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ieux 发表于 2025-04-30 02:05 魁北克两次公投已经让联邦立法堵漏洞了。 加拿大最高法院1998年8月宣布,依据国际法与加拿大宪法,魁北克单独宣布独立的行为是非法的。 1999年12月,加拿大联邦政府又推出《清晰法案》(The Clarity Act),规定独立公投的文字必须清晰表明独立意图,而是否“清晰”由联邦下议院决定,以防分裂派玩弄文字游戏迷惑选民。 另外,《清晰法案》规定,公投成功需获得选民绝对多数支持,而非相对多数。同时下议院也会就“该省是否明显有多数人希望分裂”投票,若投票未获多数,则公投结果也作废。这意味着加联邦政府将独立公投的发起权和结果解释权都牢牢抓在手中。即使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文字表达清楚且公投获绝对支持),还必须举办联邦政府和所有省份都参与的谈判,除非超过三分之二省份同意,否则地方政府无权独立。 《清晰法案》的颁布沉重打击了分裂势力。该法案意味着举行公投不仅必须得到大多数某省人的同意,而且必须得到大多数加拿大人的同意,这使得某省单方面宣布独立从法理上再无可能。时任总理克雷蒂安也指出,地方50%的人再加上一票,就可以将一个国家分裂,这绝对不是民主,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黑森林蛋糕 发表于 2025-04-30 08:25 AB省2,3年就闹次独立,狼来了喊多了,who cares
soytupadre 发表于 2025-04-30 09:07 Alberta经济好吗?现在油价这么低了
qqfen 发表于 2025-04-30 09:26 还行,比魁北克强。魁省拿捏着法语腔每年从联邦要的钱最多。
ca563 发表于 2025-04-30 08:29 然后加拿大一直支持自由台湾。。。
加拿大最高法院1998年8月宣布,依据国际法与加拿大宪法,魁北克单独宣布独立的行为是非法的。
1999年12月,加拿大联邦政府又推出《清晰法案》(The Clarity Act),规定独立公投的文字必须清晰表明独立意图,而是否“清晰”由联邦下议院决定,以防分裂派玩弄文字游戏迷惑选民。
另外,《清晰法案》规定,公投成功需获得选民绝对多数支持,而非相对多数。同时下议院也会就“该省是否明显有多数人希望分裂”投票,若投票未获多数,则公投结果也作废。这意味着加联邦政府将独立公投的发起权和结果解释权都牢牢抓在手中。即使以上两个条件都满足(文字表达清楚且公投获绝对支持),还必须举办联邦政府和所有省份都参与的谈判,除非超过三分之二省份同意,否则地方政府无权独立。
《清晰法案》的颁布沉重打击了分裂势力。该法案意味着举行公投不仅必须得到大多数某省人的同意,而且必须得到大多数加拿大人的同意,这使得某省单方面宣布独立从法理上再无可能。时任总理克雷蒂安也指出,地方50%的人再加上一票,就可以将一个国家分裂,这绝对不是民主,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然后加拿大一直支持自由台湾。。。
Re,频发性独立
还行,比魁北克强。魁省拿捏着法语腔每年从联邦要的钱最多。
魁省当年很厉害 现在就是毒瘤
台湾有自己军队 有自己民选政府 有自己的货币。你可以不承认但它就是一个事实上的国家。这个和加拿大一个省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