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gp 发表于 2024-10-06 00:42 大月份胎儿是生命无疑。这是个人道主义的问题,不是个”my body my choice”的问题。每个独裁种族灭绝者怕是也觉得不杀尽那些人就如鲠在喉对自己身心是巨大创伤吧,你叫我尊重”his body his choice”? No f*cking way
罕见不等于没有。这世界这么复杂,什么人都有。连狠心父母杀死自己亲生孩子都有,你怎么能保证就没有女人会大月份去堕胎呢(非医疗原因)? 这是就有一例: 26-year-old Latina woman in New Mexico, who had an abortion at 28 weeks’ gestation, said, “I was afraid of my boyfriend finding out, and I went [to the abortion clinic] once he was in jail.” "who seeks abortions at or after 20 weeks", Diana Greene Foster and Katrina Kimport, Perspective on Sexual and Reproductive Health, 2013 45(4):210-218,
yummy_agpr 发表于 2024-10-06 13:25 罕见不等于没有。这世界这么复杂,什么人都有。连狠心父母杀死自己亲生孩子都有,你怎么能保证就没有女人会大月份去堕胎呢(非医疗原因)? 这是就有一例: 26-year-old Latina woman in New Mexico, who had an abortion at 28 weeks’ gestation, said, “I was afraid of my boyfriend finding out, and I went [to the abortion clinic] once he was in jail.” "who seeks abortions at or after 20 weeks", Diana Greene Foster and Katrina Kimport, Perspective on Sexual and Reproductive Health, 2013 45(4):210-218,
yummy_agpr 发表于 2024-10-06 13:25 罕见不等于没有。这世界这么复杂,什么人都有。连狠心父母杀死自己亲生孩子都有,你怎么能保证就没有女人会大月份去堕胎呢(非医疗原因)? 这是就有一例: 26-year-old Latina woman in New Mexico, who had an abortion at 28 weeks’ gestation, said, “I was afraid of my boyfriend finding out, and I went [to the abortion clinic] once he was in jail.” "who seeks abortions at or after 20 weeks", Diana Greene Foster and Katrina Kimport, Perspective on Sexual and Reproductive Health, 2013 45(4):210-218,
这种情况我觉得会被道德谴责,立法禁止还是说不过去。毕竟那是人家的身体。而且过了22周,哪个医院哪个医生会帮你堕胎?
你举的例子,只能是说明中国人因计生政策和的影响,人们对堕胎比较草率也相对容易接受。
嗯嗯,那些教堂的神父们都很自爱,只性侵圣坛的小男孩搞不出娃来,还有那几个GOP的政客们,把情妇的肚子搞大了赶紧让她们偷偷去堕胎,真够自爱,爱自己的政治前途
我说了我支持随心所欲了吗?我说我支持因为医疗原因不得已的情况。这个决定应该是医生和病人权衡利弊来做,而不是几个写法律的政客老头来决定,有问题吗?
我不支持你说的这种理由堕胎。但是话说回来,你不觉得这样生下来的孩子其实也很可悲吗?这个不想要他的妈妈会好好爱他?
你如果法律禁止了大月龄堕胎,医生就没有定夺的法律依据啊!恰恰相反,医生如果决定了保大人这个决定会让医生被以杀人罪起诉的
如果你觉得医生有权力定夺,就不应该支持没有例外的禁止堕胎啊
因为民意就是混杂的,两边含糊的理由都是想往中间靠拢,获得选举优势。
你这个概念我是接受的,但是医生必须有做这个决定的权力,而不是还要等什么board去讨论决定,这种情况下病人的情况危急,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等
二十几周是有可能的,大B超排畸一般是18到20周,发现有问题需要再做检查确定,家人舍不得需要时间来接受这个事实做出决定,拖到25周其实很有可能。28-30周应该是足够了,也是viable的月龄了
小月份不算生命大月份就算生命,逻辑无法自洽。 假如哈,以后科技发达,小月份的胎儿也可以放在人造子宫仪器里成活到足月,你会改变观点吗?亦或者科技发展到从受精卵开始就可以在人造仪器里养大,你们要改口么。
大月份算不算生命可不是你说绝对就绝对的。你回答下我上面楼的问题。 喊口号先指责对方独裁也不说明己方不独裁。实际上这个事情中独裁者是要控制别人身体人权的那些人。以生命的借口控制别人剥夺别人的人权。 堕胎权这点我支持川普夫人。 但是民主党一边不重视社会秩序家庭理念社会公德一边鼓吹堕胎权,的确有问题。 理想状态是人人有权利,但爱家庭爱孩子只是不得已时才理智堕胎。 现在的情况是为了防止有些abuse权力的人就剥夺了大多数正常人的权利,这才是独裁。
现在哪有多少不避孕的。传统都是发展的,信教的取其精髓去其糟粕。 中国不信教以前的人也生好多。 再说4个娃不算不正常。
在美国所谓的健康原因如果医生怕影响自己都不愿意开倒霉的还是孕妇
pro life的州不是gop掌管 gop的目标是统一ban abortion 这你如果都不敢承认就不用回复了
他要是二十多岁结婚,那四个娃是正常。四十岁才结婚四个娃就有点搞笑了。他就是传统那种不避孕的。
的确没看见GOP要全国统一禁止堕胎
倒是在左派道路上狂奔的法国,今年通过了女性在堕胎有绝对的权利,直到出生前都可以没有月份限制。
反而经历过蓝州强制口罩,强制新冠疫苗,这些才更是My Body My Choice 好吧
罕见不等于没有。这世界这么复杂,什么人都有。连狠心父母杀死自己亲生孩子都有,你怎么能保证就没有女人会大月份去堕胎呢(非医疗原因)?
这是就有一例: 26-year-old Latina woman in New Mexico, who had an abortion at 28 weeks’ gestation, said, “I was afraid of my boyfriend finding out, and I went [to the abortion clinic] once he was in jail.”
"who seeks abortions at or after 20 weeks", Diana Greene Foster and Katrina Kimport, Perspective on Sexual and Reproductive Health, 2013 45(4):210-218,
你这一例不正说明妇女因为早期堕胎权没有得到保证(恐惧男友家暴)拖到晚期才去堕胎吗?
法律不仅可以惩治罪犯也可以预防犯罪。如果法律提高了大月份堕胎的难度系数,可以让女性在胎儿小月份的时候提早想清楚早做处理,而不是等到大月份再来做。我觉得大月份堕胎只有在跟母亲的身体健康冲突,胎儿自身健康问题,或者证明母亲之前无法堕胎才能被允许
她是因为害怕男友所以不敢堕胎,要等到他进监狱里了才敢去。现在的法律就是要变成她的男友那样,用入罪来威慑女人不让堕胎,居然还有人摇旗呐喊助威的。她这样的本来可以一早流产的,像她这样的肯定很多。
这不是杀鸡取卵么
不浪费时间教育你了 拉黑
所以你认为只要法律保证早期堕胎权就可以杜绝大月份堕胎(非医疗原因)的发生?
想了解一下您对大月份(非医疗原因)的堕胎的看法: 1.允许, 2.反对 3.这种事不存在
我支持允许一直到 2nd trimester因为任何原因的堕胎,例如16周。医疗原因的更晚我也支持。每个人都在政治光谱上的某一点,我不支持月龄大到生下来就有机会存活的堕胎,例如24周以后,但我更不支持共和党和神棍那套受精卵开始就是生命不能杀死那套说辞。堕胎你越禁惨剧只会越多。
同意你的观点。其实大多数共和党关于堕胎的poistion和你的并没差很远的。在2024众多的共和党候选人,在这个议题上最激进的Pence也只是提出限制十五周之后的堕胎。川普也多次表明他上台后不会有堕胎的national ban. 值得一提是哈里斯和Walz一直在大月份堕胎的议题上闪烁其辞,不给出一个明确的position.Walz如果按他签署的明州法律来看,是支持大月份堕胎的。
这个本来就是实施了五十年然后被高院保守派推翻的Roe vs Wade 啊!
你说的这些在美国已经实施五十年了,告诉我,为什么要推翻?
折腾一通又回到原点,都吃饱了撑的还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