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发私信要我帮他打官司。首先谢谢这位网友的信任!可惜,我爱莫能助,因为我并非专业律师,没有律师证,因此只能给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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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楼主 (北美华人网)
所以,希望大家努力自己学会能言善辩。 也祝那位网友心想事成,找到合适的律师打赢官司。
这位网友似乎还卷入了国内的政治,那就不是什么纯粹的美国法律程序问题了。 所以,我建议这位网友: 1。 坚强的生活下去。 2。 远离政治 (我对政治不感兴趣!)---这也是我不想介入你的事情的原因(请你谅解!)。 3。 有病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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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rlon
所以,希望大家努力自己学会能言善辩。 也祝那位网友心想事成,找到合适的律师打赢官司。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6 10:53

人家是只是让你帮他打官司,还是明说了要你以律师的身份帮他打官司?
这二者是很不同的啊。。。 如果是后者,你当然做不到。如果是前者,你可以做他的代理人去找律师,去和律师设计具体策略。。。有很大可为啊。。。
同学,前途是光明的,不要放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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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人家是只是让你帮他打官司,还是明说了要你以律师的身份帮他打官司?
这二者是很不同的啊。。。 如果是后者,你当然做不到。如果是前者,你可以做他的代理人去找律师,去和律师设计具体策略。。。有很大可为啊。。。
同学,前途是光明的,不要放弃啊。。。

Vorlon 发表于 2023-12-06 11:11

我没有这个义务吧?你不要风言风语,好不好?
再说了,我也很忙啊。我也要养家糊口啊。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师傅没有义务对徒弟包吃包喝吧?再说了,谁也不是我徒弟吧?
都在国外了,应该明白,帮人是人情,不帮(主要是各人有各人的事啊)也无可厚非吧?
我的意思是,如果人人都能能言善辩,你还要麻烦别人吗?未雨绸缪很重要。该说的,我都说了,各位怎么做是各位自己的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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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
楼主对私信是有什么误解,还是只为了炫耀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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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rlon
我没有这个义务吧?你不要风言风语,好不好?
再说了,我也很忙啊。我也要养家糊口啊。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师傅没有义务对徒弟包吃包喝吧?再说了,谁也不是我徒弟吧?
都在国外了,应该明白,帮人是人情,不帮(主要是各人有各人的事啊)也无可厚非吧?
我的意思是,如果人人都能能言善辩,你还要麻烦别人吗?未雨绸缪很重要。该说的,我都说了,各位怎么做是各位自己的事啊。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6 12:06

这里“帮”当然是泛泛说之,没人说“帮”不能是人家出钱雇用你吧。。。
你当然没有这个义务,但在不明别人要你具体“帮”什么的情况下,用“我不是专业律师”这个理由来回绝,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 - 你自然可以连理由都不给,直接说“我就是不帮”,或者不说都没啥。不过既然你给了理由,那我只是顺势针对这个理由的充分性做一点儿讨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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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楼主对私信是有什么误解,还是只为了炫耀一下
.岸. 发表于 2023-12-06 12:09

如果你理解成炫耀,只能说你: 1。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华人的典型恶习。 2。 我让他到华人网发帖找专业律师求救。他都不发。我替他变相发发吧。也给大家提个醒。仅此而已。这是我义务可以做的最大的了。不要太奢求。我没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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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这里“帮”当然是泛泛说之,没人说“帮”不能是人家出钱雇用你吧。。。
你当然没有这个义务,但在不明别人要你具体“帮”什么的情况下,用“我不是专业律师”这个理由来回绝,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 - 你自然可以连理由都不给,直接说“我就是不帮”,或者不说都没啥。不过既然你给了理由,那我只是顺势针对这个理由的充分性做一点儿讨论而已。



Vorlon 发表于 2023-12-06 12:13

我不求回报。不求钱,只是想提醒大家平时注意注意练习口才,而不是没事瞎扯淡。避免笨嘴拙舌。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仅此而已。 国人理工科学生绝大多数人有笨嘴拙舌(主要是看不起文科所致)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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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jfast2
又来了个attention 那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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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又来了个attention 那啥
mjfast2 发表于 2023-12-06 12:24

我在1楼添加了原因,为啥我不愿意介入他的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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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iget
这里“帮”当然是泛泛说之,没人说“帮”不能是人家出钱雇用你吧。。。
你当然没有这个义务,但在不明别人要你具体“帮”什么的情况下,用“我不是专业律师”这个理由来回绝,这个理由是不充分的 - 你自然可以连理由都不给,直接说“我就是不帮”,或者不说都没啥。不过既然你给了理由,那我只是顺势针对这个理由的充分性做一点儿讨论而已。



Vorlon 发表于 2023-12-06 12:13

看ID,别太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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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看ID,别太认真
whatiget 发表于 2023-12-06 12:33

典型的华人恶习,你也体现的淋漓尽致.
你敢说不是吗?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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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rlon
我不求回报。不求钱,只是想提醒大家平时注意注意练习口才,而不是没事瞎扯淡。避免笨嘴拙舌。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仅此而已。 国人理工科学生绝大多数人有笨嘴拙舌(主要是看不起文科所致)的毛病。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6 12:21

我们这里就是在辩论,练习口才啊。
你说了一事,给了一个你这么说/这么做的理由。
那么我指出,从逻辑上来说,你这个理由不充分,因为这个事有其他各种可能性。。。。
其实这才是理科生的能力 - 讲逻辑。
如果不讲逻辑,就凭感觉,靠吸引眼球,靠能把话说的好听,那种说话的方式,很容易处处都是漏洞,那才是真的毛病。那种方式,叫做嘴上跑火车。
痘痘猪
楼主舌灿莲花说了啥得到了不知名网友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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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light
这是那个全美都买了一遍房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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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这是那个全美都买了一遍房的ID?
Daylight 发表于 2023-12-06 12:58

又来一个华人恶习的代表。看看能不能把恶习网友一网打尽啊。
继续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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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我们这里就是在辩论,练习口才啊。
你说了一事,给了一个你这么说/这么做的理由。
那么我指出,从逻辑上来说,你这个理由不充分,因为这个事有其他各种可能性。。。。
其实这才是理科生的能力 - 讲逻辑。
如果不讲逻辑,就凭感觉,靠吸引眼球,靠能把话说的好听,那种说话的方式,很容易处处都是漏洞,那才是真的毛病。那种方式,叫做嘴上跑火车。

Vorlon 发表于 2023-12-06 12:43

你这不是辩论,你这叫不上路子,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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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rlon
你这不是辩论,你这叫不上路子,好不好?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6 14:09

大家指出对方话语中逻辑缺失的地方,不是辩论重要的组成部分么?当然辩论还需要论证自己的观点,但我们又不是正式组队,我一个人也不需要把所有的任务都承担起来嘛。
怎么,说出了你的问题,就是不上路子?这倒无所谓,但不上路子与是辩论二者又不互斥,为啥不上路子就不是辩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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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大家指出对方话语中逻辑缺失的地方,不是辩论重要的组成部分么?当然辩论还需要论证自己的观点,但我们又不是正式组队,我一个人也不需要把所有的任务都承担起来嘛。
怎么,说出了你的问题,就是不上路子?这倒无所谓,但不上路子与是辩论二者又不互斥,为啥不上路子就不是辩论呢?

Vorlon 发表于 2023-12-06 14:59

假设是在法庭上,你找对方的语句漏子可以的,而且是很好的策略。但是更加重要的是提供事实依据。 如果粉刺、揶揄,等等,只会给你添加负分。你同意不? 我们不是要练习蛮不讲理、冷嘲热讽,而是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不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完全有理由拒绝去做。 法律不是道德,也不是胡搅蛮缠,更不是冷嘲热讽。你说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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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rlon
假设是在法庭上,你找对方的语句漏子可以的,而且是很好的策略。但是更加重要的是提供事实依据。 如果粉刺、揶揄,等等,只会给你添加负分。你同意不? 我们不是要练习蛮不讲理、冷嘲热讽,而是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不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完全有理由拒绝去做。 法律不是道德,也不是胡搅蛮缠,更不是冷嘲热讽。你说对不对啊?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6 19:28

"你找对方的语句漏子可以的,而且是很好的策略" 你认同这个就好。
至于“更加重要的。。。”,首先我说的就是基于你说的话而已,该有的事实都有,该有的推论过程也都有。而且没有什么地方在夸大某种可能性,所以我自己的话的依据非常清楚。如果你是说找额外的事实或者指出你的事实的错误,当然可以朝这个方向去针对,但不必须喽 。
比如,我花五块钱买个小乐子,挺爽。你让我花100块钱买个更爽一点儿的乐子,也不是不可以,但有的时候我就不舍得。这里同理啦。。。我找到你一个漏子,足够了,犯不着额外再花精力做更多的。柿子挑软的捏是大家的常识,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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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你找对方的语句漏子可以的,而且是很好的策略" 你认同这个就好。
至于“更加重要的。。。”,首先我说的就是基于你说的话而已,该有的事实都有,该有的推论过程也都有。而且没有什么地方在夸大某种可能性,所以我自己的话的依据非常清楚。如果你是说找额外的事实或者指出你的事实的错误,当然可以朝这个方向去针对,但不必须喽 。
比如,我花五块钱买个小乐子,挺爽。你让我花100块钱买个更爽一点儿的乐子,也不是不可以,但有的时候我就不舍得。这里同理啦。。。我找到你一个漏子,足够了,犯不着额外再花精力做更多的。柿子挑软的捏是大家的常识,是吧?


Vorlon 发表于 2023-12-07 09:12

其实,我很高兴和你辩论的。看来你是一个难得的辩才啊。
约法三章如何?
1。 永远不许说脏话; 2。 你可以在我的任何帖子里来抬杠。 3。 非常欢迎你这样的人才。
请继续,谢谢参与!
也鼓励和欢迎类似你这样的人参与辩论、讨论!
V
Vorlon
其实,我很高兴和你辩论的。看来你是一个难得的辩才啊。
约法三章如何?
1。 永远不许说脏话; 2。 你可以在我的任何帖子里来抬杠。 3。 非常欢迎你这样的人才。
请继续,谢谢参与!
也鼓励和欢迎类似你这样的人参与辩论、讨论!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7 13:24

唉,刚换了另外一个ID,看到你这个又得换回这个ID回一把。。。
你说的第一条,我本来就是这么做的哦。
后两条不是对我的约束,所以我就不需要回应啦。。。你要做,我肯定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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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ca01
唉,刚换了另外一个ID,看到你这个又得换回这个ID回一把。。。
你说的第一条,我本来就是这么做的哦。
后两条不是对我的约束,所以我就不需要回应啦。。。你要做,我肯定没意见。
Vorlon 发表于 2023-12-07 13:33

哈哈,你和我一样,明着有俩ID啊~~ 不过,我放弃了另外一个。目前硕果仅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