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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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an
楼主 (北美华人网)
发现很多人说既不喜欢床铺也不喜欢Harris,还不如投票给第三党,或者干脆不投票。可惜选举不是这么玩的。
民主选举到最后阶段一般就只剩少数几个相对均衡的对手,这样情况下的选举逻辑并不是选你最中意的那个,而是你怎么用手里的选票阻止最坏的坏蛋上台。这个逻辑就是尽可能的集中选票,投票给你认为最坏的坏蛋的最大的竞争对手。
比如你住的小区投票统一颜色刷屋顶,现在民调显示5家投票红色,5家投票绿色,1家投票黑色。如果你刚好喜欢黑色但是最不能接受绿色,你的正确选择应该是出来投红色。如果你任性的投黑色,那就是浪费表情,万一绿色胜出,只能在家哭了。你选择不投票,万一绿色胜出,也只能为自己的不作为在家哭了。
尤其身在摇摆州的话,千万不要浪费了自己的选票,现在看着两人打架势均力敌。作为少数族裔,你的选票价值足够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不投票或者任性的投废票,万一最后赢家是你心里最坏的坏蛋,你就bbq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