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ezibao 发表于 2025-01-21 02:36 These rules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h1b or student visa holders. They only apply to those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 (e.g., a student doing an exchange program in the US.) So many people just CAN'T read.
Qiezibao 发表于 2025-01-21 02:36 These rules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h1b or student visa holders. They only apply to those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 (e.g., a student doing an exchange program in the US.) So many people just CAN'T read.
别说不肯定您说的对不对 - 就算您说的对,这种“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和其他student visa的细微差别,只怕绝大部分一般的移民(就别说和移民没关系的美国大众了)是不可能看那一句话就能分清的。 咋到您嘴里,就成了大家都" just CAN'T read"了呢? 哦,您是通过讽刺大部分对移民签证的这种具体细节了解的不是那么清楚的普通人,来显配您自个儿的高大上?那敢情。。。 显配就显配呗,不过这随口讽刺咱一般人的习惯,您是怕大伙儿被比您更高大上的人将来可能说出来的,更刻薄的言辞给伤着了?您真是太厚道了。
Qiezibao 发表于 2025-01-21 02:36 These rules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h1b or student visa holders. They only apply to those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 (e.g., a student doing an exchange program in the US.) So many people just CAN'T read.
错。 H1B,F1 都包括在内了。 这是摘自whitehouse.gov: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1/protecting-the-meaning-and-value-of-american-citizenship/ (2) when that person’s mother’s pres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time of said person’s birth was lawful but temporary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visiting the United States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Visa Waiver Program or visiting on a student, work, or tourist visa) and the father was not a United States citizen or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at the time of said person’s birth.
GABA 发表于 2025-01-21 11:17 错。 H1B,F1 都包括在内了。 这是摘自whitehouse.gov: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1/protecting-the-meaning-and-value-of-american-citizenship/ (2) when that person’s mother’s pres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time of said person’s birth was lawful but temporary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visiting the United States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Visa Waiver Program or visiting on a student, work, or tourist visa) and the father was not a United States citizen or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at the time of said person’s birth.
楼上那位明显特看不起大伙儿,觉得大家都“ just CAN'T read.”。她一眼就看出了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不是指的”student visa holders“。。。她高屋建瓴的指出,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是指,比如,”a student doing an exchange program in the US“。 我上面称赞了一下她的厚道。但对她的这个观点的对错,不是很清楚。 是不是请她出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她说的这个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和咱这儿大部分人来这儿读书时的student visa的具体差别,除了她自个儿的这理解之外,在官方的什么地方有说明?
小红书上月子中心居然出馊主意了,什么认爹,或者不写父亲信息。其实认爹是没用的,不写爹的信息都是没用的 (a) “Mother” means the immediate female biological progenitor. (b) “Father” means the immediate male biological progenitor. 父亲是指你生物学父亲。 不写爹的信息也难不倒。那么只看母亲的,母亲不是绿卡或公民就歇菜了。
楼上那位明显特看不起大伙儿,觉得大家都“ just CAN'T read.”。她一眼就看出了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不是指的”student visa holders“。。。她高屋建瓴的指出,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是指,比如,”a student doing an exchange program in the US“。 我上面称赞了一下她的厚道。但对她的这个观点的对错,不是很清楚。 是不是请她出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她说的这个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和咱这儿大部分人来这儿读书时的student visa的具体差别,除了她自个儿的这理解之外,在官方的什么地方有说明? Centauri 发表于 2025-01-21 11:26
热门移民国家里只有美国和加拿大是不论父母的国籍和身份。 很多南美洲国家,古巴,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也是无论父母国籍和身份,亚洲巴基斯坦unrestricted。澳洲,新西兰和欧洲主要国家基本都是restricted jus soli North America: The Birthplace of Jus Soli 1. UNITED STATES Type of Jus Soli: Unrestricted Constitutional Basis: 14th Amendment Exceptions: Children of foreign diplomats The United States is perhaps the most well-known jus soli country. The 14th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 ratified in 1868, states that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2. CANADA Type of Jus Soli: Unrestricted Constitutional Basis: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 Exceptions: Children of foreign diplomats or officials Canada, like its southern neighbor, offers unrestricted jus soli citizenship. Any child born on Canadian soil, including in Canadian airspace or waters, automatically becomes a Canadian citizen.
小红马甲 发表于 2025-01-21 12:21 热门移民国家里只有美国和加拿大是不论父母的国籍和身份。 很多南美洲国家,古巴,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也是无论父母国籍和身份,亚洲巴基斯坦unrestricted。澳洲,新西兰和欧洲主要国家基本都是restricted jus soli North America: The Birthplace of Jus Soli 1. UNITED STATES Type of Jus Soli: Unrestricted Constitutional Basis: 14th Amendment Exceptions: Children of foreign diplomats The United States is perhaps the most well-known jus soli country. The 14th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 ratified in 1868, states that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2. CANADA Type of Jus Soli: Unrestricted Constitutional Basis: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 Exceptions: Children of foreign diplomats or officials Canada, like its southern neighbor, offers unrestricted jus soli citizenship. Any child born on Canadian soil, including in Canadian airspace or waters, automatically becomes a Canadian citizen.
出生公民权是华人打的宪法官司:《美国诉黄金德案》 就连排华法案时期,法定禁止入境的华人,在美国境内生的小孩,也一样是美国公民。 合众国诉黄金德案[1](英语: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169 U.S. 649 (1898),是一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所有美国境内出生者都是美国公民的里程碑式案例。判决在解读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上建立了重要的判决先例。 黄金德大约于1873年出生于旧金山,他的父母都是华人。一次出国旅行归来时,移民局根据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黄金德为此将政府告上法庭,挑战政府拒绝承认其公民身份的做法。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他的意见,认定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即使他父母是外国人亦不例外,并且这样的特权即使有联邦国会通过的法律也不能剥夺。 此案件特别突出了对公民公款中一个短语准确含义理解的分歧,即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人是否符合“并受其管辖”的要求从而获得公民权。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总结认为这一短语的意思是受到美国法律的管辖。在这一基础上,第十四条修正案将被解读为赋予几乎任何在美国领土出生的人美国公民身份(即属地主义原则)。
helloterran4 发表于 2025-01-21 13:42 出生公民权是华人打的宪法官司:《美国诉黄金德案》 就连排华法案时期,法定禁止入境的华人,在美国境内生的小孩,也一样是美国公民。 合众国诉黄金德案[1](英语: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169 U.S. 649 (1898),是一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所有美国境内出生者都是美国公民的里程碑式案例。判决在解读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上建立了重要的判决先例。 黄金德大约于1873年出生于旧金山,他的父母都是华人。一次出国旅行归来时,移民局根据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黄金德为此将政府告上法庭,挑战政府拒绝承认其公民身份的做法。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他的意见,认定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即使他父母是外国人亦不例外,并且这样的特权即使有联邦国会通过的法律也不能剥夺。 此案件特别突出了对公民公款中一个短语准确含义理解的分歧,即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人是否符合“并受其管辖”的要求从而获得公民权。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总结认为这一短语的意思是受到美国法律的管辖。在这一基础上,第十四条修正案将被解读为赋予几乎任何在美国领土出生的人美国公民身份(即属地主义原则)。
孩子H4啊
梅拉尼娅 跟Trump 结婚的时候,自己有绿卡。
跟法律上的母亲或者父亲一样呗。代孕妈妈又不是孩子法律上的母亲
怎么可能无国籍啊 父母H1B 就跟着父母的国籍啊 现在H1B生的孩子也是可以拿旅行证回国上户口的啊 有中国国籍 出生公民权本身确实不合理 跟父母的签证国籍最合理 也确实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取的措施
人家没有不让生孩子啊 跟年纪不小有什么关系啊 读博士期间一样生孩子啊 难不成不给公民身份就不生了吗 先生着 将来和父母一起拿绿卡入籍不就行了
是的,川粉们应该互相监督,比如父亲h1b,母亲无业游民,娃一年拿几万刀福利的川粉。我也不想交的税给这种当福利
父母h1b工作,娃拿什么几万刀的福利了?
你别说还真是
反正美国也不好,要不要美国籍,不重要吧。 这样做,不是地狱,是拯救大家,好不好?
“父母是啥身份就是啥,父母是中国共鸣,孩子也是中国公民”
这是人家父母国籍所在国自己的决定,美国管不着吧?法律只能管给不给谁本国国籍,没听说法律替别的国家规定孩子的国籍的。
有人就是来带节奏的
别说不肯定您说的对不对 - 就算您说的对,这种“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和其他student visa的细微差别,只怕绝大部分一般的移民(就别说和移民没关系的美国大众了)是不可能看那一句话就能分清的。
咋到您嘴里,就成了大家都" just CAN'T read"了呢?
哦,您是通过讽刺大部分对移民签证的这种具体细节了解的不是那么清楚的普通人,来显配您自个儿的高大上?那敢情。。。
显配就显配呗,不过这随口讽刺咱一般人的习惯,您是怕大伙儿被比您更高大上的人将来可能说出来的,更刻薄的言辞给伤着了?您真是太厚道了。
这个问题,就算是绿卡之前生的,现在估计全家也绿了(如果不是已经入籍了),回想起来不会肉疼,五年之前哪有现在绿卡那么难拿,应该去三分地问。
错。 H1B,F1 都包括在内了。 这是摘自whitehouse.gov: 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2025/01/protecting-the-meaning-and-value-of-american-citizenship/
(2) when that person’s mother’s pres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t the time of said person’s birth was lawful but temporary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visiting the United States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Visa Waiver Program or visiting on a student, work, or tourist visa) and the father was not a United States citizen or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at the time of said person’s birth.
还在洗地,明明写了学生,访问和工作签证都被踢出
白宫原文都给你贴了,还deny
谁才是在带节奏??
楼上那位明显特看不起大伙儿,觉得大家都“ just CAN'T read.”。她一眼就看出了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不是指的”student visa holders“。。。她高屋建瓴的指出,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是指,比如,”a student doing an exchange program in the US“。
我上面称赞了一下她的厚道。但对她的这个观点的对错,不是很清楚。
是不是请她出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她说的这个 "VISITing on a student visa"和咱这儿大部分人来这儿读书时的student visa的具体差别,除了她自个儿的这理解之外,在官方的什么地方有说明?
按照这个字面意思,母亲公民或绿卡,孩子就是公民吧。出生证上 也不一定非要爹的信息的。 而且应该是爹妈对等。
“按照这个字面意思,母亲公民或绿卡,孩子就是公民吧”
不是。
按照这个字面意思,就是说,母亲公民或绿卡,不在这个EO的范畴之内。
这就是准确的这个字面意思。
至于这样的孩子是不是公民,与这个EO没有半点关系。
不是的,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和后面的几个判例包括黄金德案等等是之前出生公民权的法理基础。 他的EO并不违宪
小红书上月子中心居然出馊主意了,什么认爹,或者不写父亲信息。其实认爹是没用的,不写爹的信息都是没用的
(a) “Mother” means the immediate female biological progenitor. (b) “Father” means the immediate male biological progenitor.
父亲是指你生物学父亲。
不写爹的信息也难不倒。那么只看母亲的,母亲不是绿卡或公民就歇菜了。
具体说说看,他的EO和你说的这些“法理基础”为什么没有冲突?
Exchange program不是拿f1签证?要是是,那跟留学生的有啥区别? 还是他们是拿j1?
就算有了国籍,在maga眼里还是没有区别,只要不是白脸,一样是foreigner,他们不就是这样骂vivek的吗?
不知道啊。。。所以才请那位特厚道的说咱大家都“ just CAN'T read.”的同学出来解释一下嘛。。。
我觉得美国这个政策或者说这个默认事实以前是给需要的人一个方便的大门。但是被abuse太久,现在终于要把这扇门给关了。
是喜?是悲?说不上来。
你能脑补这么多,看来是伤到你的利益了,开始血口喷人,恶心至极是说你自己吧。美国这个移民政策的漏洞养大了很多人的胃口,有几个国家的国籍法会给学生签证和工作签证的人生的孩子出生公民权?我是纯粹就事论事,还给我扣帽子,你见识的太少了吧。
H1B 有工作有收入,你说说,怎么吃福利? 川普行政令不会回溯以前的出生公民。 看你这个咬牙切齿的样子,极端程度和一些川分不相上下。
瞎扯吧!H1B工作签证有工资要求的,W2收入又不是餐馆可以有cash收入,这个收入基本上disqualify大部分的福利了!
当然不会是喜啊! 重点不是出生拿身份不拿身份,而是一个非常清晰的信号,一个时代的结束,过去开放包容的美国已经死亡,走向反移民尤其非白人移民的极端主义,作为少数族裔弱势群体中的移民,我们和我们的后代,必然会面对更难的生存空间。。。
你也没有必要这么Mean。
说老实话,除了心里不爽,孩子公民权没有多大用,尤其对父母来说没有用。 对华人来说,还是读书工作申请绿卡,申请绿卡时把孩子带上就是了。
就是因为给,更容易留下高端人才啊。大部分经历f1,h1的,除了老印那帮,都是隔在哪个国家都属于高端人才。 非法移民daka和anchor baby,确实不好说。
你可以搜一下十九世纪的几个判例,美国政府VS黄金德等案的判例, 其实推动出生公民权的几个判例都是当年的华人,(和排华方案相关) 主要是定义jurisdictions 的问题。
重点不是川普,而是现在民意里右翼抬头,高院里已经右翼也占了优势。除了禁枪,怕是好多事情这几年能不上高院就别上高院,结果肯定右倾。
高院保守派占多数,真不一定。
感觉这种OK。主旨是父母至少一方是绿卡或公民,美国出生就可以合法公民。
有谁,因为不给孩子出生公民权,决定不留在美国的? F1 H1B 都是自己努力学习工作申请绿卡,孩子公民权对他们有屁用? 即使你小孩子是公民,你H1B 失去了工作。还不是一样失去了身份?
公民权对什么人有用? 非法移民,赴美产子,或者以后老了准备靠子女移民美国的人。
你是说父母一方美籍的给旅行证?好像不是吧,美籍配偶拿绿卡本来就很快,我周边好几个这种情况都是签证啊。
他强奸了也没有好处啊,出生证不写父亲,他以后也不能靠娃移民。
封禁TT是右倾还是左倾? 川普解禁TT是右倾还是左倾? 民主党以 DEI 为口号行各种荒谬之事,是左倾还是右倾?
前几年GOP 议员提出法案,博士毕业自动获得绿卡,民主党议员直接反对。谁是左倾谁是右倾? 美国事情太过复杂,根本不是右倾左倾讲的清楚的。
DEI 有啥荒谬的事了,你说说看,看能说出来几个
历史上的华工,只能做苦力、开洗衣房,不能买房,老婆不能带过来,不能在美国结婚生子繁衍后代
都是长期住在美国的人
历史真是惊人的相似
我有种预感觉得高院会通过,现在高院是被共和党把守了,都是些保守的老头老太们。
能拿H1B的生了孩子一般也拿不到福利吧!
热门移民国家里只有美国和加拿大是不论父母的国籍和身份。
很多南美洲国家,古巴,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也是无论父母国籍和身份,亚洲巴基斯坦unrestricted。澳洲,新西兰和欧洲主要国家基本都是restricted jus soli
North America: The Birthplace of Jus Soli 1. UNITED STATES Type of Jus Soli: Unrestricted Constitutional Basis: 14th Amendment Exceptions: Children of foreign diplomats The United States is perhaps the most well-known jus soli country. The 14th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 ratified in 1868, states that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2. CANADA Type of Jus Soli: Unrestricted Constitutional Basis: Canadian Citizenship Act Exceptions: Children of foreign diplomats or officials Canada, like its southern neighbor, offers unrestricted jus soli citizenship. Any child born on Canadian soil, including in Canadian airspace or waters, automatically becomes a Canadian citizen.
没义务教育你。 这么跟你说,不是DEI,现在川普当不上总统。
美国问题多了去了,不同人在意的东西不同而已。去严格定义左右,其实意义不大,大家想清楚对自个儿重要的方面是什么就好。
比如,排外的心理,大部分人或多或少总是有点儿吧?对于大部分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来说,社会的排外这个问题,不管存在不存在,都不会是最重要的问题。
但对于移民来说,就不一定喽,特别是在中美关系矛盾重重的时候,对我们这样从中国来的移民而言,美国社会在排外这个问题上的风向,显然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拿移民问题开刀 - 不管你是针对合法移民还是非法移民,不管你(对于大部分一般美国民众来说)有理没理,这就是在推着排外这股风。MAGA党在这类问题上,明显是更处于摇旗呐喊或者直接上场的先锋的。那么我对MAGA党的态度,就是由这个“排外先锋”决定的。
当然,不同人爱好不同,有人就是要想美国人民所想,爱美国人民所爱,觉得自个儿要这样“融入”,那自然也是一种选择。爱国青年嘛,在哪儿都是现实的存在,不奇怪的。
美国只是成为了绝大多数国家,不给落地公民而已。中国也没有落地公民,中国是极端主义国家吗?
不仅是中国,英国,德国,俄国,韩国,日本,新加坡,泰国,你说说哪个国家是落地公民?
美国不接受落地公民也不至于就变成极端主义了。
所以你认为美国宪法是有问题的?
哪个高端人才是为了给孩子拿个美国公民才留在美国的工作的??高端人才申绿卡都比别人快谁在乎那个出生公民权?自己搞不定身份需要钻空子的人才非要把孩子生成美国公民。
回了中国就会当自己人了?covid时候,美国无条件接受绿卡,公民回国。中国呢?还把人关起来了。说千里投毒。
美国有啥极端主义不极端主义的?
说的是某些团体(比如,MAGA?),在明显的改变之前的,政府根据宪法所做的具体行为而已。
给也是给白人国家甚至Musk这种南非白人
你觉得他们会想给中印海地这种地方的移民后代吗
同意。自己的利益最重要。这才是根本。 能够影响美国选举和政治的,是美国公民,不是没有身份的人。 想要争取自己的利益,那大量捐款给那些愿意为自己抗争的机构,或者说服公民。
既想留美获得利益,又不愿付出实质贡献,还在网上大骂有投票权的美国公民不要脸排外。 只能说,所有作为都背离自己的目标。
仔细研究了一下,感觉有工作跟旅游签证,是不是受美国管辖,还是很模糊的。所以,现在通过或者作废的可能性各有50%
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变的政策。落地公民没有明确写在宪法里,有interpret的空间。而且,宪法也是可以修正的。
至于说maga,首先这个名字就很迷。讲maga的人都是自己定义谁是。实际投票川普的人各种理念是不同的。确实有一部分非常保守,不赞成再接受任何移民,因为他么觉得现在美国自己人都生活不好,根本不是接受移民的时候。也有很大一部分不同意。
但是不管是哪部分,没有任何人叫得上名字的要以肤色针对已经拿绿卡和公民的人。至少目前没有。哪怕是非常强硬的bannon也没有明确针对少数族裔的观点。
当然了,要跟着主媒硬要去解读他们是,那是个人自由。
美国国内的问题已经不是小问题了。想要积极解决这个问题的人就是要打破status quo。这不是什么极端主义。gaslight民众这招已经被破了。没有意义了。除了同温层互相说,大部分美国人已经无感了。甚至开始开各种DEI玩笑了。过去一度美国人被DEI绑架。现在不会了。
以后会不会不好说,至少现在不会了。再加上加州,纽约因为失败的政策导致的后果,更加让大部分美国人看清现实。
怎么就关起来了?是隔离啊!
原来你还挺能造谣的!
以前就发现,一旦涉及到川普,你就造谣!
这个不可行, 除非医疗紧急状况, 没有医生会冒着丢执照的风险去赚这个钱的, 我家孩子我和医生在本来就得剖i妇产的情况下商量提前2天都不行,导致我家娃比同龄孩子晚一年入学, 成了班里年龄最大的。
那个得了covid坐飞机“逃离”美国,到中国的不是被起诉了?你忘了?我记得是东部某城市的一个女华人。
“高端人才”的后代基本上都会有不错的教育,你不给公民权,那不是更鼓励他们离开美国吗? 很多父母也是为了孩子留在美国的,华人上也有不少这种讨论吧?
最后搞搞非法移民,F/H 签证的应该问题不大的,他们是严格受美国法律管辖的。正经美国人也不反对F/H。我们郡是非法移民庇护郡。有一年要 提高房产税率,要不然钱不够花,开听证会。无恙无恙的白人上台陈词,一个人三分钟,表示反对。
林子大了什么人都有,美国极左极右都有,但是中间派还是多数,投票都是慎重考虑的。很多人也是捏着鼻子投川普。辱骂投川普的是川粉,百般嘲讽甚至诅咒,真的没有必要。四年后再来,希望两党吸取教训,能够往中间靠拢一些。
首先,宪法的问题 - 当然可以修正喽。这个EO是不是违宪(这显然不是空穴来风的无聊说法,肯定有相当的意见这么认为吧?),当然可以讨论。但这里很多同学的意思,好像是觉得具体政策更需要考虑的,是“应该不应该”,而不是“宪法如何规定”。这个想法不合适吧?
其次,MAGA的问题,我不替别人定义谁是,但自己认为自己是的,总是了吧?自己定义自己属于MAGA群体的美国人/政客,不少吧?我说的就是他们喽。
最后,“美国国内的问题已经不是小问题了。想要积极解决这个问题的人就是要打破status quo。这不是什么极端主义” - 我前面其他帖子说了 - 大家在乎的东西不一样、美国问题多了去了,本土美国人真的特在乎“不要有个排外/排华的大风向”的,不会很多,因为这与他们关系不大。但我们从中国来的移民也会“想美国人所想,爱美国人所爱”,所以不把这当回事么?他愿意解决啥问题,我不一定在意。但他解决的方法,让我看到了对排外风向的推动(MAGA的主旋律就是如此吧),那么我自然更在意我在意的,而不在意我不在意的。
怎么 撒谎祸害一飞机的人,不用承担后果啊?
不明白你得逻辑。 这个和出生公民权有什么关系? 有了出生公民权,父母就能合法留在美国工作了吗?
出生公民权+H1b标准提高,你真的不明白这就是在驱走合法移民?
对,非移应当是主要目标。FHB有可能放过。
另外,其实这个出生公民权还是不SOLID的。对于签证过来的人,是不是完全受美国管辖,还是有异议的。至少,他们都只是临时受管,VISA默认是有效期内归美国国,一过期,就不受管了,出了美国,也不受管。
如果放过FHB,法案里面就会分开了,但是并没有,说明在川普党眼里,非法移民和合法移民是一样的没有区别。
一直觉得国内高层人才是有的,关键看制定政策的时候重点考虑啥,不为大部分人考虑的时候,普通人就痛苦了。
扎根的西裔是MAGA的主力之一,偏将军。
那个什么扶苏八成是个轮子,看到这玩意你得绕道走,跟狗着急犯不着
那个女的难道不该被隔离, 当时无论按中国或者美国的法令规则, 她都得自我隔离不要危害他人
怎么 你要为她辩护吗?
她一个人也不代表华人。 不欢迎这事儿没什么好说的。
只需要: 1. 任何非法移民的娃没有公民权 2. 任何政治庇护的人, 它们本身以及直系后代终身无归化权利
这俩条, 可以堵住非法移民99.9% 的公民途径
当时正如大部分反川人士早就说的那样, maga 本来的目的就不是只针对非法移民, 从一开始就是针对所有移民
所有合法移民里面, 最垃圾 最人渣最没有贡献的 就是政治庇护, 而且也是无数非法移民上岸的手段
不给,父母选择留在美国工作的可能性也变小啊,担心变数给孩子带来的影响,会考虑直接回国。
是啊,希望f1,h1这种都不在里面。
出生公民权是华人打的宪法官司:《美国诉黄金德案》 就连排华法案时期,法定禁止入境的华人,在美国境内生的小孩,也一样是美国公民。
合众国诉黄金德案[1](英语: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169 U.S. 649 (1898),是一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所有美国境内出生者都是美国公民的里程碑式案例。判决在解读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上建立了重要的判决先例。
黄金德大约于1873年出生于旧金山,他的父母都是华人。一次出国旅行归来时,移民局根据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黄金德为此将政府告上法庭,挑战政府拒绝承认其公民身份的做法。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他的意见,认定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即使他父母是外国人亦不例外,并且这样的特权即使有联邦国会通过的法律也不能剥夺。 此案件特别突出了对公民公款中一个短语准确含义理解的分歧,即一个在美国出生的人是否符合“并受其管辖”的要求从而获得公民权。最高法院的多数意见总结认为这一短语的意思是受到美国法律的管辖。在这一基础上,第十四条修正案将被解读为赋予几乎任何在美国领土出生的人美国公民身份(即属地主义原则)。
看看100多年前头上还有辫子的华人,都有这样的斗争精神。现在这些逼逼“孩子身份应该随父母”,“f1 h1从哪来的滚哪去”的高华大妈,简直是丢华人的脸
看他的父母生他时候的身份,如果当时是绿卡-永久居民的话,那这个EO就合理了
你在扯什么,1890年代那是连护照签证都不存在的年代,那个年代白人落地就是美国公民。黄人法定禁止入境美国
在这个情况下,最高法院用黄金德这个完美的范例,做了逻辑上最不留死角的裁决:哪怕排华法案禁止华人入境,但是宪法说你是美国人,你就是美国人。排华法案跟宪法冲突的,排华法案滚一边去。
你们这些jjyy给川普违宪辩护的华人,真是百年华人之耻
EO核心在于打击非法移民
尼玛那你加打击合法移民条款做什么?
还在那洗地, 真是贱人渣
这个EO这种提法肯定是研究过黄金德案的。注意人家说的是父母华人,在一次出国(出美国)旅行归来。。。这些都说明他父母在美国是定居的。至于何种身份不清楚。 要反对也要先搞清楚这些,否则只顾着抗大旗,就能有效反对了?
最难理解的是好多华人还欢天喜地自己已经上车了,完全不考虑Trump为了排外直接推翻宪法是多可怕的事。
一提到持枪就祖宗之法不能变,搞合法移民却灵活变通得很。
在他们看来,唯一的区别是肤色白或非白,白的比如musk非法也是合法,非白的比如vivek合法的也是foreig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