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农夫报案,称自家的牛被割去舌头,包拯:你把牛宰了,凶手便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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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lalala
楼主 (北美华人网)
聪明绝顶、断案如神的包拯,高居庙堂也能清正廉洁、体察民情,遇到不公敢明辨是非……
作为普通老百姓,要碰到包拯这般为民请命的清官得有多难,所以不善表达的他们,只能发自内心称赞这类人为青天——云开雾散,重现朗朗青天。

包拯则被人称为包青天,成为百姓内心追捧的对象,逐渐被神化。
他当然不是神,他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
世界纵然千疮百孔,破破烂烂,但总有人在缝缝补补,包拯就是那个时代在缝缝补补的人。
包拯少年的时候,和一般同龄人相比,除了更聪明点、读书更优秀点,也并没有别的什么区别,自然也没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案子在他身边发生。

读书当然是为了考科举,勤奋读书的包拯28岁就考上了进士,本来能够踏上仕途的他,却因为家中父母年迈而选择回乡照顾家人,他这一待就将近十年。
景祐四年(1037年),守丧期已满的包拯赴京听选,被朝廷任命为天长(今属安徽)知县,才算正式走上了仕途。
知县是地方官,自然对县内大小事务都要管理,免不了接触一些案子。
有次一农民就哭着来到县衙报案:自家耕牛的舌头,不知道被哪个缺德鬼给割了,如今血流不止无法进食,感觉命不久矣!请县老爷为他做主,要不然牛没了,他一家子可怎么活呀。
也许很多人不明白,只是一头牛而已,没了就没了,怎么农夫还哭闹说活不下了?
那是你不清楚古代牛的重要性。
中国属于农耕文明,“农为牛本,有功于世”,数以千年农耕文明得以延续,牛可以说是付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候,牛是农民耕种最大的生产工具,能有效提高耕种的作业水平。
正是因为如此,在历朝历代为了促进农业发展,将牛强制列为保护动物。
“无故不杀牛”、“不得屠杀少齿”、“王法禁杀牛,犯禁杀之者诛”、“若有盗杀牛者,决脊杖二十、徒两年半”……
从这些朝廷制定的法律中就能看出对牛的重视程度。
在这种苛法下,每一头牛的去向都必须清楚,若是耕牛死亡,要及时上报给官府,官府派人下来检查。
一旦发现牛不是自然死亡,这养牛的人通常也会受到处罚,轻者挨顿板子,严重的要判刑并处罚金。
这个农夫这牛被割了舌头而死,不仅自己家几亩土地无法耕种,没有收成,还有可能要被罚一大笔钱,所以才会这么害怕来报案。

包拯一听,便有了主意,他先是询问了农夫报案之事是否告知他人,再得知没有的情况下,便让农夫回去把牛先宰了,然后拿到集市上去卖钱,补偿一点损失。
农夫一听连忙跪下说不敢,百姓擅自宰杀耕牛、私贩牛肉,当时可是犯法的,被抓到了有处罚的。
包拯说这是在办案,是我允许的,你只管照办就行,明日就能知道谁是凶手了。
农夫这才惴惴不安回去按照包拯的吩咐宰牛卖肉。
就在农夫刚拿着牛肉在集市上售卖不久,就有人火急火燎的来县衙向包拯报案:有人不仅无故宰牛,更过分的是还在集市上明目张胆的贩卖,真是岂有此理。
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包拯居然惊木一拍,大声的对前来报案的人喝道:大胆刁民,那牛舌头就是你割的吧?
告状人瞬间愣住了,他本想喊几句冤枉,但是在高堂之下,杀威棒前,胆怯的不敢说谎,就支支吾吾的把事情给交待了。
原来这人和农夫前些天因为土地的关系闹出了矛盾,于是怀恨在心的他找了个机会将他养的牛舌头给割了。
这样一来不仅牛活不久,等到牛死之后,他还可以状告农夫,使之陷入牢狱之中,就达到自己的报复目的了。
本来这事神不知鬼不觉,可他昨儿个竟然发现农夫把牛直接宰了,还将牛肉去卖,这不是罪加一等嘛?
没有多想的他就直接奔县衙告状来了,岂料这一切都是包拯引蛇出洞的谋划。
包拯不愧是聪明之人,他知道歹人只割牛舍并不是求财,应该只是寻仇,只要牛死了就达到其目的了。
故而凶手一直会窥探牛的情况,如发现有不妥,会第一时间报官,这样一下就可以知道谁是幕后真凶了。
最后认罪服法的歹人,不仅受到了法律的严判,而且还掏了一大笔钱赔给农夫一头耕牛。

这个案件传出来之后,百姓听了纷纷为包拯竖起大拇指的同时,也扪心自问不要犯罪,要不然逃不了县老爷的法眼,天长县一时大治。
包拯也因为办事的能力、斐然的政绩,良好的官声,逐渐高升,开始了新的传奇。
来源:长风文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