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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展!丈夫中国欠债杀人被处决 ,华女想卖温哥华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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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复:2024年11月24日 20点13分 PT
共 (4)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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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ccnicorn
大约 3 小时
楼主 (北美华人网)
2024年11月21日,加拿大 BC 省最高法院做出的一项裁决,让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有了阶段性的进展:
允许一名中国死刑犯的遗孀,出售其中一套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豪宅。
这一漫长的官司和悲剧,还要从十多年之前说起。一名加拿大华人富商 Ke Qing Ni (下文称 倪某),欠下了另一名中国富商 Changbin Yang (下文称 杨某)
超过一亿的巨额债务,并且已经拖欠了多年。
2017年,欠债人倪某不仅没有偿还杨某的债务,反而雇凶杀害了债主杨某。
根据报道,时年54岁的杨某,被“残忍地在中国杀害”。
之后,欠债买凶人倪某被捕,并于2020年在中国被执行死刑。
倪某在中国被执行死刑之后,刑事这一块算是结束了。但涉及赔偿的部分,中国的判决是2018年湖北省的一项法院命令,指令欠债人倪某(当时还未被执行死刑)支付给债主及凶杀受害人杨某的家人2780万元人民币,外加利息。
另外,在中国还有一个2019年的仲裁裁决,指令欠债人倪某支付本金1亿7278.5万元人民币,外加1亿9828万8629元人民币已累积利息,以及今后继续按本金20%的年利率来计息。
根据裁决,原告方杨某声称,倪某欠杨某的总债务为5亿6169万元人民币,约合$1亿1347万2727元加币。
然而赔偿问题却因为涉及买凶人倪某在加拿大的遗产问题,而开始了漫长的官司。
被杀害的杨某家人提起诉讼,要求欠债人和买凶者倪某的遗孀和女儿偿还他的债务,并且声称倪某一家购买的三处温哥华房产,应被视为“欺诈性转让”。
其中,就包括本周四加拿大 BC 省最高法院裁定的这栋位于温哥华 West 33rd Avenue 的房屋。
这栋房屋是六卧室六浴室的独立屋,居住面积超过4000平方英尺,包括地上两层和地下室,在BC省的房屋估价近500万加元。
这处房产的所有者是欠债人倪某的遗孀 Li Juan Chen(下文简称陈某)。根据法院文件资料,她和丈夫倪某于2010年12月购买了这处房产,并在次年春天搬入。
债主杨家人当然要阻拦这栋房屋的出售了,
借出去连本带息超过1亿加元,钱没收回来,自家顶梁柱还被欠债人买凶残忍杀害了。虽然欠债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但明明对方名下还有那么多财产,怎么能人死债烂呢?!
11月21日加拿大 BC 省最高法院的裁定,并不是对整个涉及倪家在加拿大财产问题的一锤定音,也不是重新裁断已在中国确定的赔偿方案。
只是,针对受害人亲属杨家人,一直试图阻拦欠债人倪某家人出售在温哥华多处房产的出售,做出裁决。
卑诗省最高法院本周四裁定,登记在位于温哥华 West 33rd Avenue 的这栋房产产权上的未决诉讼证明书(CPL)可撤消,以允许出售,条件是CPL 重新注册在业主用卖房收益购买的新房产上。
简单来说,就是倪某的遗孀可以出售这套温哥华的房子,但是如果买了新房子了,因为整个诉讼未结束,新房子一样受限。
BC省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一方面是基于倪某遗孀陈某提出的“不卖房生活困难”一说。另一方面也是考虑,杨某是受害人,整个民事赔偿诉讼尚未结束,倪家的三套温哥华房产,确实有可能被裁定为“欺诈性转让”。
因为,倪某在加拿大遗孀陈某告诉法庭,她的倪某丈夫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他在中国被捕后就无法为家人提供生活来源了。
此后,陈某一直靠着早在2016年就出售一栋温哥华房产剩下的钱来生活,当时拿到的售房款大概是90万加元,但现在“基本耗尽”。
陈某说她在加拿大没有工作,“几乎不会说英文”,裁决指出这让她不愿意到华人社区以外寻求就业或帮助。
但是杨某的家人表示,倪某遗孀陈某所说的经济困境声明是虚假的,他们告诉法庭,担心如果解除对倪家房产出售的限制,倪家会出售房产并将收益“移到触及不到的地方”,这样倪某生前所欠下的债,就没法追了。
但是,杨家人也没有提供能支持自己上述说法的证据。
所以,综合考虑之下,法官接受了倪某遗孀陈某在加拿大生活困难的说法,同意倪某家人出售其位于 West 33rd Avenue 温哥华的这栋房产。
但是,法官也考虑到杨某是受害人,所以在裁决时,也留有余地,表示倪家卖房款可以留75万加元用以生活,剩下的钱用来买新房的话,新房需要继续受限于出售禁令。
但是,吃瓜群众就不明白了,那既然好不容易解除掉一套价值500万加元的房产的出售禁令了,那怎么保证只留75万加元当生活费,剩下的还必须新买一套房等着法院上出售禁令呢?
杨家和倪家在加拿大的民事赔偿诉讼还在进行中,下一次开庭计划于2026年1月。
b
belovell
大约 3 小时
2 楼
房子看着怪怪的
S
Struggle
大约 3 小时
3 楼
还好国内有死刑
a
ahca01
大约 2 小时
4 楼
belovell 发表于 2024-11-24 22:49
房子看着怪怪的
这套房子,还没有游泳池,在达拉斯也就值50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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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欠债人倪某不仅没有偿还杨某的债务,反而雇凶杀害了债主杨某。根据报道,时年54岁的杨某,被“残忍地在中国杀害”。
之后,欠债买凶人倪某被捕,并于2020年在中国被执行死刑。
倪某在中国被执行死刑之后,刑事这一块算是结束了。但涉及赔偿的部分,中国的判决是2018年湖北省的一项法院命令,指令欠债人倪某(当时还未被执行死刑)支付给债主及凶杀受害人杨某的家人2780万元人民币,外加利息。
另外,在中国还有一个2019年的仲裁裁决,指令欠债人倪某支付本金1亿7278.5万元人民币,外加1亿9828万8629元人民币已累积利息,以及今后继续按本金20%的年利率来计息。
根据裁决,原告方杨某声称,倪某欠杨某的总债务为5亿6169万元人民币,约合$1亿1347万2727元加币。
然而赔偿问题却因为涉及买凶人倪某在加拿大的遗产问题,而开始了漫长的官司。
被杀害的杨某家人提起诉讼,要求欠债人和买凶者倪某的遗孀和女儿偿还他的债务,并且声称倪某一家购买的三处温哥华房产,应被视为“欺诈性转让”。
其中,就包括本周四加拿大 BC 省最高法院裁定的这栋位于温哥华 West 33rd Avenue 的房屋。
这栋房屋是六卧室六浴室的独立屋,居住面积超过4000平方英尺,包括地上两层和地下室,在BC省的房屋估价近500万加元。
这处房产的所有者是欠债人倪某的遗孀 Li Juan Chen(下文简称陈某)。根据法院文件资料,她和丈夫倪某于2010年12月购买了这处房产,并在次年春天搬入。
债主杨家人当然要阻拦这栋房屋的出售了,借出去连本带息超过1亿加元,钱没收回来,自家顶梁柱还被欠债人买凶残忍杀害了。虽然欠债人已经被执行死刑,但明明对方名下还有那么多财产,怎么能人死债烂呢?!
11月21日加拿大 BC 省最高法院的裁定,并不是对整个涉及倪家在加拿大财产问题的一锤定音,也不是重新裁断已在中国确定的赔偿方案。
只是,针对受害人亲属杨家人,一直试图阻拦欠债人倪某家人出售在温哥华多处房产的出售,做出裁决。
卑诗省最高法院本周四裁定,登记在位于温哥华 West 33rd Avenue 的这栋房产产权上的未决诉讼证明书(CPL)可撤消,以允许出售,条件是CPL 重新注册在业主用卖房收益购买的新房产上。
简单来说,就是倪某的遗孀可以出售这套温哥华的房子,但是如果买了新房子了,因为整个诉讼未结束,新房子一样受限。
BC省法院做出这样的判决,一方面是基于倪某遗孀陈某提出的“不卖房生活困难”一说。另一方面也是考虑,杨某是受害人,整个民事赔偿诉讼尚未结束,倪家的三套温哥华房产,确实有可能被裁定为“欺诈性转让”。
因为,倪某在加拿大遗孀陈某告诉法庭,她的倪某丈夫是家中的经济支柱,他在中国被捕后就无法为家人提供生活来源了。
此后,陈某一直靠着早在2016年就出售一栋温哥华房产剩下的钱来生活,当时拿到的售房款大概是90万加元,但现在“基本耗尽”。
陈某说她在加拿大没有工作,“几乎不会说英文”,裁决指出这让她不愿意到华人社区以外寻求就业或帮助。
但是杨某的家人表示,倪某遗孀陈某所说的经济困境声明是虚假的,他们告诉法庭,担心如果解除对倪家房产出售的限制,倪家会出售房产并将收益“移到触及不到的地方”,这样倪某生前所欠下的债,就没法追了。
但是,杨家人也没有提供能支持自己上述说法的证据。
所以,综合考虑之下,法官接受了倪某遗孀陈某在加拿大生活困难的说法,同意倪某家人出售其位于 West 33rd Avenue 温哥华的这栋房产。
但是,法官也考虑到杨某是受害人,所以在裁决时,也留有余地,表示倪家卖房款可以留75万加元用以生活,剩下的钱用来买新房的话,新房需要继续受限于出售禁令。
但是,吃瓜群众就不明白了,那既然好不容易解除掉一套价值500万加元的房产的出售禁令了,那怎么保证只留75万加元当生活费,剩下的还必须新买一套房等着法院上出售禁令呢?
杨家和倪家在加拿大的民事赔偿诉讼还在进行中,下一次开庭计划于2026年1月。
这套房子,还没有游泳池,在达拉斯也就值50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