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明时,我永远站台受害者。如果我是陪审团的一员,信息不足以让我做出100%的判断,任何选择都有出错的可能时,我选择为受害者的利益而可能犯错的决定。“If I have to make a mistake, I choose to make a mistake on behalf of the victim.” 在2022年5月本地的一起杀害女友的一级谋杀案中,我是陪审团的成员。最后在量刑的讨论时,我起初是两名dissent之一,希望量刑轻一些。最后,为了不让案件流产,我选择放弃自己的立场,并说服另一位dissent陪审员加入多数,对嫌犯给予最高量刑。“我选择为受害者的利益而可能犯错的决定。” - “If I have to make a mistake, I choose to make a mistake on behalf of the victim.”这是我在陪审团最后发言的原话。
信息不明时,我永远站台受害者。如果我是陪审团的一员,信息不足以让我做出100%的判断,任何选择都有出错的可能时,我选择为受害者的利益而可能犯错的决定。“If I have to make a mistake, I choose to make a mistake on behalf of the victim.” 在2022年5月本地的一起杀害女友的一级谋杀案中,我是陪审团的成员。最后在量刑的讨论时,我起初是两名dissent之一,希望量刑轻一些。最后,为了不让案件流产,我选择放弃自己的立场,并说服另一位dissent陪审员加入多数,对嫌犯给予最高量刑。“我选择为受害者的利益而可能犯错的决定。” - “If I have to make a mistake, choose to make a mistake on behalf of the victim.”这是我在陪审团最后发言的原话。 风都树影 发表于 2024-01-26 08:53
一眼假。据说俩人都是狗家L5, 那么根据levels.fyi, 俩人的收入都是三十五万左右。根据离婚法律解释,The main purpose of alimony is to help the lower income spouse get back on his/her feet. 他们这种情况,收入高而类似,结婚才一年又没孩子,哪有赡养费的问题?房子要分的话,难道不是卖了以后扣除贷款分余额吗? 退一万步,即使当时头款男方出得更多(并没有任何证据),把人活活打死是几个意思,想领女方的寿险吗?也领不到啊
国内出处 https://www.sohu.com/a/754354261_190410
🔥 最新回帖
链接里的几个出处都说这个离婚条款是“北美华人上曝光的”。如果指的是这个网站,总有人看到过,而且应该早挂在热帖里了。所以除非是有另外的北美华人的论坛讨论过,否则这两个出处摆明就是造谣的,还把这口锅扣在北美华人头上。
这个谁也无法能预先想到。男主太狠毒了。
男方家居然有巨款请美国当地最好的律师团队打官司,再看到买房子的首付款,这个家还真是有钱啊!那这价收入来源是正常工资奖金收入能匹配的吗?
🛋️ 沙发板凳
男方父母看似体面有教养的人,不至于花钱去买水军。
如何证明这个说是完全假的?
有点脑子的都知道是假的。
Sohu 不是大媒体吗,怎么网暴受害人这么缺德?
并且结婚那么短的时间,根本就不可能有赡养费的。 这些水军也就骗骗那些脑子进水的人。。。
加州结婚才两年,没有孩子,女方还是高薪工作,怎么可能有赡养费?何况房子大部分都是贷款的, equity 只有几十万刀,哪来的分走125万?造这个谣的人显然对美国,尤其加州的情况没有一点常识。
我昨天在微信举报了某公众号,今天收到通知它们自行删除了。
如果真有人在买水军,那就证明买水军的人的三观就极其扭曲。
离婚你要什么都可以,你可以要一个亿,但对方可以不同意,所以有法院,这不是杀人的理由
太假了
太过分的是这种造谣
是黑心的自媒体发的,现在为了流量假新闻满天飞,太乌烟瘴气了
60万美金不多啊,查什么查。
我等屁民都有60万美金,他爸妈是高知,怎么就没有了
是多少的问题吗?他家已经在浪尖风口上,别说六十万,就是六万也值得一查,第一 钱怎么转出来的,是不是非法洗的。 第二 是否来自来源不明的资产
如果男方家里有心,现在应该是忙着在美国找律师,应该不会把力气花在国内的没用网站上。
在2022年5月本地的一起杀害女友的一级谋杀案中,我是陪审团的成员。最后在量刑的讨论时,我起初是两名dissent之一,希望量刑轻一些。最后,为了不让案件流产,我选择放弃自己的立场,并说服另一位dissent陪审员加入多数,对嫌犯给予最高量刑。“我选择为受害者的利益而可能犯错的决定。” - “If I have to make a mistake, I choose to make a mistake on behalf of the victim.”这是我在陪审团最后发言的原话。
信息明不明,顶楼的这个说法都没什么意义。
别说这不一定是真的,就算是真的,离婚的时候,提条件是一个非常正常的策略。如果条件荒谬,那么对方完全可以当你是在做无用功,自己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就是了。
换句话说,离婚时对方最严厉的条件,也就只是“我就不离”。其他任何的条件,再过分,只要另一方咬死了不接受条件,那么都可以被转化为这个。
任何事情都有前因后果,就不能忍忍,等情况更明了一些吗?
退一万步,即使当时头款男方出得更多(并没有任何证据),把人活活打死是几个意思,想领女方的寿险吗?也领不到啊
除非DA犯天大的低级错误,否则这家伙绝对要吃重刑。一针下去让他死了都是便宜的。TNND用拳头把人砸死,这不是一般的恶劣。
男的还貌似有教养体面呢,不是照样杀人了
这两天正好有个新闻,美国哪个州有个死刑犯被执行了两次都没有死成,目前在争议第三次执行的方式方法。
造谣google 15万?那google可以sue他了。。
如果真是水军,对美国的判决能起一毛钱作用吗?不是很理解,这种水平的水军太low了
不一定是水军,大概率是某些博主自媒体趁机吃人血馒头。为了流量和钱什么都干的出来
孙的家族还体面呢结果呢上下一起NPD
刚毕业,Base这么多也正常啊。
简体中文圈,能叫媒体的没几个。原因都懂的,要姓党
现在的大环境是只要国外华人出任何事情,国内就集体high爆了,所以国内媒体专门添油加醋报道不好的事,各种low的瞎编手段(比如那个魔都囡)
理论上是,但他俩应当差不多
那第二个问题就来了:60万美金怎么出来的?
对,太气人了
国内媒体嘛,除非是政治事件,其它的都看谁能量大。这个男方家庭有能量的……
谁说的刚毕业,四年工作经验了
硕士毕业难道不是25?他俩才27吧?或者这两位还都跳了两级?
善恶本来就和体面和社会地位和教养没一毛钱关系
LinkedIn 你自己看啊,两个人信息都有
不然你说呢? 清华都只读了4年,硕士1年多就能毕业。
陈家布局的?
是的,造谣受害者,该举报。
把骨灰盒领走,或者骨灰海撒就完了,双方房产资产,处理,捐出去,捐给慈善基金金就行,别闹了
是的
陈的父母一定是贪官,大家齐心合力推动舆情,让中纪委介入调查陈的父母,断了他家的财路。
这样搞就有些过了
杀人犯父母养出杀人犯,是有原因的。
造谣的也许是杀人犯父母。
报道者不仅没常识,还非常歹毒,宣传被害者有罪论,一句“当然了,把人打死肯定是不对的”, 这TMD是仅仅对错的问题吗?毫无道德、人性可言,还是法盲,太渣了
别的不说,这个内部关系推荐真无语。是说referral吗?那可能狗狗里面90%都是内部推荐,他以为国内那一套呢?
就应该爆这种人家的黑料,而且绝对有大把的料
不知道为什么认为内推就能稳上,连面试题都能拿到。🤣 他俩的矛盾不太可能与工作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