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防卫过当的人你们看一下视频一共才几秒钟,设身处地考虑保安的处境:在高度紧张的状态下,大脑需要分析fight or flight, life or death, 神经系统在几秒内有没有分析能力在捅下一刀后观察效果决定是否补刀。医学和法学常识都是人在这种情况下会有auditory and visual exclusion, 就是人在高度紧张状态人会听不到背景声音,失去周边视觉。所以在面临致命暴力的情况下,吹毛求疵正当防卫的人从人情到法理都完美是不合理的。
zxl035000 发表于 2024-06-30 15:14 正当防卫,也可能会有防卫过当的可能。在美国,如果开枪防卫,那肯定是要往死里瞄准的。shoot to kill.
No, you don’t shoot to kill, you shoot to stop. Self defense is always about stopping the threat, and if killing happens while stopping, it happens but it’s never the goal.
SAT 发表于 2024-06-30 16:19 No, you don’t shoot to kill, you shoot to stop. Self defense is always about stopping the threat, and if killing happens while stopping, it happens but it’s never the goal.
Well, how you articulate ‘shoot to stop’ and ‘shoot to kill’ will be the difference of how much legal jeopardy you are in, and whether you spend time in jail.
抢过正在行凶的刀反杀,又没有追赶,这是自卫
倒地后起身行凶的事是有的,为什么对受害人要百分之百的要求理智冷静呢?
肯定防卫过当啊,这两人已经满身是血倒地没有还击力了,刀又在他手上还在拼命刺,明显就是要杀了对方,实在太凶残了!去twitter看视频就知道了,真不知道现在这年代还有为因为这点事情杀人而叫好的,真是对生命没有任何敬畏之心!
估计和车祸撞人,一定得撞死是一样的道理。这俩公婆如果没死,就这彪悍劲,住院费会让保安家未来的几代都得吃土。
谁知道是不是装的啊,如果两个人占了上风死的就是保安
不刺就有生命危险,保护自己没有错
那两个流氓夫妻是你家人?
用底层这个词,就已经伤害到别人的尊严了
昆山那个,根据维基百科,你看,和主贴里的警方通报,用词就不一样,主贴说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抓获某某,昆山说的是致某某死亡,是案发后4天发的。 不过主贴这个是当天发的,看看后续调查会是怎样的。 -------------- 2018年9月1日,昆山警方发布《警方通报》。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通报中还表示,刘海龙的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未砍中的两刀,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于海明事后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综上,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另与刘海龙同车并参与殴打于海明的刘强强被行政拘留十日。
昆山龙哥案就是类似的,但也不尽相同,估计这个案子检察院不会撤诉,请一个给力的律师好好辩护吧,证明为什么当时躺在地上的人对自己可能还有威胁,或者说自己作为受害人,不可能那么理智的分清当时地上的人的威胁是否已经消失了。
龙哥案里刘海龙手里的刀已经掉了,他也在逃跑,但那位被他打的电工于海明追上去砍他。
维基百科上记载的昆山当地检方和警方的撤案通报是:刘海龙的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未砍中的两刀,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于海明事后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综上,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一位食客掏枪打死了劫匪。当时开了多枪。开最后两枪之前,劫匪明显已经倒地了,枪也可以看到掉落了,那么这两枪是否就使得自卫不成立了呢?
最后的结果是大陪审团裁定食客自卫无罪,以不起诉处分结案。
https://www.houstonpublicmedia.org/articles/news/houston/2024/01/03/473455/grand-jury-declines-criminal-charges-against-houston-taqueria-customer-who-fatally-shot-attempted-robber/ Grand jury declines criminal charges against Houston taqueria customer who fatally shot attempted robber
系统提示:若遇到视频无法播放请点击下方链接
https://www.youtube.com/embed/k4xNs0HwQ7c
更完整的影片在下面的链接 https://www.reddit.com/r/handguns/comments/106o8p3/houston_restaurant_shooting_unedited/?force_seo=1
那个凶残保安是你家人吗?连公安局都定性了你还争个屁啊
凶残不凶残这个我不多说
单单说公安局定性并不能代表这个人有罪。公安局定性了、侦察结束了,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可以选择不起诉,把案卷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或者检察院自行补充侦察后,再决定起诉与否;
而检察院起诉了,在法庭上合议庭仍然可以判决检方败诉。
公安局和检察院是不能给人定罪的。
这俩公婆挑起的拿来的刀这就难说了。 防卫起来有没有过量这个道德准则很难衡量。受了多少刺激反应有没过量,每个人反应都不一样。
你是这俩老不死的亲戚还是咋地
这种人死了,全中国人喜大普奔。
你大概是保安的亲戚,果然都是没人性的SB
记得这个视频,女的大马路上中弹了 都快死了,还在那里骂那个邻居。真不知道有多大的戾气
警察都会被教育打就打死,连续开抢没问题
保安开始反击的时候,大脑皮层已经被小脑、脑干“劫持”,不可能清醒理智判断什么时候停手,所谓的“杀红了眼”。这是正常的应激反应。
你说的情况不可能是正当防卫。一人一刀,马上收手,那是有预谋的袭击。
话是这样说没有错。 昆山可能是当时舆论太大,所以公检一起联合定性,也省去了后来检察院退回案卷的这个流程。 这次是官方发出来了,舆论才知道吧。比如我这种后知后觉的。。不知道有没有打算考虑社会影响。 当天发通报也是够快的了。所以感觉在思路上好像没有想往正当防卫上去靠。可能是因为死了2个人,案情也算大的? 但是看网上描述的案件过程,受害人带刀,受害人主动挑衅,确实也是有过错的。 只能等等再看了。
如果是真的,那通报还使用抓获这种词,我还是倾向于公安机关在定性上是比较严苛的。
两公婆二打一,带刀和石头过去砍人。这只是砍输了,赢了保安就惨了。
是人到被刀逼到这个程度都会这样吧,你要是被人拿刀逼着还能理智?
底层什么都很少,尊严也没多少,但这么一点点尊严都不给,就是自己找死了
+10000
真正的强者都是对底层人非常nice的。
防卫过当了,对方躺在地上没有抵抗力的时候还在补刀,保安也是个死,底层互相伤害戾气太重
不是叫好,是觉得保安最多应该算防卫过当。这两个有区别。对生命要有敬畏首先就应该是讲个这两个死者。如果楼上说的过程属实,那先不尊重生命不尊重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就是这两个死者。
现在视频多,判案争议会少了。 只是视频只一段,不一定反映全过程。
各事儿各码儿, 锁车等事儿算纠纷,不计。
这两业主,以石头和刀攻击保安,属用致命武器故意伤害。 保安先跑,躲避,再到反击,夺刀伤人致死。 如果上述是事实,依法追究就好。
如果保安没有躲好。或者没躲到保安室,死的是保安了。毕竟业主拿刀过来。。
两公婆无缘无故地拿刀去砍保安的时候,有没有对别人的生命敬畏之心呢?这两公婆不是罪有应得吗?这个保安还是帮他们解开锁的。
有时候面对首先动手的敌人 但凡敬畏一点就自己没命了 这个事情绝对站保安 他不过是没有枪 有枪那俩公婆也是一个死 不过是痛快一点而已
保安可以惹,小区住户不敢惹
如果描述客观属实,这绝对是正当防卫啊!人家都回保安室了,两个人又是石头砸还有刀,亏得这保安比那两人力气大,否则死的就是保安了。而且人在那种紧急情况下怎么判断自己有没有防御过度?电影里不是常常有本来以为凶手被制伏了结果忽然又醒过来反转了局面的吗?
不然呢?你支持两公婆?
什么叫为杀人叫好啊?刀是两公婆的,是他们要杀人,保安只是自卫。不是因为两公婆死了他们就不是施害者了。人在生命受到极大威胁,而且对方人多的情况况下怎么能精准判断防卫的尺度啊?万一地上的人又蹦起来了呢?除非受过专业训练的特种兵,我不相信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可以冷静正确地判断怎么叫适度防卫什么叫防卫过度。估计事情结束了都还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
No, you don’t shoot to kill, you shoot to stop. Self defense is always about stopping the threat, and if killing happens while stopping, it happens but it’s never the goal.
能打死肯定打死最好。打伤了还需要担心后续医疗费用,或者被报复。打死了一了百了。要不就不出手,一出手就应该往死里打。
Well, how you articulate ‘shoot to stop’ and ‘shoot to kill’ will be the difference of how much legal jeopardy you are in, and whether you spend time in jail.
参见昆山龙哥
三人都是底层人。这事上,我挺保安
對他們好是因為他和我們一樣是人 而不是因為對他們不好他們就會反撲
对方拿的武器,对方先动手,哪国也不会判谋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