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锜振东“强奸案”:女上位,有录音,最后男方判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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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terran4
楼主 (北美华人网)
事件起因:男方与女方在男方居住出发生性关系(此时并未确立关系类似约炮),事后女方要求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男方不愿,女方报警男方强奸。
案件情况:警方立案调查,男方提供了全程录音(此录音女方并不知情),录音中明确听到女方主动要求给男方口交,且有采用女上姿势进行性爱,女方主动说再来一次,多次追问要不要在一起等话语,警方仍以强奸罪立案,移送检查机关。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强奸罪六年。二审判决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根据公开案情,双方存在亲密互动,案发时女方处于女上位,且事后双方还共同就餐,全程表现亲昵,街道和饭店监控均可佐证。同时,案件缺乏暴力胁迫的直接证据,现场录音录像也未显示强迫行为,女方微信聊天记录露骨,还曾给男方发过私密照。
但法院认为女方是基于确认恋爱关系的动机才同意性行为,而男方之后拒绝确认,构成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符合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
也就是说,只要女方事后因为任何理由反悔,都属于“违背女性意愿”。这也就是著名的“同意可以撤回”
华人大妈对这个案子怎么看?
男女交往中,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时间点,女方都有诬告强奸并成功让男方坐牢的法律特权?

















近两年的另一个案例。婚托敲诈不成诬告强奸,男子坐牢3年改判无罪

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下午5时30分许,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给小邸介绍了一位女孩。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和女孩开车到县城北面的河边上玩。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之后,小邸将对方送至婚介所。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方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女方。小邸只好返回婚介所,和婚介所老板等人一起来到女方住所商量如何解决问题。当晚,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小邸又不接受,最终不欢而散。小邸事后获悉,当晚,女方将他们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婚介所老板王某后,王某给女方发了52元的红包,女方欣然接受。
小邸家人说,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带着婚介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他们家,让他们拿2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电话报警。
小邸说,此后几天,他家人和王某等人多次沟通,先后被王某以各种名义要走数千元,并说他没事了,可以安心上班了。但7天之后的2018年3月1日,因涉嫌强奸,小邸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2018年6月1日,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法庭上,小邸拒不认罪,称他没有强迫女方,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滦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邸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小邸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邸说,服刑期间,他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减刑就要认罪,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

2019年11月28日,唐山中院驳回了小邸及其家人的申诉。小邸家人不服,于2020年下半年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院审查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邸某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院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
2021年2月28日,整整服刑3年后,小邸刑满释放。小邸介绍,由于疫情原因,该案再审日期曾几次调整,最终于2022年7月21日开庭审理。
2023年9月下旬,小邸家人收到了唐山中院的传票,通知他们10月10日到唐山中院参加开庭。据悉,10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接近11点结束。唐山中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小邸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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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feiduan
所以那个山西订婚强奸的案子看起来也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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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blue
这个判决是不是有点怪?
这个男人全程录音也是有点怪 , 是不是就是为了防范不必要的纠葛? 我记得有说法是没有对方consent的录音不能作为证据。 是因为这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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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wash
iceblue 发表于 2025-04-23 02:48
这个判决是不是有点怪?
这个男人全程录音也是有点怪 , 是不是就是为了防范不必要的纠葛? 我记得有说法是没有对方consent的录音不能作为证据。 是因为这个原因?

但订婚强奸案里,女方把男方约到车里谈判,偷偷录音对方说做了“那个”,却又被法庭采信为承认强奸。
所以这些案子在国内男性里引起那么大的愤慨,是有原因的,才会有检讨为什么审判庭女性比例畸高。
我当然知道国内对女性的压迫和歧视也是很夸张的,所以女权运动的基础坚固存在;但女权如果诉诸这些有争议的做法,把女权斗争的基调从公义对抗不公义,变成女性对抗男性,那么我觉得女权的路会不好走,这不是统一战线团结更多男性支持的好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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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cean23
回复 1楼 helloterran4 的帖子
竟然是真的? 😓
我的观点是,如果有证据表明女方是诬告强奸,那么女方应该被惩罚而不是男方
女权是要求公正的前提下保护弱者,不是无原则偏袒
快多宝
我们国内的男性太难了,哈哈哈哈。所以我开发了一个网页,开源在了github上(https://github.com/ruiduobao/YES_I_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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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feiduan
看来只要女的事后铁了心说是强奸就可以,事情发生过程中说的话有证据都可以不算。赶上民主党metoo的判定标准了,比Me too还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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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niudabao
以后男性要矜持才行.. 婚前要修炼定力,婚前就不发生性关系就不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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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feiduan
按这个标准刘强东的事儿在国内强奸犯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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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terran4
我们国内的男性太难了,哈哈哈哈。所以我开发了一个网页,开源在了github上(https://github.com/ruiduobao/YES_I_DO)。
快多宝 发表于 2025-04-23 03:17

你这个没有用。因为同意可以撤回。撤回以后仍然违背女方意愿
打个比方,我可以号称“基于入职就能拿到百万sign on的动机才加入公司”,结果老板说根本没这回事儿,拒绝给我发这100万奖金,所以我的入职是“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老板让我入职违背了我的意愿,按照劳动法,需要按照工资的100%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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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mail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23 02:40
事件起因:男方与女方在男方居住出发生性关系(此时并未确立关系类似约炮),事后女方要求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男方不愿,女方报警男方强奸。
案件情况:警方立案调查,男方提供了全程录音(此录音女方并不知情),录音中明确听到女方主动要求给男方口交,且有采用女上姿势进行性爱,女方主动说再来一次,多次追问要不要在一起等话语,警方仍以强奸罪立案,移送检查机关。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强奸罪六年。二审判决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根据公开案情,双方存在亲密互动,案发时女方处于女上位,且事后双方还共同就餐,全程表现亲昵,街道和饭店监控均可佐证。同时,案件缺乏暴力胁迫的直接证据,现场录音录像也未显示强迫行为,女方微信聊天记录露骨,还曾给男方发过私密照。
但法院认为女方是基于确认恋爱关系的动机才同意性行为,而男方之后拒绝确认,构成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符合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
也就是说,只要女方事后因为任何理由反悔,都属于“违背女性意愿”。这也就是著名的“同意可以撤回”
华人大妈对这个案子怎么看?
男女交往中,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时间点,女方都有诬告强奸并成功让男方坐牢的法律特权?

中国的法院就是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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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ky2023
法院秉公办案,真是大快人心啊, 诱奸你不懂吗?装什么天真呢?
诱奸在其成奸时,妇女是表示同意的,但其同意是由于被欺骗和利诱,按其本质仍是违背妇女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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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i
niuniudabao 发表于 2025-04-23 03:27
以后男性要矜持才行.. 婚前要修炼定力,婚前就不发生性关系就不就不

想的美,婚内强奸制得你死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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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veri
misky2023 发表于 2025-04-23 06:30
法院秉公办案,真是大快人心啊, 诱奸你不懂吗?装什么天真呢?
诱奸在其成奸时,妇女是表示同意的,但其同意是由于被欺骗和利诱,按其本质仍是违背妇女的意志。

违背妇女意志….以后亲热时,女的要求男的用某种体位,男的不同意,也属于违背妇女意志,可以告男的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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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y82
以后大家都用工具吧,便宜、卫生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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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weichancha
回复 8楼 niuniudabao 的帖子
还有婚内强奸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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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amela
我怀疑这男的是偷录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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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auri
其实一定要解释,未必解释不通 - 当然,具体案件其他细节我们不清楚,所以主要也是推测。
泛泛来说,如果确认了是欺骗 - 而且欺骗的直接目的是发生性关系,那么判定为强奸,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这里主要问题,就是“欺骗”的认定(这实际上就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中的一种)。
对这个案子来说,当然不能是女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但在一定程度上,录音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男方欺骗的意愿。再加上录音的具体内容(比如男方的某些承诺 - 马后炮判断其当时显然是欺骗),可能反而帮助了确认这个“欺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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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yrainyday
抬头看id系列
冰糖梨
rainyrainyday 发表于 2025-04-23 10:31
抬头看id系列

我很失望,这个id以前也算键政熟人了,结果最近魔怔于搞男女对立上了,明明他自己说过男女对立是阴谋,自己倒是真情实感投入进去了,挖坑让跳还真跳啊,严重拉低了这个id键政的档次。
大青椒
这个判决是违法的,因为中国刑法明确规定: 构成强奸罪的欺骗手段仅仅限于三种:其一,利用迷信手段骗奸;. 其二,利用或假冒治病骗奸;其三,冒充丈夫骗奸。 男方谎称确立男女朋友关系,显然不属于任何一种。 这是专业研究: http://www.zndxsk.com.cn/upfile/soft/2008531/2008531214940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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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auri
这个判决是违法的,因为中国刑法明确规定: 构成强奸罪的欺骗手段仅仅限于三种:其一,利用迷信手段骗奸;. 其二,利用或假冒治病骗奸;其三,冒充丈夫骗奸。 男方谎称确立男女朋友关系,显然不属于任何一种。 这是专业研究: http://www.zndxsk.com.cn/upfile/soft/2008531/2008531214940460.pdf
大青椒 发表于 2025-04-23 10:41

你引用的这篇文章的摘要中说:“而利用宗教和封建迷信、以结婚为饵、 隐瞒疾病等方法实施的欺诈性交,都不属于欺诈型强奸”
可正文中第一段又说:“因此,在我国构成强奸罪的 欺骗手段仅仅限于三种:其一,利用迷信手段骗奸”
这种刚开始写,就自相矛盾的文字,呵呵,对不起,没办法让人相信他说的真的是所谓“中国刑法明确规定” - 最多,就是他自己的,表达出来自相矛盾的一些理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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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ppingisfun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4-23 09:54
其实一定要解释,未必解释不通 - 当然,具体案件其他细节我们不清楚,所以主要也是推测。
泛泛来说,如果确认了是欺骗 - 而且欺骗的直接目的是发生性关系,那么判定为强奸,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这里主要问题,就是“欺骗”的认定(这实际上就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中的一种)。
对这个案子来说,当然不能是女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但在一定程度上,录音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男方欺骗的意愿。再加上录音的具体内容(比如男方的某些承诺 - 马后炮判断其当时显然是欺骗),可能反而帮助了确认这个“欺骗'的事实。

把性关系换成彩礼就明白了, 说好结婚,男方给的彩礼,婚不结了,女方退还彩礼。
说好男女朋友,女方同意啪啪,男女朋友不谈了,那也该有后果。而且男方主动录音,反而做实了是骗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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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auri
shoppingisfun 发表于 2025-04-23 10:49
把性关系换成彩礼就明白了, 说好结婚,男方给的彩礼,婚不结了,女方退还彩礼。
说好男女朋友,女方同意啪啪,男女朋友不谈了,那也该有后果。而且男方主动录音,反而做实了是骗炮。

这个不完全一样。
首先必须是承诺直接导致发生性关系。其次,必须能证明承诺的当时是有欺骗的目的 - 如果当时没有欺骗(就是说,当时是想要结婚的),事后改变主意,不算欺骗。
楼主这个案子,男方的录音,估计在这个判定上,很是帮了点儿忙(正常人会偷偷录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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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inger2017
欺骗和强制应该分开处理,这个案件判强奸是有问题的, 但大同案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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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ma
shoppingisfun 发表于 2025-04-23 10:49
把性关系换成彩礼就明白了, 说好结婚,男方给的彩礼,婚不结了,女方退还彩礼。
说好男女朋友,女方同意啪啪,男女朋友不谈了,那也该有后果。而且男方主动录音,反而做实了是骗炮。

呵呵。。追求的时候说这辈子只爱对方一个,但一年后移情别恋。
因为男方答应的东西反悔了,所以过去1年里,男方属于持续强奸??
是这逻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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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ma
angelamela 发表于 2025-04-23 09:51
我怀疑这男的是偷录了视频

透露视频是否有违道德是一回事。。
但在有视频,有录音,有聊天,有各种监控记录的情况下,男方依然被判强奸,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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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t
回复 1楼 helloterran4 的帖子
昨天就说了,国内一直这样。 只要女性报案说男性强奸, 出警直接先抓起男方来再说。 有的没的,社会关系,工作,家庭都给你折腾的差不多,公职的话,都是先免职、开除了再说。最后折腾下来,即使案件不成立,男方也元气大伤,要啥没啥了。但女方,,,,,,啥事没有,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大青椒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4-23 10:48
你引用的这篇文章的摘要中说:“而利用宗教和封建迷信、以结婚为饵、 隐瞒疾病等方法实施的欺诈性交,都不属于欺诈型强奸”
可正文中第一段又说:“因此,在我国构成强奸罪的 欺骗手段仅仅限于三种:其一,利用迷信手段骗奸”
这种刚开始写,就自相矛盾的文字,呵呵,对不起,没办法让人相信他说的真的是所谓“中国刑法明确规定” - 最多,就是他自己的,表达出来自相矛盾的一些理解而已。


因为这属于精神强制。精神控制和力量强迫都属于强迫,而不划入欺诈。 这种欺骗行为主要是利用女性愚昧无知,用宗教、封建迷信骗取性利益。然而,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欺骗,它的实质是利用宗教或封建迷信而实施的精神强制。 就是这么规定的。
C
Centauri
因为这属于精神强制。精神控制和力量强迫都属于强迫,而不划入欺诈。 这种欺骗行为主要是利用女性愚昧无知,用宗教、封建迷信骗取性利益。然而,这种行为并不属于欺骗,它的实质是利用宗教或封建迷信而实施的精神强制。 就是这么规定的。
大青椒 发表于 2025-04-23 11:07

我就问你,我指出的这篇文章里这两个地方是不是自相矛盾?
写篇文章,一开始就出这种自相矛盾的问题,本身还有什么力度?
至于结论是不是正确,我不知道。本来大体上结论就是“是”,“不是”两种,就算蒙也有一半的可能性蒙对,谁知道他蒙对了没有?我只是说,这文章的逻辑有问题,所以不足以拿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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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telf
傻B逻辑。要按这样说,所以婚姻和恋爱关系中,只要出现了出轨背叛,过错方都应该被抓起来判强奸罪,因为他们/她们肯定违背了承诺,对受害方是诱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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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ybt
feifeiduan 发表于 2025-04-23 03:30
按这个标准刘强东的事儿在国内强奸犯无疑

LOL 女方是基于之后给大钱投资的情况才做的。而男方之后拒绝给大钱投资,构成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符合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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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youdang17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23 03:33
你这个没有用。因为同意可以撤回。撤回以后仍然违背女方意愿
打个比方,我可以号称“基于入职就能拿到百万sign on的动机才加入公司”,结果老板说根本没这回事儿,拒绝给我发这100万奖金,所以我的入职是“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老板让我入职违背了我的意愿,按照劳动法,需要按照工资的100%进行赔偿。

那你不能说去年国庆时候XO当时同意了,今年没要到58.8万彩礼,反口说去年十一的XO其实没同意。这个跟你前戏时候同意,对方戴上套子你不同意了,不是一回事。
T
Texcat
这个就是典型的嫖娼不付够嫖资算强奸。
恋爱中的甜言蜜语都拿来算合同, 违约即强奸, 天下无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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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auri
Texcat 发表于 2025-04-23 13:01
这个就是典型的嫖娼不付够嫖资算强奸。
恋爱中的甜言蜜语都拿来算合同, 违约即强奸, 天下无渣

只要不能证明当时是故意欺骗,那么就不能往这个方向去追究 - 正常情况下,这个很难。

但楼主这例子,只怕男方自己的录音,就是帮助检方去建立他当时故意欺骗的证据之一。和人上床,还录音?呵呵,不说录音的具体内容,这行为本身就很大可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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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_CC
男方可以说 一开始他同意的 大家发生性关系 发生的时候是男女朋友 事后觉得不匹配 想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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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ma
只要不能证明当时是故意欺骗,那么就不能往这个方向去追究 - 正常情况下,这个很难。

但楼主这例子,只怕男方自己的录音,就是帮助检方去建立他当时故意欺骗的证据之一。和人上床,还录音?呵呵,不说录音的具体内容,这行为本身就很大可能有问题。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4-23 13:28

甜言蜜语把女方骗上床,和强奸 又不是一回事。。。 更不要说,录音里是女方主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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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life999
niuniudabao 发表于 2025-04-23 03:27
以后男性要矜持才行.. 婚前要修炼定力,婚前就不发生性关系就不就不

婚内强奸也是要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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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cean23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4-23 09:54
其实一定要解释,未必解释不通 - 当然,具体案件其他细节我们不清楚,所以主要也是推测。
泛泛来说,如果确认了是欺骗 - 而且欺骗的直接目的是发生性关系,那么判定为强奸,是有一定道理的。所以这里主要问题,就是“欺骗”的认定(这实际上就是“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中的一种)。
对这个案子来说,当然不能是女方说什么就是什么,但在一定程度上,录音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男方欺骗的意愿。再加上录音的具体内容(比如男方的某些承诺 - 马后炮判断其当时显然是欺骗),可能反而帮助了确认这个“欺骗'的事实。

有道理
不做案例分析不查具体案情不采访男女双方,很难做到观点不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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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auri
甜言蜜语把女方骗上床,和强奸 又不是一回事。。。 更不要说,录音里是女方主动啊
Namama 发表于 2025-04-23 14:12

首先一个问题是,通过欺骗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威胁呢?催眠呢?药物呢?这些我们不是学法律的,不是那么清楚。
假如不讨论这些,就说这案子是不是确实是通过欺骗发生性关系 - 这个要看具体的案情。但就像我前面说的,检方需要建立“当时欺骗”的证据,不能让被告有”当时没骗,后来变心了“这种解释的余地。一般情况下,这个很难。
但如果男方当时把俩人发生关系的过程录下来了,这个对男方是一大减分,因为说明男方有相当大的可能,当时的主要目的,就不是真正”建立男女朋友关系" - 真正想”建立男女朋友关系" 的人,只怕没几个会做这种偷偷录音的事儿。
当然具体情况可能还有其他出入,但泛泛来说,对确认“欺骗”这个目的来说,男方提供的录音,只怕是负面效果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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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yplay
这不是约炮 是骗炮啊 男的活该 但是判的太重了,这不是强奸是诈骗,感觉判一个月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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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terran4
tlybt 发表于 2025-04-23 12:46
LOL 女方是基于之后给大钱投资的情况才做的。而男方之后拒绝给大钱投资,构成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符合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

近两年的另一个案例
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下午5时30分许,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给小邸介绍了一位女孩。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和女孩开车到县城北面的河边上玩。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之后,小邸将对方送至婚介所。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方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女方。小邸只好返回婚介所,和婚介所老板等人一起来到女方住所商量如何解决问题。当晚,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小邸又不接受,最终不欢而散。小邸事后获悉,当晚,女方将他们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婚介所老板王某后,王某给女方发了52元的红包,女方欣然接受。
小邸家人说,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带着婚介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他们家,让他们拿2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电话报警。
小邸说,此后几天,他家人和王某等人多次沟通,先后被王某以各种名义要走数千元,并说他没事了,可以安心上班了。但7天之后的2018年3月1日,因涉嫌强奸,小邸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2018年6月1日,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法庭上,小邸拒不认罪,称他没有强迫女方,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滦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邸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小邸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邸说,服刑期间,他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减刑就要认罪,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

2019年11月28日,唐山中院驳回了小邸及其家人的申诉。小邸家人不服,于2020年下半年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院审查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邸某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院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
2021年2月28日,整整服刑3年后,小邸刑满释放。小邸介绍,由于疫情原因,该案再审日期曾几次调整,最终于2022年7月21日开庭审理。
2023年9月下旬,小邸家人收到了唐山中院的传票,通知他们10月10日到唐山中院参加开庭。据悉,10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接近11点结束。唐山中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小邸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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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terran4
这不是约炮 是骗炮啊 男的活该 但是判的太重了,这不是强奸是诈骗,感觉判一个月比较合适
playplay 发表于 2025-04-23 14:35

谁骗了?
女方在明知道不是男女朋友的情况下主动女上位,这也能叫骗炮?
女方自己自作多情(甚至事后后悔),男方也要负法律责任么?
看看我上面的另一个案例,婚介所的婚托跟男房发生关系后要两万赔偿,没要到就告男方强奸。
男方坐了3年牢,宁可不减刑也坚决不认罪。出狱后继续申诉2年,最后过了5年才改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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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cean23
回复 40楼 Centauri 的帖子
单单从录音这个角度来说,如果男方害怕对方会事后出妖蛾子,出于保护自身也是可能的(不是说这个具体案件男的动机是这个,而是如果社会上真的出现过那种女的事后勒索的情况,那么有男的可能会这样做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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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ma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4-23 14:19
首先一个问题是,通过欺骗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威胁呢?催眠呢?药物呢?这些我们不是学法律的,不是那么清楚。
假如不讨论这些,就说这案子是不是确实是通过欺骗发生性关系 - 这个要看具体的案情。但就像我前面说的,检方需要建立“当时欺骗”的证据,不能让被告有”当时没骗,后来变心了“这种解释的余地。一般情况下,这个很难。
但如果男方当时把俩人发生关系的过程录下来了,这个对男方是一大减分,因为说明男方有相当大的可能,当时的主要目的,就不是真正”建立男女朋友关系" - 真正想”建立男女朋友关系" 的人,只怕没几个会做这种偷偷录音的事儿。
当然具体情况可能还有其他出入,但泛泛来说,对确认“欺骗”这个目的来说,男方提供的录音,只怕是负面效果居多。


欺骗和强奸当然是两回事,这有啥好争的。。
而且这里有啥欺骗?如何定义欺骗? 女方明确知道男方有女友。。
男女互相追求,调情讲的那些甜言蜜语,真能用来当欺骗的证据?
“我想你想的睡不着” “运动手机上的数据证明,你当天晚上明明睡了3小时,所以这是欺骗,所以你们两天前的xxoo属于强奸”
这种论证真的能行的通?

C
Centauri
Namama 发表于 2025-04-23 14:46
欺骗和强奸当然是两回事,这有啥好争的。。
而且这里有啥欺骗?如何定义欺骗? 女方明确知道男方有女友。。
男女互相追求,调情讲的那些甜言蜜语,真能用来当欺骗的证据?
“我想你想的睡不着” “运动手机上的数据证明,你当天晚上明明睡了3小时,所以这是欺骗,所以你们两天前的xxoo属于强奸”
这种论证真的能行的通?


“欺骗和强奸当然是两回事,这有啥好争的”
说的是靠欺骗来使对方和自己发生性关系。这个一定是强奸?还是不是强奸?只怕这个要学法律的人告诉我们。甚至,不同地方法律可能都不同。
比如,伪装成对方老公发生关系,这是纯粹的欺骗,没有任何暴力因素在里面,算不算强奸? 还有其他类似欺骗的行为,比如,催眠 - 这也没有暴力因素在里面呀。。。用药 - 强奸罪的法律条文里有专门说”用药算强奸,欺骗不算“么?
“男女互相追求,调情讲的那些甜言蜜语,真能用来当欺骗的证据?”
这个肯定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且大家在意的是俩人交流的实质,那种明摆着只是属于哄人的或者口号性的(比如你说的想你想的睡不着这种)话,意义不大。比如,这个案子里,实质性的承诺,就是”建立男女朋友关系",而不是啥类似”我多么多么爱你“这种。
如果没办法证实当时说的甜言蜜语本身就是欺骗,另外没办法证实那些甜言蜜语是决定性的造成发生性关系的因素,那么当然就不能叫“欺骗对方发生性关系”。大部分时候,这是很难证实的。
但有的情况下,不管是男方自己承认(当时就在骗人),还是其他原因(比如,男方的一些操作,造成大家能够判断出当时男方说的话明显是欺骗),就不一定喽。本楼的这个例子,就可能属于这一类型。如果各种因素,能足够采信,让法庭相信男方当时确实没有”建立男女朋友关系"这个愿望,那么这就是欺骗。
至于是不是强奸,则回到了开头那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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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ot
国内法官审判有的是强词夺理,经典语录有你没有撞人家为什么去扶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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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ffongirlx
第二个case,假如在车里女的只愿意kiss不愿意发生关系,但在男方没停止继续动作(男的硬起来就要他停下挺难的吧)最后女方半推半就发生了关系。如果是这样的,那女方事后后悔告男强奸判个强奸罪还说的通。如在车内抱着互啃互相脱衣服,那就不应判强奸罪。你帖子中只简单写的在车内发生关系,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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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cean23
回复 1楼 helloterran4 的帖子
楼主,隔壁贴里有人说你是台湾的,你是吗?这样可以让我们知道你搞这种讨论的动机是啥
你对选举的一些发言挺好的
清月随风
华人大妈怎么看?以后谁还敢和华人大妈同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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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ocean23
清月随风 发表于 2025-04-23 15:43
华人大妈怎么看?以后谁还敢和华人大妈同居啊!

总有那么几个奇葩or骗子,咋把华人大妈都归纳进去了?这是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绳啊
清月随风
Blueocean23 发表于 2025-04-23 15:52
总有那么几个奇葩or骗子,咋把华人大妈都归纳进去了?这是一朝被蛇咬 十年怕草绳啊

你去调查一下,华人大妈不结婚同居的不在少数!哪天她脾气不好,告男方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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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h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23 03:33
你这个没有用。因为同意可以撤回。撤回以后仍然违背女方意愿
打个比方,我可以号称“基于入职就能拿到百万sign on的动机才加入公司”,结果老板说根本没这回事儿,拒绝给我发这100万奖金,所以我的入职是“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老板让我入职违背了我的意愿,按照劳动法,需要按照工资的100%进行赔偿。

那是诈骗,不是强奸,不能安装强奸罪判罚 这里的判罚完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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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ma
Blueocean23 发表于 2025-04-23 15:37
回复 1楼 helloterran4 的帖子
楼主,隔壁贴里有人说你是台湾的,你是吗?这样可以让我们知道你搞这种讨论的动机是啥
你对选举的一些发言挺好的

想啥呢,那位怎么可能是台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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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auri
那是诈骗,不是强奸,不能安装强奸罪判罚 这里的判罚完全不合理
Lxh 发表于 2025-04-23 16:03

关于这类行为是不是只能算诈骗,不能算强奸,其实更简单的例子是:
答应给钱,于是对方同意发生关系,结果事后不给了,算不算强奸?
骗人家说自个儿是富二代,结果对方同意发生关系,事后发现是骗子,算不算强奸?
如果这两种都不算,那么楼主这个例子(如果没有隐含的其他证据),就大概不应该算。 如果这两种可能算,那么楼主这个例子就要看能否证明男方当时欺骗的事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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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talk
我支持那个订婚案的判决,那个女生完全表达了NO的意愿,事件发生后精神严重抑郁。但是这个案子是判的毫无理由,如果说觉得男的骗人了,可以告他骗色,但跟qj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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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ma
shoppingisfun 发表于 2025-04-23 10:49
把性关系换成彩礼就明白了, 说好结婚,男方给的彩礼,婚不结了,女方退还彩礼。
说好男女朋友,女方同意啪啪,男女朋友不谈了,那也该有后果。而且男方主动录音,反而做实了是骗炮。

动作不可以撤销的,除非法律定义“插入”的反义是“抽出”,那么已经undo了
S
Silverwing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4-23 02:40
事件起因:男方与女方在男方居住出发生性关系(此时并未确立关系类似约炮),事后女方要求建立男女朋友关系,男方不愿,女方报警男方强奸。
案件情况:警方立案调查,男方提供了全程录音(此录音女方并不知情),录音中明确听到女方主动要求给男方口交,且有采用女上姿势进行性爱,女方主动说再来一次,多次追问要不要在一起等话语,警方仍以强奸罪立案,移送检查机关。
法院判决:一审判决强奸罪六年。二审判决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根据公开案情,双方存在亲密互动,案发时女方处于女上位,且事后双方还共同就餐,全程表现亲昵,街道和饭店监控均可佐证。同时,案件缺乏暴力胁迫的直接证据,现场录音录像也未显示强迫行为,女方微信聊天记录露骨,还曾给男方发过私密照。
但法院认为女方是基于确认恋爱关系的动机才同意性行为,而男方之后拒绝确认,构成动机错误下的无效同意,符合强奸罪的违背妇女意志。
也就是说,只要女方事后因为任何理由反悔,都属于“违背女性意愿”。这也就是著名的“同意可以撤回”
华人大妈对这个案子怎么看?
男女交往中,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时间点,女方都有诬告强奸并成功让男方坐牢的法律特权?

















近两年的另一个案例。婚托敲诈不成诬告强奸,男子坐牢3年改判无罪

2018年2月22日(正月初七)下午5时30分许,滦南县一家婚介所给小邸介绍了一位女孩。见面后,双方都比较满意。当晚,小邸请女孩和婚介所老板王某等人一起吃饭。饭后,小邸和女孩开车到县城北面的河边上玩。期间,两人聊得很投机,在车上发生了关系。之后,小邸将对方送至婚介所。
当晚,婚介所老板给小邸打电话,说女方和小邸发生关系后,又不愿意了,让小邸拿几万元补偿女方。小邸只好返回婚介所,和婚介所老板等人一起来到女方住所商量如何解决问题。当晚,由于女孩不愿搭理小邸,而婚介所老板提出的补偿数额小邸又不接受,最终不欢而散。小邸事后获悉,当晚,女方将他们发生关系的事情告诉婚介所老板王某后,王某给女方发了52元的红包,女方欣然接受。
小邸家人说,事发第二天,婚介所老板带着婚介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他们家,让他们拿2万元给女方作为补偿。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电话报警。
小邸说,此后几天,他家人和王某等人多次沟通,先后被王某以各种名义要走数千元,并说他没事了,可以安心上班了。但7天之后的2018年3月1日,因涉嫌强奸,小邸被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
2018年6月1日,滦南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法庭上,小邸拒不认罪,称他没有强迫女方,也没有实施任何暴力,不构成强奸罪。滦南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邸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2018年12月29日,滦南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
一审宣判后,小邸上诉。2019年2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邸说,服刑期间,他坚持不认罪,一直让家人为他申诉。“本来有减刑的机会,但减刑就要认罪,这是我无法接受的。宁肯不减刑,我也不能认罪。”

2019年11月28日,唐山中院驳回了小邸及其家人的申诉。小邸家人不服,于2020年下半年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河北省高院审查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邸某犯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高院决定:指令唐山市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再审。
2021年2月28日,整整服刑3年后,小邸刑满释放。小邸介绍,由于疫情原因,该案再审日期曾几次调整,最终于2022年7月21日开庭审理。
2023年9月下旬,小邸家人收到了唐山中院的传票,通知他们10月10日到唐山中院参加开庭。据悉,10日的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接近11点结束。唐山中院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改判小邸无罪。

这算诈骗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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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wing
cleveri 发表于 2025-04-23 06:42
违背妇女意志….以后亲热时,女的要求男的用某种体位,男的不同意,也属于违背妇女意志,可以告男的强奸….

那些快枪手射早了。也是违背妇女意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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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wing
清月随风 发表于 2025-04-23 15:55
你去调查一下,华人大妈不结婚同居的不在少数!哪天她脾气不好,告男方强奸!

你再去调查下, 华人大妈不结婚只同居的对象一般是白垃圾
而且大部分是被动式被结婚, 是白垃圾不想负责吊着她们
曾经和一个白人同事聊起家庭, 他委屈巴巴的煽情说他和他同居华女很幸福但是最心痛的是, 当他女友某次在ICU时候, 最亲的他居然没有权利签字, broke his heart. 我当时直接跟他说, 那你们结婚就好了嘛。 然后他义正严辞的摆出各种不结婚的好处
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