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苏 发表于 2024-06-27 11:28 一个已经退休的同事,N年前,遇到非常难搞的租客。不付钱,起诉,法院说必须多少天内付钱,他就在规定时间付最低额度,然后又不付。然后法律规定,要多少天不付才可以再起诉,然后这个租客就如此操作,等这个同事起诉,然后法院下达命令,就根据命令在期限内付最低额,然后不付,等你再起诉。这个人也很凶,同事亲子交涉人家就是横。 后来同事付钱找人去打了那个人一顿,要求他立刻搬走。就搬走。同事立刻卖房。从此只炒股票,不投资租房了。
其实刚被裁的那会儿,她就看形势不对,把房子出手卖掉了,然后拿着买房的钱、手里剩的一点积蓄和遣散费,在哈密尔顿买了个两层的小镇屋。 “失业之后我就交不起房贷了,搬到这里能缩减开支,重新可以找工作。”
结果检查后发现,这个房子内部损坏超过$17000,墙上被涂满了涂鸦,窗纱都不见了,整个房屋内杂物堆积,地板和楼梯肮脏不已。 这样就算了,这个房子里的烟雾警报器和一氧化碳探测器被拆了,被当地消防部门检查出来,要求重新安装。 阿斯哈就这样打着零工,交着房贷,还得处理这些破事儿,几乎崩溃。 “花了那么多辛苦赚来的钱,按规矩办事,缴税,努力工作,终于有了自己的家,结果人家告诉我‘’太糟糕了,真遗憾’,现在只能等2个月后的听证会。” 不少网友就表示,这种事情还能发生在加拿大?! 其实,安省法律规定是允许房主代表买家驱逐租户的,只要买家和其家庭成员是打算搬进来,阿斯哈的案子就属于这种情况。 但驱逐是一回事,租户不一定就要离开,可以上诉到仲裁听证会。 提出上诉的原因通常有两个。 一种情况是买家不搬进去,只是打算作为投资房产重新出租。 另一种就是现有租户在租赁市场找不到符合预算的房子。 专门处理这种案子的律师表示,“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认为有谁能在60天内就顺利找到房子搬出去,这非常困难。” 对此,阿斯哈自己也租过房子,表示理解。 “我知道现在找房子很难,如果租户在交房日期就告诉我,说‘我知道你要搬进来,但能不能给我们一个月找房子?’这我完全可以理解,但这些人是拒绝离开。”
不说别的地方,仅仅安省仲裁委员会在2023年就处理了约8.3万个此类申请,积压情况一年比一年严重。 也正因为这样,近年来越来越多房东退出了本地房地产市场。 这种问题似乎一直都存在,有温哥华本地华人房东还遇过这种奇葩事情—— 把House的地下室租出去,结果租户在里面吸大麻,不交房租,还叫一堆人来打开party,他就申请了驱逐令,把人顺利赶了出去。 只是没想到,这两个租户在他家草坪搭起了帐篷,住了一个多月。 更奇葩的是,这个房东当时找了警察,结果警察说这个草坪不是私人的,是市政区域,他们管不了… 本来房市就艰难,尤其从昨天开始,加拿大资本利得税纳入税率(Capital Gain inclusion rate)上调新政就正式生效了,税率一下子从50% 提高到66.67%,很多加拿大房主都着急卖房。再多一点这种租户赖着不走,房东束手无策的事情发生,谁还愿意当房东?
买卖有租客的房,遇到如此无赖就是倒霉。 但是作为买家经纪人,应该在购房合同中注明,如果在租客不搬的情况下,拒绝购房交易。
所以一定要买清空了的房子。 没商量!
后来同事付钱找人去打了那个人一顿,要求他立刻搬走。就搬走。同事立刻卖房。从此只炒股票,不投资租房了。
“同事付钱找人去打了那个人一顿”——这个门路可以具体说说吗?遭遇老赖房客的房东的福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