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2ndLaw 发表于 2024-10-25 12:30 很多妈妈觉得给不给抚养费都不能影响孩子的生活质量。只会影响前夫的生活质量。 不如捏着钱关键的时候专项支援自己的孩子。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5 12:22 以前一朋友,国内电力系统工作,工资不低。离婚的时候就把女儿留给前夫,从来不给抚养费。周末到是带孩子一天。不给孩子抚养费的理由是,周末花钱了,另外她给娃买了点人寿保险。 认识小年轻,名校,硕士,有体面工作,各方面都很不错,假结婚拿的绿卡。 都超出我认知了
shanggj 发表于 2024-10-25 12:34 第二个有什么难理解的。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5 12:35 真婚绿都不难,为啥假结婚呢?
mysrrx 发表于 2024-10-25 12:37 与其等到关键时候支援自己的孩子,不如现在就把抚养权要过来改善孩子的生活质量,迟来的深情不如狗,孩子如果现在被前夫养废了,也不需要将来啥关键时候了。
shanggj 发表于 2024-10-25 12:37 你怎明知道 人家真婚绿都不难
shijingshan 发表于 2024-10-25 12:38 我读书时候有个偷渡过来的幼师被教会介绍到我住的那个房子住,她国内家里不错也有体面工作就是想来美国,想找美国人假结婚混身份,估计现在这样的没了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5 12:40 条件挺好的,不方便细说。
babyduck 发表于 2024-10-25 12:59 真婚不难,但是估计是觉得没必要把绿卡跟结婚裹在一起吧,纯碎一点只谈感情也没啥不好,省得到时候吵起来,对方说你没我,美国都留不下来,各人选择而已,看版上多少让大家评理的夫妻,常常都要说,家里谁谁挣钱多,谁谁父母给了首付,谁谁办到身份,可见这些拿到很多婚姻里就变成了筹码
crazyeater 发表于 2024-10-25 13:07 可見現在辦綠卡不容易,特別是碩士沒文章沒成果必須要走perm 估計那個例子是男的,女的不需要假結婚,只要降低其他條件找個美國公民沒難度。
至少不体面吧。 jianliu67 发表于 2024-10-25 13:18
扶苏 发表于 2024-10-25 13:23 很多爸爸也可以用这个理由。不付出就是不付出,不论男女。
chongr 发表于 2024-10-25 13:30 第二个挺好的啊,比为了绿卡真昏好多了。女生对自己好点,工作好有前途,绿卡买了钱是小事。为了绿卡找个烂人倒霉一辈子。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5 13:01 那也要离一次婚啊!现代人这么想得开这个问题么?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5 13:20 这个说到点子上了,感觉这两例都不体面。也没啥大问题。
Haishikankan 发表于 2024-10-25 13:38 不想给的总有理由不给的。你怎么能指望一个平时连抚养费都不给的人,关键时候把钱拿出来?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5 13:39 不怕影响真的婚姻么?
会有什么影响? 感觉不是很重要吧。 金色的云朵 发表于 2024-10-25 14:15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5 14:24 这个事情能讲得清楚么?
漂洋过海2024 发表于 2024-10-25 15:18 给娃买人寿保险,她是受益人,心里什么阴谋诡计说不准,她居然好意思跟你说?
FatSheep 发表于 2024-10-25 14:09 当妈的不要女儿,已经不是正常人了,就不要去试图理解这些人了。
弹指芳华 发表于 2024-10-25 17:45 顶锅盖说,我国内认识的几对和我同年龄范围的朋友同学离婚,没有例外都是孩子跟父亲,实际由爷爷奶奶带大,女方不付抚养费,双方都有再婚再有子女。 感觉这种情况在中国挺普遍的。 不过其中一个妈妈,因为后面老公的关系,后来被安排在有油水的单位,在孩子长大成年(她生得早)以后资助了自己私房钱100万买房首付,这属于非常仁义的妈妈了。
semidear 发表于 2024-10-25 23:23婚内当甩手掌柜,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男人多了去了,怎么男的就是“都这样”,女的就是“不理解”? 找到工作也很难拿绿卡,动不动十几年的,还要看运气,符合法律就不judge
fucka 发表于 2024-10-26 09:18 上次那个侄女帖 很多人觉得当妈只要管生就行了… 养是奶奶甚至姑姑的责任因为“跟你家姓”, 不付抚养费属于“白送你家一个姓x的孩子” ,孩子养歪了就是“你们老x家一家人渣”
婚内当甩手掌柜,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男人多了去了,怎么男的就是“都这样”,女的就是“不理解”? 找到工作也很难拿绿卡,动不动十几年的,还要看运气,符合法律就不judgesemidear 发表于 2024-10-25 23:23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6 10:05 我这两例子都犯法了吧,看起来都是体面人,这是我理解不了的
Vorlon 发表于 2024-10-26 11:19 你说的第一个例子与第二个不同。第一个属于“软犯法”,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协议确实规定了要给抚养费,她不给,但对方不追究,那么这个“犯法”就不存在。 我从来不觉得在这种问题上能依靠人的自觉。所以第一个例子,不能理解的,不是她不给 - 这太正常了,就好像从大到小的犯罪,杀人,抢劫,诈骗 - 这些都好理解 - 为利益为爱好为啥其他的。。。 但对方为什么不追究 - 这个不太好理解。
马小甲_majia 发表于 2024-10-26 11:58 对方和她一个系统,级别比她高,没法撕吧
认识小年轻,名校,硕士,有体面工作,各方面都很不错,假结婚拿的绿卡。 都超出我认知了
前夫过的扣索的,小孩能好过么?更何况他前夫后来再婚有小孩了。
第二个有什么难理解的。
真婚绿都不难,为啥假结婚呢?
与其等到关键时候支援自己的孩子,不如现在就把抚养权要过来改善孩子的生活质量,迟来的深情不如狗,孩子如果现在被前夫养废了,也不需要将来啥关键时候了。
你怎明知道 人家真婚绿都不难
同意
条件挺好的,不方便细说。
你看看我上面说的,是美国的名校毕业哈,有体面工作。
那我同意。 但国内很多都是孩子跟爸爸, 也就是跟爷爷奶奶。
真婚不难,但是估计是觉得没必要把绿卡跟结婚裹在一起吧,纯碎一点只谈感情也没啥不好,省得到时候吵起来,对方说你没我,美国都留不下来,各人选择而已,看版上多少让大家评理的夫妻,常常都要说,家里谁谁挣钱多,谁谁父母给了首付,谁谁办到身份,可见这些拿到很多婚姻里就变成了筹码
那也要离一次婚啊!现代人这么想得开这个问题么?
我那极品前夫是不是也这么想的
绿卡有这么香么,哎,我都想回国养老
至少不体面吧。
这个说到点子上了,感觉这两例都不体面。也没啥大问题。
很多爸爸也可以用这个理由。不付出就是不付出,不论男女。
Exactly 都他妈的垃圾
不想给的总有理由不给的。你怎么能指望一个平时连抚养费都不给的人,关键时候把钱拿出来?
不怕影响真的婚姻么?
抚养费,不是法律规定的吗?不是自己想不给就不给的吧…小孩的抚养权,也不是谁想拿就拿的吧?
各人的取舍,有得必有失,你觉得假离婚是天大的事情,有人就会觉得为了绿卡将就结婚是更天大的事情
体面人做事之前永远都会考虑一下这样做事是不是体面,而不体面的人永远都会觉得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
当年北岛有两句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而且这个当妈的就周末带孩子一天,不仅仅是抚养费不给
这也太不信任孩子爸了
会有什么影响? 感觉不是很重要吧。
这个事情能讲得清楚么?
Re, 我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还是身边人,没有正常人的人伦道德观。不能用正常人思维来推测和解释她们的行为,她们也没有羞耻感。
假结婚这么高调的和别人分享?
因为算盘哒哒响啊。这种女人何曾想过女儿的需求,她想的只是不能便宜了前夫。女儿没养废,基本也不可能和亲妈亲。
只要道德bar足够低,就能永远做到自己的最大利益化。
你觉得不体面,但是他们自有一套道理来justify自己的行为。不管外人看着这套道理多荒谬,多大的逻辑漏洞,他们仍然可以用这套理论说服自己,丝毫不觉得有问题。
我感觉更多的人在意的是两个人的契合吧。
给娃买人寿保险,她是受益人,心里什么阴谋诡计说不准,她居然好意思跟你说?
我从不给娃买人寿保险 因为实在想不出来娃要是没了 我要钱做什么
男生多学学,同样干不要脸的事儿,女的多擅长给自己找理由
不要绑架女人。 如果因为男方出轨被离婚,已经是受害一方,在中国的环境下生活会更艰难。
如果国内有美国这样对离婚女人的大环境,情况会很不同。 据说国内男人50找30的很容易。
因为可能除了人是真的,别的都是假的。
是啊。 社会对妈妈的道德绑架,本身也是很多男人出轨的底气
这有什么不能理解的?如果所有人都是自动自愿给钱,还需要法律做什么?还需要强制手段做什么?
不给抚养费,最根本的原因是不愿意给 - 但这个原因与外人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 人家心里怎么想,外人管的着么?
外人管的着的原因,就是没有能去强制执行(是离婚时就没有协议,还是有协议但没有强制执行,都有可能) - 就这么简单。
嗯 我觉得男女不要脸的几率差不多 但女人因为弱,或者可以借口自己弱,经常歪理一大堆
我这两例子都犯法了吧,看起来都是体面人,这是我理解不了的
+1
你说的第一个例子与第二个不同。第一个属于“软犯法”,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协议确实规定了要给抚养费,她不给,但对方不追究,那么这个“犯法”就不存在。
我从来不觉得在这种问题上能依靠人的自觉。所以第一个例子,不能理解的,不是她不给 - 这太正常了,就好像从大到小的犯罪,杀人,抢劫,诈骗 - 这些都好理解 - 为利益为爱好为啥其他的。。。
但对方为什么不追究 - 这个不太好理解。
对方和她一个系统,级别比她高,没法撕吧
是国内的哦。。。其实就是一个正常的法律执行而已,也用不着“撕”(就是说,也不需要闹大,就是简单的通过法律程序要法院强制对方付钱而已)。
当然他要非不敢,那当年离婚协议的时候为啥要这么写?写出一条根本就保证不了执行的,这不是浪费么?为啥当时不直接要一次性的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