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ceyh 发表于 2025-02-17 23:01 就算飞机上有医生护士,都不一定会站出来救人,中国要求医生护士不能在非职业地点行医, 只要站出来救人,就会被强行带到医院或者警局”自愿”登记详细信息,之后只要有任何人不满意,就大概率吃官司。 而且中国没有 好人法,没人能保证在这种情况下的抢救能100%做出正确决定,只要有任何错误决定,官司还得赔钱吃处罚 在中国作为医护人员最好的做法就是和其他人一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继续睡觉
anotherhome0713 发表于 2025-02-17 23:27哎,老年人高血压啥的还是坐高铁吧。。。国内高铁那么方便,飞机半途出事还没法降落,高铁到站还能停一下。
TTTTYYYY 发表于 2025-02-17 23:06 做尸检不就知道了
dodowoo2002 发表于 2025-02-18 01:50 老人家是第一次坐飞机吗? 我是2006年23岁的时候第一次坐飞机,从北京飞杭州,那也是我坐飞机出国的前一个月。当时因为下个月要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来美国,我就说先坐个短途的飞机体验一下。 结果第一次坐飞机我的感觉是生不如死。。。我的耳道天生比较窄,坐飞机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内外耳道压不平衡,耳朵胀的简直难受死我了,我至今都记得那种感觉。而且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调整,只是不停的掏耳朵,但是一点用都没有,等飞到杭州时我简直难受的要吐了。。。当时到达后下了飞机,亲戚来接我,我的耳朵耳鸣的几乎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后来飞机坐的多了,我就知道怎么调节内外耳道压了,对我来说,最有效的方式是打哈气(而且要把嘴巴张的超大)。
啥玩意 发表于 2025-02-18 14:18 全都是错的。医生护士可以救人,中国也有好人法,紧急避险见义勇为。你为毛满嘴瞎话
llocecl 发表于 2025-02-18 17:16 在中国理论上的可以和实际中的可以是不一样的,是中国人都懂的嘛……
nickbear 发表于 2025-02-18 17:39 是的,法官的执行空间太大了,很多时候是看哪方闹得比较厉害,然后搞搞平衡 我知道一个医生,救人之后被列车长要求签责任声明,不然不让下车 因为病人一旦有什么后续的问题,家属就会找铁路部门闹,铁路就会找医生 你觉得这医生下次遇上还会不会管?
littlevivi 发表于 2025-02-18 18:07我朋友上次中美航班,都有一个人死在飞机上了。飞机正好飞在太平洋上。她还以为会像电视演的一样紧急找个小岛落地什么的呢。结果啥都没有,飞机继续飞到了美国,落地后全体乘客在飞机上等了好几个小时消毒…
2月16日,死者家属李女士(化姓)对记者介绍,2月13日,她母亲乘坐3U6979航班从达州到泉州,原定17时30分落地。18时许,在现场接机的她哥哥得知母亲被送往医院。
其哥哥李先生(化姓)说,当时他在机场看到有工作人员举了写有母亲身份信息的牌子,他上前确认身份后被告知,母亲被送往医院抢救,“机场通知了医护人员,直接送去了医院。”
家属称,医生说老人送到医院时已经没有脉搏和心跳了,院方给出的死亡原因是非正常死亡,猝死。他们和航司协商,航司答复说已经尽到法律上的关照和服务,家属希望找到同航班旅客,了解母亲在飞机上发病和救治的过程,还原真相。
记者从泉州晋江市的殡仪馆了解到,该乘客遗体目前停放在殡仪馆中。殡仪馆工作人员称,遗体是从晋江市的医院送来的,死亡原因是猝死。记者从当地警方处获悉,警方也在跟进此事。
16日下午,川航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月13日3U6979达州至泉州航班上,乘务人员在飞机下降进行安全检查阶段,发现坐在40C座位的乘客(女性,61岁)无应答。乘务组广播寻找医生,但客舱乘客中没有医务人员;同步按程序为旅客吸氧并实施心肺复苏。飞机于11分钟后落地泉州晋江机场,地面急救人员上机接替乘务组进行急救处置。15分钟后,急救人员用担架将该乘客抬下飞机。公司委托地面人员陪同送医救治,协同家属及公安部门配合做好后续事宜。
另据报道:该乘客家属称,航空公司曾给他们还原过事发经过。“航司说我母亲在上飞机前曾去卫生间呕吐过一次,飞行过程中空乘人员有3次询问其身体情况,都没有发现异样,第4次询问时发现母亲昏迷,那时候距离降落还有约半小时。”
“我母亲今年61岁了,有高血压,但近两年没有严重疾病,平时还爱跳广场舞,那天中午还给我发了她跳广场舞的视频。”
据了解,乘客意外离世后,航司曾和该乘客家属联系商量过几次,并表示他们的处理方式和流程都是合理规范的。“事发后第二天上午,航司曾致电询问诉求,我只希望可以看到监控了解事情真相,但对方并未给出解决方案,下午又致电说总部在开会讨论。”家属质疑,“这些都是他们一面之词,我们想看监控和寻找更多目击者,航司称国内航班上没有监控。我们只能在网上征集目击者,目前还没人联系我们。已和家人在当地公安分局报案立案调查。”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记者,我国民法典第822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这意味着旅客在行程中突发疾病时,航空公司必须竭尽全力展开医疗救助。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果乘客的死亡是源于自身健康原因,并且航空公司已然充分履行了合理的救助义务,那么航空公司便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反之,一旦航空公司在救助过程中出现延误或者存在疏忽大意的情况,就极有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胡磊律师建议家属可以通过寻找同航班乘客提供证言,仔细核查乘务组在整个事件中的具体操作,比如抢救开始的时间、采取的措施是否规范等。同时,申请调取航班记录,了解备降决策时间、医疗响应流程等关键信息,这些都可能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是的,中国抓法轮功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阻止,所以只能出国来练了,还是外国好人多,还能随便上网吹牛
才60, 也不算多老吧。 要是60就不能坐飞机了,那别想着退休以后周游世界了。
一般飞机会就近找城市停机吧,我遇到过飞在中途停降在中间城市了, 飞机刚停下来就有人上来担架给抬走了。 我们大概比原订时间玩了两个多小时
我是2006年23岁的时候第一次坐飞机,从北京飞杭州,那也是我坐飞机出国的前一个月。当时因为下个月要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来美国,我就说先坐个短途的飞机体验一下。
结果第一次坐飞机我的感觉是生不如死。。。我的耳道天生比较窄,坐飞机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内外耳道压不平衡,耳朵胀的简直难受死我了,我至今都记得那种感觉。而且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调整,只是不停的掏耳朵,但是一点用都没有,等飞到杭州时我简直难受的要吐了。。。当时到达后下了飞机,亲戚来接我,我的耳朵耳鸣的几乎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后来飞机坐的多了,我就知道怎么调节内外耳道压了,对我来说,最有效的方式是打哈气(而且要把嘴巴张的超大)。
降压药吃一下应该也可以吧
猝死的死因家属应该无异议,只是认为空乘应该做的更多。不觉得他们有case
去年回来做的全日空,也是3个座位就我一个人。半路空姐过来要我换位置,说有个老人不舒服需要平躺。我不太乐意,但是架不住全日空的小美女们在我旁边一直嘀咕,我就让了。
话说就这上座率,怎么还是别指望中美增班了,先搞好中美关系吧。
全日空不地道,这种情况应该给你升到商务仓啊
不是60岁不能坐飞机,是说有严重基础疾病的不建议坐飞机,非要赌一把,那就得愿赌服输。
我妈就是耳道天生狭小,她坐飞机就是很晕,耳朵嗡嗡响。解决办法就是尽量不做飞机。
全都是错的。医生护士可以救人,中国也有好人法,紧急避险见义勇为。你为毛满嘴瞎话
她这个高铁也来不及
扶老人过马路被告的好人法?
在中国理论上的可以和实际中的可以是不一样的,是中国人都懂的嘛……
是的,法官的执行空间太大了,很多时候是看哪方闹得比较厉害,然后搞搞平衡 我知道一个医生,救人之后被列车长要求签责任声明,不然不让下车 因为病人一旦有什么后续的问题,家属就会找铁路部门闹,铁路就会找医生 你觉得这医生下次遇上还会不会管?
案例多了去了,你自己上网找找 别的不说,我code blue的时候压断的肋骨至少也有几十根了
别说最后是不是无罪,律师法庭审前一审二审单位卫健委,哪个不需要时间精力? 在国内还是老实点,戴耳机睡觉没听到就可以了
天生耳道狭窄会这样吗?学到了。我可能也有点窄,症状是选择性晕机。比如美国飞上海,东京什么的,降落的时候我就不晕,但是在北京是降落一次吐一次,感觉在北京降落的飞机是盘旋一阵,一猛子扎下去几百米,再盘旋一阵,再往下扎几百米…
听说迫降至少要多花20多万美元…
如果发现的时候已经确认死亡了,那确实没必要再紧急迫降了呀,成本很高的
小岛没有跑道,没有塔台指挥,没有气象播报,飞机油没烧够太重,都会造成落地很难很危险,可能一飞机人都要赔进去啊。紧急迫降要么得有机场,要么是飞机坏了飞不了了那只好尽量找地方降落。再说降到小岛上又能怎样?还是没有医护来救啊。然后到达大陆上空已经错过了救护时间,人已经死了,那转降到某个机场也没啥意义了。按原计划飞行是最安全损失最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