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北美华人网)
看有发帖子张捷律师公布了《朱令案当年公安给家属的说法》,下面有评论解读为:公安结论是无直接证据那不等于是无罪么。看得真捉急! 所以补发一条律师在微博上发这个文件同时的说明。法律术语“无直接证据”不代表无罪,排除嫌疑好吗?!懂点法吗?!
还有人问“警方已经明确告知无直接证据,却不做无罪推定,误导大众。这律师是什么意思?” 直接证据是比如证人讲述他们亲眼目睹的事情就属于直接证据,如证人表示他们看到被告向受害者开枪,这就是直接证据。没有人亲眼目睹铊党是怎么下毒的,或者说有人目睹但也是共犯,没有直接口供,连作案工具,朱令的生活用品,这些物证,在家属报案后,宿舍提前得到通知,当时都被偷被提前处理了,所有这些总总导致这个案子没有所谓的直接证据。而且据说当时保护的最顶级保护伞大爷说了一句“有人亲眼看见是她下毒吗?没有就没有直接证据!” 不能说没有直接证据就是无罪,就是无嫌疑啊啊啊啊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