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北美华人网)
民主是公民,选民行使造物主上帝赋予自己管理这地“神圣”权力的时刻,是国家主人正式“授权”政府与总统“候选人”的权力的“交接”仪式。因此,是显示自己身份地位,权力,国家主人的“荣耀”的“神圣”时刻。一定要仪式感!严肃,和认真对待。只有我们每一位国家公民与选民神圣地对待这一时刻,我们的仆人,被授权的政府,总统候选人才会认真地履行他们被赋予的责任! 这方面台湾的民主选举做的比美国好,严肃,认真,也仪式感!他们拒绝了邮寄选票,和拖拖拉拉好几天,好几个星期的(非洲部落时间意识),和美国民主党的中断计票,休息片刻上厕所为由,几个小时,几天,甚至于几个星期不出结果的恶习!台湾选举,投票时间自上午8时至下午4时,投票站大排长龙,还必须携带身分证、印章、投票通知单投票。这种仪式感与严肃认真态度,值得提倡与我们学习。具统计全球有53政治实体要求亲自投票,我认为这是必要的。 只有每一位公民,选民严肃,认真的对待自己手中“神圣”的一票,被授权的政府,总统候选人也才会认真地神圣的履行被赋予的责任。公民选民对于民主选举的态度和自己授权总统候选人的态度是一对“量子纠缠”。如果每一位公民选民随随便便填写几张,重复复印,或者用打印机批量生产几百万张选票,往垃圾桶邮箱里面一扔,不知道十天半个月谁来取?有没有人取?的这种“儿戏”式的民主“态度”,那么有什么理由要求政府和总统候选人认真履行他们的责任呢。美国人今天就是已经把民主过程当“儿戏”“猴戏”的心态来对待。今天,美国各地方政府把美国神圣的民主过程当“儿戏”“猴戏”来耍,把公民与选民当成为“儿童,残疾人”,“猴子”来耍,他们肆意改变民主过程与规则。 从他们对待公民,选民的态度就知道在他们心目中美国公民,选民的地位!权力意识的起源与公民选民与总统候选人的”关系“。当一个政府把民主过程当“儿戏”“猴戏”来耍的时候,民族国家的老百姓是有权拒绝的!政府不严肃认真,公民与选民可以不”授权“,拒绝完成权力交接仪式。例如:政府不验证身分证、印章、投票通知单投票?公民选民可以集体拒绝投票,然后起诉政府,玩忽职守罪。因为,严肃认真的民主过程是由选民自己决定的。不是政府决定的。政府只是履行职责,按照公民与选民的要求和程序完成民主选举过程。政府是无权制定民主选举过程和程序的。民主选举过程的程序,仪式制定都是必须公民选民自己最基本,最开始的权力。这个权力都没有保障,公民还有其他权力的保障吗? 民主选举的本质在于公民的自我管理权和对国家事务的参与权。这种权利的行使不仅关乎选举结果,更关乎公民的尊严和国家的正当性。通过严肃认真的选举程序,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政府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