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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康宝鉴51-52 戒淫格言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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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4年12月5日 22点41分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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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gan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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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寿康宝鉴51-52 戒淫格言29 寿康宝鉴51戒淫格言29a 格言29.◎毕忠告训示:‘当今世间,道德沦丧,黑暗污浊,日风趣下,男女青年,受教匮乏,败节丧身的人,越来越多。究其主要原因,从根上讲,是社会道德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彻底丧失。我们的子女于小时候,没有得到过及时的、“扎根”的道德教育,他们的“是非”辨别力,免疫力,自我保护力,都是极其脆弱的。从现象上看,青年男女的堕落,都是受到了“淫书、淫画等黄色制品”的诱惑和污染所造成。众所周知,近年来,(尤其是我们近代,自国家改革开放以来,——注)各种新出版的艳情淫书、淫画,黄色电影,VCD黄色制品等等,真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触目皆是!” 少年子女,中小学生,乃至大学生等,进图馆书店,走大街小巷,遇广告书摊,杂志小报,其色欲诱惑,到处皆是。见到广告说明,甚至淫书淫画等,不觉“心动”欲购。买来之后,免不了同学朋友,相互传看,致使“目醉心迷,神魂颠倒”,无心学业,甘愿堕落而不能自醒。胆小的人,虽不敢轻于“尝试”,然而,其身体因欲望的波动而受到了无形的伤害与耗折。胆大泼辣且不能把持自己的人,一旦尝试“失足”,其后果常常不堪设想:小则失业、失学,耗精、败神;大则“倾家丧命,绝嗣断宗,断子绝孙”。果报现前,悔已无及! 沪上(上海)黑暗淫风,强过其他城市和地区,其“藏垢纳污,引人入罪”之场所,到处皆是。耳濡目染,已见多不怪。平常意志比较坚定、而且非常自重的人,只要进入这种场所,很难逃脱“损友”的怂恿而失足。所以我才说:“淫书淫画,是真实的杀人利刃!但愿我等青年子弟,闺阁少女,遇到此等淫书淫画,一定不要被其所迷,务必撕毁焚烧不读;遇到此等“损友”,一定要“敬而远之”,断绝交往。若有能力和机缘,彼此一定要互相警戒,相互规劝,万万不要堕入“无形杀人之危机”。 我今在此,首先,向社会各“出版界、著作界”行“三跪九叩”大礼,且听我一言:谁家无兄弟、子孙?谁家无妻子儿女?怎忍心让他们堕入黑暗,陷入死亡,乃至断宗绝嗣,绝子绝孙?其次,向学校里的各位校长,各位家长,社会各界行业,各号经理,行“三跪九叩”大礼,且听我一言:务必要随时随地,严密稽察,严格管理,循循规劝,认真教导,尽自己本分,随缘施教,使各青年子女,中小学生,出黑暗,免死亡!
寿康宝鉴52戒淫格言29B 当然,追根求源,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在“出版界和著作界”。若出版界和著作界有好善积德之志士,则问题就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若能将那些淫书淫画的“刻板、模子”等,付之一炬,彻底焚毁,令版毁笔绝,此乃救世之行,功德不可思议,我们的子弟妻女,乃至后代子孙,必有望成为共和国的大伟人、世间的大圣大贤! 倘若出版界或著作界有人士说:“淫书中,同时也有因果报应的教育,也列举了不少犯邪淫而受恶报的案例,读此书的人,自然会引起警惕而不敢造做,这是文学作品,不能将它判为淫书邪教而予以否定和销毁。”试问说这种话的人,世间书很多,尤其是善书,哪种善书里没有“因果”的教育?为什么非要用“著作和出版淫书”的方式来进行因果教育?而通过对“现实”的观察,我们发现,读这种书的人,只见到有堕落的,从来没有见过,有从淫书中受到教育和警示而真正弃恶从善的人,这是何种道理呢?读者迷在其中的淫荡情境中,哪里有心和时间看后来的“果报情节”? 最后,我向“著作艳情小说的著作家们,绘制淫画的美术家们”行“三跪九叩”大礼,且听我一言:‘榬笔辉辉,无非欲求“名利双收”,什么方式和著作不行,而非得写淫书,做淫画不可?何苦于得现世“名利”之时,而留下后世污名,乃至折损“阴德”?为什么要用自己在社会上的“名望”,引社会大众于黑暗,陷人民子孙于死亡?所换来的“眼前个人利益”,与给社会和自己的未来所带来的“损失”相比,真乃得不偿失!后果亦不堪设想。至于“阴德福善”、“因果报应”的学说,随著时代的变迁,说的人讲的人,越来越少,相信的人更是罕见。更可怕的是,“因果报应”的理论事实竟被现代人称之为“迷信”而不肯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为什么呢?相信了,“乐”就没有了,这个不好接受!纵然是“五经四书”,其对古人今人的教导,因果的教育,断恶修善的道理和事实,书中常常教诲和警示,也因时代所迁,而不被人所相信,甚至完全被排斥和抛弃! “诸恶业中,淫恶为最!”犯邪淫的人,在世时,于暗暗中得种种折福折寿、灭子绝孙的报应。在死后,灵魂必永受痛苦!凡我同胞,知此见此,能不触目惊心吗? 敬求沪上(上海)慈善长者,若认为鄙人所言无误也无谬,请召集有关会议,共同商讨寻求有关“戒淫止色,教育劝导”之方法,并能汇集成册,这个工作意义深远,绝对不会只独造福一方,而造福十方不止。企盼社会世间,因此而德风所被,人各景从,懂礼守法,则天下同胞,皆受恩泽!鄙人当情不自禁,馨香百叩而祈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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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康宝鉴52戒淫格言29B 当然,追根求源,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在“出版界和著作界”。若出版界和著作界有好善积德之志士,则问题就会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若能将那些淫书淫画的“刻板、模子”等,付之一炬,彻底焚毁,令版毁笔绝,此乃救世之行,功德不可思议,我们的子弟妻女,乃至后代子孙,必有望成为共和国的大伟人、世间的大圣大贤! 倘若出版界或著作界有人士说:“淫书中,同时也有因果报应的教育,也列举了不少犯邪淫而受恶报的案例,读此书的人,自然会引起警惕而不敢造做,这是文学作品,不能将它判为淫书邪教而予以否定和销毁。”试问说这种话的人,世间书很多,尤其是善书,哪种善书里没有“因果”的教育?为什么非要用“著作和出版淫书”的方式来进行因果教育?而通过对“现实”的观察,我们发现,读这种书的人,只见到有堕落的,从来没有见过,有从淫书中受到教育和警示而真正弃恶从善的人,这是何种道理呢?读者迷在其中的淫荡情境中,哪里有心和时间看后来的“果报情节”? 最后,我向“著作艳情小说的著作家们,绘制淫画的美术家们”行“三跪九叩”大礼,且听我一言:‘榬笔辉辉,无非欲求“名利双收”,什么方式和著作不行,而非得写淫书,做淫画不可?何苦于得现世“名利”之时,而留下后世污名,乃至折损“阴德”?为什么要用自己在社会上的“名望”,引社会大众于黑暗,陷人民子孙于死亡?所换来的“眼前个人利益”,与给社会和自己的未来所带来的“损失”相比,真乃得不偿失!后果亦不堪设想。至于“阴德福善”、“因果报应”的学说,随著时代的变迁,说的人讲的人,越来越少,相信的人更是罕见。更可怕的是,“因果报应”的理论事实竟被现代人称之为“迷信”而不肯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为什么呢?相信了,“乐”就没有了,这个不好接受!纵然是“五经四书”,其对古人今人的教导,因果的教育,断恶修善的道理和事实,书中常常教诲和警示,也因时代所迁,而不被人所相信,甚至完全被排斥和抛弃! “诸恶业中,淫恶为最!”犯邪淫的人,在世时,于暗暗中得种种折福折寿、灭子绝孙的报应。在死后,灵魂必永受痛苦!凡我同胞,知此见此,能不触目惊心吗? 敬求沪上(上海)慈善长者,若认为鄙人所言无误也无谬,请召集有关会议,共同商讨寻求有关“戒淫止色,教育劝导”之方法,并能汇集成册,这个工作意义深远,绝对不会只独造福一方,而造福十方不止。企盼社会世间,因此而德风所被,人各景从,懂礼守法,则天下同胞,皆受恩泽!鄙人当情不自禁,馨香百叩而祈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