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9楼 的帖子 保释发生在一个人被逮捕——刑事诉讼的正式起点—-之后,刑事判决生效之前;保释是一个人的法定权利,除了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形,任何被逮捕的人,也就是刑事被告人,都有被保释的权利,这是英美法,以及所有法治国家的长期传统。为什么?因为每一个人在被依生效判决定罪之前都被假定为是无罪的—也就是著名的无罪推定原则。那为什么还要逮捕呢?刚刚逮捕了,又放出来,逮捕不就成了多此一举了吗?不,不是这样的。逮捕在刑事法治中有很多功能:逮捕能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并加以记录以便继续侦查、追踪和防范;逮捕能把嫌疑人从社区隔离出来不再继续他的犯罪活动,保护社会;逮捕能帮助执法机构更快查清案情。但逮捕后不能一直关着,主要是因为无罪推定;另外对最后证明是无辜的人,长时间的拘禁相当于判了刑,有的人按规定最后真需要要判的刑可能都不比实际关押的期限长,长期的诉讼中关押对这样的人尤其不公平,因为失去的人身自由是过后用多少金钱都无法弥补的。保释不是没事了,只是改变了对被告人的人身的管制状态,他的案件仍在,侦查仍在,刑事案件仍在,一切仍在按部就班继续进行。许多人以为保释了、人放出来了就没事了,那是对法律的极大误解。另外,保释可以让被告人更方便地和他的律师一起准备自己案件的辩护工作,对辩护一方极其有利,所以在实践中保释是律师们极力为自己的客户争取的一个事项。也是刑事辩护的第一件大事。虽然现实中现金(以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保释最常见,保释不只是可以用现金,还可以以房产(court lien),专门的保释公司(bail bond company)出钱保释(一般要求被告人以自己的房产抵押)。还有其它的形式,比如带电子追踪器、上交护照,最底的条件甚至可以是自己赌咒发誓(bailed on personal recognizance),当然这种只适用于很轻的犯罪并且被告人的逃逸再犯的风险特别小的情况下。保释的条件和定罪的条件完全不同,其考虑主要是逃逸的风险和放出去后继续危害社区的可能性有多大。别忘了,保释条件的目的是确保被告人会及时返回法庭和侦查机构,随传随到。保释金不是一种惩罚。总之,保释和逮捕各有各的功能,并不能互相代替。保释和逮捕,(在刑事诉讼期间)关押和不关押,实际上是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个人安全)和国家的刑事追诉权(也就是公民和社会的集体安全)之间的一个平衡。在英美法下,保释是常态,不许保释侦查诉讼期间一直关押是例外。而且过高的保释金是美国宪法第8修正案所禁止的,主要是出于保护人权的目的。历史上国王所代表的独裁政府曾经以此迫害异议人士,让他们事实上得不到保释。在中国、以及各种过于偏重打击犯罪、忽略刑事法制保护人权一面的国家,出于其刑事法制目的的考虑,保释的条件苛刻,保释的运用极少,以至于很多人弄不清保释是咋回事儿,弄不清保释和无罪释放是啥关系,并不难理解。中国刑事案件中的很多冤案,比如著名的聂树斌案,和被告人不能保释,和律师很难见面沟通、辩护准备工作严重受限有很大关系。
当天下午4点左右,20岁的跆拳道教练Simon An和家人刚吃完午饭回到跆拳道馆,听到旁边Cricket Wireless商店传来一阵尖叫声。
此时,An22岁的姐姐汉娜(Hannah)说,她看到一个男人压在一个女人身上,正在施行性侵。 An的父亲听后暴怒,立刻冲上去,把嫌犯一拳打翻在地。与此同时,An和18岁的弟弟也冲上去帮忙。 An说:“当时我父亲把嫌犯逼在角落里,不停将他往下压。这是跆拳道里自卫的一种方式。” 据悉,An的父亲也练跆拳道,还是一名特级大师。 真·撞枪口上了😂
在父子三人钳制住嫌犯的同时,汉娜和母亲迅速将受害女子转移到跆拳道馆安抚,随后报警。 这一家的英雄事迹被广泛宣扬,学生们趋之若鹜赶来采访自家教练,但An对此并不太在意。 他说:“这件事没什么大不了的,跆拳道就是我的生命,我为我的家庭感到骄傲。” 汉娜也表示,见义勇为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事。
嫌犯罗宾逊因性侵犯指控在夜间出庭,其辩护律师要求降低保释金,声称他很穷而且有精神健康问题,但法官还是将他的保释金定为10万美元。
穷,精神病是犯罪人渣的法宝。即侮辱了精神病人,海侮辱了穷人
不一定是华人吧,跆拳道是韩国的
好像是如果有人,比如家人,出保释金,他可以暂时先出来,等传他上法庭,判他有罪时,再蹲监狱
如果他不出庭,跑了,保释金就归国库了
我一直以为跆拳道是花拳绣腿呢
看来还是真功夫
绝大部分人作为一个课外爱好练习的,
基本上没有任何用
对于大部分 课外爱好参与的孩子,青春期 或者 成年人,
这个就是 花拳绣腿,连自卫的用处都不大
在外面遇到事情,孤身见义勇为不是一个 应该提倡的行为,
一定非常 以 强身健体 自卫防卫为目的,
民间练得就是 格斗,徐晓冬那种的
同问:这个天使有那么多保释金吗?
这家人厉害了。 不过跆拳道就是花拳绣腿。日本有个节目,专门让各种不同类型的包括街头打架的混混对打,看谁厉害。看来看去跆拳道最没用。转圈圈踢腿是表演好看,但是极其容易失去重心,实用性远不如拳击。
保释发生在一个人被逮捕——刑事诉讼的正式起点—-之后,刑事判决生效之前;保释是一个人的法定权利,除了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形,任何被逮捕的人,也就是刑事被告人,都有被保释的权利,这是英美法,以及所有法治国家的长期传统。为什么?因为每一个人在被依生效判决定罪之前都被假定为是无罪的—也就是著名的无罪推定原则。那为什么还要逮捕呢?刚刚逮捕了,又放出来,逮捕不就成了多此一举了吗?不,不是这样的。逮捕在刑事法治中有很多功能:逮捕能确定嫌疑人的身份并加以记录以便继续侦查、追踪和防范;逮捕能把嫌疑人从社区隔离出来不再继续他的犯罪活动,保护社会;逮捕能帮助执法机构更快查清案情。但逮捕后不能一直关着,主要是因为无罪推定;另外对最后证明是无辜的人,长时间的拘禁相当于判了刑,有的人按规定最后真需要要判的刑可能都不比实际关押的期限长,长期的诉讼中关押对这样的人尤其不公平,因为失去的人身自由是过后用多少金钱都无法弥补的。保释不是没事了,只是改变了对被告人的人身的管制状态,他的案件仍在,侦查仍在,刑事案件仍在,一切仍在按部就班继续进行。许多人以为保释了、人放出来了就没事了,那是对法律的极大误解。另外,保释可以让被告人更方便地和他的律师一起准备自己案件的辩护工作,对辩护一方极其有利,所以在实践中保释是律师们极力为自己的客户争取的一个事项。也是刑事辩护的第一件大事。虽然现实中现金(以支票、银行转账等方式)保释最常见,保释不只是可以用现金,还可以以房产(court lien),专门的保释公司(bail bond company)出钱保释(一般要求被告人以自己的房产抵押)。还有其它的形式,比如带电子追踪器、上交护照,最底的条件甚至可以是自己赌咒发誓(bailed on personal recognizance),当然这种只适用于很轻的犯罪并且被告人的逃逸再犯的风险特别小的情况下。保释的条件和定罪的条件完全不同,其考虑主要是逃逸的风险和放出去后继续危害社区的可能性有多大。别忘了,保释条件的目的是确保被告人会及时返回法庭和侦查机构,随传随到。保释金不是一种惩罚。总之,保释和逮捕各有各的功能,并不能互相代替。保释和逮捕,(在刑事诉讼期间)关押和不关押,实际上是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个人安全)和国家的刑事追诉权(也就是公民和社会的集体安全)之间的一个平衡。在英美法下,保释是常态,不许保释侦查诉讼期间一直关押是例外。而且过高的保释金是美国宪法第8修正案所禁止的,主要是出于保护人权的目的。历史上国王所代表的独裁政府曾经以此迫害异议人士,让他们事实上得不到保释。在中国、以及各种过于偏重打击犯罪、忽略刑事法制保护人权一面的国家,出于其刑事法制目的的考虑,保释的条件苛刻,保释的运用极少,以至于很多人弄不清保释是咋回事儿,弄不清保释和无罪释放是啥关系,并不难理解。中国刑事案件中的很多冤案,比如著名的聂树斌案,和被告人不能保释,和律师很难见面沟通、辩护准备工作严重受限有很大关系。
有句话叫一力降十会 男性的力量还是有压制力的 个人感觉一般女性学柔术的话可能更好一点
可以练柔道。适合女性!
拳击,格斗MMA这类
说实话,美国的好多起黑人性侵案,给我的感觉就是一群低等野兽,好多案件都是大白天大街上,而且不少是性侵70多80多老太太的
见义勇为,点赞
辩护律师应该把自己的家人贡献出来。尼玛精神有问题就可以随便伤害别人了。
明明是韩国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