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北美华人网)
大概在我大学毕业两三年的时候,也就20出头,迷恋一个朋友的朋友,小酒吧老板,当时做外贸,钱赚的还可以。当时吧台有一个新疆来的小伙子,长得挺帅的,去的次数多了,也就熟悉起来。当时想着在酒吧做吧台,没有什么前途,刚好缺一个助理。和老板说了一下,老板就同意了,把他招成助理。那绝对是地位的飞跃了。要知道我们这种公司,收入还是相当好的。如果英文不好,基本上也不可能找得到这种工作。 招进来几个月后,和老板发生了很大的矛盾,我就自己辞职了。还在同一个行业,和原来的同事一直都有来往,后来我听说因为他实在太笨,老板就打发他去打杂,发传真。后来听说也娶了一个业务员做老婆,也在厦门不算很中心的地方买了一套小房,那个年代房子比较便宜。我的总结就是人帅还是有好处的。 不过呢,帅并不是决定的因素。我因为住的公司分的房子还可以,有一次看球赛迟了,留他过夜。我的房间还挺大的,他就睡在角落的地上打个地铺。我们是三人一套,大概一百四五十平吧。我住着最大的主卧,可能也有四十平。因为实在是太笨了,我真的是一点想法都没有。姐当年迷恋的是他曾经的老板,对这种没文化的帅哥并没有任何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