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有个法律,要是精神病杀了人,一律把小脑摘除。。。 反正脑子也不好使了。。 zhangxx818 发表于 2024-01-30 13:05
这话说的 本来就不是所有的精神病患都有可能杀人 跟好人坏人没关系 就是病人。 但危险病人的处置真的要很小心 tracyyql 发表于 2024-01-30 13:08
记得前段时间看到那个博主对孙卫东博士的访谈,孙博士好像也谈到自己有精神疾患有幻觉。 也经历了事业与家庭的变故,但是他宁愿做流浪汉,也没有伤害任何人 nianshaoyouwei 发表于 2024-01-30 12:43
呵呵,要是有这条法律,那陈同学肯定又不是精神病了
这话没错,不过是人都看得出来楼主这句话是针对谁说的,不是泛指所有的精神病患
看标题还以为是孙维
精神病有攻击型和非攻击型不同类型的。
不用说这些没用的了
应该摘除大脑吧
孙博士的事件,按照教堂那个大妈的说法,他是拒绝去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孙博士本身可能没有办法进行融入社会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只好流落街头。 但是反过来说,你也不敢打包票孙博士不会伤害人。他说自己有幻听幻视,所以他的行为取决于他幻听幻视到了什么场景,这是不可预测的
对啊 犯罪了就应该承担后果 否则人人都可以说自己是精神病
谁跟你说精神病都一种症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