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规定室内办公温度 ,尚未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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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北美华人网)
虽然我现在不在仓库工作了,但每到夏天,我都能记得仓库中没有空调,我们每天都汗流浃背的样子。」华人居民Leo说道。之前,他在洛杉矶工业市的一家仓库做了3年的搬运工人,每到夏天仓库内高温难耐。如今,这一情况有望得到彻底改变,加州已经批准法规,要求在室内温度达到82℉时,僱主必须采取措施降温。

 之前,由于加州始终没有进入到「夏季模式」,因此很多人忽略了即将到来的高温。随着热浪的到来,一些仓库和超市等工作场所,室内温度经常会超过82℉(约27.8℃),甚至更高,而些地方,经常会有许多华人工人工作,因此,他们不得不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这不仅影响他们的工作效率,还会对他们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卫生部门表示,高温环境下,工人容易出现中暑、脱水等症状,长期暴露在这样的环境中甚至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健康问题。为此,加州政府批准的《室内工作场所的热病预防》规定,要求在室内温度达到82℉,必须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来保护工人的健康。这些措施可能包括安装空调系统、提供充足的饮水、安排定期的休息时间等。
对于在这些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华人工人来说,这项政策的实施将大大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他们不再需要在高温下忍受长时间的劳动,可以在更加舒适和安全的环境中工作。不过,由于是刚刚施行的法规,很多僱主并不清楚具体情况,热浪期间,记者走访工业市、奇诺市等地超市和仓库,很多室内办公场所依旧没有避暑和降温措施,有工人在得知新法后表示,估计要到明年,工作环境才能有彻底改善。
来源:深度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