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非常离谱,今年9月底,在温哥华非常有名望的一位女性医生在为本案出庭作证后,被发现在树林里死亡。 这个犯罪的难民在加拿大有这么大的能量吗? miumiukitty 发表于 2023-12-03 18:32
而且这个律师给凶手难民辩护,根本没钱拿,应该是法律援助律师,不知道他图什么,搞不好是种族歧视 2021majia 发表于 2023-12-04 13:14
放心好了。无论女孩自愿与否,年龄(13岁)放在那里呢。死罪,应该是无疑的。 常识:作为律师,拿钱办事,没有啥底线、道德问题,你不必过分谴责律师。法律和道德是两回事! 正义与否在法官(的宣判),不在律师! 随便律师怎么狡辩,法官应该清楚的,因为这是法官的基本职业素养。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6:35
辩护不等于胡编,他辩词的根据呢?希望律师公会能就这种辩论方式提出质疑。 yimiyangguang 发表于 2023-12-03 16:37
你又凭什么说他胡编?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6:41
放心好了。无论女孩自愿与否,年龄(13岁)放在那里呢。罪犯的死罪,应该是无疑的。同样无疑的是:你不能(拿道德干预法律而)不允许对方律师说话。其实辩护律师说啥都是他的自由,还有法官呢。律师不是断案者。法官也不是吃素的。 常识:作为律师,拿钱办事,没有啥底线、道德问题,你不必过分谴责律师。法律和道德是两回事!合法的未必合乎道德,反之亦然。 正义与否在法官(的宣判),不在律师! 随便律师怎么狡辩,法官应该清楚的,因为这是法官的基本职业素养。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6:35
律师首先是个人然后是个律师,人都要有道德底线,给我100万,我可能会帮一个贪污犯辩护,或者说公司制度有问题活该。但是我不会当着一个被奸杀女童的父母面说你女儿是自愿的,因为她觉得奸杀犯很帅。给你100万,你愿意吗? 小喵呜 发表于 2023-12-03 16:46
说他们早就认识是有证人吗?说女孩被强奸她的人吸引是怎么得来的结论?有任何证据吗?不然不是胡编是什么 yimiyangguang 发表于 2023-12-03 16:42
回复 6楼banlisu的帖子 可以起诉律师诽谤 损害名誉 diodiodio 发表于 2023-12-03 16:47
显然你是一个外行! 办案,法律,就忌讳的就是把感情带入,以情代法。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6:48
当然可以啊。没说不行啊。 但是,记住你说他诽谤(我觉得也是,但是,再说一遍,“觉得”不能作为证据!) 也得有证据啊。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6:50
啥都没有,检方说双方手机根本没有通信记录,根本不认识。律师说他们搞不好通过社媒交往,你们所有社媒都查了吗? 小喵呜 发表于 2023-12-03 16:49
你内行所以我问你啊,你是律师,给你100万,你愿意吗?感觉你好像是愿意的。 小喵呜 发表于 2023-12-03 16:50
你的意思有律师资格就可以"觉得"了? yimiyangguang 发表于 2023-12-03 16:52
这就对了嘛! 你以证据说话就好了啊。比啥都强啊。 记住,法庭上要以理服人。 不是中央电视台,你要煽情啊。哈哈哈~~ 搞清场合,OK?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6:52
我好像没有这么说吧?更没有这个意思!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6:53
什么时候产生律师有底线想法的?usayso 发表于 2023-12-03 16:53
不能煽情?你见过法庭辩论吗?各种排比句煽情用的比谁都多。 小喵呜 发表于 2023-12-03 16:54
你又凭什么说他胡编?我的意思是,如果(仅仅是如果啊,注意)女孩被下药,主动去和男的发生关系,也不是不可能啊。问题是,即便是这样,女孩的年龄在那里摆着呢,另外杀死了女孩也是事实,所以,无论他怎么狡辩(的确是狡辩),最后还是死刑。这就得了么。你不就是要他死刑吗?至于辩护律师的道德问题,你多想了。如果你请他,他会完全反过来说的。 法庭设立辩护律师制度,就是说“嫌疑犯”也有人权。没有定罪之前,都是叫“嫌疑犯” (中国,这方面也是改了称呼,是个进步)。就算定了罪了,只要不剥夺政治权利,还是有辩护权的。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6:41
作为律师当然可以推论,但推论的意思是什么,是先有端倪而引申。 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的"可能",那叫凭空想象。 我相信法庭会视此为无效辩护,同时我作为旁观者当然可以鄙视此律师的节操无下限。 你没有必要在这里不合时宜的炫耀你的"专业"。 yimiyangguang 发表于 2023-12-03 17:17
律师 can not 推论. period.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7:17
辩方律师的责任就是找各种理由为被告辩护啊,这是律师的工作,没必要道德审判律师吧。每个被告都有被辩护的权利。被告有没有罪是法官陪审团决定的。 HHW13 发表于 2023-12-03 17:21
当然,他辩护他的,法律允许。我也没说不许他辩论,这次他成功了以后客户不断也很正常。 这里不是讨论合不合法,我说的是做人的基本良心。还是那句话,你或者上面的懂法ID都可以来回答一下,给你100万,你是个律师,有没有什么话虽然有利于你的client,但是你出于良知,不愿意说的。还是你告诉自己,我是律师,我啥都可以说。 小喵呜 发表于 2023-12-03 17:29
法律和道德一点关系都没有的 acuny 发表于 2023-12-03 17:33
13岁就算自愿成年人也不能与其发生关系啊 louaci 发表于 2023-12-03 17:45
你在道德审判律师。他的责任就是为被告辩护,如果他用”良心”来决定如何辩护,而不是站在被告立场上尽最大可能为被告辩护,那这个律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就像医生,即使病人是恶贯满盈的罪犯,那医生的职责就是尽最大能力治疗病人,不能说医生的良心觉得这不是个好人,不值得尽力救。 HHW13 发表于 2023-12-03 18:03
律师这样的辩护其实是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二次伤害。为了所谓的公正,牺牲了受害者权利。受害者可怜,被残暴杀害,身后还得遭受污蔑。法律只讲究对罪犯的公正,对受害者永远没有公正。梦里一生 发表于 2023-12-03 18:13
律师的职责不就是帮助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吗?因为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啊。这是法律和社会expect他们做的事情啊。 qgp 发表于 2023-12-03 19:28
楼里很多人缺乏基本法律常识。了解法律常识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不管律师用何种方式辩护,有法官和陪审团听审双方辩护和审查证据来裁决。你能比法官更了解法律?陪审团都是普通民众,他们有common sense, 会帮助裁决。 有空想着人肉网暴律师,不如尽jury duty, 参加陪审团,用你的能力帮助伸张正义。 HHW13 发表于 2023-12-03 19:10
回复 34楼小喵呜的帖子 良知是个相对的概念。西方哲学体系对这个问题研究得比较透彻了,可以学习一下 。入门题目:火车要压死一个人,或者五个人,你是扳道工,你怎么选? aiyamayayongle 发表于 2023-12-03 19:44
这种辩论毫无意义,要我选,我选压死一个人。我发这个贴没有号召去弄死这个律师,完全是出于道德底线方面的讨论。可笑的是,楼里几个所谓懂法律的,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我要是律师,法律赋予我权利,为了我的当事人,我也可以说女童自愿。可见底线在他们心里,也是存在的,绕来绕去不敢直面问题,不过是为了杠而已。 律师的言论既然被主流媒体以quotation的形式爆出来,可见在大多数人心里,这也是不可接受的。不然每天这么多案子,谁没事去引用律师的言论。 小喵呜 发表于 2023-12-03 19:52
最近看了一个律政剧,里面就提到了普世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冲突问题,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是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最高,即使这个人是犯罪嫌疑人,甚至律师明确知道当事人就是罪犯,律师也必须从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进行辩护,有这套规定的原因是,很多时候嫌疑人并不代表是罪犯,他们也有合法权益需要维护,在法律框架下,律师给他们辩护,最大程度不放过坏人,也不冤枉好人。在职业道德和普世道德发生冲突的时候,律师可以选择不接对方的案子,但是律师一旦接了对方的案子,就要遵守职业道德。 我觉得这个英美法系框架的存在有一定道理,但是也有很大的loophole,剧里有一个案子是性骚扰案,被骚扰的多名女员工站出来作人证,但是无法提供有效的物证,只有她说/他说,就不被法庭认可,其实犯罪嫌疑人的老婆为了监视老公,早就在办公室安装了秘密摄像头,把男总裁多次性骚扰女员工的画面都录了下来,嫌疑人的老婆为了讨价还价,把证据给总裁和他的律师看,做实了他就是性骚扰犯,但是律师既不能把证据提交给法庭,也不能对嫌疑人做不利辩护,反正上百万律师费是分文不少的 liumajia 发表于 2023-12-03 21:13
加拿大没有死罪,现在是明显为难民罪犯开脱。如果被奸杀的女孩是个白人/穆斯林/印度女孩,估计早就判了,不会拖六年。 wondermm 发表于 2023-12-03 21:53
回复 2楼ahca01的帖子 正义虽迟但到? weparty 发表于 2023-12-03 22:03
这种东西和很多商业领域的事是同样的。你去批判他呢,也对,也不对。 譬如,一个女士拎包人家标价 5000 美元,就是一个手提包而已,你说这事要去骂吗? 骂也可以,其实也没啥意义。还有,最近看到国内流行的一些自行车,一辆自行车 3 万 ~ 5 万元 (人民币),感觉就是疯了。哈哈。 Daffy_Duck 发表于 2023-12-03 23:08
无语。 律师无底线,还不让人说了?我们就要说!让这些无底线的律师知道,我们容不下他们!滚出我们的世界! wisfan 发表于 2023-12-03 23:07
尸检时,女孩身体里没发现药物 shaohuacrystal 发表于 2023-12-03 23:19
好。好事啊。这就进一步确定了罪犯的恶毒。但愿这个罪犯早进监狱啊,早点死!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23:21
程序正义庇护了恶魔只能让”Punisher”之类的正义之士杀之为快,以给这无奈的世界一丝希望。anadigusa 发表于 2023-12-03 22:57
也谈不上程序不正义,检方律师啥的还是挺给力的。审判要择日。现在的焦点在于无良律师。他可以说证据不充分,可以说自己当事人不正常,可以说只强奸没杀人。但是他选择的是往一个未成年受害人身上泼脏水,不仅如此,他还往被害人父母身上泼脏水,说他们根本不了解自己女儿,描述的自家女儿要么是完全的谎言,最起码也是整个图画对他们有利的一小部分。 小喵呜 发表于 2023-12-03 23:52
回复 42楼ahca01的帖子 法律和道德还是有关的,罗翔老师说了,一件事,一个行为合乎道德的话,他大概率是不会触犯法律的。 不过律师确实和道德无关 我也认同律师为他的客户竭尽全力辩护是他的责任,但是我个人觉得接案子的时候还是要有一个自己的判断,这个时候确实不同的律师会有不同的接案标准和底线。 作为一个律师可以为了钱接任何案子,说任何话,只是这样做的话,不要以职业来掩盖自己的道德无底线。事实那就是道德无底线 更不要拿医生救治恶人来做比较,你们不配 szchq 发表于 2023-12-03 23:39
很高兴看到一个理智的、有法律常识的。赞! 大家去打打官司就知道了。 以后,我我给大家讲讲我上庭(很老练)的趣事。 我和与我打官司的最后都成了好朋友。对方对我的英语和思辨能力,称赞有加。我也对所谓的汉语翻译的法律常识和英语还有中文能力,大大怀疑(真的不如我,而且差远了。实话实说。没吹)。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17:26
有些被告请不起律师,会被指派一个律师。这个律师即使不收被告费用,也要尽力为被告辩护。所以你认为的律师只为钱工作并不成立。 HHW13 发表于 2023-12-04 00:14
不过,加拿大也是怪事连连。抓孟晚舟就是操蛋。结果美国也不领情。 说一个加拿大的真事,供你参考。 华人移民李伟光,精神病犯了,杀死一个21岁的加拿大小伙子,McLean。 李和加拿大小伙子素不相识、无怨无仇。破腹挖心地把人给宰了。 结果加拿大在监狱里养了李几年。然后无罪释放了。加拿大小伙子家属天天抗议。又能怎样? 几乎类似的一个案子,美国人把精神病给毙了。 ahca01 发表于 2023-12-03 23:15
记得这个案子 这凶手放了??? 冰是睡着的水 发表于 2023-12-04 07:06
我最喜欢的美剧和港剧就是律政剧和医疗剧,给人很多思考。除了法律本身,还涉及社会人文,而且必定涉及 professional ethics. 如果是以律师身份工作,那professional ethics 优先级必定高于个人好恶,只有这样才能尽律师的责任。这些都是必须的training. HHW13 发表于 2023-12-04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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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美国的很多律师基本可以和无耻画等号了,本身就是利益法律漏洞生存的。
这个事情和发生的时间非常诡异,而且她作证的证据因为她的死亡法庭不予采纳了
是不是凶手请不起律师?凶手不是难民吗?
🛋️ 沙发板凳
常识:作为律师,拿钱办事,没有啥底线、道德问题,你不必过分谴责律师。法律和道德是两回事!合法的未必合乎道德,反之亦然。
正义与否在法官(的宣判),不在律师!
随便律师怎么狡辩,法官应该清楚的,因为这是法官的基本职业素养。
辩护不等于胡编,他辩词的根据呢?希望律师公会能就这种辩论方式提出质疑。
你又凭什么说他胡编?我的意思是,如果(仅仅是如果啊,注意)女孩被下药,主动去和男的发生关系,也不是不可能啊。问题是,即便是这样,女孩的年龄在那里摆着呢,另外杀死了女孩也是事实,所以,无论他怎么狡辩(的确是狡辩),最后还是死刑。这就得了么。你不就是要他死刑吗?至于辩护律师的道德问题,你多想了。如果你请他,他会完全反过来说的。
法庭设立辩护律师制度,就是说“嫌疑犯”也有人权。没有定罪之前,都是叫“嫌疑犯” (中国,这方面也是改了称呼,是个进步)。就算定了罪了,只要不剥夺政治权利,还是有辩护权的。
说他们早就认识是有证人吗?说女孩被强奸她的人吸引是怎么得来的结论?有任何证据吗?不然不是胡编是什么 而且他作为律师,如果法律对"孩子"的界定都不清楚,那他的律师资格难道不该被质疑。
律师辩护难道没有一点证据么,你说他两早就认识,有什么凭证,没有任何凭证就想当然,这还不是胡编什么是胡编,特么的律师职业操守就是为了钱而胡说八道,在法庭上再来伤害受害人一次么
律师首先是个人然后是个律师,人都要有道德底线,给我100万,我可能会帮一个贪污犯辩护,或者说公司制度有问题活该。但是我不会当着一个被奸杀女童的父母面说你女儿是自愿的,因为她觉得奸杀犯很帅。给你100万,你愿意吗?
可以起诉律师诽谤 损害名誉
显然你是一个外行!
办案,法律,就忌讳的就是把感情带入,以情代法。
啥都没有,检方说双方手机根本没有通信记录,根本不认识。律师说他们搞不好通过社媒交往,你们所有社媒都查了吗?
当然可以啊。没说不行啊。
但是,记住你说他诽谤(我觉得也是,但是,再说一遍,“觉得”不能作为证据!) 也得有证据啊。
你内行所以我问你啊,你是律师,给你100万,你愿意吗?感觉你好像是愿意的。
你的意思有律师资格就可以"觉得"了?
这就对了嘛!
你以证据说话就好了啊。比啥都强啊。
记住,法庭上要以理服人。
不是中央电视台,你要煽情啊。哈哈哈~~ 搞清场合,OK?
有的人为了点钱可以没有任何底线,当然律师也是如此,不过好奇律师行业的基本底线比如职业操守到底能底到哪里
我好像没有这么说吧?更没有这个意思!
不能煽情?你见过法庭辩论吗?各种排比句煽情用的比谁都多。
是啊,我也觉得你不会有这个意思,毕竟是人都不会支持披着律师皮的贱坯子。 当然,我觉得不觉得都不是证据,你也许有呢 :))
哈哈,好观点! 手动赞!
那是辅助手段, okay? 一般是理屈词穷时使用。不要主次颠倒。 你考试不会,还可以蒙呢,你也没有让选择题的答案空着吧?
我没有说你不可以煽情,但是那是辅助手段。 就像打仗靠正规军,不靠老百姓一样,当然老百姓也可以参加,但是真的不如正规军训练有素来的有效率。
当年的聂树斌案子,就是因为群情激愤,女的被奸杀,不分青红皂白把聂树斌毙了。若干年后,发现错了,人没了啊。
我知道冤案毕竟是少的,但是最好避免啊。
最关键的: 法官是干啥吃的呢?为啥要设立法官? 还有,一级不行,你可以再上诉啊。 所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证每一个涉案的(包括”嫌疑犯“) 得到公正对待。 这就是三权鼎立的思维:控方、应诉方、法官 (裁判)
再说一遍,嫌疑犯 不等于罪犯,比如聂树斌。 虽然嫌疑犯 极有可能就是罪犯(不然,也不是叫”嫌疑犯“了,是吗?)
数学上讲,就是概率极大,但是不等于概率就是100%。
作为律师当然可以推论,但推论的意思是什么,是先有端倪而引申。 毫无证据的情况下的"可能",那叫凭空想象。其目的只是为了刺激控方。 我相信法庭会视此为无效辩护,同时我作为旁观者当然可以鄙视此律师的节操无下限。 你没有必要在这里不合时宜的炫耀你的"专业"。
律师 can not 推论. period.
推论然后withdraw
很高兴看到一个理智的、有法律常识的。赞! 大家去打打官司就知道了。 以后,我我给大家讲讲我上庭(很老练)的趣事。
我和与我打官司的最后都成了好朋友。对方对我的英语和思辨能力,称赞有加。我也对所谓的汉语翻译的法律常识和英语还有中文能力,大大怀疑(真的不如我,而且差远了。实话实说。没吹)。
对啊。除了法官,还有陪审团呢。
大家担心辩护律师”狡辩“干什么呢?否则,倒是容易冤枉了”嫌疑犯“呢,比如聂树斌。
另外,我对北美(包括加拿大)的法官素质、法律公正性还是很放心和佩服的。
一句话,大家不必过分担心。
真的出现了不公,还有社会舆论呢。在北美,要想徇私枉法不容易做到!
比如,那个跪啥黑人弗洛伊德的白人警察,在舆论下还是进了监狱,最近还被捅了。
当然,他辩护他的,法律允许。我也没说不许他辩论,这次他成功了以后客户不断也很正常。 这里不是讨论合不合法,我说的是做人的基本良心。还是那句话,你或者上面的懂法ID都可以来回答一下,给你100万,你是个律师,有没有什么话虽然有利于你的client,但是你出于良知,不愿意说的。还是你告诉自己,我是律师,我啥都可以说。
在北美,我坚信法律的庄严性。楼主不必道德绑架辩护律师。
你在道德审判律师。他的责任就是为被告辩护,如果他用”良心”来决定如何辩护,而不是站在被告立场上尽最大可能为被告辩护,那这个律师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就像医生,即使病人是恶贯满盈的罪犯,那医生的职责就是尽最大能力治疗病人,不能说医生的良心觉得这不是个好人,不值得尽力救。
完全正确! 楼主却要以一个代替另一个。
是的。所以,我不担心罪犯必死。
至于辩护律师无底线,那是他的事,(那是他的职责)。他拿了钱就要去”狡辩“啊。当然,在陪审团和法官那里,最后应该也是枉然的。
楼主如果说道德上谴责辩护律师,没问题,也没毛病。至于楼主不理解,那是楼主不是律师。楼主说楼主如果是律师,不会这样做,呵呵,我信楼主才怪了。
医生救死扶伤尽力救本是职业道德,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凭空乱来,比如胡编乱造你的病情,不该切的你给切一下,你还觉得这是尽力在抢救病人么
尽最大能力帮他辩护是没错,但是不要自己证据不足就下结论。比如说两边认识,但完全手上没有短信电话和任何社交网络信息,就一句反问对方查了吗?这不是浪费公共资源吗?本身你辩方律师就有最多跟嫌犯聊的机会,你问不出来一点怎么联系的,你干啥吃的?没有就说明就是在妄自猜测编造,这种辩护苍白无力,除了拖时间以及给陪审团无法信任的感觉,没任何意义。那我还可以说这男的以前也有做过类似的事,强奸杀人惯犯,你不去查怎么知道。
法官裁判。裁判的职责是公平正义。 原被告双方(含律师)是敌对关系。
律师体制就是要充分保障各自双方利益。 你指望敌人保护的你的利益?
就怕他不瞎扯。如果瞎扯,在法官那里等同于自杀。对于另外一方,反而是好事。
是无耻。
但是估计人肉网曝也是犯法的。参见加拿大俩大妈撕逼案。 在沈勤勤失去理智之前,双方都是纯网曝的战争。 结果法官判双方都有罪。 轻罪,罚款。 供你参考。
律师的责任就是 撒谎 威胁 受害者,明明知道 自己的金猪是 杀人凶手,也面不改色的为之撒谎甚至伪造证据做无罪辩护,这就是一个很荒唐的司法体系! 一面手放在圣经上说每句话都是事实,一方面律师无耻撒谎捏造事实,怎么看怎么荒谬!拿个律师证就有 威胁受害者,撒谎以及隐瞒真相的特权。 所以,西方司法体系对相对弱势的群体没有公正公平;贫穷就是原罪,弱势群体在法官和收钱没有良心的律师前 死了也是白死。
良知是个相对的概念。西方哲学体系对这个问题研究得比较透彻了,可以学习一下 。入门题目:火车要压死一个人,或者五个人,你是扳道工,你怎么选?
所谓的法律常识无非就是利用规则的漏洞,一方面要求别人遵守道德不能诋毁律师,另一方面律师却可以空口撒谎诋毁攻击甚至刺激对手方为了达到“保护”当事人的目的。 所有的职业都一样,在做事情前先要想想是不是有违常理道理,律师也不应该例外。前面有人也说了,如果有医生拿律师的行为准则行医,无疑会多出更多的医闹纠风和医疗欺诈,老师也拿这套准则来教学生,码农也拿这套准则来写程序。只要不被抓住的“犯罪”,不管是否有违常识道德,就是可以去“合法”做的事,只要为了自己或者客户可以争取最大利益就是值得鼓励的? 不可否认有些道德极差的律师反而受客户追捧,因为他们能干别人不愿意干或干不了的脏活。这些为律师无底线辩护的人,无非是在为一个丛林法则的社会辩护而已。
这种辩论毫无意义,要我选,我选压死一个人。我发这个贴没有号召去弄死这个律师,完全是出于道德底线方面的讨论。可笑的是,楼里几个所谓懂法律的,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我要是律师,法律赋予我权利,为了我的当事人,我也可以说女童自愿。可见底线在他们心里,也是存在的,绕来绕去不敢直面问题,不过是为了杠而已。 律师的言论既然被主流媒体以quotation的形式爆出来,可见在大多数人心里,这也是不可接受的。不然每天这么多案子,谁没事去引用律师的言论。
那两个人其中有一个自己都说了就是相关的从业者,屁股决定脑袋而已。这种水平的律师以后完全可以用AI来替代,谁还能比机器人更不顾一切地“保护”主人。
我觉得这个英美法系框架的存在有一定道理,但是也有很大的loophole,剧里有一个案子是性骚扰案,被骚扰的多名女员工站出来作人证,但是无法提供有效的物证,只有她说/他说,就不被法庭认可,其实犯罪嫌疑人的老婆为了监视老公,早就在办公室安装了秘密摄像头,把男总裁多次性骚扰女员工的画面都录了下来,嫌疑人的老婆为了讨价还价,把证据给总裁和他的律师看,做实了他就是性骚扰犯,但是律师既不能把证据提交给法庭,也不能对嫌疑人做不利辩护,反正上百万律师费是分文不少的
刑辩律师有些不是人。参加过陪审团的筛选,就发现有些律师不是人。
加拿大没有死罪,现在是明显为难民罪犯开脱。如果被奸杀的女孩是个白人/穆斯林/印度女孩,估计早就判了,不会拖六年。
正义虽迟但到?
牛!太牛了!
比我这个业余水平牛多了。
谢谢解释清楚!
加拿大一贯啥事都拖拖拉拉。 我个人恨不得杀死这个律师和罪犯。 不过,个人感情归个人感情。
我也希望凶手明天就被雷劈死!咱们在这一点上不矛盾。
无语。
律师无底线,还不让人说了?我们就要说!让这些无底线的律师知道,我们容不下他们!滚出我们的世界!
譬如,一个女士拎包人家标价 5000 美元,就是一个手提包而已,你说这事要去骂吗? 骂也可以,其实也没啥意义。还有,最近看到国内流行的一些自行车,一辆自行车 3 万 ~ 5 万元 (人民币),感觉就是疯了。哈哈。
一辆自行车 3 万 ~ 5 万元 (人民币)? 真的假的啊?比郭骗子还能骗啊。
不过,加拿大也是怪事连连。抓孟晚舟就是操蛋。结果美国也不领情。
说一个加拿大的真事,供你参考。 华人移民李伟光,精神病犯了,杀死一个21岁的加拿大小伙子,McLean。 李和加拿大小伙子素不相识、无怨无仇。破腹挖心地把人给宰了。
结果加拿大在监狱里养了李几年。然后无罪释放了。加拿大小伙子家属天天抗议。又能怎样? 几乎类似的一个案子,美国人把精神病给毙了。
这是完全不一样的事情。你瞎扯个什么。
尸检时,女孩身体里没发现药物
好。好事啊。这就进一步确定了罪犯的恶毒。但愿这个罪犯早进监狱啊,早点死!
我觉得辩方律师胡说八道其实是好事,说明他没有两个人认识的证据。加拿大人现在都恨死这个污辱死去孩子的律师了!开庭时,那个杀人犯一次次抱怨头疼,害得法官没办法只好推迟开庭。杀人犯在法庭上,把外套蒙在头上,睡大觉。我觉得老天有眼的话,杀人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希望他在监狱里被打死。
法律和道德还是有关的,罗翔老师说了,一件事,一个行为合乎道德的话,他大概率是不会触犯法律的。 不过律师确实和道德无关 我也认同律师为他的客户竭尽全力辩护是他的责任,但是我个人觉得接案子的时候还是要有一个自己的判断,这个时候确实不同的律师会有不同的接案标准和底线。 作为一个律师可以为了钱接任何案子,说任何话,只是这样做的话,不要以职业来掩盖自己的道德无底线。事实那就是道德无底线 更不要拿医生救治恶人来做比较,你们不配
我信,你不信是因为你的道德底线在金钱面前够低。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做不到的事,不要怀疑别人做不到。 你会做的事,也不要想当然的认为人人都会去做
也谈不上程序不正义,检方律师啥的还是挺给力的。审判要择日。现在的焦点在于无良律师。他可以说证据不充分,可以说自己当事人不正常,可以说只强奸没杀人。但是他选择的是往一个未成年受害人身上泼脏水,不仅如此,他还往被害人父母身上泼脏水,说他们根本不了解自己女儿,描述的自家女儿要么是完全的谎言,最起码也是整个图画对他们有利的一小部分。
特别让我生气的是他说小姑娘不好,比如不接妈妈电话,比如自己一个人没完没了的坐地铁,比如有时在公园里睡着了。这不正说明孩子特别天真无邪,不知道人心险恶吗?不正说明是个很正常的好孩子吗?
我最喜欢的美剧和港剧就是律政剧和医疗剧,给人很多思考。除了法律本身,还涉及社会人文,而且必定涉及 professional ethics. 如果是以律师身份工作,那professional ethics 优先级必定高于个人好恶,只有这样才能尽律师的责任。这些都是必须的training.
有些被告请不起律师,会被指派一个律师。这个律师即使不收被告费用,也要尽力为被告辩护。所以你认为的律师只为钱工作并不成立。
知音看多了吧,还跟你成了好朋友,下贱不?
律师实际上的作用,就是要让当事人不要吃不懂法律,有想法说不出来这个亏而已。所以你把律师当做当事人的传声筒就好,当然,是经过合理过滤的。
那么律师说的越邪恶(假如他说的确实邪恶的话),就只说明被告这么邪恶,想说这些而已,这些总不能是律师没经被告同意,自个儿编的吧?既然被告有权利这么说,没理由律师自己决定让被告闭嘴不是?要怪,就怪被告。如果确实是说些没有道德底线的话,那就是给被告增加道德上的罪恶而已。
所以如果律师有正义感,就不必顾忌说这些话。做自己工作的同时,正好也让被告承担更多的道德上的罪恶。。。
但也只能限于在网上小规模匿名说说,不然律师又要进行实体攻击了
你这是谎报军情。 这些律师要不就是政府出钱的,但更多时候是初出茅庐的菜鸟接不到case只能被拉去接这种。
记得这个案子 这凶手放了???
2017年就放了。 不过这个明显是真的精神病,看报道,这人之前之后都是奉公守法的人,性格比较孤僻(也可能跟精神病有关),但也没什么暴力倾向。至于后面还要不要定期监管,怎么监管,那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我说的不是律师个人好恶的问题,而是律师在明确知道自己的当事人就是罪犯,并且掌握确凿犯罪证据的情况下,在所谓职业道德的幌子下,帮助罪犯保密证据,不向检方举报和公开,继续无罪或者轻罪辩护,变成罪犯的帮凶,这是对法律正义和受害者二次犯罪
而且这个律师给凶手难民辩护,根本没钱拿,应该是法律援助律师,不知道他图什么,搞不好是种族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