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妈2008 发表于 2025-02-26 08:33 亲戚们估计对她结不结婚生不生娃不在意,早就窥探财产了 没有遗言,就该充公
US2020 发表于 2025-02-26 09:42 前几年卖房子需要各个七大姑八大姨放弃继承权的签字, 现在法律又改了吗?
qwewhatever 发表于 2025-02-26 10:40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啥房产和现金的归属不一致?
月亮的雨 发表于 2025-02-26 08:49 国家拿太多了,应该房产给亲属分,国家拿110万,这样吃相难看。
国家照顾了她? 好歹也是私人财产, 说充公就充公吗? 我们在DC的邻居原本是个单身老太太, 活到80多去世了, 她的nephew就继承了房子, 也没见他过来照顾过老太太 purplebasil 发表于 2025-02-26 09:45
gdfhbgf 发表于 2025-02-26 08:26 北京昌平41岁的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一套北京昌平区的房子,价值400多万,还有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10多万元,赵女士父母先后去世,也没有配偶和子女,没有兄弟姐妹,单身一人,她属于无法定继承人,且也没有订立遗嘱。赵女士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共9人对簿公堂,要求分割赵女士遗产。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裁判,存款各项由9名亲属共同继承,房产收归国家所有,由昌平区民政局管理。
Momo395 发表于 2025-02-26 12:23把那个独身女性去掉 这四个字跟本案有啥关系 你咋不加个lgbt 少数族裔呢
Bmhr01233210 发表于 2025-02-26 10:51 这有啥不公平的?要是随便哪个沾亲带故的都可以继承你的财产,你不觉得可怕吗?
不同国家法律不一样啊。这有什么可说的。 欧美国家对”继承”关系一直比中国的定义松弛。 欧洲以前连王位继承都是沾点亲戚就可以呢,父系,母系,但凡拐着弯的关系,谁都可以。这在中国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没有凡事亲戚都有继承权这一说。 父母祖父母去世,没有配偶和子女,没有遗嘱,就等于放弃遗产。 那些7大姑8大姨没有继承权, mylittle9 发表于 2025-02-26 11:12
没有遗言,就该充公
”赵女士的叔叔、姑姑、舅舅等9名旁系亲属均称对其尽过扶养义务,要求继承遗产。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房产归国家所有,由昌平区民政局管理,而银行存款、抚恤金等则根据各亲属对赵女士生前的帮扶情况分配。其中,一位叔叔因对赵女士帮扶较多,继承了20%的份额,其余亲属各继承10%。“
法院走访赵女士生前居住的社区居委会,了解到赵女士患有尿毒症,自理能力尚可,能够独立完成饮食起居,有困难时赵女士的一位叔叔和社区工作人员会帮助她去医院。 她的一位叔叔,是出租车司机,赵女士看病时,她经常开车带她去,在赵女士去世前的病历中,也有他作为近亲属的签名,所以法院最终判决他继承了赵女士110余万现金遗产中的20%,其他亲属则是按10%平均分配。”
法院做的不错,照顾病人多的多得点。要我是法院,没照顾病人的根本就不该拿一分钱,还想拿房子?早干吗去了?
本来就是远亲,如果人活着病着的时候没有关心照顾,死后才像秃鹫一样围过来,还对簿公堂,吃相太难看。
那是比父母先去世的情况,因为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姑姑叔叔又是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她这个情况父母早去世了,姑姑叔叔哪里能继承她的财产。
中国判例里有一些自由裁量权的部分 比如即使一个人遗嘱全给别人,但如果这个人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有退休后年龄父母需要赡养的话,会强制留出一部非给未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 比如那个著名的老特工谢和赓因为晚年各种奇葩,留遗嘱所有财产给“养女”的案子
作为典型案例被挂在北京市高等法院列举的典型遗产继承诉讼案例的网页那个,此人的继承人是儿子(当时儿子得六十多岁了,与他素无往来,他在儿子幼年时抛妻弃子跟情妇跑了),他文革是从监狱出来以后,写信给前妻,要求当时已经三十年没来往的儿子赡养照顾他,前妻压根没告诉儿子。然后他找来了老家的姐姐,姐姐照顾身体有残疾的他25年,直到姐姐80多岁快90岁的时候,他身边工作人员作证还是老太太在忙前忙后照顾他。
他留遗嘱把所有财产给养女,司法解释明确说了他这种情况,长期受他姐姐照顾养老的,他姐姐应该获得一部分遗产,但是因为他姐姐在他去世一个月之后也去世了,姐姐生前没有发起诉讼,所以此事作罢,姐姐的子女不能再要求继承舅舅的财产,因为给姐姐财产是因为姐姐对他有很大法律之外的额外付出,姐姐本人可以争取,但姐姐生前没有争取,而且的子女并没有付出也不是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因此不支持姐姐的子女争产
为啥要给亲属分啊。这些都不是她的继承人,
没有法律上的继承人,她也没有遗嘱,就等同放弃。
不同国家法律不一样啊。这有什么可说的。
欧美国家对”继承”关系一直比中国的定义松弛。
欧洲以前连王位继承都是沾点亲戚就可以呢,父系,母系,但凡拐着弯的关系,谁都可以。这在中国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中国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没有凡事亲戚都有继承权这一说。
父母祖父母去世,没有配偶和子女,没有遗嘱,就等于放弃遗产。
那些7大姑8大姨没有继承权,
她应该早做安排 捐给社会也能几世英名 给这些人吃下去还骂骂咧咧的觉得没全部拿到手
当然有关啊,如果有老公有小孩就不存在本案了
当然公平 她如果得到照顾 觉得应该给照顾自己的人留一点 自然会留下遗嘱 如果她不留下遗嘱 说明她没有从“亲戚"身上得到 ”亲戚"也不配从她身上得到任何东西
这倒也是,如果远亲堂表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估计谋杀案都更多了
看错了, 以为她有兄弟姐妹 我觉得中国这个法律规定有利于赵家人, 不利于韭菜 合法和公平是两个概念
这个,国家的吃相有点难看了吧?(外)孙子孙女都没有法定继承顺位?
以前因为宗族和大家庭的关系,怎么着都有继承人,所以不需要遗嘱。现在很多人可能会没有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不写遗嘱,会不会国家每年有这方面的很多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