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Severance pay is typically provided in exchange for a general release which means you agree not to pursue legal claim against the company. 如果你的Severance Agreement 没有including release 的, 你可以告;但是,一般来讲, including release 是standard practice 在Severance Agreement 的文件drafting。 当然,就算你签了分手协议,你仍然可以告公司,如果你认为你的被laid off 是不合法的,常见以下几点: 1) Discrimination 2) Retaliation 3) Violation of public policy 4) Violation of employment contracts 5) Whistleblowing. 签了协议再告公司的情形,最好有专业人士介入,因为此时情况比较复杂。 EEOC不算是执法部门,很多时候会dismiss case 但你仍然可以去法庭告。如果人数多(一般40人以上)可以做class action,律师最喜欢这种情况了。
楼主兄: 我就自己的肤浅见识说几条。 1)你去EEOC申诉,对象是公司,不是个人。 2)你拿了离职的补偿,通常是有条款的,就是说你跟公司的前尘旧事已经解决了,settle了,再也不纠缠,更不会去file complaint。 3)你最好先去找一个律师,提出如得到补偿就分成,看有没有律师接你的案子。因为美国法律条文纷繁复杂,有专业人士帮助比较有胜算。 4)EEOC申诉的通常有: A。报复:EEOC报复的定义,是你向EEOC申诉后,公司得知转而laid off 你,如果laid off是发生在你申诉前的,报复这一条不能build the case. B. 种族歧视:少数民族的确是“protected class”,通常来讲,如果公司提供它雇有多民族员工,特别还有华人员工,就能轻而易举地反驳,“本公司用人的根本是看努力,成绩,而不是种族”。 C。 性别歧视:如果你是女的,才可以运用这一条。 D。男女同工同酬,估计你也不会涉及这一条。 E。年龄歧视。这条是EEOC最多打工人人申诉的,如果你符合条件,也可以用这一条。但是,公司也很容易拿出证据来反驳你。只要它能够提出你performance的问题,team work 问题,re-org是由,很难反驳。 如果一个公司re-org, 通常它是有理由重新布局调整人员的。 我说的不一定对,你最好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看能不能build 这个case。 最后,祝你顺利。
深秋2020 发表于 2025-03-25 10:08
谢谢你的分享,但是你说的很多都是不太对的,或者说太死板了。 A。报复:并非向eeoc 举告后,受到 adverse treatment才叫 retaliation。员工只要在公司内向正确的部门对象, 报告可能有违法违规的事情,之后受到的adverse treatment都是retaliation, 比如强迫加班, deny PTO request, excluded from meetings, take away responsibilities, failure to promote, etc. 都是retaliation, 只是举证麻烦一点, 最后公司用 termination 来 retaliate,那个叫wrongful termination。
B. 种族歧视:你说的也是错的, 种族歧视的基础是disparate treatment ,即一个人在工作中和他不一样其他种族收到的待遇不同,比如我老板是白人,我不是,我的白人同事可以work from home几天,我申请,我被拒绝了,那么我就是被歧视。 C。 性别歧视:你说的也是错的,可以歧视男性,可以歧视中性。 引申一下,职场性骚扰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吗? 非也,当年华尔街有帅哥,拿着中年女VVIP客户的骚扰短信,让公司赔了很大一笔钱。 D。男女同工同酬,这个举证非常困难, 普通人真的很难拿到证据。 E。年龄歧视。40岁以上就可以qualify了。reorg 都是借口,比如公司开了一lz 说是reorg, 然后2个月之内找了个和lz 一样职位的,或者工作responsibility 基本相同,或者reporting chain基本相同的,都可以反驳公司,说这个是wrongful termination。 顺便说一下, 年龄歧视,还有reverse-age discrimination,就是公司偏向招聘年纪大的,相反不招年轻还是qualification更好的,education, industrial experience, certification 更多,然后小于40岁的。 但是在保守州这个其实有点难度,在liberal 州,claim被接受的情况也很多。 美国的员工歧视法已经发展得很高级了,华人要利用法律的武器好好保护自己,不要不斗争。 if you do not know you have the right, then you do not have the right。
深秋2020 发表于 2025-03-25 15:14 一般来说,Severance pay is typically provided in exchange for a general release which means you agree not to pursue legal claim against the company. 如果你的Severance Agreement 没有including release 的, 你可以告;但是,一般来讲, including release 是standard practice 在Severance Agreement 的文件drafting。 当然,就算你签了分手协议,你仍然可以告公司,如果你认为你的被laid off 是不合法的,常见以下几点: 1) Discrimination 2) Retaliation 3) Violation of public policy 4) Violation of employment contracts 5) Whistleblowing. 签了协议再告公司的情形,最好有专业人士介入,因为此时情况比较复杂。 EEOC不算是执法部门,很多时候会dismiss case 但你仍然可以去法庭告。如果人数多(一般40人以上)可以做class action,律师最喜欢这种情况了。
哎,小人当道,你要不死马当活马医去问问外面劳动法律师有没有胜算,就算告不赢也建议你试。你可能大条应该早点察觉准备,一般周围人突然对你冷淡,一定是有人背后不停蛐蛐你了。
受牵扯的人多么?是mass layoff还是一个?是你一个的话,就该告EEOC。
是不是年级超过40? 是不是因为是女性? 是不是因为是亚裔/中国人? 有没有糖尿病之类的disability,告诉过他?
多找角度,把他往死里告。你原来有report给HR,有没有证据存着?
有,又是一个受影响,告他retaliation。
以后工作里面,能录音的,就录音。
EEOC还是有用的,有个老年HR,被开了,告他们age discrimination,要赔很多钱。因为找个年轻的HR。公司害怕赔钱请她回来干到了退休。
找employment law的律师免费咨询,如果给你contigency fee agreement,就是有戏。敲出来40-100万都是有可能的。
你告的是个人,不是公司。只是公司也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告个人,需要证据,其他同事是不是也有类似经历才能告赢的机会大,一般同事不会作证,就难了吧?
认同
如果是加州的话 混账民主党立法不许和解了,美名其曰不能让钱妨碍言论自由
不许和解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就自己的肤浅见识说几条。
1)你去EEOC申诉,对象是公司,不是个人。 2)你拿了离职的补偿,通常是有条款的,就是说你跟公司的前尘旧事已经解决了,settle了,再也不纠缠,更不会去file complaint。 3)你最好先去找一个律师,提出如得到补偿就分成,看有没有律师接你的案子。因为美国法律条文纷繁复杂,有专业人士帮助比较有胜算。 4)EEOC申诉的通常有:
A。报复:EEOC报复的定义,是你向EEOC申诉后,公司得知转而laid off 你,如果laid off是发生在你申诉前的,报复这一条不能build the case.
B. 种族歧视:少数民族的确是“protected class”,通常来讲,如果公司提供它雇有多民族员工,特别还有华人员工,就能轻而易举地反驳,“本公司用人的根本是看努力,成绩,而不是种族”。
C。 性别歧视:如果你是女的,才可以运用这一条。
D。男女同工同酬,估计你也不会涉及这一条。
E。年龄歧视。这条是EEOC最多打工人人申诉的,如果你符合条件,也可以用这一条。但是,公司也很容易拿出证据来反驳你。只要它能够提出你performance的问题,team work 问题,re-org是由,很难反驳。
如果一个公司re-org, 通常它是有理由重新布局调整人员的。
我说的不一定对,你最好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看能不能build 这个case。
最后,祝你顺利。
她手头不是有些证据么?
我才问是单人被裁还是mass layoff,如果单人被裁,加上证据,有机会的。
公司裁掉她以后有没有找新人?因为一般是以职位撤销为借口reorg,但是他们过1-2个月又找了新人进同样的岗位做类似的工作,皆可以告他们wrongful termination啊。
我告的时候是做好走人的准备的,但是还有一丝希望,公司能彻查一下这个烂人,让ta 也走人,那我走的就太值得了。
签了就不能再告了。
一般来说,Severance pay is typically provided in exchange for a general release which means you agree not to pursue legal claim against the company.
如果你的Severance Agreement 没有including release 的, 你可以告;但是,一般来讲, including release 是standard practice 在Severance Agreement 的文件drafting。
当然,就算你签了分手协议,你仍然可以告公司,如果你认为你的被laid off 是不合法的,常见以下几点:
1) Discrimination 2) Retaliation 3) Violation of public policy 4) Violation of employment contracts 5) Whistleblowing.
签了协议再告公司的情形,最好有专业人士介入,因为此时情况比较复杂。
EEOC不算是执法部门,很多时候会dismiss case 但你仍然可以去法庭告。如果人数多(一般40人以上)可以做class action,律师最喜欢这种情况了。
好像是可以告到EEOC, 但不能拿钱
感觉没有solid可以告的证据. 如果想恶心它,其实我可以提供一个我知道的印度人的例子: 先告compliance走流程, 这个一般比较久. 那你buffer时间就久. email别只发领导,那个根本没有用. 每天几百封email根本不见的看 群发整个org.人人可见,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可以多发几封,最好他跟你email里面撕起来,那就精彩了. 可以让他颜面扫地.
我说的那位印度大哥等485期间被裁,靠这招潇洒拿到绿卡跑去另外一家大公司,顺便断了他老板继续上升的路…….
现在告不了了,以前其实也告不了,以前只是用来放君子不防小人的
以我身边的经历,好好准备,至少赔偿个一年工资不是问题。
靠, 这还不联合起来告阿? 赶紧的, 就告性别歧视!
群发整个 org 这个 厉害!
我也觉得要多找几个律师问问, 律师跟律师也不一样。
谢谢你的分享,但是你说的很多都是不太对的,或者说太死板了。
A。报复:并非向eeoc 举告后,受到 adverse treatment才叫 retaliation。员工只要在公司内向正确的部门对象, 报告可能有违法违规的事情,之后受到的adverse treatment都是retaliation, 比如强迫加班, deny PTO request, excluded from meetings, take away responsibilities, failure to promote, etc. 都是retaliation, 只是举证麻烦一点, 最后公司用 termination 来 retaliate,那个叫wrongful termination。
B. 种族歧视:你说的也是错的, 种族歧视的基础是disparate treatment ,即一个人在工作中和他不一样其他种族收到的待遇不同,比如我老板是白人,我不是,我的白人同事可以work from home几天,我申请,我被拒绝了,那么我就是被歧视。
C。 性别歧视:你说的也是错的,可以歧视男性,可以歧视中性。 引申一下,职场性骚扰的受害者只能是女性吗? 非也,当年华尔街有帅哥,拿着中年女VVIP客户的骚扰短信,让公司赔了很大一笔钱。
D。男女同工同酬,这个举证非常困难, 普通人真的很难拿到证据。
E。年龄歧视。40岁以上就可以qualify了。reorg 都是借口,比如公司开了一lz 说是reorg, 然后2个月之内找了个和lz 一样职位的,或者工作responsibility 基本相同,或者reporting chain基本相同的,都可以反驳公司,说这个是wrongful termination。 顺便说一下, 年龄歧视,还有reverse-age discrimination,就是公司偏向招聘年纪大的,相反不招年轻还是qualification更好的,education, industrial experience, certification 更多,然后小于40岁的。 但是在保守州这个其实有点难度,在liberal 州,claim被接受的情况也很多。
美国的员工歧视法已经发展得很高级了,华人要利用法律的武器好好保护自己,不要不斗争。 if you do not know you have the right, then you do not have the right。
如果要和公司斗,切记千万别主动辞职, 不然就放弃了一切权力。
被赶跑了应该更容易告。
技术好但是不是好的team player是很多华人的死穴吧。做什么事情之前不想后果的吗?
普通情况下当然不能了, 千万别随便签字。
如果你的工作环境变得极其恶劣,然后你不得不辞职,又有很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比如你当时人身受到威胁之类的,不得不主动辞职,或许有律师会接,但是95%律师都不会接的,难度系数太高,或者除非你年薪百万千万的,律师掰扯下还可以弄点钱。
这里我又要指出下,class action,对原告最差,因为所有决定都要集体决定, 你想想每次消费者class action,我们就收到几块钱。 雇佣法内,除非你们一拨人心很齐,不然还是自己单独举告吧。
错,政府行政令是不能推翻法律的。
这个印度人是聪明的, whistleblower 通常比种族歧视赔偿得多, 公司总是怕花钱更多的。
告了好像也没有经济赔偿。当然你给别人去作证,这个不妨碍。
只是把林登约翰逊的EO被废除了,相关权益是有act保障的。
什么是whistleblower,这里?
公司里面都是有群发group的,如果记得更好。实在不行最后群发每个人,把他搞到臭。我现在打工都精明,把重要email和群发都存在自己手机里面。
哪怕被烙印裁了,也要让他吃一次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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