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无论哪个国家,在婚姻法最初立法时,所谓的婚内财产平均分配,立法本意都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没有例外。 但现在男女平等了,其实完全可以取消这个绑定,按自然人处理就OK了。这个绑定的出发点本意就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现在这个财产绑定,其实已经离开了立法本意。 本来结婚是爱情的结晶,但结婚证其实保护了不了爱情。最后婚姻,变成了赤裸裸的经济合同。 婚姻是经济合同,其实也是OK的,那政府就应该规定,合同建立时,有强制的,明确的告知义务,就像卖保险的,应该录音录像(不过绝大多数的结婚现场,应该是录音录像了的)。 在进入婚姻时,就应该明确告知,婚姻双方自愿50%,50%入股由政府及暴力机关保护的婚姻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在婚姻中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如果退出合同,必须经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决定剩余合同的价值,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分配。 而不是什么promising to love, cherish, and honor you , until death do us part 这种废话,因为婚姻这个合同根本就不保护这个,而真正保护的,反而变成了隐藏条款。
说一个原因:来自我周围的一个国男离婚过程。 没有找到下家前,国男怕离了后孤独 并且死了也没人发现,所以他忍受力非常高。老婆再过分,再疯,他都可以忍。找好下家 知道自己离了后不会一个人,才真正下定决心离婚。于是就真离了。
得另外说明一下,这位国男其实家务能力相当可以的。做饭主力(周末全包,周中做大部分晚饭)带娃也出力。并不是生活能力低下。
跟这种疯老婆在一起,不怕早死几年?
所以骑驴找马非常符合男人那现实的利己主义
这么我周围都是男生生活能力更强,尤其在这边读过书的。感觉大多数男骑驴找马的原因是不想放弃免费炮。
你是想问为什么“出轨男”吗?
不少夫妻离婚前就已经数年无性了, 这免费炮理论不成立
我碰到过的主动离婚的(白)男都是因为夫妻感情不合,并没有下家。 有的离婚后长期单身, 并没有再婚的打算。
那不行。这就和做生意一样,一房怎么能两卖呢?而且圈子就那么大,把自己名声搞臭了,下次离婚怎么再找?
就和年轻的时候谈恋爱一样的,只要还没分手就绝不和其他女人暧昧。这么多年了,每个前任都念着我的好,没人说过我坏话。
免费炮是指隔壁帖子里那种靠老婆养的软饭男吗…… 不然提供了经济价值怎么也不算免费了啊
单纯说圈子,如果有的话。 男人之间的圈子,如果有人离婚再找了个年轻漂亮的小女友/新老婆,其他男的绝对都是羡慕的,然后回家看看自家中年黄脸婆,暗自叹口气自己没有那个能耐没那个勇气。
至于男人在女人圈子里的reputation,只要男人有钱有能力,大把大把主动扑上去的,离过婚根本不算事儿。
充分说明男性是婚姻的得利者, 即使是留在不好的婚姻中, 也比没有婚姻强。
这个是有研究的,结论就是你这个结论。对于男的来说,即使是坏的婚姻,也比单身强。对于女的来说,坏的婚姻对女的健康的伤害,远远大于单身。
谁不让你离婚了,这是一个结婚离婚都自由的社会
道理我都懂,不过还是好奇实际操作。是怎么做到没离婚就找到下家,还说服下家死心塌地等自己离婚然后接盘。这个人帅?有钱?
关键是要有一个死心塌地的下家,不然鸡飞蛋打
那些凶杀案,很多也都是女的出轨,比如前一阵餐馆直接打死人的。
只要一条可取,如被照顾,一般不会主动要求离婚。
那我来给你数据:为了探究“婚内出轨”的问题,在2019年,腾讯旗下的“腾讯事实说”,针对7万名网友做过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男性出轨率达到61.2%,而女性出轨率达到48.1%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1ALOFAA0548GV84.html
这个数据里,国男超过一半都婚内出轨了,国女还不到一半。国男出轨率比国女高起码10%,这你没意见吧?即便是离婚,单亲妈妈的数量远高于单亲爸爸。再婚人群里男性的比例也高于女性,你想要数据我也可以找给你。
谁从婚姻中获利的更多一目了然。
"再婚人群里男性的比例也高于女性", 也可以解释成男性再婚比女性再婚容易, 而并非是因为女性不愿意再婚。
我认识一个离过几次的经济条件不错的大叔, 五十出头,外貌普通, 还有三十出头的未婚博士女想要嫁。
而且男的经常不在意下娶, 女生通常不会愿意下嫁, 所以再嫁可选择的对象少, 通常还要和单身女性竞争
对啊,为啥男的再婚就更容易呢?首先生育期比女性长很多,其次是离完婚把孩子扔给前妻带 不说国内,就这个版上,丧偶式育儿跟老公过成室友的帖子我都看过一大堆。一离婚前夫直接放弃绿卡跑回国再婚,完全不给抚养费的也有好几个。
我有一个朋友是无娃离婚,年龄36。车子房子绿卡都有,完全经济独立。出去相亲居然还被40岁国男嫌弃有婚史……
男的再婚容易好像并不能说明男方在婚姻中是获利的一方, 反而让人感觉获利的是女人, 否则为啥女人愿意嫁给这些离婚的男人呢?
看起来条件不错的女人被人嫌弃可以解释为男人娶亲看重的不是这些条件。 而且,如果这个男人觉得自己有资本找到更好, 嫌弃也无可厚非。
你跑题了,我的论点是男方再婚率更高,说明男方从婚姻中获利。你说的是男方再婚更容易 再婚容易和从婚姻中获利是再婚率高的并列原因,不是互为因果。
我再提一个点吧,有数据统计国内提出离婚的人里70%以上是女方,剩下20%多是男方。美国也是一样的,提离婚的人里女多男少。 https://k.sina.cn/article_1676175887_63e86a0f00100wvbp.html?from=mood
请问既然女人在婚姻中既然获利,为啥要主动提离婚呢?脑子进大海了吗
你没看明白我的意思,我想说的是男生再婚率高并不能说明男生是在婚姻中得利, 而可能是因为男生再婚比女生容易。 如果女生在婚姻中不得利为何会有女生愿意和这些离婚男士结婚呢?
就好像网上人经常说的, 难道我没上哈佛是因为我不想么?
女的但凡有一点可取之处,再婚不会难
我理解你的意思,但我觉得你就是跑偏了啊。婚姻里女人结婚获利跟男人获利不冲突啊!俩人愿意结婚,不就是觉得婚姻能给双方都带来好处吗?男方得到性、生活照顾、情绪价值。女方得到经济上的好处,安全保障、可能生活里的重活有人干
如果婚姻对男人只是容易但没好处的事,那为啥要干?再婚起码得花钱吧,折腾一圈就为了干个容易的事,那不是脑子有病吗?抛开容易还是难,上清华北大如果一点好处没有,你愿意花时间和钱去上?
但离婚的时候,就是一方甚至双方都觉得这段婚姻没好处了。谁提离婚就是谁觉得自己亏了,这一点很难理解吗
难的是人家不想再婚。
一无是处的女人再婚也不难,难的是找到好的。
这真是打击一大片,看来那些想再婚的单亲妈妈都是毫无可取之处
我觉得是你跑偏了。 我从头到尾只是在说你给的数据不能支持你的结论而已。
先不说这个调查的其他问题(如果你考过GRE的话),这个调查你是怎么得出“都是找好下家再离呢”这个论点的?tell me
随你吧。我自己觉得make sense就行,不强求~
没考过GRE,只考过GMAT 这个论点是楼主提出的啊,不是应该问她吗?
我只是在帖子里顺着话题提出男人在婚姻里是获利更多的那一方而已,给出的data是证明我自己的论点。不是楼主的
离婚女再婚不难,但是她们不想再婚,因为不是婚姻中的得利一方
这是我原话“标题就是立个稻草人打,甚至连身边统计学的数据都懒得给”,这显然针对楼主。然后你跑出来回了我一个调查。所以你并不支持楼主,你只是随机地回了我?你可以回答是或者不是
不好意思,回复的时候看错ID了…………对不起啊 我得去喝杯茶提神了,这眼花得,尴尬了
你这个所谓“再婚不难”的结论是基于再婚的定义就是随便找个人结婚而已 ?
那我同意, 再婚的确不难
你这个所谓“再婚不难”的结论是基于再婚的定义就是随便找个人结婚而已 ? NO。是基于再婚后是不是成为婚姻中的得利一方
那你这个结论明显不成立吧。 女人如果再婚很容易成为婚姻中得利的一方的话, 为啥很多单妈都没再婚。
你可别说是因为她们都不想结婚, 因为据我了解, 不少单着的还是想要终身伴侣。只不过是合适的人太少, 所以有些就懒得费劲去找了。
.....华人大妈果然逻辑能力惊人。 离婚女再婚不难,但是她们不想再婚,因为不是婚姻中的得利一方
我说的有什么不合逻辑之处么?别光做出一副惊诧的样子
单妈不想随便嫁, 所以再婚难。 你所谓的再婚容易是基于随便嫁, 没有得利的婚姻等同于随便嫁。
WTF?????
婚姻和工作能一样? 婚姻里对方的财产从此和你绑定。你走了,可以分走配偶一半的财产还有孩子的时间(一般情况下)
公司你走,它给你一半它的资产吗?!
什么没底线的人,或没逻辑的人,可以说得出这种话?! 还最高赞?!
当然能说出这种话的人肯定没有被公司offer 过真正的大包(还工作的思路。现实是,公司但凡给你多一丢丢的equity, 就要你签不准许在合同期间找工作/下家法律文件了。你找了,告死你嘿嘿。
还和工作思路一样。有个愿意相信你,把自己50%财富和你分享,你偷着乐吧。 你也就你老婆愿意给你那么多的equity了,~~~
另,说这话的人,或同意这话的,是不是个男人啊。你们真给广大男性拖推🦵。
😞
但现在男女平等了,其实完全可以取消这个绑定,按自然人处理就OK了。这个绑定的出发点本意就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现在这个财产绑定,其实已经离开了立法本意。
本来结婚是爱情的结晶,但结婚证其实保护了不了爱情。最后婚姻,变成了赤裸裸的经济合同。
婚姻是经济合同,其实也是OK的,那政府就应该规定,合同建立时,有强制的,明确的告知义务,就像卖保险的,应该录音录像(不过绝大多数的结婚现场,应该是录音录像了的)。
在进入婚姻时,就应该明确告知,婚姻双方自愿50%,50%入股由政府及暴力机关保护的婚姻合同,并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在婚姻中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如果退出合同,必须经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决定剩余合同的价值,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分配。
而不是什么promising to love, cherish, and honor you , until death do us part 这种废话,因为婚姻这个合同根本就不保护这个,而真正保护的,反而变成了隐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