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wash 发表于 2024-11-28 21:53 苗人 那几个白垃圾以为可以捏软柿子,结果碰到了煞神,把自己的命送了 其实Vang的动机是可以理解的,放过那几个人,那几个人可能拉人重新回来射杀自己,不如先杀光,把命保住再说别的。
fannysunny 发表于 2024-11-28 21:54 顶盖说为啥觉得这人干的很好,虽然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Huarenxuan 发表于 2024-11-28 22:17 这个人的律师不行。这顶多算防卫过度。他一个人对一票人,你说让他怎么办?
iloveGelato 发表于 2024-11-29 03:18 他枪法很准,可以不必打死的,打伤让他们对他没有威胁就可以了。 他应该像疯狗拳陈鹤皋老师一样,多研究一下刑法里的正当防卫。陈老师大弟子也是因为以一敌十杀红眼了,没有必要地追击了对方,成为陈的弟子里面唯一一个被判防卫过当被罚了款的。
aipple 发表于 2024-11-29 04:30 哪有那么准啊,能打得对方不再有回手之力又不死。警察还做不到呢
他枪法很准,可以不必打死的,打伤让他们对他没有威胁就可以了。 他应该像疯狗拳陈鹤皋老师一样,多研究一下刑法里的正当防卫。陈老师大弟子也是因为以一敌十杀红眼了,没有必要地追击了对方,成为陈的弟子里面唯一一个被判防卫过当被罚了款的。 iloveGelato 发表于 2024-11-29 03:18
花花满楼 发表于 2024-11-28 21:45 判决不公,应该是无罪的. 虽然是背后中枪,但是对方人多势众构成生命威胁。不打死他,难道等对方随时转身打死自己?这就是战场.
Huanmin 发表于 2024-11-28 22:13 美国的苗人,越南人好像都挺剽悍的。
判决不公,应该是无罪的. 虽然是背后中枪,但是对方人多势众构成生命威胁。不打死他,难道等对方随时转身打死自己?这就是战场. 花花满楼 发表于 2024-11-28 21:45
吃鸡蛋 发表于 2024-11-29 15:38 柴旺估计没啥钱请好律师 Md, 要是发生在现在,go fund 一下应该能筹到不少钱跟白皮死磕。
左蹄猪猪 发表于 2024-11-29 15:26 不杀就要被杀,他是对的。 当时有人拿枪打他,猪一样的队友,害死了一起团队的人。 择友在一起太重要了。早年,我跟朋友一起在云南旅游时,其中一人莫名跟当地人起冲突,差点害了大家。
shuma08 发表于 2024-11-29 02:28 确定在场的所有人都必须打死么?
Huarenxuan 发表于 2024-11-29 13:33 你显然没打过枪。哪有shoot to injure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想法,他还可以辨有PTSD,当过兵的啊,很大可能honorable discharged。还是律师不行啊。
huanglin82 发表于 2024-11-29 16:17 这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照你的逻辑,警察打死人干嘛?警察枪法都是专业训练出来的,打伤犯人让犯人没有威胁就可以了。 事实是,在那种场景下,只有你死我活。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colorfulmud 发表于 2024-11-29 16:45 exactly,最近那个案子,几个警察对着个抱着2个月孩子的瘦弱女性清空弹夹,孩子都打死了……还要求一个平民对着几个拿枪围攻打自己的状白男们能只打伤不打死?搞笑吧,双标吧
mjia123 发表于 2024-11-29 16:15 王才修走后,特里突然在对讲机里对其他人说道:“我这里有一只松鼠,我把他赶走了。” 王听到的?
2004年的一天,美国法庭上出现了离奇的一幕,一个亚裔男子一边比划着说自己开了一枪,一边扭过身子,重复自己刚才的动作。就这样重复了好几次,男子嘴里不断念叨着自己开了一枪,不知道具体情况的人,或许会以为男子魔怔了。
可实际上,这位叫王才修的男子,确实像他比划得那样——他之所以不断重复自己的动作,是因为他前后开了好几次枪,团灭了一支白人狩猎队,这起大案也震惊了美国上下。
2004年冬的一天,美国警方接到报案,当地群众发现有人遭到枪击。警方迅速抵达案发现场展开搜查,当地的猎人在不久之后,发现了浑身是血的王才修。
见到有人发现了自己,王才修没有抵抗,很顺从表示了投降。随后,他被警方带走,而根据他的描述,以及当地人的指示,警方找到了现场。
眼前的一幕让人终身难忘,只见6名白人倒在了血泊之中,早已死亡多时,还有两人身受重伤,被送入医院抢救。
勘察了现场之后,警方得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结论,王才修竟然是单枪匹马,就干掉了一支人数众多的狩猎团队。
这些“受害者”并不是手无寸铁,他们也带着枪支,这样离谱的情节,居然真的就在现实中发生了。那么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随后,根据王才修的供述,以及对案发现场的调查,人们了解了事情的原委。
那天,王才修和朋友到了威斯康辛州西北处一片山林里猎鹿,他对当地的情况并不熟悉,再加上又下了雪,走着走着他就到了一处陌生的地方。
没想到,这里是当地一个狩猎团队的私人领地,王才修闯入后很快就被人发现。团队的领导者之一特里路过这里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狩猎架上有一个陌生人,他感到非常生气。
特里与团队其他人联系了之后,确认大家没有邀请王才修进来狩猎,他就走了过去,要求王才修立即离开。
美国法律对于私人领地的保护是非常严格的,哪怕是狩猎用的山林都不能随意闯入,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王才修得知自己误入了私人领地,急忙向特里道歉,然后就准备离开。
王才修走后,特里突然在对讲机里对其他人说道:“我这里有一只松鼠,我把他赶走了。”得知此事,众人立马来了兴趣,他们赶过来了解情况。
得知是一个瘦小的亚裔男子,几人就有了主意,他们立即跑了过去,成功堵住了王才修。见到王才修之后,众人对着他大喊大叫,一些侮辱性的词汇也说了出来。
王才修见到对方人多,虽然非常生气,但也是想着忍了算了。就准备转身离开,没想到其中一人突然动手,一把扯下了王才修携带的狩猎许可证。念着上面的号码,叫嚷着要举报他。
此时王才修感觉有些害怕,担心这些人对自己不利,就抱紧了枪继续走着。没想到背后突然有人举起了枪,对着他喊了起来,几个人又开始辱骂挑衅王才修,他转身一看,只见一人的枪口正对着自己。
王才修当即下意识躲开了,那人突然开了一枪,没打中王才修。眼见自己的性命受到威胁,王才修当即蹲下,拿起枪就反击。
他抬手一枪没有打中,紧接着又是一枪直接将那个拿枪打自己的男子撂倒。其他人见状大惊失色,连忙拿起武器攻击王才修,王才修杀红了眼,开枪与对方打了起来。
他连续击毙两人,剩下的人见状吓得赶紧逃跑,王才修迅速追了上去,又连续撂倒几人,转眼间,这支狩猎团队就有6人被他击毙,其余两人也被击中受伤。
清醒下来后,王才修也意识到自己犯了大事,他很快就选择了投降。那么王才修是何许人?他为何能直接灭掉一支带着武器的狩猎队呢?原来,他的身份并不一般。
王才修的家里是老挝的苗族,越战期间,美国曾经扶持过苗族武装,他的父亲就曾在部队里面担任军官。后来美国撤兵,不少苗族武装的军官士兵就跟着一起到了美国。
王才修年幼的时候就来到了美国,从小就受到父亲的影响,精通枪械。再后来,他还到国民警卫队里面服役了6年多,是一名退伍军人,在部队里,王才修就因枪打得准获得过神枪手的嘉奖。
这些人万万没想到,眼前这个瘦小的亚裔男子,竟然是一位在军队效力过的神枪手。此案之后的审理,也面临着不小的争议,王才修遭受种族歧视,生命受到威胁选择自卫这是事实。
法院却根据受害者有多人是背后中弹,判定王才修谋杀罪名成立,最终他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这要是在加州都判不了几年,定罪都不一定
好像法律说的就是背后开枪不是正当防卫,但那几个白垃圾死有余辜
那几个白垃圾以为可以捏软柿子,结果碰到了煞神,把自己的命送了
其实Vang的动机是可以理解的,放过那几个人,那几个人可能拉人重新回来射杀自己,不如先杀光,把命保住再说别的。
对,其实可以理解的
我觉得过几年上诉说不定会改判,就出来了,总比被红脖子杀了强
有本事,尽管冤枉蹲了监,但至少把那些猪送去了西天。
有可能就是public defender,不用花钱的
哪有那么准啊,能打得对方不再有回手之力又不死。警察还做不到呢
打伤人家仍然还可以开抢啊。
同意这个,应该继续上诉,有人牵头我也会捐钱
你显然没打过枪。哪有shoot to injure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想法,他还可以辨有PTSD,当过兵的啊,很大可能honorable discharged。还是律师不行啊。
无罪不至于,但可以判防卫过当。
所以华裔需要些很人,都像一群书生,在美国这个丛林社会,就是挨打受骂的。
华人的利益只有我们华人团结一起自己争取 任何无色人种或其它有色人种都不能给到华人 别人不过是在争取自己利益时利用华人一下而已 这种事发生在黑人那里不知道要造多大的声势 黑人争取利益的方法我们要借鉴 在华人这个族裔并不为很多人了解的时候 我们要抓住各种发声发言的机会 华人总的说来太过谦卑 出任何事要不单枪匹马要不自认倒霉能躲就躲 华裔聪明勤奋努力就是载在吃亏自己认栽上 某个族裔能够借政治造势造声音已经到干涉正常法律宪法地步了 华人不发声就会一直给别人欺负 这种事如果华人造声势有律师牵头甚至律师团队一起发声 相信很多华人会捐款 不管输赢与否 把案子宣扬出去让大家知道欺负华人要摊上麻烦 欺负华人就是太不麻烦了 所以欺负一下也没啥后果
当时有人拿枪打他,猪一样的队友,害死了一起团队的人。
择友在一起太重要了。早年,我跟朋友一起在云南旅游时,其中一人莫名跟当地人起冲突,差点害了大家。
Md, 要是发生在现在,go fund 一下应该能筹到不少钱跟白皮死磕。
没有可能重新翻案找律师减刑吗?
最猪队友的是那个把同伴喊来的那个,也有可能跟开枪的是同一人。。。
我觉得可能难了,好像柴旺说了不该说的话
比如你背后把人打死了,你不能说我就想打死他,你可以说他找cover 或者回去拿枪。反正你就说自己还是觉得生命受危险啥的就行
你要有好律师人家会教你
他不杀死那些人(注意是复数),自己就别想活着离开。
起码现在那些人比他先死了。所以他干得很好。
是的。因为你不打死他们,他们就打死你。
否则你以为呢?就看那群人的挑衅,就知不是善人,不是善人的人,你敢善待他们?
王听到的?
这就是典型的站着说话不腰疼。
照你的逻辑,警察打死人干嘛?警察枪法都是专业训练出来的,打伤犯人让犯人没有威胁就可以了。
事实是,在那种场景下,只有你死我活。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就只有死路一条。
要求真高,以一敌六,还要打到能放倒但不致命的地方。给你点赞!
确实。他也没找个好点的刑事律师。 当然大家也不知道具体还有什么细节。 加拿大这边就算有持械入室盗窃和抢劫,也不能把罪犯打死,不然也是防卫过当要判刑。 不过话说回来,宁见法官不见法医是正确的,先把坏人打死再说吧。
exactly,最近那个案子,几个警察对着个抱着2个月孩子的瘦弱女性清空弹夹,孩子都打死了……还要求一个平民对着几个拿枪围攻打自己的状白男们能只打伤不打死?搞笑吧,双标吧
为什么没有针对这些警察的抗议活动?我会捐款也鼓励大家参与,必须让这些警匪们知道不是披上那身皮他们就可以为所欲为。作为妈妈真是看不得这些事的。
是后来幸存者告诉警察的。王说是白垃圾先向他开枪的,幸存者说没有。如果王有个好律师,也许就无罪释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