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mao0825 发表于 2025-01-19 15:43 如果意外的话,就这么算了吧。我女儿3岁在外面玩磕到眼角附近,血流的哗哗的,也是去缝针了,9岁的时候从滑梯上掉下来右手骨折,小孩成长过程中难免,心痛是肯定的。确实是我疏忽了,但如果老公因为这个要跟我离婚的话,那真是无言以对了
这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不是一个性质的好吗?你们这些人有没有逻辑?瞎类比。 你是带孩子玩的过程中,不小心出的意外。这个是可以理解的。
她家是她老公要打孩子,结果拉扯的过程中磕到了眼角缝了五针。
如果要类比,可以举例说你在打孩子的过程中,磕到了眼角,孩子去缝针了。或者你打孩子时失手把孩子右手打骨折了。这些是不可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