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楼主和老板的个人恩怨,但离职这件事,老板做的很不专业,楼主每一步都做的很好,没有什么修改建议。HR的解决方案也很专业。 个人建议: Move on. Let it go. 我知道楼主肯定特别生气老板的羞辱,但你继续纠缠这件事,想要什么结果呢?把老板拉下马,可能吗?让老板道歉,可能吗?HR对这件事的处理也表明了公司和稀泥的想法。公司退了一步,咱们也退一步吧。 笔墨砚 发表于 2023-12-07 10:37
先言简意赅描述一下。 上周五提了离职申请,先和老板口头沟通了,约定了两周后是last day(符合standard 2-week notice). 然后写了书面邮件发给老板,邮件中再次写明last day是哪天。 这周一早上正在家中办公做报告,接到老板电话让去公司一趟。我以为是要开始做工作交接。结果去到才被通知,“你上周五提了离职申请,今天我们接受了,所以今天是你的last day,pay也到今天". 我当即表示我不接受,需要review 公司separation policy,被拒绝。随即我要求和HR talk, 又被拒绝。我被要求立即上交badge和电脑,立即离开大楼。这当中,公司保安、警察都来了。我感到受到了极大的羞辱。 我要求有escort的情况下,去楼上工位取我的个人物品,继续被拒绝。后来在我坚持下,HR director下来了。我和她大致说了情况,我说,这不是正常对待一个good performer离职的程序!HR表示公司立即接受员工离职并不稀奇,但她也表示通常会给员工继续发两周的工资。末了,HR说她会和我老板的老板谈一下。然后我就离开公司大楼了。 礼拜二,我给HR发邮件,描述了周五和周一的事情,要求HR和公司调查在我离职过程中我所在的group的有悖于公司ethical guideline的行为。我描述的点主要有:我在没有事前沟通的情况下,被要求立即上交电脑和工卡、立即离开大楼,在我提出质疑时,没有合理解释,反而叫来了保安和警察,我感觉十分humiliated。第二, 在我要求有escort的情况下去取个人物品的时候,继续被拒绝,并再次要求立即离开大楼,我感觉extremely confused和significant humiliated。我希望公司调查对我离职的处理是符合公司ethtical standard. 礼拜三,我收到HR回复。HR开头就说,她personally looked into the events, and did not find a violation of our accepted practices when an employee resigns,并且表示这个做法在公司并不罕见,尤其当一个员工能够接触到敏感的客户信息时。但她也表示两周后我会收到a check equivalent to your intended notice period of two weeks pay。 我同意no violation. 但是,在公司里能够接触到敏感信息的人并不只有我。我经理下面10几个人,每个人都能接触到同样的信息,但是在过去两年里,主动离职的3个人,只有我是这样的处理。其他两个人都继续工作了两周,其中一个人给了三周notice,在最后一天的下午还在和我们开会。 我会回复HR, 进一步提出我的质疑,为什么我组里其他的员工在离职时,不是这样对待,对我的离职处理决定是否符合fair and transparent。 我没有质疑公司的行为,公司的行为就像HR说的no violation。我质疑的是我的group在做出处理我离职方式的决定时,是否align with company ethical guideline. 希望听听网友的声音. PS, 公司不是小公司,受到政府监管。 公用马甲6 发表于 2023-12-07 10:23
lz, 看来你boss的boss是个hot head,现在的公司管理层这种人强硬铁腕人品很吃香~new cooperation culture。没啥被羞辱的,只是应该把💰要回来。其它公司做的都合法。 有同lz相同经历,而且是500强公司,我只告速hr,少一分钱“you will see my lawyer". 让我立刻走人,我held my head high and march on,但银子该是我的就一分不能少! 这里争钱就是争气!
大公司这样操作不算少见,尤其是原来职位能接触到客户信息,而新公司跟原公司又是competitor的时候,都是直接保安盯着收拾东西出门,但是2周工资照发的。 这个competitor的界定有时候就比较模糊了,看老板了。但是楼主不用觉得这么屈辱,这是大公司的常规操作。一开始说不发工资,是不合规定的,HR保留两周工资,就可以了。 职场不用take too personal,别气坏自己。自己的利益没有损失就好。
哈哈, 楼主move on 开始新工作吧。 你这种情况虽然老板的老板做得不够体面, 但实在不是个例, 很常见的操作, 继续纠缠没意思, 不值得浪费时间和精力。
别傻了,从公司层面整一个人,说明这个人拿到的筹码大,威胁太大了。。。
美国压根没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说法。美国纯丛林社会,弱肉强食。退的人这只会被视为是弱者。
休假应该算。 但是不是所有的年假都是法律规定要算账的。 比如病假,你没休,就没了。。。 这个可能确实你也没办法,只能吃闷亏了。
你的last day是哪天也应该问清楚尤其是如果涉及到移民之类。
我的意思就是这些点都很重要,最不重要的就是feeling humiliated...扯那些feeling没用。
我现在公司有一个人离职也是给了两个礼拜,结果老板怕他说出在做的project就是垃圾,然后都不给他机会做KT,就直接让他走人了。
其实就是看老板 想恶心一下离职员工罢了 其实挺幼稚的
真的还没有 那人就是去问了一下工伤的情况. 就被往死里整了
当时那人也没受什么伤, 就是被不懂事的人撺掇的去HR问了问工伤什么的.
就被医院先下手为强了.
我听到的职场教育是 要么弄养活自己一辈子的钱 要么好聚好散 不翻脸 跟巨无霸单位打交道的时候
你根本不成立 连HR处理应对EERO投诉都不知道
拿到钱就投诉
为什么不争口气?华人在职场上就是这么被欺负的。
职场不要太走心,任何时候都应该保持随时可以拎包走人的状态,时间长了就懂了
HR 在让你走的那天,这些文件应该准备好了,没有的话是HR的问题,要写信去要,因为还有cobra的问题,HR要准备的。
抱抱楼主,资本家真是没有人性,在公司里工作越来越感觉不到安全感了,还整天让员工loyalty,谁loyal 谁傻啊
人嘛 不蒸馒头争口气 必须的
员工要忠心的是钱,在公司做任何可以增加钱的事情。
为啥?和公司翻脸为啥外人会知道?
以前办公室有个姐姐,她的桌子就跟没人坐一样,特别震撼,就啥都没有,连个笔筒都没,现在理解了
有追溯期,好像是180天 你这个eeoc claim不会成立的 我之前研究过 你不相信我的话可以找律师免费咨询一下
留着干两周的说明老板还需要那些人交接。我猜管理层认为楼主既能接触敏感信息,做的东西又不需要交接,就直接请出门了。公司这么处理楼主心理上的确不好受,属于公司burn the bridge了,但精神损失的赔偿的可能性是0。
同意 我人生建议就是不要和烂人纠缠 特别是得不到实际利益,或者利益很少的情况下 如果是几万可以争一下 一万以下甚至没钱意义都不大,不要为了什么出口气和烂人纠缠 生命、时间都是很宝贵的
re 对结果没帮助,就别白做功了
既然还发工资,那这不是很正常? 有啥好吵的?
成立不成立没关系 政府的程序会决定的 反正又不花钱 没有必要自我censor 说出自己感到被歧视的实情就行了。 反正只要投诉了 不论结果怎么样 他那个skip level在大老板和HR那吃瘪是肯定的
工资拿到就好了,lz move on。
要是金融行业这简直再正常不过了,稍微敏感点的行业都是立刻走人,你给两周notice是你的礼貌。公司让你立刻走人也是合理。
没看懂你在闹什么。
不懂就问。为什么要最后一周的礼拜一下午通知呢?🤔
move on 吧,有啥好讨说法的。以前不这样,现在这样,有问题吗?难道做法不可以从现在改吗?方正都合法。
被区别对待 为什么那么多人觉得没有问题,典型的歧视 华人员工职场依然路漫漫
你和别的离职人员都是外国人吗?或者有人是外籍拿绿卡的情况。正常给了pay了就行了呀,你当时就该直接问2weeks是不是有pay, 有pay可以直接走人了,个人物品可以寄给你。 像你这样情绪激动,一般更不会让上楼拿私人物品了,万一你大吼大叫的,别人很难办。别难过了,拿钱move on就行了。
有同lz相同经历,而且是500强公司,我只告速hr,少一分钱“you will see my lawyer". 让我立刻走人,我held my head high and march on,但银子该是我的就一分不能少!
这里争钱就是争气!
删
HR 确实在和稀泥, 毕竟你已经离职了, 她也不想得罪在职的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你可以联系到其他高层吗? 可以发个邮件给你认为比较公正的. 这些人真垃圾.
这个和公司关系不大吧, 按照lz的分析,就是有人恶心她而已. 我觉得可以搞大些,至少让其他领导知道这么回事. 如果那个人这么恶心, 其他人自然会在心里鄙视他(幼稚)
那叫警察干啥?哈哈
大概每个公司和老板都不一样。我们自己走的同事还会依依惜别做个小欢送会,只有被迫离职的才会有楼主的待遇。
这个competitor的界定有时候就比较模糊了,看老板了。但是楼主不用觉得这么屈辱,这是大公司的常规操作。一开始说不发工资,是不合规定的,HR保留两周工资,就可以了。
职场不用take too personal,别气坏自己。自己的利益没有损失就好。
楼主公司的做法法律上估计没问题,人情很不地道,如果周五还好好的,周一突然这样,估计就是大老板找事情
我2年前离开那个公司时就有两周时间交接工作,中间还出差了一周。老板还问要不要个counter offier,我说不用了,还和老板的老板聊了聊。我老板和老板的老板都是典型的白男,我觉得老板的老板特别虚伪,脸上都是假笑。
你一看就没搞过 写eeoc的材料不需要时间的吗? 重要的是楼主这个case成不成立eeoc,值不值得付出这个时间成本。还是说你的时间不是钱? 除非是能拿到巨大利益,没必要和烂人纠缠。这么烂的老板也keep不住好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