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补充一些众所周知的常识:美国没有类似欧洲的仇恨言论法,联邦层面种族歧视言论被当作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经典案例 Village of Skokie v. National Socialist Party (1977): 美国纳粹党在大屠杀幸存者聚集区游行展示纳粹旗行纳粹礼是言论自由。 UWM Post v. Board of Regents of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1991): Wisconsin大学禁止种族言论的规定因违宪被撤销。 R.A.V. v. City of St. Paul (1992): 白人在黑人家门口烧十字架(3K党旧俗)是言论自由。 Matal v. Tam (2017): 针对亚裔的slur “Slant” 可以被作为商标。 United States v. Bartow (2021): 退休军人(白)购物时当众骂黑人N-word (with a hard r) 是言论自由。
Village of Skokie v. National Socialist Party (1977): 美国纳粹党在大屠杀幸存者聚集区游行展示纳粹旗行纳粹礼是言论自由。 UWM Post v. Board of Regents of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1991): Wisconsin大学禁止种族言论的规定因违宪被撤销。 R.A.V. v. City of St. Paul (1992): 白人在黑人家门口烧十字架(3K党旧俗)是言论自由。 Matal v. Tam (2017): 针对亚裔的slur “Slant” 可以被作为商标。 United States v. Bartow (2021): 退休军人(白)购物时当众骂黑人N-word (with a hard r) 是言论自由。
华人群体本来就安分守己,为什么要被歧视?歧视华人本来就不合理,又不偷又不抢,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凭什么歧视华人?
所以被歧视后需要整个华社一起去盯住他。 这样是成本最低的。
同意楼上说法是需要发表这些言论的人社死,没有规律的让某个发表这些言论的人极大的个人代价,从而达到发表前可以做到个人审视自身言论。简短的说话就是人人自危。这做法也有一个名字,叫cancel culture
整个华人社会去盯住某人,意思就是所有人都等待别人去盯着。不然为什么我得翘班去盯?为什么你只去一次我去两次?你盯了半小时我要盯三个小时?为什么那么多人不去盯,偏偏我要去盯?
这种所谓全体华裔团结起来干一件事的提议,就完全是口头high,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市场经济干嘛要物价部门?米国也没有党支部和居委会。每个州的Attorney General’s office 下都有消费者保护办公室,违反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举告, 但这不包括物价控制。
这个判定还是挺困难的…不是非黑即白的事情,大家认知还很可能不统一
市场经济不需要,门口有加油站,就是比别的油站贵那么几毛,他们能经营下去那也是这些人愿意去,只有那种垄断性经营的需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