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首例!伊州正式实行取消现金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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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illy
楼主 (北美华人网)
这项新的法律受到广泛关注,全州约有数十位检察官都曾对该法提出异议甚至诉讼,不过,伊州最高法院今年7月,已经对全案做出“取消现金保释并未违反伊州宪法”的裁决。 坚定支持新政策的库克郡伊州检察官福克斯(Kim Foxx)说,虽然她力挺新规,但也坦承一旦有人因新制度获释后,又立刻犯下暴力罪行,那么人们很快就会对此新法严厉批评;麦克亨利郡(McHenry County)检察官肯尼利(Patrick Kenneally)则一如既往对新制直言不讳批评,称民众将因为此法付出巨大代价。

取消现金保释支持者说,现金保释不保证获释者不再犯罪,但根据新法,嫌犯如对公众构成威胁,检察官实际上在审前更有空间可以将其拘留,新法最重要的是“让等待审判者,不再仅仅因为付不起保释金,而必须关在监狱。”不过,究竟要不要拘留嫌犯,几乎都掌握在检察官、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尤其很大程度要由检察官在嫌犯落网后的24到48小时内,向法官证明是否要拘留该嫌。芝加哥罗耀拉大学(Loyola University)的研究人员估计,在伊州被捕的人中,约有37%(约7万人)有被拘留的可能,至于实际被拘留者仅约1万5500人。新法实施后,被告是否会受到审前拘留的程序将如何运作?根据法案规定,该州允许由法官决定被控嫌犯的特定重罪或暴力轻罪,是否会对某个人或整个社区构成威胁,法官也将判定被告获释是否具有潜逃风险。所谓的暴力重罪,包括一级与二级谋杀罪、攻击性刑事性侵、抢劫、入室窃盗、严重纵火、绑架、造成重大身体伤害的严重殴打,或其他涉及使用或威胁使用身体暴力的重罪。此外,该法案修订后,将仇恨犯罪、可拘留的犯罪企图、虐待动物、酒后驾车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罪行,都列入清单。目前在审判前被拘留的被告,均将依新法逐一举行听证,以决定是否继续受到拘留。至于被指控犯有特定低级罪行(low-level offenses)且关押在拘留所者,在提出拘留听证请求后七天内,须为他们举行听证。已被拘留且由法官判定有潜逃风险者,则在提出拘留听证请求60天内,须举行听证;具公共安全威胁的拘留嫌犯,则将在提出请求90天内获得听证。 来源:芝加哥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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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zhang
加洲马上就到
起舞弄清影
一句话总结这些猪党立场:把未定罪的罪犯都放回大街。
辣手摧花
加洲马上就到
samzhang 发表于 2023-09-21 04:40

加州现在不就零元保释吗 早就走在时代的前列了