或者借钱去兰州。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5:25
你是在哪里看到这些信息的,有没有信息链接,还是说兰州警方电话传讯了你? 如果嫌疑人在异地(跨市),办案民警可以到异地执行传唤,但不能跨市、跨省将嫌疑人传唤到办案单位。刑事案件批了刑事拘留,民警可以将嫌疑人从异地带回;治安案件不管有没有批拘留,都不能跨市跨省带人。 https://zhuanlan.zhihu.com/p/676540729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5:29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5:32 你也太懒了。 https://youtu.be/xZhOL2V-c4w?si=uSQLkNolX-2uBQJt 港媒:多名耽美写手遭兰州警方跨省传唤 发布/2025年6月3日 13: 香港媒体报道,近日中国大陆有多名网络写手因发表含情色内容的网络小说,遭甘肃兰州警方跨省传唤。据报,这些写手大多为20岁左右年轻女子。多名律师和学者就此公开质疑兰州警方执法的过程存在漏洞,并愿意向这些涉案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综合《明报》和《星岛日报》星期二(6月3日)报道,自5月下旬,陆续有近10名网民在微博发贴称,曾在台湾成人文学网站“海棠文学城”发表描述男男同性、含情色内容的耽美作品,并因网站付费订阅机制产生收益,被兰州警方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罪名拘捕。 有人称收到警方电话传唤后筹措路费前往兰州配合调查;也有人控诉审讯期间被要求脱光衣服接受检查、回答私隐问题,感到人格受辱;还有人慨叹当初写网文是想帮补生计,没料到面临牢狱之灾和巨额罚金。报道称,她们大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5:37 明白了,有作者被电话传唤,从我上面给的链接看,不应该这么做。 不过我支持打击传播淫秽物品犯罪。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5:40 其实兰州警察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我估计你不理也没事,反正也没有正式传唤的文件。
Namama 发表于 2025-06-03 13:33 抓小黄文的作者,这不是很正常? 男性写小黄文的作者被抓了很多了,也没啥舆论 女性作者就不能抓??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5:47 我能够理解由兰州警方统一办案,一个案子不可能按作者的居住地由多地警方分别办案。他们应该派人去各地抓捕嫌犯。
什么统一办案,你想多了。安徽警方已经把大写手一网打尽了,据说进账非税收入2000万。兰州警方就是模仿,但是只有小写手可以搞了,每个人案值就几千上万,派人去抓捕还不够成本,毕竟这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怎奈这帮小写手交了罚款还上网悲情,兰州警方钱没搞多少却弄得自己一身骚 对企业的远洋捕捞不让搞了,各地才有这种新花样,以后肯定还有更有意思的。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5:55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5:55 什么统一办案,你想多了。安徽警方已经把大写手一网打尽了,据说进账非税收入2000万。兰州警方就是模仿,但是只有小写手可以搞了,每个人案值就几千上万,派人去抓捕还不够成本,毕竟这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怎奈这帮小写手交了罚款还上网悲情,兰州警方钱没搞多少却弄得自己一身骚 对企业的远洋捕捞不让搞了,各地才有这种新花样,以后肯定还有更有意思的。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6:02 安徽警方办的也是这个海棠网站的作者?也是异地传唤?还是说他们办的合规,而兰州警方不合规?
都合规,没人说他们不合规。人家警察只是给你打电话了解情况。你自己跑到兰州去,人家兰州警察是本地执法。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6:10
都合规,那你在抱怨什么呢?我被你搞糊涂了。 如果兰州警察如你现在所说只是打长途电话给作者询问情况,没传唤她去兰州,那警察是合规的。 金银岛 发表于 2025-06-03 17:04
danfy 发表于 2025-06-03 17:25 我没抱怨,这就是个新闻,看个热闹。 网上抱怨的都是因为看了那几个小写手的苦情文,一堆人围攻兰州警方的公众号。警方说人传播淫秽,这个淫秽的标准是什么?我觉得贾平凹莫言古龙的小说很多都淫秽,怎么算嘛? 还有刑法规定男男不算强奸(不知道改了没有),写男男耽美怎么能算色情淫秽呢?
真是疯狂的时代。
想看看你的大作
有理。但是谁又能肯定呢?
问题就是不应该抓啊。
不是按照火没火抓的。 上一次海棠作者被抓是因为海棠向政府 提交了很多大陆作者的资料。很多没被抓的作者在这件事以后也把作品下架了。
这事比较离谱的地方是远洋捕捞和量刑标准 兰州警方把这事当摇钱树,跨省按名单传唤抓人 很多作者写文收入只有几百到几千,但是按法规5万点击以上就是3到10年,25万以上就是10年起,不交钱就重判 有网友发出对比,强奸犯的案子判的都没这么重 之前也有其他网站的类似事件,有名写手被判十年的,但是主要是中年男作者,所以喊冤的声音不大 这次耽美网站作者主要是女大学生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就是因为晋江起点管得太严,而人民群众对脖子以下的描写确实有很大需求,所以才有一些网站应运而生啊。 海棠网站上很多作者写的只不过是没有晋江那么清水,稍微多一些细节描写,甚至称不上是色情小说。大部分是情节向的,主打读者对这类文的心理需求,不是黄色网站上的小视频,那些是以让人高潮为目的。
上链接
还有 口口不离十 这种
有人认为应该重判的原因是传播不良影响,教坏小孩子。但这个网站不是台湾的吗,国内不翻墙就看不到吧。而且网站明确警告了是限制级内容。
找到了吗?
所以这一点才是重点对吧
今后想回国养老的考虑要点之一,就是是否安全,治安是否好,金融财产是否安全,食品是否安全。如果说话就会被所谓远洋捕捞,我认为那也不安全。
国内现在治安是真的世界顶级安全,别的还需要进步。
那应该立法给影视文艺书籍作品按年龄分级,并加以社会和家长双重监管,而不是抓作者、堵读者,成年人了,又没有危害社会,怎么看个小说还要被管,真是管天管地管拉s放p。
判多少年都下来了,还从哪里听说的?醒醒吧,现在就是这样。都抓了好几拨了。就连我平时看耽美的网站,都没了,清水网站也没放过
你真信国内治安?我们老家两个面对面的大学,过去几个月有多起入室盗窃,不管是外人做的也好,内部人做的也好,警察都懒得查,也根本没上报。
在国内被抓我不觉得奇怪,看一楼的意思是这些作者在美国被抓,有新闻链接吗?
有一说一,海棠里面95%都是色情小说,我看过最有情节的也就是乐可了。大部分都是双性人,搞完前面搞后面,两人一言不合就开工,比日本色情流水线还没意思。
当然这不是公安局远洋捕捞的理由。公安局想发财,就看不到社会发展的方向,利用陈年旧归来赚开发地区的钱,是反动的。
这也太搞笑了
系统提示:若遇到视频无法播放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www.youtube.com/embed/xZhOL2V-c4w?si=Z1cdWgFA3eyZ7g5a
感觉我这话挺明白的。怎么有人看不懂
你说这个是因为你根本没去好好逛过海棠。去年出事之前海棠是我的最喜欢的小说网站,其中有一部分没什么情节的肉文,但里面事实上百花齐放,有大量以剧情为主的小说,肉章占比不到百分之十,连续十几章纯剧情没有肉。但是需要有感情高潮的时候也不用像国内网站那么藏着掖着。我现在就能给你举出来几个例子你要是好奇就去搜搜。《月光宝盒追嫦娥》《求死》《飞沉》《物之汶汶》,大量大量的剧情,不比晋江差,只是比晋江更自由更带感。但现在你在海棠搜不出来这些了,作者全删文跑了。
抓小黄文的作者,这不是很正常?
男性写小黄文的作者被抓了很多了,也没啥舆论 女性作者就不能抓??
你真的看过海棠的内容?
那些标题我都不好意思点进去
基本上除了脖子以下的描写,还有10%是其他文字吧
然后内容的尺度,我觉着你还是自己去看看吧
对,按照程序来说,远洋捕捞肯定是不行的
然而谁能去劫狱呢
至于量刑标准,这是要修改刑法的事情
但现在她们在往性别对立的方向走,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不
海棠是台湾网站,国内登录是要翻墙的,我从榕树下开始看网文,海棠是第一次听说
所以上面的作者和读者,是双向奔赴,不存在意外发现的情况
但她们的犯罪行为地在大陆,所以国内刑法有管辖权
然而抓捕她们的公职方是兰州区域的,他们去其他区域执法是需要当地区域同意且陪同的
程序上肯定有瑕疵
昨天在微博上看到的,这个海棠网站是台湾的。这些作者女孩子应该是翻墙发表的作品,估计赚的是美元吧。就像大陆那些博主在油管上发东西一样。
我几个略有资产的做生意的亲戚朋友
前几年就已经被当地警方上过课,就是突然接到警察电话,或者有真人警察上门,说要带走调查
不要理睬,立刻拨打110和当地警方的电话,因为大概率是远洋捕捞
只要人真的跟着走了,不破财是不可能回来的,人还会受苦
给动作片做免费字幕的都被抓了重判,你这样的说法你敢负责任吗
那首页推荐的都是些啥啊啊啊啊啊
二审判决书:网文作家李鑫由于《六朝》系列小说涉黄,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6万元,在一审过程中,他曾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李鑫由于在台湾地区上传《六朝清羽记》《六朝云龙吟》《六朝燕歌行》等网络小说著称,其中涉及到许多露骨描写 ================== 国人写小黄文在海外赚钱,一样会被抓,这是有先例的。。
都别说国人了,台湾人在大陆居住,写小黄文在台湾发表赚钱,一样被抓 同案里的台湾人罗森,作为主犯,在大陆被抓,被判12年
而且罗森是网文界元老,咖位比海棠那些人高不知道多少。。。
因为写的是中文小黄文呀
在国内被抓,网站是台湾的,作者我记得有在国外的回国的时候也被抓了。
所以兰州警方是有权跨区办案的,你只不过怀疑他们是否得到当地警方配合,是吧?还是说你知道当地警方没配合,所以敢肯定他们程序上有瑕疵?
我是想不出当地警方有什么理由不配合兰州警方办案,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置之不理?
你说的是国内吗?我以为是说在美国被抓
你是说国内的外地警察来抓人?这种情况打本地警察电话会有帮助吗,外地警察来本地之前应该已经和本地警察打过招呼了吧。
谁办案谁就能拿到罚款,当地警方肯定不配合。自己家的猪让别人宰了吃肉,还有王法吗?
Google远洋捕捞。
还有家暴在国内大多就调解一下
双方就不能对半分帐吗?
还是说兰州警察要抓你,你就给本地警察打电话,然后让本地警察抓走你,让本地警察罚你的款?
我是不明白了,本地警察就不用抓捕传播淫秽物品罪犯了吗,还是说本地警察光抓人不罚款?
抓个小黄文,当地警察不会保你的
但如果远洋捕捞,想抓当地的企业家,影响当地经济和税收,当地警察就会介入调解
土共对黄赌毒一直保持高压态势,这还是值得点赞的
搞这个需要警方有创造力,发挥主观能动性。一线城市警察靠罚辖区内的饭店ktv就能吃饱,兰州这种三线城市才需要搞这个,而且他们这次吃屎都没赶上热乎的,搞的都是小写手,身事一个比一个惨,这下犯了众怒了。
官方都没有否认远洋捕捞的事实,你就别替他们找补了
在国内经济情况很两级,这是对罚款归属权的争夺
你稍微看看新闻呗
这个贴里真的快乐多多哈哈哈🤣
你给个官方说法的链接给我看看
我说的这些剧情文是2024年6月第一波出事之前的。那时候的海棠和现在完全是不同的两个网站,第一波出事之前很多作者好好写剧情的,读者热推榜都是好东西。但第一波云间和辞玖出事那时候好的剧情文作者全跑光了……海棠这网站原本重点在自由,作者写什么都行。所以确实有一波靠大肉赚快钱的,还有一群就是安安静静想不受审查写故事的。但去年的搞法是按关键词,没有第三方鉴定,只要故事里有激情戏就全算淫秽色情,清水章收入都要一并往里算。这么一搞,有点脑子的作者全删号跑了。所以现在海棠已经没有好文了。就是一个可以自由写作的平台被彻底炸了。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最高刑期是10年,罗森可能是触犯了金融法令,所以数罪并罚,判了12年多。
传用地下金流收费惹祸 另外也有网民估计,罗森经营的「阿米巴星球」被指控利用地下金流收费,触犯相关金融法令;还有人指出,罗森等作者在没有取得官方许可下擅自出版电子书,加上内容涉及情色,导致作品及出版平台同遭取缔,且锒铛入狱。 一名大陆网民在11月30日发文,指「阿米巴(星球)的判决可能出了」,「据说一审,罗(森)12年9个月」,其馀3名作家也各被判刑10年、8年及6年。
以后得先查查哪个城市的牢房条件相对好点、做到有备无患🤣
【人民日报】最高检设立“涉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专区” https://www.spp.gov.cn/spp/zhuanlan/202504/t20250411_692817.shtml
别随便对比
你要看国内的量刑
按照这个原则,意识形态>经济财物>个体人身
能解释你的疑问
要问为啥,底层逻辑,人太多,不值钱
然后看看海棠那群人归在哪个类别里
原来如此
现在的首页那可真是非常吓人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问的你怎么知道兰州警方在抓捕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犯时没得到本地警察的配合。
“分身”哪里错了 lol
哦,兰州警方是打电话传唤的,不用通过本地警方。好几个写手没钱买机票,还卖ipad或者借钱去兰州。
笑死
你是在哪里看到这些信息的,有没有信息链接,还是说兰州警方电话传讯了你?
如果嫌疑人在异地(跨市),办案民警可以到异地执行传唤,但不能跨市、跨省将嫌疑人传唤到办案单位。刑事案件批了刑事拘留,民警可以将嫌疑人从异地带回;治安案件不管有没有批拘留,都不能跨市跨省带人。 https://zhuanlan.zhihu.com/p/676540729
你也太懒了。 https://youtu.be/xZhOL2V-c4w?si=uSQLkNolX-2uBQJt
港媒:多名耽美写手遭兰州警方跨省传唤
发布/2025年6月3日 13:
香港媒体报道,近日中国大陆有多名网络写手因发表含情色内容的网络小说,遭甘肃兰州警方跨省传唤。据报,这些写手大多为20岁左右年轻女子。多名律师和学者就此公开质疑兰州警方执法的过程存在漏洞,并愿意向这些涉案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综合《明报》和《星岛日报》星期二(6月3日)报道,自5月下旬,陆续有近10名网民在微博发贴称,曾在台湾成人文学网站“海棠文学城”发表描述男男同性、含情色内容的耽美作品,并因网站付费订阅机制产生收益,被兰州警方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罪名拘捕。 有人称收到警方电话传唤后筹措路费前往兰州配合调查;也有人控诉审讯期间被要求脱光衣服接受检查、回答私隐问题,感到人格受辱;还有人慨叹当初写网文是想帮补生计,没料到面临牢狱之灾和巨额罚金。报道称,她们大多为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
明白了,有作者被电话传唤,从我上面给的链接看,不应该这么做。
不过我支持打击传播淫秽物品犯罪。
其实兰州警察就是有枣没枣打一杆子,我估计你不理也没事,反正也没有正式传唤的文件。
我能够理解由兰州警方统一办案,一个案子不可能按作者的居住地由多地警方分别办案。他们应该派人去各地抓捕嫌犯。
这是一个台湾网站吧,直接禁了不就完了
什么统一办案,你想多了。安徽警方已经把大写手一网打尽了,据说进账非税收入2000万。兰州警方就是模仿,但是只有小写手可以搞了,每个人案值就几千上万,派人去抓捕还不够成本,毕竟这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怎奈这帮小写手交了罚款还上网悲情,兰州警方钱没搞多少却弄得自己一身骚 对企业的远洋捕捞不让搞了,各地才有这种新花样,以后肯定还有更有意思的。
安徽警方办的也是这个海棠网站的作者?也是异地传唤?还是说他们办的合规,而兰州警方不合规?
哇 安徽警方出人才啊…
都合规,没人说他们不合规。人家警察只是给你打电话了解情况。你自己跑到兰州去,人家兰州警察是本地执法。
小时候看三言二拍里不少这样的框框,那时是真猜不出框框取代的是啥
都合规,那你在抱怨什么呢?我被你搞糊涂了。
如果兰州警察如你现在所说只是打长途电话给作者询问情况,没传唤她去兰州,那警察是合规的。
我没抱怨,这就是个新闻,看个热闹。 网上抱怨的都是因为看了那几个小写手的苦情文,一堆人围攻兰州警方的公众号。警方说人传播淫秽,这个淫秽的标准是什么?我觉得贾平凹莫言古龙的小说很多都淫秽,怎么算嘛? 还有刑法规定男男不算强奸(不知道改了没有),写男男耽美怎么能算色情淫秽呢?
不抱怨。抱怨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