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Hat 发表于 2024-09-18 22:07 不是,加拿大这么离谱的么? “根据BC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如果遗嘱制作者未能为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够的保障,法院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 赡养未成年子女啥的都可以,我为什么要为成年独立子女提供保障?一个人连自由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都没有了??? 少扯什么重男轻女性别平等,这已经侵犯了更高一层的财产权了好吧。
Summerview 发表于 2024-09-18 22:11 虽然解气,但是对自己的遗产都没有决定的权利,还算得上民主国家吗?民主和自由都是有代价的,不会在每件事上都公平,但政府有权介入老百姓家事却后患无穷。
amenity01 发表于 2024-09-18 22:37回复 1楼 Dasfsdscdew 的帖子 不知道这遗嘱是包含父亲的还是只是母亲的,如果只是母亲的,那么法官的推翻判定更合理,毕竟女儿也要平等继承父亲那部分。。
FatSheep 发表于 2024-09-18 22:28 这法院真他妈太恶心亚裔了。老白男的钱和资产堆成了山还不用交税地传给下一代白男,法院屁都不吱一声,不为种族歧视历史造成的当今社会财富严重不均出一点力。到了亚裔这里,却抓住已经逝去的亚裔老人遗嘱来搞性别政治正确,欺负少数族裔没钱不敢和法官打官司。加拿大的政府真是烂透了。
Iced_Mocha 发表于 2024-09-18 23:59 虽然遗产分配很不公平,但是法院推翻遗嘱有法律依据吗?
Mapleca 发表于 2024-09-18 22:03 这个女儿心理受的伤比金钱更多。如果她和她弟弟一样照顾父母,她值得公平对待。 我家舅舅们都重男轻女,基本上女儿出钱出力,儿子就是享福从父母哪儿拿钱的。很不公平的。
liumajia 发表于 2024-09-19 00:12 我觉得应该可以告吧,这两天的新闻默多克的孩子不论男女都在跟他打官司,如果说默多克的遗嘱他自己能说话算数,还打什么官司,而且他人还在呢,神智也完全清晰有行为能力
以前看过美国的一个案例,夫妇俩转移财产想把大多数遗产留给亲生子女,把领养的孩子排除在外,后来被法庭裁决,说领养子女拥有同等继承权。georgeanna 发表于 2024-09-19 14:03
cindy_cheng2000 发表于 2024-09-19 17:50 那对夫妻是富豪, 他们自己有三个女儿, 他们又从中国领养了一个女儿。 爸爸给领养女儿通过律师立了2000多万美元的trust。 以后爸爸去世,这个女儿被养母送养给另一家一般人家。 前养母要推翻这个trust, 按照法律律师必须通知这个领养的中国女孩。 这个女孩子的新的养父母打官司,把她的2000多万要了回来,等女孩成人才能动这笔钱
最终,遗嘱被法庭推翻。
女儿Ginny Lam在法庭上质疑她母亲的遗嘱。在遗嘱中,老两口将80%以上的财产留给了儿子William Law。
Ginny认为,她的兄弟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得到了优待。
BC省最高法院法官裁定,Yat Hei Law去世后,家庭财产分配不均。根据遗嘱,儿子William Law获得了约$290万元,而女儿Ginny Lam则获得$17万元。
法官Maria Morellato在判决中写道:“Ginny和William的母亲持有性别偏见,导致William获得了母亲大部分的财产。这种偏见不仅影响了她生前给予Ginny和William的赠与,还反映在她2018年的遗嘱中。”
根据BC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如果遗嘱制作者未能为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够的保障,法院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
Ginny Lam表示,她母亲的决定基于中国1960年代乡村文化中的过时性别观念。“我母亲真的认为我兄弟是王者,儿子被视为是最好的。她真正体现了儿子和男孩被奉为圭臬的观念。”
Ginny Lam出生在温哥华,她说父母是在1969年搬到BC省的“传统新移民”。“我父亲开了一家中餐馆,他非常有前瞻性和创业精神。” 1992年,父亲在BC/49彩票中赢得了$100万元,随即卖掉了餐馆,购买了3处租赁物业。
父亲去世后,越来越多的资产被转给了她的兄弟。“我妈妈几乎在我的一生中都告诉我,我的兄弟将继承一切。她还当面告诉我,他是儿子,他会继承一切。我对她的说法感到愤怒。” Lam证明,她的母亲在童年时期,大大小小的事情上多次偏心她的兄弟。
比如母亲让她把车停在街上,好让兄弟可以使用车库;她的兄弟在吃饭时总能得到最好的肉和鱼。
甚至有一次,她的母亲告诉她:“你不应该太聪明太成功,女孩就应该找一份普通的工作,这样才能生儿子并照顾家庭。”
Lam说,“我知道,很多新移民不接受重男轻女的传统价值观。”
其实许多女性都有类似的经历,传统的家长“把一切都给了”儿子,而选择牺牲女儿。
“我需要把这件事公之于众,这样更多的女性不会像我一样。我觉得自己很丢脸,我孤身一人,我别无选择,只能跟随我妈妈。” “我们不允许在家里谈论这件。,我敢肯定,在其他家庭中,这种情况也很常见。你不能谈论金钱,你不被允许谈论感情。”
Lam希望通过分享自己的故事,能够让处于类似境地的女性感到有力量发声并寻求建议。
不过,针对法官的判决,华人网友持不同看法。 部分人认为,无论如何,都应该尊重离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而另一部分人则支持法院的决定,认为“重男轻女的传统丑恶且不公平”。
我家舅舅们都重男轻女,基本上女儿出钱出力,儿子就是享福从父母哪儿拿钱的。很不公平的。
“根据BC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如果遗嘱制作者未能为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够的保障,法院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
赡养未成年子女啥的都可以,我为什么要为成年独立子女提供保障?一个人连自由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都没有了??? 少扯什么重男轻女性别平等,这已经侵犯了更高一层的财产权了好吧。
对啊,她一个成年人又不是残疾不能自理,为什么法院要更改遗嘱。太没道理了。
根据BC省的《遗嘱、遗产和继承法》,如果遗嘱制作者未能为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够的保障,法院可以对遗嘱进行更改。
17万对成年子女还不算足够的保障?女儿没工作能力?还是身体不好需要钱治病?
不知道这遗嘱是包含父亲的还是只是母亲的,如果只是母亲的,那么法官的推翻判定更合理,毕竟女儿也要平等继承父亲那部分。。
你这是对“民主”二字有什么误解吗?
设想一个最最简单的情况,3个小朋友其中1人有巧克力,如果民主投票结果肯定是平分,而不是保护私有财产啊。这一点不得不佩服马克思,那么早就看出民主制度必然导致共产,消灭私有。
怎么更合理了 夫妻一方先过世,财产就是归另一方啊
要不然干脆改中国继承法算了 父母配偶子女都跟着分
这是BC,又不是加拿大其他省法律
我觉得应该可以告吧,这两天的新闻默多克的孩子不论男女都在跟他打官司,如果说默多克的遗嘱他自己能说话算数,还打什么官司,而且他人还在呢,神智也完全清晰有行为能力
说的是,这个判决本身没意见,但是政府手伸多长的问题要警惕。
同意,民主自由和公平往往是相悖的,但公民至少应该有对自己财产的分配权吧。
这些钱不是这女儿的,而是她父母的,她父母有权利决定给谁给多少,再不公平也得接受。
“女儿出钱出力,儿子就是享福从父母哪儿拿钱”
这样的家庭不要太多!看着就来气
财产权是基本人权 处置财产是基本的财产权 法院这个都能改 那以后可以随便找个理由 说某人生前是个万恶资本家,身后财产应该充公
很多重男轻女家庭里长大的女孩子,被洗脑“男尊女卑”的观念,长大了心甘情愿当弟弟的血包,生儿子容器,父母的奴隶,她们自己也会重男轻女,一代传一代
他的那个遗嘱是不可更改的, 他要推翻,必须征得遗嘱受益人同意
中国农村这种重男轻女观念太落后了。。。
那对夫妻是富豪, 他们自己有三个女儿, 他们又从中国领养了一个女儿。 爸爸给领养女儿通过律师立了2000多万美元的trust。
以后爸爸去世,这个女儿被养母送养给另一家一般人家。 前养母要推翻这个trust, 按照法律律师必须通知这个领养的中国女孩。 这个女孩子的新的养父母打官司,把她的2000多万要了回来,等女孩成人才能动这笔钱
这对富豪夫妻很奇怪啊,本来就有三个女儿,还要领养一个女儿,还要给领养女儿通过律师立了2000w的trust。 但是父亲去世后养母就立即送走养女而且想要把trust的钱推翻。说明这个收养只是父亲想要而母亲根本不想,合理怀疑这个女孩是这个父亲的私生女,另外一种可能是恋童癖
以前有版上姐妹就是这样。父母生病全是女儿照顾,然后父母把房子都转到儿子名下,对儿媳妇客客气气。真的难以理解。
所以父母可以因为性别而歧视女儿,女儿没有要求平等的权利?社会更不应该支持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