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恋七年女友重病,男子取消婚约并起诉还20万彩礼,法院最后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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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ovell
楼主 (北美华人网)
近日,湘潭中院发布一起案例:小刚与小美于2016年12月相识恋爱,并于2022年2月订婚,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订婚当日,小刚家按照当地习俗向小美家给付订婚礼金12000元(人民币 下同)。2023年4月,小刚给付小美及其父母彩礼金188000元。2023年5月,小美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慢性肾衰竭五期。 原告小刚及家人因担心小美患病难以治愈,并有可能无法生育,为此要求取消婚约并要求小美及其父母返还彩礼。但小美父母认为女儿没有过错,不同意退还彩礼。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小刚将小美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还彩礼。 湘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小刚与被告小美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诉请被告返还已支付的彩礼,于法有据。原被告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两人恋爱时间长达7年之久,且订婚前双方已同居生活,共同生活必然产生开支,现原告小刚因被告小美被确诊为慢性肾衰竭而单方解除婚约,小美并无过错,且目前小美急需肾脏移植手术,需支付高额医疗费。虽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法定的扶助义务,但根据双方的感情基础、恋爱时间,小刚应当在经济上对小美的治疗提供一定的经济帮助。 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共同生活的时长、女方患病情况等因素,法院判决由被告小美及父母返还彩礼礼金200 000元的45%即90 000元。 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接受判决结果,被告当场按判决结果退还小刚彩礼金90000元。 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亦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共同生活的事实一方面承载着给付彩礼一方的重要目的,另一方面会对女性身心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尤其是曾经有过妊娠经历或生育子女等情况。如果仅因未办理结婚登记而要求接受彩礼一方全部返还,有违公平原则,也不利于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从法的角度而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女方应当退还彩礼;从理的角度而言,小刚因小美患病要求退婚,按照风俗不应当要求女方家全部退还彩礼,但20万的彩礼对一个农村家庭而言是一笔巨款,可能是一个家庭的全部积蓄;从情的角度而言,原告小刚与被告小美从大学开始相恋,有长达七年的感情基础和同居生活的事实,小美患病并非其自身过错所致,小刚在小美最需要陪伴的时候选择离开应当要在经济上予以补偿。本案法官通过调判结合的方法,充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道理、法理、情理,妥善化解了这起纠纷,案结事了。 彩礼是一种传统的婚俗,合理的彩礼是一种仪式,有利于情感表达,但切忌将婚姻变为敛财的一种方式,彩礼给付要以自愿为原则,要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量力而为,不要让高价彩礼成为日后生活的负担,应当树立正确彩礼价值观,让彩礼归于“礼”,让婚姻归于“爱”。 很多网友评论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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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per
退还了9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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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yuki
可以理解 但是有点绝情离开女友
小红马甲
在生老病死面前,人性经不住考验。
吃鸡蛋
回复 3楼 sayuki 的帖子
拉倒吧,班上大妈有几个愿意儿子娶肾衰的? Md, 大家连有学贷的都不愿意,吃有机的看不上吃无机的
左蹄猪猪
收彩礼,女方家得有多穷啊。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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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jasper

没有人会找一个肾衰的女孩
不过已经订婚了,而且相处了7年,是我媳妇的话,等于是我女儿了,我肯定不会弃之不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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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vesday
回复 1楼 belovell 的帖子
从版上大妈的一贯言行来看, 大妈们没资格鄙视这位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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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r
这个判决还是合理的,至少退了差不多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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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sit_123
单纯觉得这男士真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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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springgirl
吃鸡蛋 发表于 2024-08-24 23:06
回复 3楼 sayuki 的帖子
拉倒吧,班上大妈有几个愿意儿子娶肾衰的? Md, 大家连有学贷的都不愿意,吃有机的看不上吃无机的

是的 大妈要求很高 这个肯定是deal breaker
果小小
确定关系之前就要做全面体检基因筛查
河边垂钓
真可怕,取消婚约可以理解,但怎么也要适当帮个忙吧。判决还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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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xx818
吃鸡蛋 发表于 2024-08-24 23:06
回复 3楼 sayuki 的帖子
拉倒吧,班上大妈有几个愿意儿子娶肾衰的? Md, 大家连有学贷的都不愿意,吃有机的看不上吃无机的

华人大妈的老公得了大病或者失了业,大妈都要离婚,何况儿子女朋友?
点苍鹤云
彩礼啥的就是恶习,把结婚搞得跟买媳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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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springgirl
回复 14楼 zhangxx818 的帖子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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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ccc
法院就是和稀泥的。这种情况彩礼应该全部归还吧。想不明白彩礼到底是什么作用。不管是不是卖女儿,女方也没有任何理由不归还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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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you
悔婚就算了,钱就当捐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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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WeiWei
判得合理吧,是男方悔婚,订婚的时候并没有这个一方得重病就可以悔婚的条款,所以他是单方毁约,并不占理。老美订婚后男方悔婚,女方也不一定要归还戒指。女方悔婚,应该归还戒指。订婚戒指和彩礼的意思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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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kitty1978
啥叫“有多爱,女孩才跟了男方七年”,这七年没这个男的难道女的就一个人爽翻了吗?别的不说,这种道德绑架不要有了吧。
点苍鹤云
MissWeiWei 发表于 2024-08-25 10:15
判得合理吧,是男方悔婚,订婚的时候并没有这个一方得重病就可以悔婚的条款,所以他是单方毁约,并不占理。老美订婚后男方悔婚,女方也不一定要归还戒指。女方悔婚,应该归还戒指。订婚戒指和彩礼的意思差不多吧。

戒指是给女方的,不是给女方家长的。 彩礼是给女方家长的,所以才象买老婆/卖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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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pson2020
回复 1楼 的帖子
都同居了,事实婚姻, 不应该还彩礼..
第三只熊猫
这判决就是支持事实婚姻。彩礼算是婚内财产。有事实婚姻,对半分也是正当。弱势方多拿点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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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itiandd
我觉得判决还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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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kantie2
这男的真够绝情的,女的得了这种病正需要钱治疗,不结婚可以理解,还要把钱要回来太冷漠了,谈了7年的女友啊,人家把最好的青春都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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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pson2020
回复 25楼 zhikantie2 的帖子
奸污了处女, 毁婚, 应该陪女方父母钱..。 这男的太恶心了。。。
千渔千寻
回复 5楼 吃鸡蛋 的帖子
夫妻总是同林鸟。

千渔千寻
回复 14楼 zhangxx818 的帖子
确实,看得太心寒了。
我等绿卡期间,一路看着Linkedin的Changyong Zhao,FB的陈勤,高通的David Wu,毛毛虫的司保军,还有无数大厂被踩就被踹的例子。
真是可以共富贵无法共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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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jasper

当年我乙肝严重,脸色灰暗,血尿比大姨妈都多
逛店100米就要坐一下,人还抑郁了
人家照样没有嫌弃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