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gmang 发表于 2025-02-06 12:21 新角度……似乎也有一丝道理 话说汪这次要是要不回孩子,又狠不下心重开小号,那也别混了
LiuX 发表于 2025-02-06 12:39 我觉着他可能真崩溃了。。 毕竟他是真疯啊。。 不会到时候要张兰出来帮他打官司抢孩子吧。。哎,同情张兰。。
serena 发表于 2025-02-06 12:49赡养不赡养不知道,大小娃以后要被拉去卖酸辣粉那是一定的。之前只是短期居住都被奶奶拖去开直播卖酸辣粉。
魏无羡 发表于 2025-02-06 12:50 板上好多人没什么法律常识。这个例子里男主抚养继子,供了大学,又没有跟母亲离婚,这养父有什么问题?大s的小孩明显不会由光头养大,这也可以推断。。
springwaterhot 发表于 2025-02-06 12:44 汪小菲一家 打官司再输的话,查他家偷税漏税,严禁上媒体,同时判罚汪小菲流放缅甸。他一家子和💩家 太讨厌了
zhangxx818 发表于 2025-02-06 12:51 嘿嘿,跟着奶奶卖的是酸辣粉,跟着外婆和小姨,就不好说卖的是什么了。。
LiuX 发表于 2025-02-06 12:54 而法律上稱「家」者,是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而家長之產生,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家長由親屬團體中推定之。無推定時,以家中之最尊輩者為之。尊輩同者以年長者為之。最尊或最長者,不能或不願管理家務時,由其指定家屬一人代理之。」 若繼子女與繼母同居一家,父親死亡後,繼母為家中最尊輩者,親屬團體又未另行推定家長,則繼母身為家長,繼子女對之即應盡扶養之義務;繼子女雖對身為家長之繼母負扶養義務,但若由家分離後,其家屬身分既不存在,則其與家長間之扶養義務即行消滅。
魏无羡 发表于 2025-02-06 12:59 有亲生父亲就会归亲生父亲的,我不觉得光头能陪孩子们一起长大,不会光头住一家。就算汪不要还有外婆家等人,全不要才会给光头,但不可能
你说卖什么?不就是张汪的惯性造谣吗?卖酸辣粉是公开直播大家都看到的。没有的事就造谣中伤,你觉得卖什么就卖什么。造谣成性的人,婚内和不同女性出轨有照片为证的人都能翻转成深情小白菜,干什么都有你们菲佣兜底。 serena 发表于 2025-02-06 12:56
jingzhang2 发表于 2025-02-06 13:27 当初大屎离婚,骗了地主家傻儿子,取消了条款,就是取消了再婚后不用付抚养费的条款。大屎骗他说不会再婚 这种以欺骗方式签下的协议,难道不应该无效么? 反正我以后再也不会去买他家酸辣粉。钱都最后流到大屎家里。反正也不好吃。
聚 发表于 2025-02-06 13:23 小孩万一真被光头扣押,那可真是人神共愤了。
sanzhujj 发表于 2025-02-06 13:09 跟随奶奶直播卖酸辣粉做网红好,还是 跟随外婆混娱乐圈做鸡做鸭好 是个 billion dollar question!
刚狗了一下湾湾对扶养关系的认定。 但比较欣慰的一点是如果赡养光头,可以继承光头遗产,比如纹身机,床垫什么的。
而法律上稱「家」者,是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而家長之產生,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家長由親屬團體中推定之。無推定時,以家中之最尊輩者為之。尊輩同者以年長者為之。最尊或最長者,不能或不願管理家務時,由其指定家屬一人代理之。」 若繼子女與繼母同居一家,父親死亡後,繼母為家中最尊輩者,親屬團體又未另行推定家長,則繼母身為家長,繼子女對之即應盡扶養之義務;繼子女雖對身為家長之繼母負扶養義務,但若由家分離後,其家屬身分既不存在,則其與家長間之扶養義務即行消滅。
我觉着他可能真崩溃了。。 毕竟他是真疯啊。。 不会到时候要张兰出来帮他打官司抢孩子吧。。哎,同情张兰。。
舔狗汪如果真疯了,那也真的是活该
吃瓜众再看不下去S家各种烂, 也只能怒其不争 汪家就不能花点钱请几个厉害点的律师嘛? 就由着舔狗一个法盲感情用事胡作非为
嘿嘿,跟着奶奶卖的是酸辣粉,跟着外婆和小姨,就不好说卖的是什么了。。
这次要不回孩子,以后日子就不容易混了,光头死了还有大姨小姨一家,但凡沾点边说抚养过将来都会来个赡养义务,张兰直播这点辛苦钱。。。。
而法律上稱「家」者,是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同家之人除家長外,均為家屬,而家長之產生,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家長由親屬團體中推定之。無推定時,以家中之最尊輩者為之。尊輩同者以年長者為之。最尊或最長者,不能或不願管理家務時,由其指定家屬一人代理之。」 若繼子女與繼母同居一家,父親死亡後,繼母為家中最尊輩者,親屬團體又未另行推定家長,則繼母身為家長,繼子女對之即應盡扶養之義務;繼子女雖對身為家長之繼母負扶養義務,但若由家分離後,其家屬身分既不存在,則其與家長間之扶養義務即行消滅。
举双手同意,他家就是弃养,给我们老中丢人,活爹还把娃丢了. 把他家和S家都封了. 不想看到他家烂事,伤风败俗.
你说卖什么?不就是张汪的惯性造谣吗?卖酸辣粉是公开直播大家都看到的。没有的事就造谣中伤,你觉得卖什么就卖什么。造谣成性的人,婚内和不同女性出轨有照片为证的人都能翻转成深情小白菜,干什么都有你们菲佣兜底。
有亲生父亲就会归亲生父亲的,我不觉得光头能陪孩子们一起长大,不会光头住一家。就算汪不要还有外婆家等人,全不要才会给光头,但不可能
有亲生父亲就会归亲生父亲的
这个是正常人想法,事情发展现在,还能用正常人想法去思考吗?
跟随奶奶直播卖酸辣粉做网红好,还是 跟随外婆混娱乐圈做鸡做鸭好 是个 billion dollar question!
那也比跟光头卖白粉或者跟小S女儿一样,十几岁就出来卖风情强 卖酸辣粉怎么说也算正当劳动了
都是出来卖的,只不过张汪卖的是酸辣粉,s家卖的是白粉和小女孩出来卖风情,酸辣粉显然比卖白粉还有卖风情体面
这种以欺骗方式签下的协议,难道不应该无效么?
反正我以后再也不会去买他家酸辣粉。钱都最后流到大屎家里。反正也不好吃。
啥欺骗?口头承诺?
99.99%可能性
美国这边的小孩,10岁就街边摆摊卖 lemonade, 在超市门口卖童子军cookies, 16岁就在starbucks卖咖啡。这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至少还是一份正经的家族生意,不丢人,比S家出来卖女强很多了。
卖酸辣粉怎么了啊,人家的正当生意。陶华碧还是卖辣酱的,哪个留子没吃过老干妈?别忘了大s一家还花着别人卖酸辣粉的钱呢,她们要感谢酸辣粉!
另外中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允许未成年人直播带货的。如果有违法你们可以去举报。
卖酸辣粉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从小学习下经商也没什么不好。不然是要跟着光头吸毒还是跟着徐家卖笑?
网友说小S二女儿已经有那味道了
你他妈的邪恶,孩子没妈妈了,也希望爸爸去S,你是不是没有小孩???希望是。
太无聊了。 不如跟阿姨上节目主持,陪黑道大佬,早日跨入娱乐界。
卖自己呗。拿小孩当摇钱树。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